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诈骗钱qq群恢复群主身份让你下游戏包然后通过短信诈骗

《“蓝鲸”游戏引出新骗局:不给钱就公开裸照》 精选一

群管理者称目前对相关群的打击很严


群管理者表示要裸照加入群是骗人的

为期50天,以“做任务”形式诱导参与者完成各类自残行为直至自杀,这款名为“蓝鲸”的死亡游戏近期被曝已传入国内社交平台。昨日,媒体记者从北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目前共清理涉“蓝鲸”游戏相关内容达1300余条。

据记者发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仍有人改换关键词建立与“蓝鲸”游戏相关的群组。与此同时,有人借“带人进蓝鲸游戏真群”之名骗取女性用户裸照。法律界人士称,如果以入群为借口骗裸照,并且存在以牟利为目的散布或贩卖裸照的行为,则可能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受到相关法律惩处。

各平台查删“蓝鲸”游戏 部分“蓝鲸”游戏群改名

自5月初国内被曝出现“蓝鲸”游戏相关群组后,腾讯QQ和百度贴吧等相关平台开始查删带有“蓝鲸”等关键词的群组和贴吧。但在大规模的查删行动之外,“蓝鲸”死亡游戏似乎并未就此消失。

据记者此前调查发现,有自称游戏参与者的用户称,就在相关平台开始查删“蓝鲸”游戏群组时,他们所在的群已改名,名称中不再有“蓝鲸”字样。另一些自称“蓝鲸”游戏的参与者告据记者,真正的游戏群对进群用户要求严格,如果女性想加入游戏群,必须给管理员发送手持身份证拍摄的裸照,并称如果中途退出游戏,裸照会被发到网上。而对于加入游戏的男性,管理员只向他们索要身份证照片和家庭地址,同时称一旦男生退出游戏,将会“根据地址追到家里”。

《“蓝鲸”游戏引出新骗局:不给钱就公开裸照》 精选八

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规定》出台旨在促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群组方便了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了精神文化交流。但同时,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待依法规范。

《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治理需要**部门、互联网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健全完善舆论监督、社会评议、投诉举报等手段,不断推进行业自律规范,共同构建良好网络生态。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阐明五大关切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第五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七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

第八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和个人建立群数、参加群数上限。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设置和显示唯一群组识别编码,对成员达到一定规模的群组要设置群信息页面,注明群组名称、人数、类别等基本信息。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真实身份、信用等级等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标注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员群内身份信息。

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第十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互联网群组,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限制群组服务功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举报入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四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9月7日发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就《规定》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规定》中所要规范的互联网群组指的是什么?

答:《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2互联网群组服务提供者作为平台方,承担着对群组进行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定》对此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平台方应落实的主体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明确与使用者双方权利义务;

二是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三是对互联网群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

四是对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及使用者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是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建群条件、群组规模、群组管理方式等话题,此次《规定》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也就是对平台方面有何要求?

答:《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也就是说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这一规定主要是便于平台方掌握相应群组数据,实施精准动态管理。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实践中已采取了这些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4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群组传播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违法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中强调了哪些处置措施?

答:《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对于违法违规的平台方,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理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5对社会一直关注的“群主”“群管理者”责任,《规定》有哪些要求?

答: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来源:新华社、河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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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游戏引出新骗局:不给钱就公开裸照》 精选九

日前,“”事件在网上吵的沸沸扬扬,然而在很短的时间内,一些群及微信群为了掩人耳目,将“裸贷”改为“果贷”,大肆“贩卖”所谓“裸贷”流出视频以假乱真。为了了解更多情况,近日,记者注册了一个账号,头像、性别均设为女性,搜寻兰州本地的一些群及微信群,没想到的是,一些群及微信群效仿“宝”,从中牟取暴利。更有甚者,贩卖信息,演变成了赤裸裸的网上交易。

兰州已有大学生被“下套”

12月8日,记者进入一个名为“果贷交流群”内,网名为“纯污染小女孩”问记者需要多少钱,用钱来干嘛?记者谎称有急用后,管理员说,最快20分钟下款,金额从1000元到30000元不等,但要根据提供的资料信息来审核。当记者问对方需要提供什么信息时,对方毫不避讳地说拍几张照片和视频验证下就可以了,很简单。

见到记者“同意”后,她却突然告诉记者,因为是,怕借钱后不还,所以拍照片需要裸身拍照,并要手持身份证正面,再加上自己私处的照片,最后还需要提供一个3分钟的全裸视频,并且说只有先提交了这些视频照片才可以给你传个表格,里面还要提供学生证、学籍资料、家人、同学、老师的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

记者在该群“结识”了一名就读于兰州某高校的受骗女大学生小王。几个月前,一场噩梦在她身上发生。当时,她因为有事急需用钱,通过这个渠道借了8000元,原以为一两个月就能还上。没想到利息竟然高达25%,每个月光是利息就要2000元,她没有收入,现在已经还不起了。刚开始借钱时,对方说不着急可以慢慢还,而且绝对保证个人隐私、照片、视频等资料信息的安全,不会外泄。现在那些人天天逼她还钱,如果不还,就把当时的裸照视频个人信息都放在网上,还经常骚扰她的家人朋友。更有甚者,有许多陌生人给她打电话,说可以给她钱,但要求提供色情服务,吓得她现在根本不敢接陌生号码。

贩卖信息有人从中捞“油水”

在此交流群中还有一个新词叫“肉偿”,“肉偿”就是指那些借了钱却还不起的女生,通过中间人联系,提供色情服务来赚钱还贷。更有人将这些借款女生裸体视频在网上叫卖,通过发红包形式赚钱。

知情者告诉记者,虽然网络监管部门查得很严,但贩卖信息的人很多,为了躲避检查者的视线,一些群将“裸贷”改成了“果贷”。记者以游客的身份随机加入了一个“果贷”群,刚进去就有人私聊记者,问记者在哪儿?记者说是在兰州,对方告诉记者,如果需要“肉偿”可以帮忙联系,兰州有很多女学生,先可以花几十元钱买女大学生的资料信息,如果满意了也可以提供色情服务,价格根据女学生的容貌身材决定,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记者以信息是否真实为理由,要求对方说明信息来源,管理员称所有的视频、照片等资料信息都是女学生借款时自己提供的,来源绝对真实。记者问管理员,这些女学生是否知道自己的信息在网上流传,是否自愿提供服务时,管理员却告诉记者这些女学生都是借款还不上的,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还钱,不然会告诉她们的家人朋友,很多女学生为了不让家人知道,都在私下里提供服务的,并让记者放心,都是女学生,身体也都很健康。

随后,记者转换身份,以女大学生的名义再次与该群主私聊,该群主还是直言不讳,以下是记者与群主的对话:

记者:我已“欠款”3万多了,还不起了。

群主:你可以选择“肉偿”,看你愿不愿意了?催的很急么?你可以先从我这儿拿钱过去先还上。

记者:“肉偿”是什么?具体怎么做?

群主:就是我帮你联系客户,你陪他过夜,你来定价格,他帮你还钱,你要是配合,最快今晚就可以联系到,你放心,对方既然愿意来,肯定是有钱的,我们验证过的。

记者:我“接受”,但是怕你们找的人不安全。有没有兰州这边的女学生接受过“肉偿”?

群主:你说的不安全是说他们不付钱?还是说他们不健康?兰州也有很多女学生已经接受了“肉偿”,没有任何问题。

群主:我们有专门的客户资料、电话,你放心,愿意接受的,我们已经验证过了,绝对安全、保密。这一点,真的可以保证,一般也都是有钱人,我们才收做客户,你要是接受,就要提供你的照片和信息,我们也好帮你联系客户。

记者:我想知道有兰州的没?

群主:兰州的有,有10多个,他们是我们的客户,我们也要保证他们的信息安全,并且一般都是富二代或者是官二代,你只要愿意,可以和他们一直保持联系。

记者:包养一般怎么收费?你们这儿最高包养什么价格?

群主:最高的好像是一个月5万,也是客户反馈的,只要你让他们满意了。

群主:一般付百分之十,但有时候要的价格也很高,不一定。

记者与这位群主私聊时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以“果贷交流群”为平台,给女索取利息,同时也搜集了很多有钱人的信息,给有钱人介绍女大学生,从中谋取钱财。

记者就此事件随即联系到兰州精业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裸贷”这种借贷方式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放贷人以“裸照”进行威胁,涉嫌敲诈勒索;如果进一步将裸照公开,轻者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进行牟利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同时,由于照片中有个人身份信息,若将照片中的身份信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蓝鲸”游戏引出新骗局:不给钱就公开裸照》 精选十

最近,于欢刺死辱母案引发舆论的巨大关注,但在江湖中,黑暗无处不在。

今天,木杉瞭望想和大家分享下借贷江湖。木杉瞭望调查发现,人性在裸条借贷催收江湖中荡然无存,有的女大学生在还钱后,裸照依然被公布,父亲在拒绝催收后,居然收到了女儿的裸照……

“明天24点前!没有回款!将全方位公布”,配图是露半张脸、关键处打码的女生裸照……

去年6月,木山瞭望在卧底一些房贷群发现,每隔一段时间,群中就会放出一些未还的女大学生裸照。

在群文件中,也有对借款不按期还者的信息公布,包括个人详细信息(电话、电话服务密码、身份证、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舍友联系方式等)、身份证正反照、学信网截图、班级QQ群截图、手持身份证裸照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你还了钱,就彻底安全了。

去年8月,在木杉瞭望进入的一个借款群中,有群成员抛出了一张女性裸照,称是借款逾期不还者的照片。

木山瞭望随即与该成员联系,对方称这张照片是其做的客户,因为逾期,所以才曝光,并向木山瞭望展示了该女性的学校、家人电话、身份证号等私人信息。

按照资料上的号码,木山瞭望尝试与这名女性进行联系,但手机多次一接通就挂断。“主要是接到的骚扰电话太多,实在不胜其烦了。“在短信表明身份,并再次电话沟通后,8月2日,

木山瞭望联系上该女生。她告诉木山瞭望,群里发的信息的确是真的,自己名叫周艳芳(化名),出生在1995年,河北人,目前在读大三。

周艳芳说,自己是在7月下旬进行借款的,当时因为和朋友开店,一笔资金转不开,非常紧急。在一个QQ群中,有人推荐裸条借贷。万般无奈之下,她决定尝试。

当时,“裸条借贷”已被木杉瞭望曝光,周艳芳也注意到了相关报道,在借款时,她还特地问了一位放贷人,曝光后还能否做裸条借贷,放款人称:国家对这块不管,不用担心。放款人还保证,只要她按时还钱,就会把裸照退还给她。

最终,周艳芳在一个放款人那里以周利息12.5%借了8000块钱,借了一周后就把钱还上了。

虽然还了钱,现在周艳芳的生活再难如往日一样平静。“过段时间就有人打电话说,你的照片在我这里,你拿钱来买。”周艳芳说,现在一看到各种陌生电话就非常紧张,不知道怎么办好。

周艳芳最担心的是,自己的裸照被家人朋友看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其说。

李美丽(化名)是一名大二学生,起初通过一个分期平台,购买了笔记本电脑。

这次购买经历,让李美丽觉得,分期借款并不难,心思活络的她,想着通过分期平台借款,然后作为本钱,做点小生意,最终借了4000元钱。

但生意岂是这么好做的,很快,李美丽赔得血本无归。

无奈之下,李美丽通过网友,借了周息30%的。

这下,李美丽更加还不起,于是对方要求其拍裸照抵押。于是,李美丽开始借旧还新时,拍的照片和视频越来越不堪入目。

最终,利滚利滚到十万,李美丽实在没办法还上了。

对方要债越来越凶,很快,李美丽的爸爸也收到了催收电话。

起初,李美丽的爸爸并不在意,以为对方是骗子,直接挂断。第二天,直接收到了女儿的裸照,那一瞬间直接崩溃。

陈雪的一些朋友也收到了李美丽的照片。

最终,李美丽的爸爸选择报警,南京警方抓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王颖(化名)是山东人,在甘肃读大学,在走上裸条借贷这条路前,王颖曾有一段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一切都在2015年6月发生改变。

2016年12月20日,王颖通过QQ联系,向放贷者杨某以周息15%借款1000元(扣除利息实际到手850元,微信转账)。据王颖回忆,对方除了要求以裸照进行抵押,还要求提供运营商通话记录截图。王颖称,通过杨某QQ空间和微信页面(名为“校园放贷中心”),可以看出其长期参与校园放贷。

此后,王颖开始进行还款,截止到今年1月8日,王颖已经还款300多元,依然有550元的债务。

此时,放贷者要求王颖在1月8日晚上前,必须给其拍裸露视频,并必须在1月16日前赶到其所在的甘肃省定西市进行“肉偿”抵债,否则向她的朋友公布裸照。杨某曾向王颖透露,其借贷只针对甘肃省当地女大学生,放贷目的不只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能够让大学生肉偿。杨某也多次在电话中透露,不少女大学生定期和他见面,且有肉偿行为。

王颖称对此感到害怕。无奈之下,王颖开始四处求助,借贷宝用户权益保护部员工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即与王颖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安抚工作。据借贷宝公关部工作人员回忆,由于王颖之前多次被骗,对借贷宝工作人员存有一定的戒心,刚开始,双方沟通并不顺畅。

1月11日,借贷宝三名员工(其中两名女性员工),赶往兰州,鼓励王颖勇敢站出来,向警方揭发“裸条”放贷者的恶行,表示这才是彻底将自己从裸贷噩梦中挽救出来的唯一办法。同时,借贷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定西警方,进行了初步沟通。

通过这一次当面的沟通,借贷宝工作人员取得了王颖的信任。王颖决定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并希望通过自己的事例警示女大学生,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1月18日,在借贷宝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王颖前往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报案,录口供,并提交了43页微信、QQ聊天、空间、说说等截图材料。

随后,在借贷宝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警方通过缜密侦查、信息比对,很快查明并锁定嫌疑人。

1月19日,定西警方在定西火车站对面的酒店门口,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实施抓捕。警方从其手机中发现大量裸贷照片。

审讯过程中,杨某向警方交代,已经对两个甘肃省内女孩实施“肉偿”。

1月20日,定西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刑事拘留。

“走上了这条路,就很难回头了,现在总算解脱了。”王颖称,自从沾染上裸条借贷,自己心理压力很大,曾数次尝试自杀。

2月7日,定西警方回应称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木山瞭望注意到,放贷者要求女大学生进行“肉偿”并不罕见。

去年6月,受害人李丽就有被要求前往外地进行肉偿的经历。

当时,李丽在QQ群里认识了一些裸条借贷受害女大学生。李丽称,那些女生也有被威胁肉偿的经历。李丽提供的对话截图中,一男子称,通过这种方式他包养了三个姑娘,如果发生性关系每个月两万,并给这名女生一分钟时间考虑。

该男子还要求女生发一些私密的照片,并称如果不发就将其裸照公布。

木杉瞭望在放贷群中调查发现,放贷者更倾向于女大学生,且最喜欢25岁以下的女大学生。

木杉瞭望以要借款的女大学生名义,与一名放款人联系。该放款人表示,女大学生是最优质客户,她们一般比较单纯,在乎名声,并且可以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学号,还不上了还可以有家人还,借出去的钱更有保障。

该放款人要求木杉瞭望提供一张个人照片,称要看下长相,长得好看可以提升。木杉瞭望还未发送,对方又直接发起了视频要求。木杉瞭望拒绝后,对方称借款手持身份证拍裸照,还要求提供学生证、学籍资料、家人、同学、老师的联系方式……全部项目加起来有十多项。此外,该借款人称,为了资金安全,提供这些材料后,还需要提供手持身份证自拍裸视频。

“这些人拿到女大学生的裸条后,会进行一系列的开发,很多放贷人估计压根就没有想过归还女生质押的裸条。”来自广东的严先生向木杉瞭望爆料,其所在QQ群中出现裸条售卖,经过观察,严先生认为女大学生裸条借贷卖家“一箭双雕”,专门骗取女大学生裸照,直至威胁这些受害女大学生出卖肉体,而很多女大学生出于保护个人名誉等原因,选择默默承受。受害女大学生的软弱,导致裸条借贷者愈加猖狂。

“现在出现一种现象,裸贷女孩在北京,放贷人在上海,如果‘肉偿’不便,放贷人会和裸贷女孩谈好肉偿条件,并将肉偿权利转卖给北京的放贷人,令人极为震惊。”据借贷宝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帮助裸条受害者维权过程中发现,目前裸贷产业已经形成完整色情交易链条,拿裸照抵押,线下“肉偿”,并存在跨地域贩卖“肉偿权利”的情况。

去年11月30日,网上出现10G借贷宝裸条泄露事件,但受害女生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积极。截至去年12月23日,在167个当事女生中,查实有128人为借贷宝平台用户,存在交易的借贷宝用户109名。

借贷宝联系发现,109个当事女生,有90个受害者无法联系,16人拒绝接听,只有3人愿意与借贷宝官方沟通。近日,木杉瞭望再次联系借贷宝有关人士,其称,目前这一统计数据并未发生变化。

“除了王颖这一例,目前没有更多受害女大学生勇敢站出来举报肉偿相关情况,这增加了我们打击的难度。”前述人士向木杉瞭望表示。

29日,木杉瞭望在一些放贷群中发现,裸条售卖仍在继续,一些卖家仍在向木杉瞭望兜售包养服务。

目前,裸条借贷的黑暗江湖仍在继续。裸条借贷何时休,多少女孩惨遭凌辱,或许只有天知道。

脚踏实地,不忘抬头瞭望

  将普通群名改为新生群,招揽发广告者赚提成

  付费进群页面显示将钱转给群主

  8月以来,录取通知书相继到达“准大学生”手中。面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去“新生群”里“抱团取暖”或咨询学长、学姐,成为不少新生的首选。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在QQ平台上,包括北京、黑龙江、吉林等地山寨“新生群”乱象频出。有人建群后,向2017级新生每人收取数元入群费;还有人瞅准新生,将已有的普通群改名为“2017级新生群”,吸引新生入群,在群里发兼职广告赚取提成;或以学长、学姐名义,骗取新生钱财。

  对此,多家高校提醒称,一旦山寨“新生群”出现强制收费情况,可以及时与学校的老师联系。如果涉嫌诈骗和敲诈勒索,可以直接报警。法律界人士则表示,假借某某高校“2017级新生群”之名,吸引新生进群后,对新生行骗的人,可能涉嫌诈骗罪。

  山寨“新生群”以大学名义收费

  近日,南开大学被指出现“借该校新生群名义,向入群新生收费”的现象,引发关注。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13日,在一个名为“南开大学2017新生总群”的QQ群中,管理员发布通知称,“拟定收取群费,每人每月5元”,表示收取的费用将用来“进行内部建设”,具体为:购买2000人的群权限,支付给(办讲座的)主讲人报酬,给建设小组的工作人员报酬等。

  随即,这则“每人每月收取群费5元”的消息,引发群内学生质疑。有学生询问该群是否为学校“官方新生群”,也有人询问发布消息的管理员是否为该校学生,以及收费是为了提供服务还是欺骗新生。

  对此,近日南开大学在其官微上发表声明称,“经向辅导员核实后,发现为骗局”。声明中提醒称,该校“目前尚未建立官方的新生总群(包括QQ群、微信群),部分学院在校生本着热情友好的初衷建立诸多新生交流群为学生答疑解惑,无论是教师、学长学姐的在线答疑,还是学校通过官方途径发布的网络课程都是免费的。凡是要求收取入伙费、内容费等的个人,都是诈骗。有时虽金额较低,但也会助长犯罪气焰,因此请各位同学谨慎辨别,避免上当”。

  众多山寨“新生群”现收费、诈骗情况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打着高校“新生群”名义,进行收费、骗取新生钱财的QQ群不在少数。北青报记者随机检索发现,不少名为“2017级新生群”的高校QQ群,在加入之前需要付费,收费从1元至6.6元不等。

  即将就读北京邮电大学的“准大学生”王立(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所在的一个“2017北京邮电大学新生”QQ群,近日被改成了收费群。“这两天看群里聊,才发现,现在对入群的新生要收费6.6元,已经有好几个17级的新生,都说付了钱才进来的。”王立告诉北青报记者,有管理员自称收费“是为了防止无关人员进群”,但他说“(不想付费的)可以私信群主或管理员,证明身份后进群”。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上述QQ群自称为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群,“群介绍”中称,“这里是一个北京邮电大学群,大家都很热心地解答疑惑”。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群主,表明自己系该校2013级学生的身份,询问能否进群,但群主表示“付费才能进群”。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支付页面,有提醒称“5分钟内退群将退费,入群费用直接转至群主账户”,但北青报记者付费进入群聊界面后发现,自己被设置“禁言5分钟”。

  王立还告诉北青报记者,在群成员的追问下,群主自称,已经收取了十多名新生的费用,但他自称设置成付费,“目的不是靠这个赚大钱”。此前,群主还曾向群内成员承认,把该新生群卖给了一个卖卡的,“算打广告,我卖的广告位”,但这些钱款的去处,群主并未交待。

  在调查中,北青报记者发现,除了这个群之外,QQ群名为“延边大学2017新生群”、“黑龙江大学2017新生群”等新生群,也都设置成付费数元才能进群。有群主解释,收取的这笔费用是(群主的)“生活经费”。

  将普通群改名为“新生群”后行骗

  此外,北青报记者发现,一些自称某高校“2017级新生群”的QQ群,虽然不设置收费进群的“门槛”,但入群后,存在诸多乱象。

  今年读大二的周雨(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去年加入新生群后,曾有群内的一名自称是她老乡的学姐,自称充不上话费,让周雨“帮忙交一下,之后还她”,热心的周雨便给“学姐”交了50元话费。“但这个钱就像‘肉包子打狗’一样,回不来了。之后问她要,她却说那时候自己被盗号了。本来进新生群,看到学长、学姐都是很信任的,没想到有这样骗人的。”另据安徽当地媒体今年7月报道,安徽工程大学大一学生小王在“新生群”,被“老乡学长”请求帮助刷单,后又被请求帮助贷款,随后收到多家贷款机构催款短信,至此发现累计被骗5万余元。

  除了骗取钱财,另一类乱象同样值得警惕。北青报记者添加的多个高校新生群中,出现不少以学长、学姐名义,发广告称高薪招聘刷单员、各类兼职的QQ群。一名操作多个新生群的群主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些群,原本就是广告群,“发兼职广告、做贷款、租房以及淘宝刷单等”。

  她称,为了让这些广告群有更多的人进来,每年高考结束后到9月份开学前这段时间,他们会把群名称改成“新生群”,“比如今年就改成‘(某某高校)2017级新生群’,这样,进来的新生以为是学校的群,对我们会比较信任。如果发广告后,有新生做了兼职什么的,我们可以拿提成,有的单子一个人能提100元”。

  这名群主还透露,今年的新生群名称,在开学后可以一直延续,“到明年招生季的时候,再改成‘2018新生群’。”他还透露,因为建高校新生群的人没有限制,“可以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也可能是其他人”,所以一般不会引起新生怀疑,“就算被质疑了,把个别新生踢出群,也不会有很大影响”。

  多所高校表示未设官方“新生群”

  8月26日,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询问该校一“新生群”出现收费入群一事,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校“从来没有建立过这种官方QQ群供学生交流。对于群里有自称学姐学长的人,学校也无法确认。”校方提醒称,开学后学校会开展一系列入学教育,但“开学之前,没有建立供新生交流的这类渠道”。同时,延边大学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回复北青报记者称,该校“没有建立过供学生交流的官方QQ群”,并提醒学生注意这些打着学校名义的“新生群”内,可能出现骗局,“一旦出现强制收费的情况,可以及时与学校的老师联系。如果涉嫌诈骗和敲诈勒索,可以直接报警”。

  法律人士称或涉嫌诈骗

  对于有人假借某某高校“2017级新生群”之名行骗一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如果这些打着高校名义发广告、骗新生的行骗者,其违法所得达到3000至10000元以上,则可能涉嫌诈骗罪,可以直接报警。数额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的,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涉嫌诈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文/本报记者 张雅 见习记者 佟晓宇

  实习记者 张曜麟 刘思佳 秦欣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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