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4)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1)《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房屋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3)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1)《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房屋出租单位的证明;
(3)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3.居住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厂的:
(1)《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3)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
(2)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方法1、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續就读等证明(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方法2、通过互联网登录“”;据实填报流动人口信息,並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就业、就学等证明(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1)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流动人口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认为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申领表》和《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證》。
(2)申请人凭《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注:办理居住证的前提是已经进行半年以上的居住登记。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求问:居住登记已经满半年了詓社区办理居住证时告诉我要去居委会拿材料才能办理,请问需要到居委会拿什么材料啊第一次登记的时候不是已经提交过材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