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風问题
1.会宁县汉家岔镇双庙村党支部书记席治忠、村委会主任王维斌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2月,席治忠、王维斌在制定“一戶一策”精准扶贫计划中, 对贫困户家庭信息没有深入了解致使脱贫计划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不符。席治忠、王维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村干部秦向军被通报批评。
2.会宁县党家岘乡杨湾村党支部书记孙维军、村委会主任梁国军低保金发放工作失职等问题
2013年6月至2017年7月,孫维军、梁国军在低保金发放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盘营社平均分摊低保金累计155384元;孙维军以本人及妻子名义违规领取低保金5660.48元孙維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家岘乡分管民政的副乡长、包村组长王焕琪被告诫约谈,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靖远县刘川镇副镇长刘文吉对低保、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6年刘文吉对低保、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2户“四有人員”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金4户村民重复享受危改资金。刘文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景泰县红水镇界碑村文书缪中旭违规占有国家专项扶贫資金问题。
2016年5月缪中旭利用职务便利,从旱作农业春季顶凌覆膜项目中违规占有国家专项扶贫资金6000元缪中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資金予以收缴
5.靖远县高湾镇三百户村党支部原书记闫仲武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2015年三百户村在精准扶贫、农村低保评定过程中,闫仲武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评定为精准扶贫户和低保户;2014年至2016年改变救灾资金用途,将4100元用于其他村务支出;2016年12月向自来水入户群眾每户收取50元维护费,共计5750元闫仲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取费用退还村民
6.靖远县高湾镇文崖村党支部原书记詹玉堂等骗取國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02年1月至2015年1月詹玉堂和周湾社原社长张守敬、韩泉社社长韩孝雷3人将集体荒山造林面积虚报为耕地造林面积,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元其中,张守敬分得元詹玉堂分得78931.72元,韩孝雷分得33333.54元张守敬、詹玉堂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韩孝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景泰县中泉镇中庄村虚报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1年中莊村以18户农户名义套取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共144000元,全部用于修建中庄村中心街围墙及周边环境美化工程中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陈虎贤、村委会原主任陶正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景泰县寺滩乡玉川村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
2009年,玉川村“两委”会议研究上报了20户农户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事宜资金下发后,村委会从20户农户每户发放的4000元危房改造资金中收取3500元共计70000元,用于支付村级道路硬化等费用玉川村党支部书记王有禄、村委会主任曹永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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