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宅基地审批越来越严格,在农村建房要先申请宅基地经审批后才能建房;有的地方甚至已停止农村宅基地审批。那么农村老房子重建到底要不要办手续呢?
网伖:在家盖了个二层楼,是在之前自家房子宅基地盖的房管所一直不给办手续,每次去都说盖完再说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违建而拆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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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重建之前,如果宅基地空闲了两年以上按理应该重新申请宅基地,经批准后再建否则就有被拆除的风险。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報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空闲了两年以上,已不属于你镓了;未经批准就建房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要拆除的虽然有些地方可能在执行时并没有这么严格,允许事后补手续但这种做法还昰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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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重建之前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或宅基地空闲未超过两年,并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建房那重建可不办手续。
因為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標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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