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军费几月份发放

《兵役法》第十章第五十八条规萣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萣。

根据汉中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2011年冬季起应征入伍义务兵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汉民发[号)、汉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汉民发[号)及汉中市民政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陕民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汉民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程序如下:

2、享受条件: 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3、执行标准: 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學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发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仩,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经2万元

4、所需资料: 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提供抚养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银行卡(折)复印件(┅份)

5、申报程序: 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在义务兵入伍后三个月内向户籍所在镇办提供所需资料;各镇办在资料收齐后一个月内上报民政局,经县民政局审核后逐级上报至省民政厅审批

6、资金发放:省民政厅审批后,于义务兵入伍后第二年“八一”之前通过社会化发放

一般在服役满一年时就可以领取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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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领取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待金  

义务兵优待金:是依据和标准是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1款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这个规定的特点包括:一是明确提出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概念二是明确優待标准既包括货币形式即优待金,又包括其他形式的优待其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可见国家对优待金标准并没有统一、具體的规定,而是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具体确定这个原则确定了优待金的最低标准,使各地优待金发放有了统一底线以保障义务兵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家属到当地的民政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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