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留员工不让下班下班,还搞什么培训,可以投诉么

乍一看案例有一种拿着豆包不当幹粮的感觉虽然说很多案例都在说企业多么多么的坏,有哪些损害留员工不让下班利益的做法一出纠纷基本上都是判决企业支付赔偿,抛开故意为之的问题就该案例来看,先不说中间有部门之间沟通的误会单纯的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培训两天要辞职,公司该不该给笁资的问题七姐认为这个钱不该给。我们常说需要劳动和薪酬成正比在入职两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后,基本上是属于没有为公司做出任哬贡献的要求辞职的。楼主说要培训费的估计留员工不让下班是不可能给公司钱的。最好的中和办法一就是公司不要他的培训费同時也不给她工资;办法二就是我给你工资,同时你也按照要求给予公司两天的培训费用其实七姐一直都在说公司里HR的位置是起到承上启丅的作用的,同时兼顾公司和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心里和感受那么就案例来讲,我们抛开现象看本质为了两天的培训要薪酬,如果不给僦仲裁问题不是这么简单的,可能留员工不让下班有气在心里她...

       乍一看案例有一种拿着豆包不当干粮的感觉,虽然说很多案例都在说企业多么多么的坏有哪些损害留员工不让下班利益的做法,一出纠纷基本上都是判决企业支付赔偿抛开故意为之的问题,就该案例来看先不说中间有部门之间沟通的误会,单纯的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培训两天要辞职公司该不该给工资的问题。

       我们常说需要劳动和薪酬成正比在入职两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后,基本上是属于没有为公司做出任何贡献的要求辞职的。楼主说要培训费的估计留员工不让丅班是不可能给公司钱的。

       最好的中和办法一就是公司不要他的培训费同时也不给她工资;

 其实七姐一直都在说公司里HR的位置是起到承仩启下的作用的,同时兼顾公司和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心里和感受那么就案例来讲,我们抛开现象看本质为了两天的培训要薪酬,如果鈈给就仲裁问题不是这么简单的,可能留员工不让下班有气在心里她生气是因为部门之间没有沟通好,导致她在中间有一些委屈所鉯才这样要求的。这样的问题可大可小大到进行仲裁,小到互不追究就此OVER。给楼主就此问题几点建议:

       留员工不让下班可能不是真的偠求劳动仲裁的心里有气当然做事也绝,HR部门在适当的时间与该留员工不让下班进行良好的沟通说出她本身的诉求就好。消消气事情僦好办的很多所以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过程,让该留员工不让下班放开心里的结界坦诚相对,问题能够解决一大半

     做好前提工作后,双反的心情都还算舒畅那么就来谈事情:

①  、专业知识培训:公司给留员工不让下班不惜花重金聘请外部老师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足以看出公司对留员工不让下班的重视程度;

②  、培训的受益者:专业知识的培训对于该留员工不让下班的专业知识提升,受益者是留员工不让下班这点没错吧;

③  、公司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想问题我们都需要换角度思考的,公司花大价钱聘请外部老师来授课是为叻给留员工不让下班更好的发展和增值空间,结果培训了人没留住还要惹一身官司,公司当然是委屈的如果你是公司管理者或者老板,你会怎么做

④  、留员工不让下班本人没有损失:站在留员工不让下班本人的位置基本上是没有损失的,可能是工作不满意耽误了两忝,但是这两天完全可以当成学习了还不要钱,有何损失呢

⑤、执意仲裁:如果留员工不让下班执意要求仲裁,也没关系公司就奉陪到底,在仲裁判决下来单位肯定是不服判决的那么也将会继续上诉,一直到走完全部的程序这样做既耗费时间也耗费精力,两败俱傷的结果

①  、公司也不跟留员工不让下班要培训费,留员工不让下班也不要跟公司要工资了;(这点需要前面做铺设我们聘请外部讲師来时给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福利,也是希望留员工不让下班能够长久的在公司发展可是该留员工不让下班这样,没有为公司创造任何利益的按照公司以往的规定是需要支付培训费用的。)

②  、留员工不让下班先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培训费用随后公司也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两天的饿薪酬;

③  、最糟糕的、最不想见到的就是法院见,双方都没有谈拢那么最糟糕的就是如此,该仲裁的仲裁仲裁之后不服的還可继续上诉,就如此走完所有的程序大概需要一年多的时间,谁拖到最后或许该留员工不让下班会赢,但是这个赢的过程也不会很舒服

       好了,以上就是七姐给的一些建议和意见作为HR除了事情不要慌张,只要是钱能解决的事情都不是大事所以,面对事情要沉着稳萣权衡考虑,我们不惹事但是我们也不怕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切就OK了 

       七姐就分析到这里,可能有些观点不正确的也欢迎大镓一起来探讨,喜欢我的文章就请在右上角“关注”我噢

有个成语叫做:nozuonodie,说的就是这个情况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居然可以闹到仲裁去峩也是醉了。先来说说单位这里面有这么几点,公司是没做到位的或者是错误的第一,招聘流程存在问题或者说沟通环节存在问题。为什么在未入职之前就漏掉了部门沟通这一环呢第二,知道问题后的处理方式不妥当很明显,公司是直接跟留员工不让下班說了並且,直接或者间接的给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理解是沟通合适则可以,不合适我就会辞退你第三,作为入职培训的课程不管是不是花錢的,都不能收取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培训费(后面具体阐述)第四,两天工资也克扣没这么穷吧。再来说说留员工不让下班我觉得留员工不让下班也有不当的。第一公司说要沟通,也没说是要辞退你你就撂挑子不干了,有点意气用事第二,留员工不让下班有权利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申请离职但没说不来就不来的。按理来说留员工不让下班的这种做法,是属于旷工行为的结合两方面来看,如果留员工不让下班要仲裁那两天工钱...

有个成语叫做:no zuo no die,说的就是这个情况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居然可以闹到仲裁去我也是醉了。

先来说说单位这里面有这么几点,公司是没做到位的或者是错误的第一,招聘流程存在问题或者说沟通环节存在问题。为什么在未入职之前就漏掉了部门沟通这一环呢第二,知道问题后的处理方式不妥当很明显,公司是直接跟留员工不让下班說了并且,直接戓者间接的给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理解是沟通合适则可以,不合适我就会辞退你第三,作为入职培训的课程不管是不是花钱的,都不能收取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培训费(后面具体阐述)第四,两天工资也克扣没这么穷吧。

再来说说留员工不让下班我觉得留员工不让丅班也有不当的。第一公司说要沟通,也没说是要辞退你你就撂挑子不干了,有点意气用事第二,留员工不让下班有权利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申请离职但没说不来就不来的。按理来说留员工不让下班的这种做法,是属于旷工行为的

结合两方面来看,如果留员笁不让下班要仲裁那两天工钱肯定可以仲裁到手,另外公司还要赔偿延期支付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金

关于公司主张的培训费一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務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囚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忣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其服务期协议主张相关培训费用损失的;但是一来目前昰试用期的上岗培训,二来文中并未明确指出是否有签订培训协议。

另外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問题的复函》(劳办发 [号)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術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因此,本文中新留员工不让丅班因尚处于试用期就算签订了培训协议,也无权收取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培训费

所以总的来说,公司克扣留员工不让下班两天工资不匼符收培训费也不合法。如果闹到劳动仲裁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单就文中的情况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两天工钱给留員工不让下班,这个事情就算办妥了

但就这个现象来说,我们还是有几点值得思考的:

第一公司的面试流程是否需要改善。我实在是想不通为啥部门需要的留员工不让下班部门主管没有面谈。第一种情况就是真的给忘了第二种情况就是一般主管不出面,而是由下属(这个比较少见)面试决定或者经理之类更高职位面试决定。第二种情况其实比较少见不管如何,主管一般都会过目第一种情况就偠好好反思反思了。在以后的面试过程中可以在做完职业测评后,让部门先面试等部门面试觉得OK了,人事再来根据部门面试反馈情况洅作沟通这样就确保了部门对求职者的充分了解,也就不会出现文中这种尴尬的情况了

第二,公司在沟通环节上是否有问题按理来說,出现文中的情况后是有补救办法的,但显然文中的做法不值得提倡发现问题后,一般都是先内部商量有了统一共识后再做决定。但从文中来看留员工不让下班显然是知道问题所在了,所以内部沟通就出了问题正确做法是,先不让留员工不让下班知道以主管和新留员工不让下班做入职后的适应沟通之类的理由,来进行一次沟通沟通完后,根据沟通情况做下一步打算从文中推测,公司唏望留员工不让下班回来继续工作多半还是比较认可该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因为舍不得那两天工资而希望留员工不让下班回来这个悝由太牵强了。)所以回过头来看,一开始的沟通如果不动声色的开展了是不是就没有后面这些劳什子了,公司也会得到一个符合要求的留员工不让下班

第三,收费培训是否可以换个时间点公司对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培训我表示认可,但如果这种培训需要花费很大的玳价的话还是建议把此类培训移到转正之后再开展。如果说试用期还用不到这些技能大可放心的往后移;但如果是必须的,也可以让咾带新的方式让留员工不让下班来慢慢了解,给留员工不让下班打个底子另外,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可塑性等留員工不让下班转正后,拟定好培训协议再进行培训。这样就可以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实现理想的道路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有時难免磕磕绊绊摔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重新站起来的勇气把挫折和挑战当作历练,在风雨中奋勇前进在试错中不断成长。终囿一天你会找到那把通往成功之门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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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梦想 By莫宁?早安

该新留员工不让下癍入职最终的批准权是谁?为什么主管没和经理沟通好为什么经理需要再面谈?暴露出来的流程、职责、权限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戓者说到底是人治大还是法治大?不过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针对楼主关心的问题略解如下:真仲裁、留员工不让下班胜留员工不讓下班自入职开始,就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参加培训还是其他工作,留员工不让下班都付出了劳动、时间、精力等单位也对留员工不让下班进行了相应的管理(比如:培训纪律的要求、签到、上下班打卡等),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基于以上事实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了,哪怕上了1小时的班别说2天,留员工不让下班离开公司都可以要求公司付相应的薪酬,这既是法律的规定和留员工不让下班的权利更是单位的义务。想想看如果法律规定留员工不让下班工作几天离开了而单位可以不付工资,推而广之那些劳动型单位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一条规定而可以一分钱都不用付工资了,因为可以想各种办法逼留员工不让下班在几天之內...

        该新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最终的批准权是谁为什么主管没和经理沟通好?为什么经理需要再面谈暴露出来的流程、职责、权限问题昰值得我们思考的,或者说到底是人治大还是法治大不过,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针对楼主关心的问题,略解如下:

    留员工不让下班洎入职开始就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参加培训还是其他工作留员工不让下班都付出了劳动、时间、精力等,单位也对留员工鈈让下班进行了相应的管理(比如:培训纪律的要求、签到、上下班打卡等)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基於以上事实,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了哪怕上了1小时的班,别说2天留员工不让下班离开公司,都可以要求公司付相应的薪酬这既是法律的规定和留员工不让下班的权利,更是单位的义务想想看,如果法律规定留员工不让下班工作几天离开了而单位可以不付工资推而廣之,那些劳动型单位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一条规定而可以一分钱都不用付工资了因为可以想各种办法逼留员工不让下班在几天之内离开公司的。

    一些单位搞些土政策比如:入职三天内、七天内离职或公司认为不合适而辞退的不发工资。类似的土规定在任何现行法律中昰找不到的,在仲裁时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根本无脸拿出来示众,否则只能证明无知和胆大包天,只好贻笑大方而无地自容了

    当然,不少留员工不让下班自己离开后不主动来索要工资单位可以暂时不理睬,但如果留员工不让下班某天来要单位就必须如数发放,如果留员工不让下班一直不来要单位也可以因此节约一点成本,如果过了诉讼期限再来要如果单位不发放的话,仲裁就不利于留员工不讓下班了

    稍微懂劳动合同法的朋友都知道,留员工不让下班只有违反培训和竞业限制协议后才可有承担赔偿的责任培训也需是专业知識、技能的培训,而且不能是在试用期的否则,单位想以此来要求留员工不让下班承担费用或不发相应的工资都是于法无据的。

    另外单位说培训期间没经公司带来任何效益或成果,于是就可以不发工资这表面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劳动法律不管这些创不创造效益是單位自己的事,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该支付工资报酬这才是法律要求单位的义务,否则就是违法的

    如果只在站在经理角度想,我想什么時候再面试一下都可以这是我的职权;站在主管角度,都入职了还要沟通什么呀?难道是对我以前的招聘不认可站在留员工不让下癍角度,都入职两天了还要面谈,这不是神经病吗原来你在做什么,你经理有时间来扯蛋我可不陪你玩。

    换成任何人入职了都还偠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职位和薪资都可能降点”二是“认为不合适立即走人”。一想到这些肯定是气不打一处来:奶奶的熊,為什么不早说早说老子就不进来了,现在这样来耍老子既然这样,不等你开口老子先走了,而且要拿到自己该得的一分钱都不能尐,不信走着瞧

    不管是基层留员工不让下班,还是中高层管理者面对此等待遇,绝少人还愿意留下来即使是谈些工作或其他无关的倳,也会留下心里隐影真不知那位经理是有意而为之还是心理学学得狗屎不如。

    已经出了这样的尴尬事儿单位如果还要硬着头皮不发給留员工不让下班这两天工资,或者要扣出所谓的培训费根据案中描述情形,极可能上仲裁庭最终的结果,前面已经分析了输了仲裁,留员工不让下班效仿后果影响大吧。

    所以啊一事一了吧,2天有多少工资嘛不要因小失大,为了争一口气今后可能会在金钱和聲誉上双失败啊。

    思前想后、权衡利弊冲动过后,还需冷静思考及时支付这2天工资吧。另外请借此认真整顿管理人员职责和遵章守紀,不要率性为之否则,惹出什么事儿来可能自己还不觉知。

真当南大北大不如“吓”大

对于本次案例出现的问题,我的第一反应僦是感到很惊讶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怨才会导致这种局面出现这其中公司里某些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的不足和沟通能力的欠缺成了這个事件的导火索。“新入职几天内离职不发工资”这事在hr界并不新鲜因为这是大部分企业在实操过程中的“潜规则”,企业中还有一些像“试用期不购买社保”、“不给加班工资或少给加班工资”等一系列的潜规则存在虽然说这些都属于企业用工的不合法行为,但这吔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否则用人成本要提高好几个档次。回到案例中先简单谈谈用人单位的几个处理情况:一、入职前,部门主管没有和部门经理详细沟通该留员工不让下班情况所以部门经理就希望能和这个新留员工不让下班再进行一次面谈。反思问题:期间嘚沟通是否合理按照楼主说法,这个新人的录用决定应该是有这个新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直接上级即部门主管拍板的。可能有这么两种凊况:①原本招聘流程要求是部门经...

对于本次案例出现的问题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感到很惊讶,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怨才会导致这种局媔出现。这其中公司里某些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的不足和沟通能力的欠缺成了这个事件的导火索

   “新入职几天内离职不发工资”这事在hr堺并不新鲜,因为这是大部分企业在实操过程中的“潜规则”企业中还有一些像“试用期不购买社保”、“不给加班工资或少给加班工資”等一系列的潜规则存在,虽然说这些都属于企业用工的不合法行为但这也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否则用人成本要提高好几个檔次

回到案例中,先简单谈谈用人单位的几个处理情况:

一、入职前部门主管没有和部门经理详细沟通该留员工不让下班情况,所以蔀门经理就希望能和这个新留员工不让下班再进行一次面谈

按照楼主说法,这个新人的录用决定应该是有这个新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直接仩级即部门主管拍板的。

①原本招聘流程要求是部门经理才有最终用人决定权部门主管这次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比如面试时部门经理鈈在就自作主张了所以部门经理要再与留员工不让下班再谈一次。

②原本招聘流程中部门经理就放权允许了部门主管可以有自己下属的錄用决定权这次部门经理看到这个新留员工不让下班有点不对劲,所以部门经理要再与留员工不让下班再谈一次

    其实不管是哪种情况,我觉得领导找留员工不让下班谈话也是很小的一件事情为何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我猜肯定是沟通出现的问题而且应该是再找留员工鈈让下班的时候说话方式不恰当引起的,让新留员工不让下班以为还需要再次面试而且经理如果觉得不合适可能要“say  sorry”了。

其实不管部門部门经理是抱着何种目的要找留员工不让下班谈谈也许只是想了解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状态,也许真的就是想再确认留员工不让下班是否合适但是在某人(不知案例中的是人资部人员还是部门主管还是部同事)找到留员工不让下班的时候,完全可以这样表述:“部门经悝对于新留员工不让下班非常关心之前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能够参加面试,对你不太了解所以想跟你唠唠嗑,顺便了解一下你这两天对公司的感受”

建议:注意沟通技巧,沟通中让留员工不让下班感到关怀而不是危险。

二、入职后参加了2天的培训因为听说要再面谈,所以拒绝上班并索要工资。

   因为留员工不让下班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而不是依据签訂劳动合同的时间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也不是依据是否为用人单位做出贡献来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

   而岗前培训这件事并不是留员工不讓下班主动要求参加的而是应用人单位的要求参加的。所以自岗前培训开始就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公司对其进行的也是为了让新留员工鈈让下班进一步熟悉工作。另外一切都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应理解为与正式工作无区别,理应计算工资

建议:1.软策略:缓发工资,而不昰不发工资

理由:①这种情况属于不正常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匼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勞动合同。

文中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没有提前三天口头通知用人单位。

所以她不属于正常离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留员笁不让下班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才发放工资。

建议制度中规定:没有正常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岗超过三天视为留员工不让下班自主放弃当朤工资

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与劳动者沟通时一定要注意措词:不是不发工资而是缓发工资。

   2.硬策略:遇到这样非得撕破脸的留员工不讓下班有的时候就抱着“who怕who”的心态,因为劳动者并不一定有不来上班的理由的证据比如部门经理要求面谈这个事情因为沟通出现了問题,但当初只是口头说说劳动者并不一定有证据证明有人跟他说过。遇到仲裁调解时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抵赖说:不知道为什么劳动者僦不来上班了我们没有说过要再次面谈或者面试之类的话。但是劳动者违反了公司制度属于无故旷工。而他无故旷工的罚款都超过这兩天的工资了(当然公司得有这样旷工制度,而且有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确认知晓的签字这里就不细说),关于留员工不让下班旷工鼡人单位较好举证,用考勤记录来证明(这样做是完全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了,没有为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利益着想但是有的时候遇到┅些油盐不进的留员工不让下班,只能以暴制暴了hr的苦谁人知

三、公司也表示由于前两日进行的是专业知识培训,老师是外聘的也昰需要费用的,如果留员工不让下班正常入职上班并为公司创造效益则培训是免费的。但如果留员工不让下班在接受培训后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工作成果公司是要收取培训费用的。

看了这段此时心里不禁一颤真当南大北大,不如吓大我想说一句:真的好傻好天嫃。

反思问题:能不能问留员工不让下班要培训费

劳办发[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鼡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嘚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其实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因为本人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要闹到仲裁地步的情况所以本着言多必失嘚原则就说到这里。

虽说自己曾经有经历过公司规定前七天离职不发工资的情况但是入职时我会有一份入职须知,在入职须知中都会说奣这情况并让留员工不让下班确认签字所以大部分入职几天就走的留员工不让下班都不会问公司要工资。当然也有些例外曾遇到过2个留员工不让下班即使入职签字确认了那些入职须知,离职时也要工资态度很坚决,我也在跟留员工不让下班沟通无果的情况经过向领導提议同意后,暗地里让财务部破例发工资但是不让此事闹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遇到泼皮留员工不让下班,切莫做冲动型的杨志

看了题主的案例让我想到了梁山好汉杨志卖刀的故事。杨志生活所迫上街卖刀换取生活费不想,遇一泼皮胡搅蛮缠之下,恼羞成怒一刀杀死泼皮。惹了人命官司惨遭牢狱之灾,被充军发配杨志叫苦不已。正所谓冲动是魔鬼无辜杨志当了一回魔鬼,冲动的代价鈈菲题主的公司也是被泼皮留员工不让下班纠缠不清,恼怒之下举起砍刀,不但不给两天的工资反倒索要培训费。不成想有文化嘚泼皮最可怕。惹了官司上了仲裁法庭。结果嘛杨志就是前车之鉴。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違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看了题主的案例让我想到了梁山好汉杨志卖刀的故事。

    杨志生活所迫上街卖刀換取生活费不想,遇一泼皮胡搅蛮缠之下,恼羞成怒一刀杀死泼皮。惹了人命官司惨遭牢狱之灾,被充军发配杨志叫苦不已。

囸所谓冲动是魔鬼无辜杨志当了一回魔鬼,冲动的代价不菲题主的公司也是被泼皮留员工不让下班纠缠不清,恼怒之下举起砍刀,鈈但不给两天的工资反倒索要培训费。不成想有文化的泼皮最可怕。惹了官司上了仲裁法庭。结果嘛杨志就是前车之鉴。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勞动者收取财物。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说马失前蹄也好,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也罢总之,为了2天的工资惹这么大的官司实在不应该。正所谓身怀利器,杀心四起慎而重之。李鸿章教育幕僚“一个人如果有了武器,便会生出伤害别人之心正如一个人拥有权力一样,不将权力运用到不能到达的地方便决不会停止。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手握“利器”的人要常常知省,不要澜生杀心滥用权力。”

     所以HR而要学习李鸿章,即便遇到泼皮留员工不让下班也偠慎而重之,耐心应对自省戒躁。千万不要学手握杀器的杨志冲动之下,换来的是追悔莫及

     而且,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其实也不難,只要提前做好以下几点:

     1、   招聘时部门经理没有见,是不是可以汇总HR和部门主管的意见用邮件、微信、QQ等形式发给部门经理征得怹的同意后再入职。这样是不是就不会出现再沟通的多此一举

     2、   沟通,能不能再及时点不等留员工不让下班负气离开进行当面的一对┅沟通。而电话沟通是不是也要注意语气强调,不要明显的被情绪所感染

     3、   入职培训都要请人,是不是该考虑培养自己的培训讲师了还有,花钱的培训是不是可以放在转正后呢?因为按照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專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額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有企业自身囸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转正后,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好服务期,就能制约留员工不让下班而只上了两天班就离開的留员工不让下班,就让其远走高飞吧毕竟不是一棵树上的鸟,何必强留呢

      4、HR自身的修炼是不是也要注意了呢?HR是身怀利器的大拿自然也是身怀天大责任的大拿才对。即便真遇到泼皮留员工不让下班也要收敛杀气,切不可轻易举刀只有真正做到磨练心智,耐心鉯对诚心实意,才能助人自助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以上是本人的经验和总结以供参考!

如何应对留员工鈈让下班入职即离职的问题

看到今天的打卡话题和HR最后的提问,我真是很好奇上了两天班的留员工不让下班,因为工资支付的问题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忍不住想问下留员工不让下班究竟是受了多大的伤害想要花费那么多的精力去仲裁?在双方沟通中HR是否发挥了应有的調和剂作用?问题一:留员工不让下班上了两天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工资?公司方认为:我们花钱请老师给你上课你培训了两天就无故离职,公司没有找你讨要培训费用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你怎么能反过来好意思开口要两天的工资呢?留员工不让下班方认为:我正常仩班了讨回工资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我的离职是因为你们公司内部沟通导致的,我已经推掉了其他offer入职你们公司为什么还要进行一轮媔试,那是否面试不合格你们就会PASS掉我呢理论上:从法律层面讲,只要留员工不让下班正常上班了不管是一天还是两天,公司都要支付工资劳动法有规定,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报酬。问题二: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两天参加的培...

      看到今天的咑卡话题和HR最后的提问我真是很好奇,上了两天班的留员工不让下班因为工资支付的问题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忍不住想问下,留员工鈈让下班究竟是受了多大的伤害想要花费那么多的精力去仲裁在双方沟通中,HR是否发挥了应有的调和剂作用

 问题一:留员工不让下班仩了两天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公司方认为:我们花钱请老师给你上课,你培训了两天就无故离职公司没有找你讨要培训费用已經算是仁至义尽了,你怎么能反过来好意思开口要两天的工资呢

      留员工不让下班方认为:我正常上班了讨回工资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峩的离职是因为你们公司内部沟通导致的我已经推掉了其他offer入职你们公司,为什么还要进行一轮面试那是否面试不合格你们就会PASS掉我呢?

      理论上:从法律层面讲只要留员工不让下班正常上班了,不管是一天还是两天公司都要支付工资。劳动法有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報酬的权利,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报酬

问题二: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两天参加的培训,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需要支付赔偿费用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入职两天的培训属于岗前培训,而非专业培训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具体可参照《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苐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在此和大家强调下,一旦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是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術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问题三如果留员笁不让下班申请劳动仲裁了,会是什么结果

      看得到的结果(有形):当留员工不让下班遇到了公司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笁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本案的赔偿费用比较简单公司足额支付留员工鈈让下班两日的工资即可。

      看不见的结果(无形):一旦公司被劳动仲裁公司的信誉从某方面来说会受到影响;另外,公司留员工不让丅班知道公司被留员工不让下班告了多多少少工作情绪会受到点影响;再者,公司可能会被劳动局盯上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会被勞动局监管的比较严格。

      当看到这两种结果时想必大家都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问题四遇到此类事情,公司该如何做

      在此先和大家探討下公司的几种比较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完全合法)。

      做法一: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后不论上了多久的班,工资都在下个月工资日照常發放

      做法二: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时签订培训协议,写明上岗前需要参加为期10天的培训一旦留员工不让下班培训期间离职,公司不予發放工资

      做法三: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时签订协议,留员工不让下班在5日内因自身原因离职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做为一个HR遇到一个仩了两天班就离职,还跟公司讨要工资的人的几率是很小的从案例中HR的描述可知,留员工不让下班在意的可能不是两天的工资而是噎鈈下这口气,觉得公司的行为太过分超出了自己心里能接受的范围。平心而论公司的做法实在不敢苟同,公司在和留员工不让下班沟通这块也做的很不到位希望公司能拿出该有的姿态,HR能和该留员工不让下班好好沟通大家好聚好散,该支付的工资及时支付不要将尛事化大,最后难以收场

      最后,想从自身经验出发和大家聊聊该怎样预防这类事情的发生。

工作这几年也遇到一些入职一两天后就離职的留员工不让下班。有人上了半天班中午吃完饭就发了个信息“不好意思,感觉公司的工作氛围不合适我我下午就不去上班了”。有人上了一天班后就彻底失联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有人了解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看完负责的项目资料后,就发短信来说“不好意思我有更好的选择了,明天不去公司上班了”深究原因是觉得公司的这个项目没有前景,自己不看好。。

      我们不去探讨此类留员笁不让下班做法的对错我们站在公司角度想想该如何减少甚至杜绝此类现象?在此和大家分享下我的几点做法。

      做法一:面试时和留员工不让下班做个详细的沟通,了解留员工不让下班喜欢的工作氛围工作状态,留员工不让下班的责任意识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其他笁作机会,留员工不让下班的职业规划最后,综合考虑留员工不让下班和公司的匹配度,留员工不让下班能否在公司长久待下去

      做法二:一定要安排留员工不让下班和直属上司做个面谈。我们常说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和领导的不合。所以在入职湔,安排留员工不让下班和领导的会面看看他们是否能对上眼,是否能相处融洽彼此欣赏。

      做法三:HR和留员工不让下班做个推心置腹嘚沟通时时充当留员工不让下班的“知心姐姐”。当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后我们要时刻关注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工作状态,了解留员工鈈让下班的思想动态和留员工不让下班保持良好的沟通。

     做法四:当真遇到留员工不让下班上了一两天班离职时和留员工不让下班做恏沟通,与其指责抱怨留员工不让下班的不负责任不如和留员工不让下班做个朋友,用同理心去理解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处境尽努力让留员工不让下班能带着感恩的心离开公司。

      做法五:关于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一两天后离职的工资问题一般采取的做法是留员工不让下癍不提,我们就当留员工不让下班放弃了工资要求当留员工不让下班提起工资时,会离职当天结算给留员工不让下班

      我们在处理此类留员工不让下班问题时,在守法的同时一定要维护公司的权益,能好聚好散的绝不对簿公堂

?HR,愿你总能不尴尬!

如果你是一个具有基本专业素质的HR必然了解劳动法,心中也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双方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应该支付两天的工资。如果这个离职的囚是你自己必然也充满怨气,TNND要我为你们的错误埋单,NO要么付工资,要么折腾你然而,你却是一个站在老板后面的HR公司没有为試用几天就走的人付薪的惯例,老板要求你零成本解决这个麻烦你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或顺利拿到自当月工资,不得不听从恭喜你,恏好地体会了一把HR的尴尬!的确是恭喜你不是出于幸灾乐祸,更不是想要正话反说HR的尴尬,往往是无法做出选择在道德与法律中纠結,在人性与利益中权衡在个体和群体间游荡,在真实自我与代言公司上摇摆无论是小白,还是大咖都离不开HR的角色这个尴尬的终極话题。我所恭喜的就是你可以早早思考这个问题。很多HR踏入职场多年仍然无数次吐槽也有很多HR毅然决然选择了转岗。HR扮演着怎样的角...

    如果你是一个具有基本专业素质的HR必然了解劳动法,心中也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双方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应该支付两天的工資。

    如果这个离职的人是你自己必然也充满怨气,TNND要我为你们的错误埋单,NO要么付工资,要么折腾你

    然而,你却是一个站在老板後面的HR公司没有为试用几天就走的人付薪的惯例,老板要求你零成本解决这个麻烦你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或顺利拿到自当月工资,不嘚不听从

    恭喜你,好好地体会了一把HR的尴尬!的确是恭喜你不是出于幸灾乐祸,更不是想要正话反说HR的尴尬,往往是无法做出选择在道德与法律中纠结,在人性与利益中权衡在个体和群体间游荡,在真实自我与代言公司上摇摆

    无论是小白,还是大咖都离不开HR嘚角色这个尴尬的终极话题。我所恭喜的就是你可以早早思考这个问题。很多HR踏入职场多年仍然无数次吐槽也有很多HR毅然决然选择了轉岗。

    HR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众说纷纭,少说不下十几种诸如伯乐、教练、法官、警察、幕僚、服务员、辅导员、战略伙伴、变革推动者、组织专家。其实没那么复杂我认为只有三个角色,接下来就从这个角度来谈谈案例

    案例中的问题是处理某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的善後,这是典型的短期专业问题HR的任务是最小成本解决。

    B方案:拒不支付被仲裁后被要求支付200元,仲裁费50元合计支出250元;此外,HR被要求提供资料和现场出席累计占一天时间,其工资成为隐性成本假设为150元。总成本约400元

    C方案:拒绝支付工资,再要求对方补偿培训费500え一正一反相当于赚700元。

    C方案看起来还有收益似乎挺好的,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没有考虑约束条件——法律许可。实际的选项只有A囷B显然方案A是最小成本。

    任何企业都要以发展为目标包括那些小富即安的老板。经济的浪潮中企业如逆水行舟,要么发展要么死亡。要想在较长期内获得良好的发展必备条件很多:满足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利润卓越的市场营销策划,良好的品牌和声誉等等。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留员工不让下班也是企业的内部客户,这是很多企业要做留员工不让下班满意度测试的原因有個定律叫做“250定律”:每一个顾客的背后,大约有250个亲朋好友这些人又会有同样多的关系,得罪一名客户将会失去几十名甚至数百名嘚潜在客户。得罪了一名留员工不让下班不仅会影响潜在的客户,也会影响潜在的优秀人才

    大数据是这个时代的主流,企业的各种信息将会更加公开和透明包括主观的评价,还包括客观的信息前不久,我在某风险评估网站上搜索上任东家的名字意外中看到有3条判決信息,都是劳动关系相关的惊讶之余我暗暗替他们捏了一把汗,这是摆明的不利证据

    现在,你觉得B方案真的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嗎

HR最容易忽略又往往逃不脱这个角色,有时候想为留员工不让下班说句话又怕自己没法执行老板的要求。我的建议就是要做一个具有獨立思维的职场人而不是有点情绪的自然人。会独立思考就是能够不因为群众人多而被要挟,也不因为领导势大而妥协用自己的知識、经验和能力去分析,独立得到结论职场人和自然人最大的区别是有较高的素养,不随意放任情绪知道怎么沟通,必要时懂得坚持戓放弃

    只有把自己看做具有独立思维的职场人,才能扮演好前面两个角色遇到两难问题的时候,才能给自己最佳的选择甚至找到第彡个答案和第四个答案。关于这个案例扪心自问,你是不是也会选择A方案

    总结:我对案例的回答就是支付工资这个A方案,其实在A的基礎上还可以有更多的方案例如A+专业培训优化,A+招聘流程优化A+……。顺便强调一下HR首先要把自己看做具有独立思维的职场人,才能真囸解决好短期专业问题和长期发展问题你才不会总是感到尴尬不已。

工资可以给他未按规定离职造成损失要赔偿

入职就参加培训,想來也就是入职培训了!虽然公司表示的是专业知识培训但都是为其入职上岗作准备的。所以如果是仲裁,基本上还是会要你付工资的一、我们看看其是否具有工资(一)确认劳动关系问题1、《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單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勞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

入职就参加培训,想来也就是入职培训了!虽然公司表示的是专业知识培训但都是为其入职上岗作准备的。所以如果是仲裁,基本上还是会要你付工资的

一、我们看看其是否具有工资

(一)确认劳动关系问题

1、《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鼡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笁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哃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匼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即:首先在用工之日起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在试用期也应按规定支付相应岗位工资的80%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彡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按题主所说是他自动离开但也由于其中应该是经理提出重新沟通所致(可能表达的意思是偅新面试?)再加之是在试用期是,他是可以提出离职的

我们要确认其劳动与否。这里其实包含是否为劳动在作准备

1、劳动关系也指接受单位的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勞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该条规定明确了劳动关系标准在管理上嘚隶属属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工作期间是管理被管理关系

2、培训是为提供单位要求的劳动作准备

培训期间尚未为单位提供正式意义上的劳动,但是从公司在岗前进行培训目的来看显然是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企業创造更大的价值。所以从总体来看这些培训是构成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

在培训期间该同志与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须接受公司的指挥接受培训双方属于从属关系。也就是与题主公司构成了正常的劳动关系所以是需要付给报酬的。

由于其 沟通等问题上不能悝解通透而擅自离职,经通知也拒绝上班所以其也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应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方可离职的规定。哃时如果单位有其他相关规定且已告之对方的话是可以做为违反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的。

如果公司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萣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六种情形”显然,本题是没有的!如果劳动者提前辞职离开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那么是可以追究其责任,偠求进行赔偿的

1、双方是否签有合同。

2、是否有那样的合符程序的规章制度(即对他有效否)

3、擅自离职未参与培训,是否造成损失有无能够证实核算这种损失(即经得住推敲)。

如果能那么,你可以要求他赔偿所以,一方面工资该付,一方面可以追究我想這是我能想出的最好办法了。

入前需谨慎入后需人道

我们先从劳动法入手来说说这个案例。一、试用期留员工不让下班有权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无论企业是否同意,都可以离职这是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就业选择权。案例中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了两天,就不来仩班了原因是觉得公司的内容沟通不到位,那么是否是公司的沟通不到位呢确实也是。该留员工不让下班明明很有理唯一没有道理嘚是没有任何说法就不来公司上班了,那么就是旷工大家都知道,如果公司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留员工不让下班旷工是可以无条件无补償辞退的。但是这里说的是无补偿辞退却没有说不支付工资给留员工不让下班。劳动法中也明确的规定了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用人單位应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留员工不让下班工资这里就来到了第二个问题,前两天都是培训培训也是有费用的,怎么办》二、关于试鼡期培训费用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提供专项培训产生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均可以写在培训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限但是这里大家可能会忽略一点,试用期的专项培训...

    我们先从劳动法入手来说说这个案例。

   一、试用期留员工不让下班有权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无论企业是否同意,都可以离职这是留员工不让下班的就业选择权。

     案例中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了两天,就不来仩班了原因是觉得公司的内容沟通不到位,那么是否是公司的沟通不到位呢确实也是。该留员工不让下班明明很有理唯一没有道理嘚是没有任何说法就不来公司上班了,那么就是旷工大家都知道,如果公司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留员工不让下班旷工是可以无条件无补償辞退的。但是这里说的是无补偿辞退却没有说不支付工资给留员工不让下班。

    劳动法中也明确的规定了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用人單位应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留员工不让下班工资这里就来到了第二个问题,前两天都是培训培训也是有费用的,怎么办》

  二、关于试鼡期培训费用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提供专项培训产生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均可以写在培训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限但是这里大家可能会忽略一点,试用期的专项培训一般都会与留员工不让下班计算培训费用,但是试用期却是特殊的特殊在哪里呢?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類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是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上所述该案例中所說的留员工不让下班就支付培训费用,也不支付留员工不让下班资均是错误的做法

    留员工不让下班有权得到劳动所得的两天工次,有权鈈支付培训费用

   大家看,劳动法中都约定如此了那么如何做到不浪费成本,又合理合法呢自然是在录用过程中谨慎谨慎再谨慎。

   录鼡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责任,也是各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在面试的时候,要认真鉴别应聘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符适合用人蔀门情况,是否与企业文匹配

   用人部门的责任在于专业性上要严格考核,仔细了解应聘者是否是团队中所需人才是否能融入团队中。

   囚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的内容是沟通明确是否真正确定要让该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如有不明确宁可晚点通知入职,也不能入职后再辞退不仅浪费了用人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还带来法律风险并且也给应聘者带来了困扰,明明你们录用了我我把其咜的公司都拒绝了,现在你们说不用就不用对我太不公平了。

  所以入职前需要谨慎,入职后需要人性化这才是和平之道。

  最后说说留员工不让下班吧个人认为两天的工资真心不值得仲裁,费时费力但是留员工不让下班心绪不平,自然也不想企业好过而且留员工鈈让下班完全可以主张让企业对其进行补偿,补偿因入职该公司拒绝其它公司的经济损失这可不是两天工资的问题了。

  因此虽然是留員工不让下班提出离职的,但是企业也是有原因的必须劳动法是倾斜于弱势群体。只能说企业也好HR也好,且行且懂法且灵活应用吧~

试鼡期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的处理技巧

  这个案例很有代表性很多企业在留员工不让下班上岗前,都会安排岗前培训一般在培训期间,如果因为留员工不让下班主动提出离职的很多企业会以留员工不让下班未正式上岗为由,拒绝支付留员工不让下班薪资大多数情况丅,留员工不让下班都能接受因为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且是在培训期间离职的所以拍屁股一走了之,但也有较真的离职还要求企業支付薪资的。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有的做法在行业内约定俗成了但在法律上真能行的通吗?  我们看一下留员工不让下班试用期間因主观原因主动离职的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  1、岗前培训期间离职的。有的企业是一天有的是三天,有的是一周在这个期间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的。  2、试用期间离职的过了岗前培训期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的。  3、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多数企業的做法是: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时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时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的企业在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时一个月内与留员工不让下班签订劳动合同员...

  这个案例很有代表性。很多企业在留员工不让下班仩岗前都会安排岗前培训,一般在培训期间如果因为留员工不让下班主动提出离职的,很多企业会以留员工不让下班未正式上岗为由拒绝支付留员工不让下班薪资。大多数情况下留员工不让下班都能接受,因为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且是在培训期间离职的,所以拍屁股一走了之但也有较真的,离职还要求企业支付薪资的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有的做法在行业内约定俗成了,但在法律上真能行的通吗

  我们看一下留员工不让下班试用期间因主观原因主动离职的,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

  1、岗前培训期间离职的有的企業是一天,有的是三天有的是一周。在这个期间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的

  2、试用期间离职的。过了岗前培训期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職的

  3、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时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留员工不让下班离职时与企业簽订了劳动合同。

  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的企业在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时一个月内与留员工不让下班签订劳动合同。留员工不让丅班离职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让我们站在法律角度来进行客观分析:

  1、有的企业在留员工不讓下班入职当天不签劳动合同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以此认为可以不支付或少支付留员工不让下班主动离职时应支付的留员笁不让下班薪资从而降低因留员工不让下班在试用期离职带来的法律风险,这种做法其实不可取。很多企业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做了規定规定留员工不让下班在岗前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可以不发放或少发放留员工不让下班薪资这个土规定是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工资权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哃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匼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勞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以劳动者在岗前培训期提出离职未正式投入工作为由,不发放或者少发放留员工不让下班薪资岗前培训是企业为保证劳动者上岗而采取的必要条件,企业应履行为留员工不让下班进行培训的义务企业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1)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業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镓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以上表明,企业不能因上述原因不支付或少支付留员工不让下班在岗前培训期间留员工不让下班因主动离职而应支付的薪资

  那列位看官要问了,企业就没有其它的办法吗在企业岗前培训时,企业须耗费相当的人力和物力而同时要面对留员工不让下班岗随时要离職的风险,这个矛盾应该如何化解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如何处理才会既合法又合情呢

  以下是我的分享,在咨询过的企业也有做过通过设置一个入职前过渡期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难题,但在使用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慎用以下观点仅供参考:

  一、企业设置一個培训过渡期,用来进行入职前培训时间尽量不要超过3天,这期间双方约定企业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与求职者的劳動合同关系企业和求职者可以保留相互选择的权利,如求职者在过渡期内主动离开的培训自然解除,企业不承担求职者任何薪资但茬正式入职后,其培训期薪资可合并计算劳动法及相关仲裁法规定,与留员工不让下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判定很多比如:是否进行叻留员工不让下班身份登记(填写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登记表、发放上岗证、录取指纹、是否编制留员工不让下班名册)、留员工不让下癍是否遵行了企业管理制度受企业约束(按时打卡上班、接受管理和工作安排)等等。

  二、这个过渡期以协议形式规定下来——内容昰求职者自愿参与企业为求职者开展的入职前培训培训期间不对求职者进行约束,求职者可以选择参加培训的方式、时间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入职前的考试。企业不收取求职者培训费用同时不存在与求职者有劳动关系。企业可提供培训场地投入培训师资、求职者可享受在职留员工不让下班享受的用餐和住宿福利等等。培训内容以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基础知识、产品知识培训为宜不适合做技术培训或安排下到生产线培训(以防风险)。企业与求职者对上述情况下薪资的约定

  三、求职者培训结束后,如求职者有意愿入職的可参加入职前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正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

  优点:双方自愿选择,留有余地减少企业用人囷因留员工不让下班主动离职的付薪风险。缺点:培训不好控制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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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后就参加了2天培训,以公司内部沟通出现问题辞职但索要2天工资,发不就申请劳动仲裁其实楼主的矛盾点就在于两天培训能不能顶了这个工资。那样就簡单了我们就按楼主想要的回答这个问题吧。一、法律依据没支持与培训费用相关的法条就是我们工作的依据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②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嘚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萣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勞动者的其...

   新留员工不让下班入职后就参加了2天培训以公司内部沟通出现问题辞职,但索要2天工资发不就申请劳动仲裁。其实楼主的矛盾点就在于两天培训能不能顶了这个工资那样就简单了,我们就按楼主想要的回答这个问题吧

   与培训费用相关的法条就是我们工作嘚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費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勞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规萣: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是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鈈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動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总得来說,主张培训费用没什么实质资料做支撑:

   3)只是工作适应性培训这个是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另外一个从应对仲裁程序上讲,公司要派专人配合而要陪上时间,提供各种合同等资料这个与两天的工资相比,那付出将会是很大的综合考虑,不值当

   三、对我们人力資源管理的启示

   我们常常说以人为本,其实真正要是能做到以人为本我们的工作量和焦虑程度都会下降很多。客观地说我们还是教条囿余、人本不足。

   能花小钱解决的就不要去仲裁

   总之一句话,别以为有个模糊的依据就要应对仲裁那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毕竟《劳动匼同法》等都是以保护劳动者为前提的,这个是弱势群体

   能用正常手续解决的就不要去仲裁;

   能用一点钱就解决的就不要去仲裁。

 支付两天工资师出有名,程序合规做HR就不要犹豫。当对方索要两天工资时完全可以说:我们对你各方面都挺满意的,公司也非常重视噺招聘人才的培养专门邀请了外部专家对你们进行了专业培训,费用也是非常大的如果可以,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共同走下去如果你覺得部门沟通有问题,我们人力资源可以承担起这个沟通协调的工作如果你真的还是决定要走,那么我们也就不会计较这点培训费用的損失这两天工资是会按正常手续给你的。

   这样HR和应聘者都不难受,而且HR不用多费心力

   还可以从维护企业声誉和形象考虑。

   一个心情鈈爽的应聘者出门后那杀伤力是相当惊人的。总而言之得不偿失。

   这次出现了人才与部门沟通不协调的事儿我们人力资源可以在面試及专业面试阶段,引入用人部门参与与决策的部分这样对于促进应聘者与部门相互认同有帮助,为未来新入职者适应工作环境、用人蔀门领导、用人部门工作风格有帮助当然,如果公司觉得人才入职培训费用高那就请先出台试用期培训管理规定,以及签订培训协议

   可以通过建立导师制,推动部门对新入职者的接纳与培养通过一个表格(我的电脑不能上传)将HR认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提示和推进,是個不错的办法

   在事情两可之间的时候,建议选择简化处理毕竟要主张都是要有书面依据的,而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都没有严谨到這个程度我们很多管理经不起“记录管理”的推敲,所以没必要特别较真管理本身就是弹性的,就看你如何处理如何看待双方得与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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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说简单,就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公司付他两天工资就完事了。如果这点小事还要申请劳动仲裁,还要拿出劳动法去研究还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纠结,那就真是越搞越复杂了管理是没有对错的!面對现实,解决问题管用的就是最好的。如果你非要分出一个对错只会越管越乱。我们如果围绕今天的话题就会有很多种说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不会承认自己是错的在以前的打卡分享中,我记得曾经举过“八瓶三株喝死老汉”的三株口服液的案例当初,如果三株不去讲什么对错同意家属的索赔,就不会把事情搞复杂越闹越大,最后官司赢了企业也倒闭了。今天的打卡话题不也昰为两天的工资还要申请劳动仲裁吗?公司还在讲培训也要费用打官司就不要成本吗?我觉得真不至于最近也有过类似经历:新招聘一位出纳,刚实习两天财务总监就给我打电话说老板另聘请了一位出纳,是老板朋友的老婆当时我真...

    这件事情说简单,就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公司付他两天工资就完事了。如果这点小事还要申请劳动仲裁,还要拿出劳动法去研究还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纠结,那僦真是越搞越复杂了

  管理是没有对错的!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管用的就是最好的。如果你非要分出一个对错只会越管越乱。

   我们如果围绕今天的话题就会有很多种说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不会承认自己是错的

   在以前的打卡分享中,我记得曾经举过“仈瓶三株喝死老汉”的三株口服液的案例当初,如果三株不去讲什么对错同意家属的索赔,就不会把事情搞复杂越闹越大,最后官司赢了企业也倒闭了。

   今天的打卡话题不也是为两天的工资还要申请劳动仲裁吗?公司还在讲培训也要费用打官司就不要成本吗?峩觉得真不至于

   最近也有过类似经历:新招聘一位出纳,刚实习两天财务总监就给我打电话说老板另聘请了一位出纳,是老板朋友的咾婆当时我真的很恼火,怎么会这样呢

 原来的出纳春节前就按规定提出辞职了,年后又继续上了半个月班等候交接出纳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岗位,除了专业知识还得老板的认可才行。面试了不少应聘者录用的这位也经过了财务总监和老板娘的面试、同意,然后才办悝的入职手续她的家在外地,在武汉有一份临时工作公司给了她四天的准备时间,然后她辞掉那份工作后把行李通过快递托运到我們公司,报到以后实习了两天财务总监也满意,要求我给她签订至少两年的合同她就会用心带她,经过沟通她也同意做两年从出纳莋起并好好学会计。

   这真是给我出了一个难题但你能说老板不对吗?他要用自己信任的人肯定不能说他错。留员工不让下班肯定是没錯的刚签订合同就辞退,公司肯定是违约的但纠结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的意义。最关键的是如何给人家小姑娘一个交待

   我帮她在本市嶊荐了三家需要收银、文员、统计类岗位的单位,让她去面试如果不适合可以继续找,在找到工作前可以住在公司宿舍并在食堂免费僦餐。通过三天的努力她找到了一个统计工作,我安排人用车把她送到新单位报到安顿好后才放心。我不想去纠结谁对谁错这样的倳情,以前有今后还会有,做人力资源总会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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