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讨论,一阵这个荣誉个人简历荣誉奖励怎么写含金量高?有多大

理性讨论 秦始皇统一全国有含金量没?【欧洲冠军杯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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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讨论 秦始皇统一全国有含金量没?
按照战术发展? 那么秦朝灭六国冷兵器发展低端 然后战术也比较少 所以没有含金量 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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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说点有深度的立马就没影了 那么现在我回复你了。在线坐等你的答复
三国开始才有含金量?
鸦片战争失败 是因为没有含金量咯? 拿现在的技战术兵器 分分钟搞死你
楼主又欺负小学生
足球和打仗有可比性?你是幼儿园的?
说足球扯打仗,这两个一样?
楼主智商堪忧,战争打的是综合国力,不仅仅是兵力对决。虽然秦国统一的战斗技术含量比较低,但是综合国力的较量确实和现在无异
这尼玛为黑而黑
啥借口都能找出来
你们这样也不觉得无聊?
楼主把孙子兵法忘了吧,论战术秦皇时早已成型,至于武器装备方面有差距是科技发展,可以类比现在球员体能比以前更强欧足联承认五冠,那就是五冠,至于含金量质疑,邀请赛性质和发展成正式比赛确实不同,我没见过萨迷真的说五连冠不算冠军,反倒是别人看见说含金量问题,直接歪曲成萨迷不承认皇马五连冠,这才是无耻
笑了,战国人家是拿命在博,成王败寇,皇帝谁不想做?你这个上古欧冠的重要性比得了现在的欧冠吗?
前无古人你说呢
足球和战争也能扯上关系了
怎么不用导弹核武器?
你说了不算   --金堂玉马,玉人风华,不于我浪迹天涯,遍看朝夕烟霞!
秦始皇统一中国不是战争上有多含金量,对战争史有什么贡献。而是结束了长期的分裂,统一了文字,货币,度量衡等,形成了大一统的国家,有更先进的制度,对秦和秦以后我国很多方面都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说出这种言论的真心智商捉鸡.
都低调点吧,楼主我知道你热爱皇马,争赢了争输了也没多大意思,多看看球吧
你是有多无聊啊,像那种不入流的帖子无需关注,不过还是支持师傅实力吊打跳梁小丑。仁迷的观点完全牛头对不上马嘴。
抛开这个脑残一楼'我认为秦始皇就是个抱大腿的'六国早在他太爷爷那代就已经垮了'只要君主不瞎JB搞'躺着也能统一
和秦始皇没关系把
秦国同意天下主要靠三个人 公孙秧 白起 和王翦
一个变法 一个可以说算是直接灭掉了赵国
一个攻下楚国
秦始皇时代,他的曾祖父昭王已经把秦国最后的对手赵国削弱很多了。
木匠砍树砍了很多刀,但只有最后一刀把树砍倒了,于是便有人说早知道这一刀能把树砍倒,我还砍前面那几刀作甚
和黑子有什么好争的
不论他们怎么黑 斯蒂法诺是贝利和老马的偶像 他们的主子算什么??无论怎么黑 皇马已经把10冠臂章印上了球衣
他们的主子有皇马的一半个数没? 蔑视他们就可以了
酸皇马十冠大多都是萨迷和仁迷!!仁萨一家亲!我渣团功不可没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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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2.2K28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2677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说实话,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对“朱令事件”的细节并太清楚,只觉着网络铺天盖地的对孙维“未审先判”并不合适,但是在看到这篇文章后,我开始越来越觉得孙维可能是被冤枉的。我的分析如下:  1. 文章中说“孙维爷爷是95年去世,警方在95年底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孙维”,难道孙维爷爷在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之前就跟大首长求情??? 这是最大的致命伤啊?这个在逻辑上完全没有办法解释啊!  2. 文章说孙维爷爷与大首长进行政治资本交换,这点我持怀疑态度。中央政协副主席25位,有退下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还包括比如退休的特首董建华),有商界大佬(香港一个商人就是政协副主席),还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大家都知道,政协副主席在政治中几乎没什么影响力,那就是一个养老的地方;民主党派在政治中也什么地位,更何况一个副主席?!我不知道孙维爷爷手里有什么样的政治资本可以让大首长愿意牺牲自己的政治声誉去和他做交换(按照文章的说法,北京政府和清华大学各给20万平息这件事,这说明这件事在政府范围内知道人很多,这对首长的形象伤害非常大啊,一个民族党派的副主席手里有啥政治资本愿意让大首长愿意付出这样的形象代价)。虽然文章说了大首长面临的处境,但一个民革的副主席又能帮上他多少忙?坦率的讲,文章中很多关于政治资本交换的叙述在逻辑上是非常牵强的,甚至是不通的,很难令人信服。  3. 按照文章的说法“大首长下令停止调查这个案子,但北京警方在清华大学的压力下继续调查”。我有两点怀疑:(1)了解国情的人都知道,如果大首长发话了,警方应该是没有胆量继续动了,清华大学也未必有胆量因为出于对朱令同情而与大首长作对;(2)从逻辑上讲,警方如果就此收手,当事情败露时,可以以“案件尚未侦破”搪塞,逃避责任,但如果上边不让查办案件,你还去查办,案子破了,又不去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事情败露了,你不仅是渎职,而且犯了包庇罪。难道警方脑袋里进水了?  4. 文章说“97年朱家上书高层领导时,孙维方面扛大旗是另一个政协副主席”,对此,我是有疑问的。就算这个政协副主席和孙维爷爷私交甚笃,愿意效犬马之劳,但是我还是那句话,一个政协副主席能有多大能量(在另外的文章看到过,温总理都亲自批示过严查这个案子)。  5. 因为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砣的人,所以被列为犯罪嫌疑人。(1)我们都清楚,如果我用一个只有自己有的工具杀人,那么当警方查明受害者死亡原因后,警方是可以很快锁定我是杀人凶手的,那么当我想到这些,我还会用这个杀人工具去杀人吗?(2)理论上,虽然孙维是唯一可以接触砣的人,但实际上是否存在第2个人也能够接触到砣?是不是全世界只有清华有砣?是否存在凶手从其他地方拿砣作案的可能?  6. 孙维的犯罪动机也令我不解。孙维两次投毒时间分别是93年11月和94年3月。第二次投毒时,朱令已出现中毒症状,但仍继续投毒。到底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孙维如此残忍?我在其他文章中看到孙维的投毒动机是“朱令和孙维是同一乐队,同一宿舍好友,朱令古琴弹得好,使自己失去了在民乐团当主演的机会。”我对这个动机是持高度怀疑态度的。我不知道这个动机是别人分析的还是朱令方面的说法,但至少在这篇文章中没有提到孙维的作案动机,这说明朱令方面也没有找到朱令的投毒动机,否则朱令方面不会不提及作案动机的,因为“合理的动机”才是让大家信服的武器,而不是“孙维是唯一能够接触砣的人”  以上说了6点,如果文章中第1点(警方在孙维爷爷去世后才确定犯罪嫌疑人)是事实,那么文章中提到的第2、3、4点也一定是假的,因为一个过往的人怎么去和大首长求情救孙女呢?  吼吼,写这种文章是需要勇气的,我知道有些人可能还没来得及看完,板砖早已飞出来了,为了少挨点骂,赶快表明我的立场:  1. 本人跟孙维没一毛钱关系,也没拿一分钱好处。若骗人,不得好死。  2. 本人非常同情孙维;  3. 本人坚定支持朱令家人通过网络舆论施压政府,尽早重启案件调查,将凶手缉拿归案;  4. 本人之所以又开一贴,是因为楼主写这些东西不容易,希望让更多人看见,别扯到水军啊。  本人脚的吧,网络舆论绝不应该是一种已经规定好的声音,“不假思索的、毫无头脑的对孙维进行痛骂”就是无比正确,如有不从,一些无脑怪兽就会劈头盖脸的对你一顿臭骂,有些人甚至还会跳起来问候你的家人。结果就出现了一群“套着大裤衩、穿着拖鞋、手提棒子的一群怪兽代表法院给孙维定了罪,旁人如稍有异议,上去就是一棍子,都不给你理由,他们跟你唯一的交流语言就是“屎尿”。  很多人说新浪微博屏蔽“朱令事件”是因为孙维方面的压力,这是有可能的,但同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毕竟现在只是怀疑孙维,倘若以后证明孙维不是凶手,孙维完全可以起诉新浪(我有亲戚在网易工作过,她告诉偶的),因为新浪给各位喷喷提供“喷”的舞台,新浪这是助纣为虐,懂了吗?可爱的喷喷们,哈哈!  朱令的遭遇令人唏嘘不已,但是她的一小部分亲友团(注意啊!注意!俺可说的是一小部分)可真不咋地,一个个除了当众拉屎撒尿,别无所长。本来朱令的正面的弱者形象会令大家心生怜悯,但是看到你们这些喷喷一个个光着膀子的跟在后面,怎么感觉“咋那么不搭呢”呢!哈哈,告诉各位可爱的喷喷,这会减弱公众对“朱令”的同情分的,所以我对你们这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喷喷,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吼吼!  因为新浪不想与你们同流合污,怕日后承担责任,已经屏蔽了“朱令事件”,偶代表朱令哭着求你们了,天涯是唯一的可以造舆论的地方了,你们就不要在祸害这里了,如果有一天天涯开始清理“屎尿”了,你们擦擦屁股就可以不喷了或者换个战场喷,但是你人家朱令怎么办呢?好不容易现在舆论起来了,你们千万不能让它喷灭了啊!求求你们啊,各位可爱的喷喷啊,你们不仅要做一个“正义之师”,而且应该是一个“文明之师”,吼吼!  看完了图片里的文章,我有很多对于“认定孙维是凶手”的疑问,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希望和我们诸位“朱令后援团”(哈哈,我都不叫你们们喷喷了)理性讨论,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我们可以理性探讨,但千万不能因为别人跟你意见不一致开口就骂,就好像大家在开会讨论问题,有人跟你意见不一致,你站到桌子上就当众拉了一堆屎,哈哈,你说丢人的谁尼?  最后,我必须严肃的、认真地、郑重地声明,我上面所说的喷喷只是针对一小撮人,一小撮啊,那些理性讨论问题的,“喷喷”跟你无关啊。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12次 发图:4张 | 更多
    这个本来是上面的内容发到一起的,结果丢了,重发。  这个图片内容是从别的地方转过来的。
  法律要来干吗?  想想凶手就出来了 那世界上全是杀人犯了 因为所有人都有嫌疑  何必说出来呢?在中国嘛 这种事可以发生 就会有人相信
  我天天删那些要做水军要宣传要顶贴的消息删得都烦了。。。
  孙维爷爷是95年底12月去世的好么,公安是1995年5月立案侦查!5月到12月之前公安还不能找到嫌疑人,楼主是在说北京公安是饭桶咯!
  娱乐贴留爪纪念
  2. 文章说孙维爷爷与大首长进行政治资本交换,这点我持怀疑态度。孙维不是说孙越崎经常骂贪官贪污腐败么,给孙越崎好处以后孙越崎就不会绊自己的脚这个可以说得通啊!  3。王立军在查办伍德案的时候还自己留了一手,你还真的当警察内部也是铁板一块啊!  4.欺上瞒下的人多着呢!  5.不用其他毒品是因为其他常见毒品很容易让医院查出来是投毒案例,而铊当初很多人不了解,送到医院不会马上查出是投毒事件,想蒙混过关,只是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贝志成查出铊中毒,否则只会被医院定为疑难杂症而不了了之!  6有些人杀人还不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楼主以为杀人就必须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么,马加爵杀同学还只是因为一次打牌呢!
  本案凶手到底是谁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公安查不出来就是失职,难道不应该对本案所有的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
  @我真的猜不透你耶 4楼
16:08:41  孙维爷爷是95年底12月去世的好么,公安是1995年5月立案侦查!5月到12月之前公安还不能找到嫌疑人,楼主是在说北京公安是饭桶咯!  -----------------------------  啥也不说,上去就先赞一个!因为你没有对“持不同政见者大打出手”,整得我都有点感动,哈哈!  我看到的那个图片文章中说“孙维爷爷是在95年12月去世的”什么时候立案没说;另外文章说“95年底警方基本确定犯罪嫌疑人的”。  如果这个属实,那就是说警方从5月开始寻找犯罪嫌疑人时,孙维的爷爷已经开始在为孙维向大首长求情了!
朱令案的凶手大首长都知道了,但北京警方还在那傻乎乎追查犯罪嫌疑人呢? 呵呵,这个逻辑上没法说得过去啊!
  @barbeman09 6楼
16:13:16  楼猪啊,你真有趣,不是说不来了么,哈哈,不过冲你的“热情“,咱还是回你一贴哈    孙维、铊党、朱令的朋友、水军我们一起大团结!  不管你是谁,你支持谁,只要你发关于孙维朱令的帖子,就是给无冤可申的朱令的一点帮助。天涯全是孙维朱令的帖子,其中有你一滴汗水。  谢谢那个孙维声明,正是因为孙维声明的帖子,我才知道世上有这么悲惨的人和事。  铊事......  -----------------------------  哈哈,怕怕啊,我以前的帖子你也查了,那么恨我啊! 这个又能说明什么呢? 因为发了个质疑的帖子被骂的头破血流,本来想撤退了,结果发现了这个别人转给我的帖子,读完后,我发现有所述内容逻辑不通,有重大漏洞啊,所以就把我的发现贴出来,跟大家讨论,因为我的发现未必是正确的,只是希望通过讨论,尽可能接近真相,仅此而已!  为了让更多人看到这个帖子,我又开了个新帖!就酱紫!~  如果你是水军,建议你造舆论要讲究策略,有时会适得其反,现在有很多人已经由同情到反感,这个现象你们要注意啊!  如果你是充满正义感,同情朱令的网友,我想说,我们的目的是施压政府找出真凶,凶手是孙维还是汤唯不重要。所以不要先入为主的坚定的认为孙维是凶手。  我没说我的发现一定是对的,只是希望和大家一起探讨,如果你们有道理,我就会改变我的看法,这不丢人啊!
  @barbeman09
16:13:16  楼猪啊,你真有趣,不是说不来了么,哈哈,不过冲你的“热情“,咱还是回你一贴哈    孙维、铊党、朱令的朋友、水军我们一起大团结!  不管你是谁,你支持谁,只要你发关于孙维朱令的帖子,就是给无冤可申的朱令的一点帮助。天涯全是孙维朱令的帖子,其中有你一滴汗水。  谢谢那个孙维声明,正是因为孙维声明的帖子,我才知道世上有这么悲惨的人和事。  铊事......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0楼
16:36:50  哈哈,怕怕啊,我以前的帖子你也查了,那么恨我啊! 这个又能说明什么呢? 因为发了个质疑的帖子被骂的头破血流,本来想撤退了,结果发现了这个别人转给我的帖子,读完后,我发现有所述内容逻辑不通,有重大漏洞啊,所以就把我的发现贴出来,跟大家讨论,因为我的发现未必是正确的,只是希望通过讨论,尽可能接近真相,仅此而已!  为了让更多人看到这个帖子,我又开了个新帖!就酱紫!~  如果你是水军,建议你造舆......  -----------------------------  讨论态度值得支持,讨论的内容,老生常谈多年,翻过来倒过去。想有转机,必须要有突破,什么突破口,怎么个突破口,这是个问题。
  @我真的猜不透你耶
16:08:41  孙维爷爷是95年底12月去世的好么,公安是1995年5月立案侦查!5月到12月之前公安还不能找到嫌疑人,楼主是在说北京公安是饭桶咯!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9楼
16:22:12  啥也不说,上去就先赞一个!因为你没有对“持不同政见者大打出手”,整得我都有点感动,哈哈!  我看到的那个图片文章中说“孙维爷爷是在95年12月去世的”什么时候立案没说;另外文章说“95年底警方基本确定犯罪嫌疑人的”。  如果这个属实,那就是说警方从5月开始寻找犯罪嫌疑人时,孙维的爷爷已经开始在为孙维向大首长求情了! 朱令案的凶手大首长都知道了,但北京警方还在那傻乎乎追查犯罪嫌疑人呢?......  -----------------------------  应该是确认孙维以后才求情吧,北京警方最开始也是从外围开始找的,
  支持LZ,支持重启,支持全部  嫌YR改名,支持铊铊们出庭,支持不要再等  
  @我真的猜不透你耶
16:08:41  孙维爷爷是95年底12月去世的好么,公安是1995年5月立案侦查!5月到12月之前公安还不能找到嫌疑人,楼主是在说北京公安是饭桶咯!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6:22:12  啥也不说,上去就先赞一个!因为你没有对“持不同政见者大打出手”,整得我都有点感动,哈哈!  我看到的那个图片文章中说“孙维爷爷是在95年12月去世的”什么时候立案没说;另外文章说“95年底警方基本确定犯罪嫌疑人的”。  如果这个属实,那就是说警方从5月开始寻找犯罪嫌疑人时,孙维的爷爷已经开始在为孙维向大首长求情了! 朱令案的凶手大首长都知道了,但北京警方还在那傻乎乎追查犯罪嫌疑人呢?......  -----------------------------  @我真的猜不透你耶 12楼
16:57:53  应该是确认孙维以后才求情吧,北京警方最开始也是从外围开始找的,  -----------------------------  是啊,常理上一定是这样啊。  但是文章上的写的是“孙维爷爷是在95年12月去世的;95年年底警方基本确定犯罪嫌疑人"。现在不知道这两件事的时间哪个在前面。  如果孙维爷爷先去世,那么文章后面的关于怎么向大首长求情全是编出来的了,呵呵,这性质就严重了!  如果孙维爷爷后去世,理论上,去世前还是有几天时间还有向大首长求情的,只不过这个时间仓促了一点。当然也能不排除,因为孙女的事情老人家突然死亡。  就算后一种假设是对的,我疑问中其他几点仍然令人十分存疑,坐等相关人员给予解释。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涉嫌直接投毒,包庇主犯,或为主犯。  在北美华人e网和powerapple均以seajlt为ID发帖。  提到新疆农六师,可以证明是新疆五家渠人,疑似五家渠一中    自爆两张照片,地理位置证实:无锡太湖鼋头渚和新疆交河故城。(2005年)  长期在日本愛媛大学生物化学部做博士后。12年以后失踪,怀疑与日本人结婚并改  名深度潜伏。  铊毒3号【王琪】(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中国   知情者,涉嫌包庇。  广发基金广州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   铊毒4号【李含琳】(朱令同学,薛刚妻子)  现居住地:美国。  知情者,涉嫌包庇,积极参与并隐瞒犯罪活动。  iowa state 读博,以前在pfizer工作,现在在Vertex Pharmaceuticals 做  senior scientist  铊毒5号【薛刚】(朱令同学,李含琳丈夫)  现居住地:美国。  知情者,涉嫌包庇,积极参与并隐瞒犯罪活动。  iowa state 读博,以前在pfizer工作,现在在amgen公司总部Amgen公司    铊毒6号【潘峰】(朱令同学,王琪丈夫)   现居住地:中国   知情者,涉嫌包庇,积极参与并隐瞒犯罪活动。  易方达基金 基金经理  铊毒7号【高菲】(朱令同学)  现居住地:中国   知情者,涉嫌包庇,积极参与并隐瞒犯罪活动。   Rita Gao现任T UV南德意志集团中国深圳分公司化学部技术经理  【孙铊身份证号码】202342(改名前,孙维,存疑);  122405(改名后,孙释颜,已证实)。  【软饭电话】移动;联通。  【软饭微博】http://weibo.com//follow?page=1  【铊哥微博】http://weibo.com/u/  【铊嫂(二婚)微博】http://weibo.com/u/  【车辆】红色科雷傲(由软饭亲自拍照证实,并简称孙红雷),车牌:京P96290(存疑,软饭照片中临时牌照后半截为W5568),号登记在孙铊名下(存疑,有网友在2012年第11期的车辆摇号结果中查到孙铊大名,与爆料7月11号登记车辆有出入)。  【铊夫妇甜品店地址】昌平区回龙观镇育知东路30号院首开智慧社4号楼1单元1402室。  【搬家前】昌平区西三旗吉晟别墅26-02。  【搬家后】顺义区后沙峪莱蒙湖别墅2129。  【乐佩珠宝公司注册地址】海淀区龙岗路51号7号楼2层7265室。  【乐佩珠宝公司招聘信息工作地点】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5号楼2306。(现在招聘信息几乎已经全部删除,但是网友们谁不会截图啊!智商拙计!就不要此地无银了好吗孙铊!)  【铊父母地址和铊名下红色科雷傲登记地址】复兴门外大街24楼5门26号。  【红色科雷傲登记暂住地址】朝阳区利泽中园2区208,电话:
。  【铊父身份证号码】233;202335(孙大武)  【铊母身份证号码】232;192327(陈懿德)  【铊母工作地点】武警总医院,海淀区永定路69号。
  @红星向着党 15楼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那些被公布个人信息的人。
  @红星向着党 17楼
18:31:15      -----------------------------  你们的着力点为什么不放到突出朱令现在的悲惨现状,唤起人民同情,从而督促政府重启案件调查?你们现在就认定孙维就是凶手,如果有令人信服的、哪怕稍微令人信服的证据也可以,但看看你们写的那些东西,除了怀疑就是怀疑,有些逻辑甚至让人感觉暴力。“不真诚'是博取别人同情心的大忌!  你能不能有针对性的回答我的质疑呢?
  当年参与诊断的美国医生的最新回信Dr. Robert A. Fink的最新回信:我确实是帮助诊断和治疗朱令的医生之一,我1998年10月还去朱令家度过一段时间。根据中国方面的告知,铊来源于朱令的同龄人,她与朱令竞争来自美国的奖学金,按照告知的,她投毒朱令以便她(其他的女士)得到奖学金。 (今天 13:54)
  @红星向着党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8楼
19:10:02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  -----------------------------  你可以参照一下法律是怎么样处理包庇犯的。  你如此同情投毒犯?你居然不同情被害者,你的同情真是来的奇怪。同情本事没有什么用的,只是反映了一个人的良心,你的良心早在投毒的时候已经不见了吧?  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还想到今天你和亲人都被蒙了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是你人性丧失了吧?
  朱令父母该是无辜的吧。现在多惨,她妈的凶手还在快活
  @红星向着党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8楼
19:10:02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  -----------------------------  你可以参照一下法律是怎么样处理包庇犯的。  你如此同情投毒犯?你居然不同情被害者?你的同情真是来的奇怪。同情本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是确确实实反映了一个人的良心。你的良心早在投毒之间已经不见多时了吧?  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使你人性丧失了吧?  恭喜你的是,尽管投毒犯没有被法律制裁,但是投毒嫌疑人的帽子你们带定了,甚至你们的亲人后代都烙印上了非常著名的“清华投毒案投毒嫌疑犯的亲戚某某某”的大帽子,除非这个案子被破案了。早点去让警察帮你重启案件调查还你清白吧!  90年代至今举世闻名也势必会被历史唾弃的清华投毒案--犯罪嫌疑人(们)!
  @我真的猜不透你耶 7楼
16:18:35  2. 文章说孙维爷爷与大首长进行政治资本交换,这点我持怀疑态度。孙维不是说孙越崎经常骂贪官贪污腐败么,给孙越崎好处以后孙越崎就不会绊自己的脚这个可以说得通啊!  3。王立军在查办伍德案的时候还自己留了一手,你还真的当警察内部也是铁板一块啊!  4.欺上瞒下的人多着呢!  5.不用其他毒品是因为其他常见毒品很容易让医院查出来是投毒案例,而铊当初很多人不了解,送到医院不会马上查出是投毒事件,想蒙混过......  -----------------------------  针对你所列的几点 我认为你这个人极其没有是非观念 是不是你举这些缺失人性丧尽天良的例子就能反衬出孙铊的无辜呢?你是不是觉得当年孙铊没有像马加爵锤死好几个室友一样用铊毒死一片人已经很有良心了呢 那么希望以后你的人生中充满孙铊这样的人物 祝你好运!
  看啊,那么多私人信息被人肉,且这么久了,怎么没人出来起诉侵权啊?默认了?
  顶楼主一下
  @红星向着党 22楼
19:58:28  朱令父母该是无辜的吧。现在多惨,她妈的凶手还在快活  -----------------------------  朱令的遭遇真的令人唏嘘不已!她现在40岁,父母可以照顾她,但当父母百年之后呢?朱令怎么办?据说朱令只有7岁儿童的智商,她未必考虑那么远,但作为父母不能不为女儿今后的生活打算,这种压力非亲历者所能想象。如果现在有捐款渠道,我愿意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  但即使如此,我仍然不赞同用这种方式对待孙维,原因我已说过很多遍了,不重复了,至少在我目前所看到的这些"证据”中,我认为孙维是有可能被误伤的,甚至我认为误伤可能在30-40%吧。  祈祷早日抓到凶手吧!~
  @红星向着党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9:10:02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  -----------------------------  @seashellbaby 23楼
20:03:43  你可以参照一下法律是怎么样处理包庇犯的。  你如此同情投毒犯?你居然不同情被害者?你的同情真是来的奇怪。同情本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是确确实实反映了一个人的良心。你的良心早在投毒之间已经不见多时了吧?  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  -----------------------------  替你难过,你生活中就是这样听不进不同意见吗? 别人与你一言不合,你就恶语相向吗?  我对朱令的同情,我写给支持朱令的朋友的意见,你没看到吗?  是不是一定要向你们要求那样的毫无理性对孙维进行诅咒才不会被你们谩骂?  我们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独立思考的权利?  我们为什么对你们的“证据”哪管是小心翼翼的怀疑都要找来你们的谩骂和攻击?  看你为朱令声张正义,我感动于你的善良;  看到你对不同意见者粗鲁的谩骂,我....(自己想吧);  关于我转发的那个证明孙维是凶手的图片文章,但凡有点理性的人都能够看到上面有很多可疑之处,我相信看出这些问题也绝非我一个人。但我把它写出来,你们应该感谢我才对,因为我给了你们一个澄清的机会。 很多人不说,不见得不怀疑你们!  当然如果我的怀疑戳中了你们的软肋,你的恼羞成怒,我就理解了。  我原来还担心自己会被认为是本担心孙维的水军,结果你居然认为我是孙维本人,呵呵,你可以去做“创意之星”了。  我们打赌吧  以下3种情况有:  1.我是孙维;  2.我因认识孙维或孙维的亲戚朋友而在网上发帖支持孙维;  3.如果我在这发帖支持孙维得一分钱好处;  如果以上3种情况,其中只要有一种情况属实,我一年之内,必被车撞死;  反之,如果以上3种情况皆不属实,你(天涯账号seashellbaby )一年之内,必被车撞死。  你敢接受我的赌局吗?  我估计你不敢,因为你真的不敢确认我就是孙维或者孙维的朋友或者孙维花钱雇来的水军,但我是不是我知道,呵呵,所以我敢跟你打赌。
  @千秋随缘 25楼
20:30:15  看啊,那么多私人信息被人肉,且这么久了,怎么没人出来起诉侵权啊?默认了?  -----------------------------  对于你们的野蛮忍一下,个人信息小范围的暴露;但如果打官司了,就算赢了,也是输家,因为个人信息会大范围暴露。这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为什么要用一种非法的手段去做一件善事呢?这样会丢民心的!
  我跟楼主的看法基本相反。我的看法是:孙维95%以上是投毒者,但孙不是主谋,孙的背后应该有一个很强势的组织指示孙将朱令灭口。投毒案背后的真正黑手应该是属于国家机密级组织,而贝志诚也很清楚这个幕后黑手的存在,也清楚幕后黑手是谁,这一次再将朱令案炒热起来只不过是隔山打牛利用孙维提醒其幕后老板:你不要忘了你有把柄在我手里的。
  楼主,我支持你。我觉得你才是正真想帮朱令的人!那些人我都不说了,只要你对他们的看法有一点怀疑,立马帽子就扣上了,各种污言秽语!早晚朱令要毁在那些人手里!
  点评“如果孙维不是凶手的二十种可能性”之一  hanglacail  朱令被投毒案最近网上有很多讨论的帖子,维护社会正义、为受害者讨公道这是值得提倡的。我看了很久很多贴,确实没找到有力证明谁是凶手的证据,当然,也可能真正的证据我们现在看不到。这个案子有特殊性,由于清华大学的渎职,直接证据估计已经消失,即使有重点嫌疑人,也无法破案。记得美国有个辛普森案,大家都认定他是凶手,但法律定不了罪。本来我国不应该出现这个情况,因为,警方可经常采用非公民待遇的非常手段,几乎无案不破,但本案推出的嫌疑人,估计有点背景,享受公民待遇没啥问题,警方因此傻眼了,留下被害者及其家属亲友干着急。  这两天我看了大量关于此案的帖子,发现有些贴之真的含金量不高,缺少分析,单凭意气用事,反而降低了“讨回公道”的质量。这些帖子里很多不讲证据、文革观念、肆意构陷。这种想象虽然表明了目前我国网名求真的愿望强烈,但方法不当,关键是传统意识太强,这样反而对我们追求民主法治不利。反智,这个倾向也是也警惕的,我们被愚民教育多年,面对网络扑面而来的信息,我们更需要理智和耐心。  这里抽了一篇2006年1月,网友[二男]发在天涯杂谈上的贴——“如果孙维不是凶手的二十种可能性…”,这篇帖子近期在各大讨论帖中频频出现,支持这贴的议论还蛮多的,下面我逐条点评如下,【】内是我的胡说八道: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的二十种可能性…[转载]  文/二男  1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以她显赫的身世,应该动用一切资源敦促警方尽快破案。  因为孙维不仅仅是孙维,这件事影响着整个家族的荣誉。  但是,十年了,我们没有看到这样的迹象。  【孙在其声明中是有敦促警方尽快破案的,因此招来“此地无银三百两”“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类议论,你要看到的迹象是什么,警局又不是她家开的。何况后面又质疑孙的若干敦促警方破案的行为…在法制不健全和缺乏信诚信的社会,越辩越不清。一句话:是凶手,无论其身世是否显赫,也可能叫嚣要动用一切资源敦促警方尽快破案的。(请注意,无论是谁“动用一切资源”来破案这说法都是虚伪的,作者这是要逼孙维出面,让中央首长下令尽快破案的意思,潜意识认为孙维家族这么强大,居然不给好友报仇,自己必然是凶手。其实我们只要想一想,这天下,有几个人能倾家荡产甚至不惜生命为朋友报仇的?用这么高的道德要求,用几乎胁迫的言辞或举动,道德吗?】  2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应该对强加给她的诬蔑暴跳如雷。  因为这种诬蔑将直接影响自己的亲人,而且诬蔑的源头来自于她曾经给予过帮助的同学。  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孙维的愤怒。  【孙维愤怒为什么要让你看见,你看见了也可以说他是演戏啊。还是一句话:是凶手更可能会暴跳如雷,装模作样,转移视线。】  3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应该立即起诉贝志城。这至少是挽回名誉的办法之一。  因为即使你能容忍贝志城,你的家族也不会容忍,而且这也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正常反应。  但是,孙维说“唯一的办法是公安重新侦察”,明确排除了起诉贝的可能性。或者她也知道,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形势将不可收拾?是有意,还是无意?  【贝也是在追查凶手,孙起诉贝毁损名誉,胜了有什么好处,只会招来很多骂声,而同样不能洗脱凶手嫌疑,这条质询和前面两条么实质区别。同样一句话,是凶手,也照样可以反告贝童鞋,因为你没有证据,因为告赢了可少些脑残级的起哄】  4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应该不会无视警方已经立案的事实,回避“投毒”这两个字。  因为完全没有必要。  但是两篇孙维声明里,都没有这提及两个字。  【投毒一说本身就是警方推断,我如果是受害者的室友,同时又提供不出有人投毒的证据和迹象,我不同意警方的推断生很正常的,谈什么回避“投毒”一词纯属捕风捉影,相反,她如果用了“投毒”这个词,你也可以说:她下意识支持投毒结论,她就是凶手】  5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应该不会在“犯罪嫌疑人”后面签字。  因为讯问是需要出具专门司法文书的,无辜的人完全可以不接受这样的待遇,何况是一个有深厚背景的人。  但是孙维签字了,没有看出她受到了丝毫胁迫,她签字了。  【这条就是更搞笑了,等你有了这个待遇我看你签不签,程序性法律文件,签字是个程序。如果你收到张别人告你侵犯的传票,你签字是不是你就承认了侵犯呢?如果她不签,你也可以质疑,她心虚,不敢签】  6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警方应该不会对她进行“8小时的连续突审”。  因为她的家世,还因为“8小时”是一个不算短的时间,还因为“连续突审”的强度。  但是,前国家领导人之孙时任国家领导人之亲侄女,被连续突审8小时后释放,这样的事情不能不说是一个传奇。  【8个小时的刑迅,时间很长吗?如果警察真确认自己证据充分可靠就可以直接拘捕了,是不是警察被寻传过嫌疑人都是罪犯呢?这是国家领导人批办的其他国家领导人亲属的案子,被迅传人依法享受一个嫌疑人应该享受的法定待遇——依法审案,如果对孙维的审讯问不出支持警方证据的内容,你又不能用非常手段,再审何益?警方8小时放人是一个很正常的情况,如果你要说是传奇,这就是依法审案在我国就是传奇——公民待遇在警局审案里通常不存在。正常的成了传奇,用刑非法关押成了正常。】  7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家人应该不会“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  因为这显然不是两代国家领导人的至亲需要废的口舌,而且这句话本身也无法证明或证伪。  但是,孙维声明这是这样叙述的。  【这一条的提出本身就是和第1条的相背的,自己打自己脸的笑话而已。动不动国家领导人,真要那么强大,你以为公安是她家开的,请注意,清华敢扣押其学位证,ga就真把她当回事儿吗?】  8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应该不会赞赏舍友提议公安调查她的人品。  因为公安侦查,只重事实,没人有权利担保他人无罪,这是一个大学生应该了解的简单逻辑。  但是,孙维声明里却称公安“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  【同上条,辩护或不辩护都是凶手,因为认定了你是凶手。作者的意思是孙维应该谴责舍友提议调查其人品吗,那样你又会不会说,其人人品一定很差,凶手非她莫属呢。嫌疑人有委屈,或者装委屈都有可能说公安带有色镜之类的话,还有人品,担保,有色眼镜之间的联系,这智商…】
  楼主:hanglacial 时间: 23:36:49  点评“如果孙维不是凶手的二十种可能性”之二  hanglacail  9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在接受正式讯问后,应该可以很快解除嫌疑。  因为以此人的背景,上级指定的接手此案的一定是很有经验的老公安,而且不止一个,8小时突审还不能排除或者确认一个刚毕业的学生的嫌疑,北京公安上上下下是吃干饭的?不要忘了,北京可是中国首都。  但是,“97年4月2日”讯问,98年8月宣布解除嫌疑,中间有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无论如何也不应该算短。  【这一条证明了第6条的单方国家领导人影响之说是不成立的,真要依法办案,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就是正常的时间。迅传后警方再要寻找驳斥疑犯言辞的证据需要一定时间,实际上警方再释放嫌疑人后人在调查,调查不出所以然就只有傻等,傻等也是也是一种刑侦方法,如果证据消失了,再有经验的刑警,不用非常手段也是白搭】  10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应该能够而且必须陈述当时接受陈述的情况。  因为,这个讯问笔录是经公安确认的可以验证的为数不多的事实。  但是,孙维对讯问情况的描述简单的不能再简单。  【你看见讯问笔录了?你看见的讯问笔录是真的?这个案子没有破,即使结案了这笔录也是高度机密。被询问人必须对你陈述当时讯问的情况?都告诉你了,真正的罪犯也就可能得到了有益情况,那案子就更难破了。案子一天没破,当事人就不能说出当时的传讯情况,这是被传讯人首先要做出的承诺。】  11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应该告诉公众“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这个词组出现的具体语境。  因为凭常我们就能知道,“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从句子中孤立出来,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学校不可能只有一名学生接触铊。  但是,孙维拿这个的词组做了大篇幅文章。  【“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这句话明显是用讹嫌疑人招供的吧,孙维在暗示被讯问的情况,这是只能语焉不详的,再祥就泄密无疑。还有,在孙维声明以前,网上这种说法已经很多了,清华一直不认为铊盐没很好地保管】  12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学校应该对孙维很客气,而且尽一切所能为自己的学生的无辜而澄清。  因为民主党派与高校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清华还没有无耻到给一个无辜学生落井下石的程度。  但是,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多么严厉,相信一个公安认定的涉嫌犯错误的学生,还是相信百年名校的领导的良知和判断?  【你现在还相信百年名校的良知?这个案件在未侦破前,这个百年名校早就应该负担起受害人全部的民事责任,可是它做了么?至今未做。这是当时国家教委对清华的“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结论,这个百年名校至今都未敢接受这个结论并承担责任,其良知和判断已不值一提。】  13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应该不会否认自己的嫉妒心。  因为嫉妒是女人的天性,这一点没什么可指责的。  但是孙维公开宣称“更谈不上好嫉妒”。  【典型的构陷,因为承认或不承认嫉妒都说不清楚,无论孙维是不是凶手,用这样构陷的方法都是一种倒退,沦陷的是自己的道德水准。】  14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大可直接否认爷爷没为他的事求过情,而且完全可以以家族的名誉申明没有任何为此事求情。  因为这是高干子女厘清自己的基本方式。  但是,她的反驳是“日。而我爷爷日已经去世”,这并不能否认她爷爷去世前已经立案的事实,即朱令立案侦察与她爷爷在世是有交集的。  【还是在家族名誉上做文章,孙维陈述的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只是说明她被传讯时的一个状况,是针对特定传言来说的。“求情”一词的含义可大可小,犯了罪可以求情—庇护,被诬陷犯了罪也可以求情—讨公道。她选择不正面回答“求情”的问题明显是在回避一个陷阱,你回答“有”则承认是凶手,没人理解为是在求公道。你回答“没有”,无数官场实际存在的联系都可以否定你的说法,肯定落个“不诚实”的罪名,也和承认是凶手下场差不多,没人说这是官场存在的普遍现象。这里多说几句,网传有最高领导人出面,按中国的法律,最高领导人都有赦免权了,他出面袒护,就和赦免了是一回事。如果这是真的,那小小的清华大学还敢扣押毕业证学位证书吗,这个大学要真有这魄力和水平被害人的状况现在至于这么惨吗】
  楼主:hanglacial 时间: 23:37:53  点评“如果孙维不是凶手的二十种可能性”之三  hanglacail  15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不会想到音乐杯是窍听器,而且也不会怀疑是窍听器就忍气吞声,不申诉,也不进一步求证。  因为高级知识分子特别的高干家庭会不会不注重自己的隐私权。  但是,孙维说:“在对我调查结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后来被网友指出这个窍听器是假的。“无意”中竟然能把它当成窍听器,不得不让联想到草木皆兵。  【孙维被列为嫌疑人,联想到是窃听器不正常吗?出于澄清自己的清白考虑不去申诉和进一步求证不正常吗?相反,我可不可以认为,如果她进一步申诉和求证的话是草木皆兵神经过敏呢。她把这件事说出来,当她得知这是一个错误后马上坦然为自己的阴暗想法道歉,不就是想洗刷自己的嫌疑求个清白吗,她这样做了,同样遭到质疑。这就是,我第1点中说的:在法制不健全和缺乏诚信的社会,一旦卷入是非,越描越黑】  16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不会要求公安测谎,而会尽可能回避测谎。  因为测谎结果具有不准确性,如果仪器出错,岂不是加深了冤枉?而且测谎结果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明力,清白的人会通过一件没有证明力的事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但是,孙维反复要求公安给她测谎,不知孙维是依据哪条法规提出要求的?公安又会根据哪条法规接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耐人寻味。  【没什么新东西,我如果说:是凶手就不会要求公安测谎,会尽可能回避测谎。你和我争论的清楚吗?她要求测谎是没法律规定,那你要求抓她又是一句那条法律呢。证据,应该谈证据,否则谈法律干嘛】  17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的言语中一定会充满着对朱令的遭遇的深深的同情。  因为同样作为受害者,朱令及朱令的家人更不幸。  但是,孙维声明表述的是“两个优秀的女儿相继不明不白地一死一残”。“一死一残”,在汉语中只能被认为是冷血措辞,它出现在一篇精心写作的声明中。  【孙维的声明采用陈述事实的方式,是很恰当地,陈述残酷的事实不可能用温馨的措辞,既然是声明,她就必须表明她的立场,如果按别人的想法写,就不叫声明。在认定她是凶手人的眼里,无论怎么说都是白搭,深深同情可以换来“虚伪、装腔作势,不是凶手为什么在自己的声明里装同情心博得受害者好感,这不是心虚吗?”的质疑,在谈到她捐款时不是很多人也这么说吗】  18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应该会强烈谴责并诅咒那个真正的凶手。  因为这是人的正常反应,不用解释过多。  但是,我们至今没有发现孙维有这样的反应,或许她是超人?  【切,是凶手也会强烈谴责并诅咒那个真正的凶手的。再说,你没发现她有这样的反应是你的问题,不等于她没有这样的反应过,人家没必要在你面前表现,反而她一直这么强烈反应的话,你又可不可以说她这是表演呢】  19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她不会现在仍提出重新侦察。  因为从法律上现在孙维是一个与此案无关的人,她没有要求重新侦察的主体资格。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某种渠道给高层领导写信,相信孙家现在有这样的渠道。  但是,孙维在“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又发一个声明要求重新侦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昭然若揭。  【又是抽第一条耳光的,如果我说,是凶手,才不会现在仍提出重新侦察。因为凶手不是傻子,非得要把自己查进班房么?这个主体资格我又笑崩了,你就可以要求抓凶手,人家要求抓凶手就要资格,什么逻辑?因为前一次已经结论解除了她的嫌疑,你不相信,人家要求重新再来,你还想怎样呢?还有啊,你现在鼓动孙“通过某种渠道给高层领导写信”的做法很阴险,写了,“哈哈,你前面求过情吧。”不写,“你不敢写,你是凶手!”】  20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那只剩下一可能:她是天使。  因为这么多年来忍辱负重背黑锅而不动用所拥有的资源来洗清自己,或实现彻查此案的愿望,那么她具有圣母玛利亚的宽容、理性、关爱(包括对真凶的关爱)。
  @红星向着党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9:10:02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  -----------------------------  @seashellbaby
20:03:43  你可以参照一下法律是怎么样处理包庇犯的。  你如此同情投毒犯?你居然不同情被害者?你的同情真是来的奇怪。同情本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是确确实实反映了一个人的良心。你的良心早在投毒之间已经不见多时了吧?  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28楼
21:38:11  替你难过,你生活中就是这样听不进不同意见吗? 别人与你一言不合,你就恶语相向吗?  我对朱令的同情,我写给支持朱令的朋友的意见,你没看到吗?  是不是一定要向你们要求那样的毫无理性对孙维进行诅咒才不会被你们谩骂?  我们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独立思考的权利?  我们为什么对你们的“证据”哪管是小心翼翼的怀疑都要找来你们的谩骂和攻击?  看你为朱令声张正义,我感动于你的善良;  看到你对不......  -----------------------------  楼主,你真不必这么恶毒的诅咒别人,事实上你仔细看我的帖子,我有过针对孙的诅咒,事实上,我认为谨慎而言在警方没有给孙定罪之前,我并不认为她一定是罪犯,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犯罪嫌疑人。你有意见?  其次,不管有没有破案,罪犯是必然存在的!而这个罪犯是必须被谴责的,你有意见?更况且我每一句话都是事实,都给予基本人性道德的谴责,我有“恶语相向”?我所说的是针对你开贴的楼里出现的可能是凶手的人,你何必自我对号入座?  我说楼主(天涯账号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是凶手了?你既然回帖发誓那我就更认为你不是了,所以是不是“你自己心理清楚”,说的没错吧?既然不是那么你应该可以看到我的后面的一段都是针对投毒犯来说的?我后面通篇都是对案件真实存在的犯罪分子而言的,我有对你恶语相向?何必这么激动?  我想,在这里大多数网友基于义愤而发言,正如石述思所言: 朱令案值得每个中国人关注,它证明鲜活的生命可以随意以神奇的名义被抹去,这个清华学生足以死不瞑目。你不悲悯,不同情,不呼吁,不呐喊,你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好运,成为上帝的表弟,在人间没有背景的情况下,一生安好。   没有人愿意顶着犯罪嫌疑人的帽子,孙等人想洗脱自己的犯罪嫌疑人的帽子靠在网络上发帖?唯一的途径是和朱令家一起,共同申请警方重审,换朱令案真想也还她清白。你觉得是不是?
  @红星向着党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9:10:02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  -----------------------------  @seashellbaby
20:03:43  你可以参照一下法律是怎么样处理包庇犯的。  你如此同情投毒犯?你居然不同情被害者?你的同情真是来的奇怪。同情本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是确确实实反映了一个人的良心。你的良心早在投毒之间已经不见多时了吧?  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28楼
21:38:11  替你难过,你生活中就是这样听不进不同意见吗? 别人与你一言不合,你就恶语相向吗?  我对朱令的同情,我写给支持朱令的朋友的意见,你没看到吗?  是不是一定要向你们要求那样的毫无理性对孙维进行诅咒才不会被你们谩骂?  我们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独立思考的权利?  我们为什么对你们的“证据”哪管是小心翼翼的怀疑都要找来你们的谩骂和攻击?  看你为朱令声张正义,我感动于你的善良;  看到你对不......  -----------------------------  (不好意思,上一次回复少打了个 ?,重新贴一遍)  楼主,你真不必这么恶毒的诅咒别人,事实上你仔细看我的帖子,我有过针对孙的诅咒?事实上,我认为谨慎而言在警方没有给孙定罪之前,我并不认为她一定是罪犯,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犯罪嫌疑人。你有意见?  其次,不管有没有破案,罪犯是必然存在的!而这个罪犯是必须被谴责的,你有意见?更况且我每一句话都是事实,都给予基本人性道德的谴责,我有“恶语相向”?我所说的是针对你开贴的楼里出现的可能是凶手的人,你何必自我对号入座?  我说楼主(天涯账号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是凶手了?你既然回帖发誓那我就更认为你不是了,所以是不是“你自己心理清楚”,说的没错吧?既然不是那么你应该可以看到我的后面的一段都是针对投毒犯来说的?我后面通篇都是对案件真实存在的犯罪分子而言的,我有对你恶语相向?何必这么激动?  我想,在这里大多数网友基于义愤而发言,正如石述思所言: 朱令案值得每个中国人关注,它证明鲜活的生命可以随意以神奇的名义被抹去,这个清华学生足以死不瞑目。你不悲悯,不同情,不呼吁,不呐喊,你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好运,成为上帝的表弟,在人间没有背景的情况下,一生安好。   没有人愿意顶着犯罪嫌疑人的帽子,孙等人想洗脱自己的犯罪嫌疑人的帽子靠在网络上发帖?唯一的途径是和朱令家一起,共同申请警方重审,换朱令案真想也还她清白。你觉得是不是?
  再说句实话,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别人的生命,别动不动就拿自己的生命打赌发誓。事实是抹不掉的,真理是越辩越明,我们既然是基于一个共同的目标:还原朱令案真相,维护中国司法独立公平,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那么该辨就辨,说得起与公众不同的话,也得听得进旁人对你的辩驳,别动不动赌咒发誓的。这对朱令案破案,对孙等人洗脱犯罪嫌疑人帽子有什么作用呢?  此外,对进到楼主楼里看帖的某些人也说一句: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使你人性丧失了吧?尽管投毒犯至今没有被法律制裁,但是投毒嫌疑人的帽子你们带定了,甚至你们的亲人后代都烙印上了非常著名的“清华投毒案投毒嫌疑犯的亲戚某某某”的大帽子,除非这个案子被破案了。  早点去让警察帮你重启案件调查还你清白吧!90年代至今举世闻名也势必会被历史唾弃的清华投毒案--犯罪嫌疑人(们)!唯有警方破案才能换你们清白。你们现在难道不应该尽快去拜访朱令父母,和朱令父母及其朋友共同商讨,该怎么样一起共同向警方申请重审案件?
  现在没J8事每天坚持顶帖几小时。大家都要克制,不必互相攻击,保持此事件的热度即可。这是长久战。唯一的途径是和朱令家一起,共同申请警方重审。OK!
  她不是凶手谁会死保她?不是凶手干嘛删大家的帖不许讨论?  她必是凶手,但被政治对手利用!  她被利用也是活该!谁叫她无法无天!  
  删吧删吧,能删得完吗?咱就年复一年的发帖。祝凶手早日投胎。知情不报的也不得好死。
  @红星向着党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9:10:02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  -----------------------------  @seashellbaby
20:03:43  你可以参照一下法律是怎么样处理包庇犯的。  你如此同情投毒犯?你居然不同情被害者?你的同情真是来的奇怪。同情本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是确确实实反映了一个人的良心。你的良心早在投毒之间已经不见多时了吧?  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21:38:11  替你难过,你生活中就是这样听不进不同意见吗? 别人与你一言不合,你就恶语相向吗?  我对朱令的同情,我写给支持朱令的朋友的意见,你没看到吗?  是不是一定要向你们要求那样的毫无理性对孙维进行诅咒才不会被你们谩骂?  我们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独立思考的权利?  我们为什么对你们的“证据”哪管是小心翼翼的怀疑都要找来你们的谩骂和攻击?  看你为朱令声张正义,我感动于你的善良;  看到你对不......  -----------------------------  @seashellbaby 37楼
22:42:54  (不好意思,上一次回复少打了个 ?,重新贴一遍)  楼主,你真不必这么恶毒的诅咒别人,事实上你仔细看我的帖子,我有过针对孙的诅咒?事实上,我认为谨慎而言在警方没有给孙定罪之前,我并不认为她一定是罪犯,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犯罪嫌疑人。你有意见?  其次,不管有没有破案,罪犯是必然存在的!而这个罪犯是必须被谴责的,你有意见?更况且我每一句话都是事实,都给予基本人性道德的谴责,我有“恶语相向”?我......  -----------------------------  1.你说:“事实上,我认为谨慎而言在警方没有给孙定罪之前,我并不认为她一定是罪犯,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犯罪嫌疑人。你有意见?”  我说:真有意见。百度的定义:“所谓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对孙维立案,她就不是犯罪嫌疑人,都否?也就是说,你们在用涉嫌违法手段在做一件善良的事情,都否?  2.你说我“良心不多”“丧尽天良”,难道你是在夸我?  3.你说:“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使你人性丧失了吧?” 呵呵,你的解释显然表明你是在狡辩。
  第一:天涯众网友不缺智商,很多网友内心充满了正义,非常值得称赞! 我们经常听到中国人道德沦丧的说法,但当你看到有那么多素不相识的网友,为了心中的正义,为了让冤屈昭雪,持续不断地呐喊,内心真的很是感动,我们大多数的中国人,其实不缺良心和正义,但缺少让良心和正义得到正向引导的环境和机制。  第二:一些水军缺良心,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出卖。我所浏览过的杂谈里面出名的热点事件,总会发现有一些昧着良心缺乏人性罔顾常识的搅浑水者,让人看到为虎作伥者可以做到何等恶毒何等混账的地步,从事这一出卖灵魂的肮脏职业的人,总有一天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且你们,不但因你所从事的卑鄙的勾当让人鄙视,而且也大大恶化了你的子子孙孙将来的生存环境--如果你有的话。  第三:朱令案的罪犯昭然若揭。  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这个帖子里面(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free-.shtml),请大家关注该帖子最早的主帖及12个回帖共8个ID发帖的时间点:  楼主:孙维声明时间: 22:18:00 点击:1446341 回复:15243   楼主:孙维声明 时间: 22:20:41 /*帖子8300余字,与上贴时间间隔2分41秒*/  作者:2004年路过 时间: 22:22:04 /*评论3字,与上贴时间间隔1分23秒*/  作者:太阳正暖 时间: 22:22:28 /*帖子2800余字,与上贴间隔24秒,上上贴间隔1分47秒*/  楼主:孙维声明 时间: 22:27:56 /*帖子7字+1图,与上贴间隔5分28秒,离声明7分15秒*/  作者:雁度千山2 时间: 22:28:12 /*评论20字,与上贴间隔16秒,离声明7分31秒*/  作者:飞越远山 时间: 22:30:25 /*评论14字,与上贴间隔2分13秒,离声明9分44秒*/  作者:七匹老狼 时间: 22:30:34 /*评论28字,与上贴间隔9秒,离声明9分53秒*/  作者:莫名琪妙 时间: 22:32:35 /*评论1字,与上贴间隔2分1秒,离声明11分54秒*/  作者:莫名琪妙 时间: 22:33:50 /*评论28字,与上贴间隔1分15秒,离声明13分9秒*/  作者:绿野追风 时间: 22:34:34 /*评论8字+链接,与上贴间隔44秒,离声明13分53秒*/  作者:2004年路过 时间: 22:34:35 /*评论18字,与上贴间隔1秒,离声明13分54秒*/  作者:雁度千山2 时间: 22:34:39 /*评论39字,与上贴间隔4秒,离声明13分58秒*/  ----------------------分析-----------------------------   1)“孙维声明”分2次发完,8300余字,完整显示时间可以认为是: 22:20:41   2)“2004年路过”1分23秒后路过,并在之后多次帮腔  3)“太阳正暖”在帖子发完的1分47秒后发出,显示这2800字跟帖早已写好,“孙维声明”发出后立即通知“太阳正暖”跟帖发布,2人的文字相互精心雕琢过,甚至有团队参与运作  4)路人“雁度千山2”在主帖发布7分31秒后出现,质疑主帖  5)“飞越远山”2分13秒后出现,质疑“雁度千山2”,并在之后多次帮腔  6)“七匹老狼”在“飞越远山”之后9秒出现,质疑“雁度千山2”,开始时貌似中立地评论,但后面越来越接近于“飞越远山”  7)路人“莫名琪妙”2分1秒后出现,质疑多人为“马甲”  8)“绿野追风”44秒后出现,质疑对主帖质疑者  。。。。  帖子非常长,但以上13条发言时间点记录已经很清晰的显示出:  1)最早的8个ID中孙维声明、2004年路过、太阳正暖、飞越远山、七匹老狼、绿野追风 这6个ID是统一战线的,已经商量好了时间点统一发帖跟帖,后面是否还有其他统一战线的ID,天涯的网友们自然可以以此类推地分析出来。  2)帖子刚发出来最早的8个ID中,质疑者为雁度千山2、莫名琪妙 这2个ID,为对立战线,而随着帖子时间的延长,站在质疑者乙方的ID越来越多,这非常符合杂谈很多热帖的发言规律。  对“声明”这一篇看似滴水不漏却又不合常识的文章的内容就不再具体分析了,仅就以上主帖及跟帖ID情况来看,基本的常识和逻辑告诉我们,一个真正被冤屈的人,是不可能沉默10年之久却突然纠集这么多ID来采用这种水军的办法来澄清自己的,看似滴水不漏精明老道的算计却因为缺少了人的良心反而将自己彻底暴露。  常识和逻辑的资料更多&&  个人介绍:常识和逻辑告诉我们真相  注册日期:  上次登录:  关于国土和民生及岳飞等--驳【老墨杂谈】中国历代国土面积评述——兼谈爱国  南航空姐事件将大幅拉高头等舱商务舱的乘坐率!!!  对污蔑唐慧所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澄清!(转载)  强烈呼吁废除女子举重、铅球、铁饼运动!
  @seashellbaby 38楼
23:01:33  再说句实话,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别人的生命,别动不动就拿自己的生命打赌发誓。事实是抹不掉的,真理是越辩越明,我们既然是基于一个共同的目标:还原朱令案真相,维护中国司法独立公平,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那么该辨就辨,说得起与公众不同的话,也得听得进旁人对你的辩驳,别动不动赌咒发誓的。这对朱令案破案,对孙等人洗脱犯罪嫌疑人帽子有什么作用呢?  此外,对进到楼主楼里看帖的某些人也说一句:  ......  -----------------------------  我当然会珍惜我的生命,我从来不会去打没有把握的赌,因为这知道这个赌如果真的灵验了,消失的肯定不是我。  现在怪我打这个赌了,如果我不打这个赌,你们会相信吗?  我同情朱令,但我对你们确实没什么好印象。相对来说,你是很理性的一位了,你比那些张口就骂的人强多了。  遇到不同意见的人,为什么不能跟他讲道理?让他从心里相信你,从而真正支持你们,但你们的策略是对不同政见者就是要把他骂屈服了,所以我觉着你们的形象真的不太好!  别回了,让这个帖子沉了吧,这个帖子花了我太多时间了!
  有人能分析一下现在校方和警方的处境吗?
  第一:天涯众网友不缺智商,很多网友内心充满了正义,非常值得称赞! 我们经常听到中国人道德沦丧的说法,但当你看到有那么多素不相识的网友,为了心中的正义,为了让冤屈昭雪,持续不断地呐喊,内心真的很是感动,我们大多数的中国人,其实不缺良心和正义,但缺少让良心和正义得到正向引导的环境和机制。  第二:一些水军缺良心,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出卖。我所浏览过的杂谈里面出名的热点事件,总会发现有一些昧着良心缺乏人性罔顾常识的搅浑水者,让人看到为虎作伥者可以做到何等恶毒何等混账的地步,从事这一出卖灵魂的肮脏职业的人,总有一天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且你们,不但因你所从事的卑鄙的勾当让人鄙视,而且也大大恶化了你的子子孙孙将来的生存环境--如果你有的话。  第三:朱令案的罪犯昭然若揭。  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这个帖子里面(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free-.shtml),请大家关注该帖子最早的主帖及12个回帖共8个ID发帖的时间点:  楼主:孙维声明时间: 22:18:00 点击:1446341 回复:15243   楼主:孙维声明 时间: 22:20:41 /*帖子8300余字,与上贴时间间隔2分41秒*/  作者:2004年路过 时间: 22:22:04 /*评论3字,与上贴时间间隔1分23秒*/  作者:太阳正暖 时间: 22:22:28 /*帖子2800余字,与上贴间隔24秒,上上贴间隔1分47秒*/  楼主:孙维声明 时间: 22:27:56 /*帖子7字+1图,与上贴间隔5分28秒,离声明7分15秒*/  作者:雁度千山2 时间: 22:28:12 /*评论20字,与上贴间隔16秒,离声明7分31秒*/  作者:飞越远山 时间: 22:30:25 /*评论14字,与上贴间隔2分13秒,离声明9分44秒*/  作者:七匹老狼 时间: 22:30:34 /*评论28字,与上贴间隔9秒,离声明9分53秒*/  作者:莫名琪妙 时间: 22:32:35 /*评论1字,与上贴间隔2分1秒,离声明11分54秒*/  作者:莫名琪妙 时间: 22:33:50 /*评论28字,与上贴间隔1分15秒,离声明13分9秒*/  作者:绿野追风 时间: 22:34:34 /*评论8字+链接,与上贴间隔44秒,离声明13分53秒*/  作者:2004年路过 时间: 22:34:35 /*评论18字,与上贴间隔1秒,离声明13分54秒*/  作者:雁度千山2 时间: 22:34:39 /*评论39字,与上贴间隔4秒,离声明13分58秒*/  ----------------------分析-----------------------------   1)“孙维声明”分2次发完,8300余字,完整显示时间可以认为是: 22:20:41   2)“2004年路过”1分23秒后路过,并在之后多次帮腔  3)“太阳正暖”在帖子发完的1分47秒后发出,显示这2800字跟帖早已写好,“孙维声明”发出后立即通知“太阳正暖”跟帖发布,2人的文字相互精心雕琢过,甚至有团队参与运作  4)路人“雁度千山2”在主帖发布7分31秒后出现,质疑主帖  5)“飞越远山”2分13秒后出现,质疑“雁度千山2”,并在之后多次帮腔  6)“七匹老狼”在“飞越远山”之后9秒出现,质疑“雁度千山2”,开始时貌似中立地评论,但后面越来越接近于“飞越远山”  7)路人“莫名琪妙”2分1秒后出现,质疑多人为“马甲”  8)“绿野追风”44秒后出现,质疑对主帖质疑者  。。。。  帖子非常长,但以上13条发言时间点记录已经很清晰的显示出:  1)最早的8个ID中孙维声明、2004年路过、太阳正暖、飞越远山、七匹老狼、绿野追风 这6个ID是统一战线的,已经商量好了时间点统一发帖跟帖,后面是否还有其他统一战线的ID,天涯的网友们自然可以以此类推地分析出来。  2)帖子刚发出来最早的8个ID中,质疑者为雁度千山2、莫名琪妙 这2个ID,为对立战线,而随着帖子时间的延长,站在质疑者乙方的ID越来越多,这非常符合杂谈很多热帖的发言规律。  对“声明”这一篇看似滴水不漏却又不合常识的文章的内容就不再具体分析了,仅就以上主帖及跟帖ID情况来看,基本的常识和逻辑告诉我们,一个真正被冤屈的人,是不可能沉默10年之久却突然纠集这么多ID来采用这种水军的办法来澄清自己的,看似滴水不漏精明老道的算计却因为缺少了人的良心反而将自己彻底暴露。  常识和逻辑的资料更多&&  个人介绍:常识和逻辑告诉我们真相  注册日期:  上次登录:  关于国土和民生及岳飞等--驳【老墨杂谈】中国历代国土面积评述——兼谈爱国  南航空姐事件将大幅拉高头等舱商务舱的乘坐率!!!  对污蔑唐慧所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澄清!(转载)  强烈呼吁废除女子举重、铅球、铁饼运动!
  第一:天涯众网友不缺智商,很多网友内心充满了正义,非常值得称赞! 我们经常听到中国人道德沦丧的说法,但当你看到有那么多素不相识的网友,为了心中的正义,为了让冤屈昭雪,持续不断地呐喊,内心真的很是感动,我们大多数的中国人,其实不缺良心和正义,但缺少让良心和正义得到正向引导的环境和机制。  第二:一些水军缺良心,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出卖。我所浏览过的杂谈里面出名的热点事件,总会发现有一些昧着良心缺乏人性罔顾常识的搅浑水者,让人看到为虎作伥者可以做到何等恶毒何等混账的地步,从事这一出卖灵魂的肮脏职业的人,总有一天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且你们,不但因你所从事的卑鄙的勾当让人鄙视,而且也大大恶化了你的子子孙孙将来的生存环境--如果你有的话。  第三:朱令案的罪犯昭然若揭。  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这个帖子里面(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free-.shtml),请大家关注该帖子最早的主帖及12个回帖共8个ID发帖的时间点:  楼主:孙维声明时间: 22:18:00 点击:1446341 回复:15243   楼主:孙维声明 时间: 22:20:41 /*帖子8300余字,与上贴时间间隔2分41秒*/  作者:2004年路过 时间: 22:22:04 /*评论3字,与上贴时间间隔1分23秒*/  作者:太阳正暖 时间: 22:22:28 /*帖子2800余字,与上贴间隔24秒,上上贴间隔1分47秒*/  楼主:孙维声明 时间: 22:27:56 /*帖子7字+1图,与上贴间隔5分28秒,离声明7分15秒*/  作者:雁度千山2 时间: 22:28:12 /*评论20字,与上贴间隔16秒,离声明7分31秒*/  作者:飞越远山 时间: 22:30:25 /*评论14字,与上贴间隔2分13秒,离声明9分44秒*/  作者:七匹老狼 时间: 22:30:34 /*评论28字,与上贴间隔9秒,离声明9分53秒*/  作者:莫名琪妙 时间: 22:32:35 /*评论1字,与上贴间隔2分1秒,离声明11分54秒*/  作者:莫名琪妙 时间: 22:33:50 /*评论28字,与上贴间隔1分15秒,离声明13分9秒*/  作者:绿野追风 时间: 22:34:34 /*评论8字+链接,与上贴间隔44秒,离声明13分53秒*/  作者:2004年路过 时间: 22:34:35 /*评论18字,与上贴间隔1秒,离声明13分54秒*/  作者:雁度千山2 时间: 22:34:39 /*评论39字,与上贴间隔4秒,离声明13分58秒*/  ----------------------分析-----------------------------   1)“孙维声明”分2次发完,8300余字,完整显示时间可以认为是: 22:20:41   2)“2004年路过”1分23秒后路过,并在之后多次帮腔  3)“太阳正暖”在帖子发完的1分47秒后发出,显示这2800字跟帖早已写好,“孙维声明”发出后立即通知“太阳正暖”跟帖发布,2人的文字相互精心雕琢过,甚至有团队参与运作  4)路人“雁度千山2”在主帖发布7分31秒后出现,质疑主帖  5)“飞越远山”2分13秒后出现,质疑“雁度千山2”,并在之后多次帮腔  6)“七匹老狼”在“飞越远山”之后9秒出现,质疑“雁度千山2”,开始时貌似中立地评论,但后面越来越接近于“飞越远山”  7)路人“莫名琪妙”2分1秒后出现,质疑多人为“马甲”  8)“绿野追风”44秒后出现,质疑对主帖质疑者  。。。。  帖子非常长,但以上13条发言时间点记录已经很清晰的显示出:  1)最早的8个ID中孙维声明、2004年路过、太阳正暖、飞越远山、七匹老狼、绿野追风 这6个ID是统一战线的,已经商量好了时间点统一发帖跟帖,后面是否还有其他统一战线的ID,天涯的网友们自然可以以此类推地分析出来。  2)帖子刚发出来最早的8个ID中,质疑者为雁度千山2、莫名琪妙 这2个ID,为对立战线,而随着帖子时间的延长,站在质疑者乙方的ID越来越多,这非常符合杂谈很多热帖的发言规律。  对“声明”这一篇看似滴水不漏却又不合常识的文章的内容就不再具体分析了,仅就以上主帖及跟帖ID情况来看,基本的常识和逻辑告诉我们,一个真正被冤屈的人,是不可能沉默10年之久却突然纠集这么多ID来采用这种水军的办法来澄清自己的,看似滴水不漏精明老道的算计却因为缺少了人的良心反而将自己彻底暴露。  常识和逻辑的资料更多&&  个人介绍:常识和逻辑告诉我们真相  注册日期:  上次登录:  关于国土和民生及岳飞等--驳【老墨杂谈】中国历代国土面积评述——兼谈爱国  南航空姐事件将大幅拉高头等舱商务舱的乘坐率!!!  对污蔑唐慧所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澄清!(转载)  强烈呼吁废除女子举重、铅球、铁饼运动!
  @红星向着党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 00:14:09  毒害朱令案铊集团名单  铊毒1号【孙维】(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美国、中国  偷毒及偷毒的正式嫌疑人,主犯。已正式改名及改出生日期,其目的只有一个躲  避国内护照申请及美国签证的限制。目前人在美国和中国两边跑。积极组织水军  对抗干扰网友对其罪行的追究。  铊毒2号【金亚】(朱令同室)  现居住地:日本  铊毒团伙军师,深藏不露。知情者......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19:10:02  说实话,你这样做真是过分了。嫌疑犯不就是一个孙维吗?怎么一下子人肉了这么多人的信息,还把人家父母和某些人的老公的信息公布出来了,让人无语!  你能确认这些人都参与谋害朱令? 如果不是,你凭什么公布人家的个人信息呢?  告诉你这样做不是在帮朱令,你是在害她,你会把大家对她的同情慢慢消耗掉!  朱令是个受害者,如果她的支持者以这种涉嫌侵权的方式引起舆论关注,我相信最后可能是适得其反!  同情......  -----------------------------  @seashellbaby
20:03:43  你可以参照一下法律是怎么样处理包庇犯的。  你如此同情投毒犯?你居然不同情被害者?你的同情真是来的奇怪。同情本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是确确实实反映了一个人的良心。你的良心早在投毒之间已经不见多时了吧?  怎么,你肯定要反驳你不是投毒犯,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昨天投了毒,就应该想到可能会在今天令你的亲人都蒙羞,甚至可能是世世代代的蒙羞。当时怎么不给你的亲人考虑一下?嫉妒已经......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21:38:11  替你难过,你生活中就是这样听不进不同意见吗? 别人与你一言不合,你就恶语相向吗?  我对朱令的同情,我写给支持朱令的朋友的意见,你没看到吗?  是不是一定要向你们要求那样的毫无理性对孙维进行诅咒才不会被你们谩骂?  我们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独立思考的权利?  我们为什么对你们的“证据”哪管是小心翼翼的怀疑都要找来你们的谩骂和攻击?  看你为朱令声张正义,我感动于你的善良;  看到你对不......  -----------------------------  @seashellbaby
22:42:54  (不好意思,上一次回复少打了个 ?,重新贴一遍)  楼主,你真不必这么恶毒的诅咒别人,事实上你仔细看我的帖子,我有过针对孙的诅咒?事实上,我认为谨慎而言在警方没有给孙定罪之前,我并不认为她一定是罪犯,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犯罪嫌疑人。你有意见?  其次,不管有没有破案,罪犯是必然存在的!而这个罪犯是必须被谴责的,你有意见?更况且我每一句话都是事实,都给予基本人性道德的谴责,我有“恶语相向”?我......  -----------------------------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43楼
23:33:46  1.你说:“事实上,我认为谨慎而言在警方没有给孙定罪之前,我并不认为她一定是罪犯,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犯罪嫌疑人。你有意见?”  我说:真有意见。百度的定义:“所谓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对孙维立案,她就不是犯罪嫌疑人,都否?也就是说,你们在用涉嫌违法手段在做一件善良的事情,都......  -----------------------------  1 你可以说孙不是罪犯,我没有意见,因为目前法律上看的确是这样。但是你不能否认她是犯罪嫌疑人。我是觉得“犯罪嫌疑人就是刑事案件中,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一种法律称谓”更确切。你看百度,我也给你百度:“孙维(后改名为:孙释颜)女,汉族,清华大学92级物化2班学生,朱令铊中毒事件中官方认定的唯一犯罪嫌疑人。”你有意见?  或者你认为百度和维基都是在以“涉嫌违法手段”描述这个案件涉案人?  2-3
我说的是“你的良心早在投毒之间已经不见多时了吧”,既然你没有投毒,自然说的不是你。你若认为是狡辩,无所谓。我真心是对投毒者的谴责。  此外,应该感谢每一个顶贴的人,只有他们的坚持才会令这一案件有真相浮出水面的可能,尽管他们也许比较偏激,但是我想只要案件得以侦破,如你所测还孙等人清白,这也不失是对他们的一种认识上的反思教育。  所以从某一个角度去看应该感谢每个顶贴人:如鲁迅所疾呼的,漠视围观的国民心态最不应该,中国法制公平化、公正化的进程中需要大家的参与!
  每天坚持顶帖几小时
  呼吁重启朱令案?
  回复第18楼(作者:@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于
19:10)  @红星向着党 15楼
18:29:53  作者:星光漫步者 时间:201……  ==========就是要公布,让孙维和她的铊党去告网友嘛  
  @我从七夕开始还债 楼主是不是选择性失明不清楚,因为我宁愿相信楼主压根没认真看有关朱令案的贴子。这儿和楼主探讨一下。  1、95年初朱令案发生,孙维已接受警方迅问,是年初不是年底,孙维爷爷是95年底去世的;而且孙之伯父时任北京市副市长。这下你的逻辑能通了吧。  2、孙维爷爷与某老板的感情交集在上海,时间甚至上溯至解放前夕。这也就是孙之带队投诚行为,为何先变为起义,后竟改为地下党组织的行为,这个改变是天地之差。如果说政协副主席没有影响力,那是楼主故意正话反说吧。政协副主席在大老板面前说句话,有时甚至比D指派的正主席管用。神仙博位的时候尤其需要舆论支持,特别是民主党派的支持。政协副主席也是位列国家领导人的,一个再不济的国家领导人,相较于草民,你说谁更有特权?  3、这一点不用怀疑了,警方的红头文件已经有中央某领导批示要求结案的铁证。坛子里贴的到处都是,你看不到?你可能不清楚警察办案的思维,一个案子出来,他一定是要想办法破案的,可以这么说,95年至97年间,警方受到的司法干扰,可能还未上达到天庭,只是某副市长或者某些相当级别的领导进行了过问。所以,在朱家上书引起另一些不明其中厉害的领导的注意并要求要查此案,警方才突然在97年再次对孙维进行了审迅。但紧接着就是孙家更高层次的反弹,这次力度上达天庭。这也就是为何警方多次启动,并最后突然结案的原因。  4、这个政协副主席不是与孙家有私交,而是孙维的大伯,原北京市副市长,曾经在北京当了十年副市长,可谓根深叶茂。  5、孙维作为唯一嫌疑人的背景是,朱令被投毒的环境是在本宿舍,本宿舍唯一合法接触铊的人只有孙维,孙维经常给朱冲泡咖啡。本宿舍其他几人无一人中毒,而且在朱令被投毒确诊后,无一人到医院体检。这正常吗?  6、嫉妒是人类的七宗罪,并且列为罪之首。马加爵杀人的原因你认真想想不是很可笑吗?一切猜想都是来自他内心的臆测,可他竟然因为这个杀了那么多同学。社会上因为嫉妒生恨而杀人的案件还少吗?  至于你的总结陈词更可笑的,所以我再强调一次。孙维被警方迅问是在95年初,孙维爷爷去世是在95年底。  PS呼吁重启朱令案,为了嫌疑人的清白,更为了朱令,为了正义。
  支持重查
  1,疑罪从无,是法制的进步!请不要搞倒退。  2,没有直接证据,仅仅靠一些望风捕影的推测就武断判断某某人是凶手,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幼稚的事情。
  值得思考!!!关注朱令案这么久了,正反说法皆有。我想这是一种好现象。理不辨不明,期待更多有志之士参与其中。最终在证据面前还原事情的真相。还伤者以清白!!  
  看题目就想骂人,要么智商不够,要么心朮不正。  
  任何主观臆断都是不科学的,按现有的公布的案情,没法认定孙就是凶手,但毫无疑问,她是最大的嫌疑人,依法公布公开当时的案件侦办记录和结案信息才能还受害人及家庭一个公正!
  感慨楼主的冷静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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