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老师做微商兼职做微商,你怎么看

老师做微商 你怎么看?
老师做微商 你怎么看?
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兼职做微商(图文无关)。(资料图 曹雪琴 摄)
(资料图 曹雪琴 摄)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网上一则关于“教师做微商,家长很纠结的帖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人认为教师在工作尽职尽责的前提下用业余时间做微商无伤大雅,但应该在经营微商中有尺度;也有人认为教师应该全心全意坚守岗位;还有市民很担忧,教师做微商,家长到底买还是不买……教师做微商,你怎么看?
教师“创业”做微商
近日,一则教师做微商的帖子引发关注,大致内容是在南京、江西等地的教师加入创业流,纷纷在微信上开启了网店,销售各种不同的产品,在教师的身份之外体验另一种身份——微商。发帖的张女士在帖子中写道:“儿子的一名任课老师做了微商,天天在朋友圈里发保健品广告,还经常发一段段很‘励志’的话,鼓动大家做微商,声称现在就是微商时代,可我们作为家长,很担心教师加入微商这个群体后,会带来什么影响?”
事实上,教师做微商并非南京、江西等地的独有现象,东莞以及其他城市也有少数教师加入了微商群体。
东城的周女士说,儿子上幼儿园后,为了便于沟通,班级建了家长群,老师也在其中,而且每个家长都有加班主任和老师的微信,“没想到他们班主任做了微商,当时看到的时候有点小惊讶,再后来,发现班主任有时候会在白天上班时间更新微信产品。”
而东莞某幼儿园教师周老师没有否认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微商。她说自己并没有在上班时间发产品信息,而是利用下班和周末的时间附带做一下。“因为是北方人,北方盛产苹果,为了帮家乡的苹果销路出一点力,我也会在苹果收获季宣传一下家乡的特产,看身边有没有人需要,不强卖。”周老师还告诉记者:“其实同行当中做微商的也不只是一两个,虽然算不上多数,但也不是零星,大家都是业余做的。”
不影响正常工作就行
对于教师做微商,社会大众如何看待?
东城某小学教师李老师在仔细思考后表示,当下电商发展很快,而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对于微商主体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可以说当下的微商环境是相对开放的,也正是这种开放让教师有了做微商的平台。“事实上,教师只是微商的其中一个主体,还有公务员、医生以及其他很多行业的人在做微商,在我看来不应该单独地将教师拿出来进行分析。”
学生家长刘英也表示,如果教师没有影响正常工作,做不做微商其实都没关系。“教师是个特别的职业,有寒暑假。如果利用业余的时间,比如下班和寒暑假来做微商,其实没什么不可以,毕竟教师群体中有一部分是没有编制的,这部分人群的待遇不是特别高,这也是最近几年民办教师难招的主要原因之一。”刘女士认为,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能做微商,从这个角度来说,教师做不做微商没人能管,来讨论教师做微商的话题也只能是从道义上来讨论。
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全心全意坚守岗位
东莞某中学教师梁老师坦言:“对教师做微商,我个人是反对的。”梁老师认为,教师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应该全心全意地坚守这份责任,而微商的最终目的是赚钱,尽管教师不能不谈钱,但如果将下班后的时间用来做微商,甚至在上班时间都发布或者更新产品信息的话,很显然,说明教师没有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的职业,教师也要生活,但也要谈奉献,因为教育事业本身是非常严肃也应该纯粹的行业。
对梁老师的观点,家长雷向明说非常认同,他认为,教育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发展,它不同于其他行业,因为国家的发展有赖于人才的培养,如果教师都不全心全意坚守这份职业,那么教育会出现很大的问题,“当然,相关部分应该给于教育事业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提高教师,尤其是民办教师的待遇,让教师在岗位上奉献时没有后顾之忧。”
此外,雷向明也说:“当教师都做起了微商,家长就该没有安全感了。为了便于沟通,家长都有教师的微信,家长能看到老师的朋友圈状态,看到老师的发布产品信息,家长买还是不买?会纠结,一般家长的心态都是不得罪老师,担心如果不买老师会特殊对待孩子,如果真的存在这种可能,那么我的观点是否定的,就是教师不应该利用家长资源做微商。”
教师最好不要做微商要做该有尺度
东莞某中学校长表示,教师做微商很难用肯定或否定的态度来说,“当然,从我个人看来,教师最好不要做微商,如果要做,也应该有所尺度。”
他说,从国家政策层面上来说,国家倡导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很多人都加入这个潮流,而国家教育部门又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能做微商,加上现在是自媒体时代,网络发达、信息化快速发展,无论是从政策上还是大环境上都给教师做微商提供了条件。如果教师在不影响自己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去做微商,是不存在合不合法的问题,而只能根据教师做微商的实际情况,从道义上去讨论。
比如教师应该公私分明,该校长指出:“尽管家长的确从理论上是微商的潜在客户,但我个人非常反对教师将家长作为销售对象,尤其是教师建群,并在群里发布产品信息的行为。这种情况属于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应该从道义上加以谴责,如果教师非要做微商,应该把握好家长和客户的定义区分,应该把握好工作与业余的界定,否则都是违背职业道德的。”
教师做微商家长无需纠结
对于已经存在教师做微商的现象,家长在买不买的问题上也无需纠结。
该校长认为,一是在岗的教师都是具有职业道德的教师,二是一个班的学生就是几十个,做微商不可能将客户群体锁定在几个家长身上,从这两个方面来说,家长无需担心不买会导致老师对孩子区别对待,如果有需要就买,没有需要也不要纠结。
梁老师也认为,如果教师有职业素养,家长不需要担心,如果教师没有职业素养,即便你买了他的产品,也不能保证他对你的孩子会如何优待,站在职业素养的道德线上,家长和教师,都有责任一起守护这条底线。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教师兼职做微商 你怎么看?
  教师兼职做微商,你怎么看?昨日,晋江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的消息见报后,引发了不少市民的关注。截至昨晚7点,晋江经济报微信推文《晋江市教育局:教职员工不许做微商》阅读量突破6000。
  昨日,记者就此现象进行调查,一起来听听大家的看法。
  家长有话说:
  老师加入微商 “暗示性”购买最烦
  微商早已不是新鲜事,但老师加入微商的现象,则让很多家长纠结。昨日,部分家长纷纷向记者表示,有的老师加入到微商中,并时常将商品信息发在朋友圈,装看不到是不可能的,可看到了“到底是买,还是不买”,尴尬万分。
  刷屏严重且“辣眼睛”
  王女士的儿子读小学五年级。学校有个老师做微商,是“90后”,主卖化妆品和零食。一天正常会刷个五六条信息,都是在晚上刷。周末时候刷屏比较严重。
  “虽然看着也很厌烦,特别是卖化妆品的,经常会发一些比较‘辣眼睛’的图片,以表示这种产品效果如何好。有时候一打开,看到这种,就觉得反胃。零食的话倒还好,我也找他买过。”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也曾给这位老师当过送货人,有一次王女士到某个街道办事,恰逢这位老师有个客户在那边,老师便让王女士顺路带货过去。
  “暗示性”购买最烦心
  庄先生的孩子就读所住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在儿子所在班级,有个老师经常会在微信上卖水果,说是亲戚种的,没有喷洒农药。“我微信上也有很多微商,大家都是要生活的人,老师在认真教学之余做做微商,赚点零花钱,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但有时候,总感觉老师在利用自己教师的身份,给家长‘暗示’,多少让人有点反感。”
  庄先生举例说,幼儿园时常会举办水果拼盘的活动,老师就会不时地暗示自己刚好就在卖水果,“虽然说水果是要买的,但是老师这种‘暗示’,会让我觉得不找她买是不对的。”
  老师成唯一
  不敢屏蔽的微商
  “老师一在群里发自己卖东西的广告,那就完了,一下子群里很多做微商的家长就都冒出来了,也发起了广告。班级交流群瞬间成了广告群。”洪女士说,老师做微商,在朋友圈刷一下广告是正常的,但是一旦把广告发到班级群里,就很不好了。
  洪女士还提到,自己平常会把做微商的微信屏蔽掉[选择不去看他(她)的朋友圈],唯一一个不敢屏蔽的微商就是老师。“老师会发广告,但是也会发一些孩子在学校的动态。我怕屏蔽了,就错过了。”洪女士无奈地说。
  给老师买东西是做“人情”
  “孩子回家会说,‘班上同学的零食或者书籍都是找老师买的,我也要找老师买’。迫于无奈,我们也只能满足孩子的心愿,顺便做个‘人情’。”詹女士说,孩子班上很多同学都会找做微商的老师买东西,因为在孩子看来,老师卖的东西就是好的,找老师买东西,老师就会喜欢他。
  微商老师:
  删得手都酸了
  以晴(化名)是一名小学老师,兼职做微商已经两年多了。昨天,她删除了朋友圈所有的产品信息。“删得手都酸了。”
  以晴笑着说。以晴说自己做微商纯属玩的性质,且没有占用教学时间,且是几天才发一次广告,现在大多是朋友主动询问,“我微信是有分组的,领导、家长都被我屏蔽了,我的产品信息只有一些亲戚朋友可以看到,所卖产品也都是我用了觉得好,才向朋友们推荐的。”
  “老师首要工作是教学,微商只是业余爱好。”以晴说,现在教育部门有这样的规定,她就不再兼职“微商”了。
  记者从晋江多所中小学校了解到,接到晋江市教育局的通知后,学校迅速开会传达,明确纪律要求,提高教职员工不违规参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觉性。蔡老师是晋江一小学校长,他觉得这一纸通知有助于及时刹住不良风气。
  “我们也有孩子,如果换位思考一下,你孩子的老师整天在刷微信卖东西,你对他的教学工作是不是会有所怀疑?”蔡老师说。
  对于晋江市教育局的做法,在晋江一国企上班的林先生表示支持。他觉得,微商虽然做生意的载体发生了变化,但是实质上还是做买卖赚钱,属于经营活动。既然是做生意,就应该算作是商人。既然是商人,公职人员就该敬而远之,自动隔离。
  “教师的身份特殊,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兼职做微商,必然要分心,我觉得还是专心教书好。”林先生说,其实很多事业单位甚至私企,都要求员工不能有第二职业而影响了本职工作的规定。
  晋江市教育局:
  自查自纠 公开举报电话
  记者了解到,此次自查自纠活动源于群众的反映。
  晋江市教育局积极应对,要求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教职员工要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涉及对象及时纠正整改。对存在问题,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职员工,由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还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660287,随时受理举报反映,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记者_陈海勇 蔡红亮)
  为人师者 不应兼职微商
  喊停教师做“微商”,有人双手赞成,也有人觉得“多大点事”。笔者认为,兼职“微商”不应是老师的选择。
  近年来,我们渐渐远离了教师节送礼的不良风气。而在课堂之外,购买老师朋友圈里贩卖的商品,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将利益输送变得合情合理,有没有存在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有句老话:“一心不能二用。”爱岗敬业是各行各业的基本要求,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老师也不例外。
  《礼记·学记》有云:为人师者,必先正其身,方能教书育人,此乃师德之本也。互联网创业本身并没有错,但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应用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主动远离一些可能导致是非的灰色地带。
  (胜寒)
标签:微商|教师
稿源:   编辑: 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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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抢先看不吐不快,中学英语老师兼职做微商真的合适么?
如题,楼主一友人,是一名初中英语教师,最近开始做起了微商,在朋友圈卖各种水果。放在别人身上,我觉得这很正常。但由于她的教师身份,我心里总觉得很别扭。首先,初中的英语老师平时的工作本来就比较繁忙,如果又要分散出一部分精力做微商,教学质量能不能得到保证?是否符合作为教师的职业准则?其次,学生家长如果看到了老师的“副业”要作何感想?在有的家长看来,这是否算是变相敛财?如果家长们争相购买,那些没有购买水果的家长会不会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因此被区别对待?学生的利益会不会因此受损?在楼主心中,教师应当是很神圣的职业。最近街上关于教师补课的事情讨论得沸沸扬扬,我一直保持中立态度,毕竟所作所为也在“传道 受业 解惑”的范畴之中。但做微商卖水果这件事,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想提醒下友人,又不知如何开口,耽误人挣钱回头影响了感情。所以特地来街上请教各位jr,应当如何看待呢?
家长不天天买水果了?哈哈哈
没事,我这白衣天使们也一大堆微商的
有规定教师一律不允许经商吗?没有就没问题啊
只要不给不买她东西的学生穿小鞋,个人觉得无所谓!
如何看待那位老师:说明当老师根本没钱啊,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不偷不抢的,赞一个。如何评价楼主:吃饱了撑的。
发自手机虎扑 m.hupu.com
其实吧,只要不影响本职工作,怎么都成,你看奥胖训练不努力,还是那么强。我现在每天有半天时间都在各种下载软件挣零花钱,但是学习时间没少,说白了老师是在自己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可以理解
职业是神圣的,就不该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现在的人都是啥jb逻辑。
卖水果怎么够啊,卖保健品,入股美容院啊,这样来钱快
发自手机虎扑 m.hupu.com
在编教师应该是不允许有副业的不过这是不是说明老师工资不太高缺钱啊?
我姐是老师,她就有个同事搞微商被学校警告的,东西大多数都是学生家长买的,所白了就是朋友圈上发给自己学生家长看的,换个方法索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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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7人参加团购449.00元&899.00元晋江教育局这则通知引热议:教师禁止做微商(全文)_网易新闻
晋江教育局这则通知引热议:教师禁止做微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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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晋江教育局这则通知引热议:教师禁止做微商)
台海网3月28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教师不得做微商!&日前,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市民关注。晋江市教育局还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督促各校开展自查自纠。老师兼职做微商,情节严重者或被开除。&微商&老师火吗,都卖啥,家长怎么看,未整改的会处罚吗&&记者就此展开走访调查。(东南早报记者 吴水保 郭晓冰)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各校开展自查自纠
这份《通知》表示,老师做&微商&造成不良影响,此次自查自纠活动源于群众的呼声。
晋江市教育局要求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提高教职员工不违规参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觉性;对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教职员工要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涉及对象及时纠正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晋江市教育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660287,随时受理举报反映,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通知》明确,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晋江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对存在问题,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职员工,由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而受理举报反映,对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
依照相关法规处理情节严重者或开除
《通知》没有明确对未自行整改的教职员工具体如何处理,但附上《禁止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活动的相关规定及解释》附件(下称《解释》),警醒教职员工。
《解释》介绍,中央纪委对于公职人员能否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的问题,给予了否定回答。进一步解释,微商也是商,实质上还是做买卖赚钱,属于经营活动,可能会引发权力寻租等问题。就算干部&做微商开网店&完全斩断了和自己手中权力的关系,但是这也势必会导致公职人员工作的分心。
&事业编制也是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国家公职人员有类似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处理。&《解释》中明确表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六种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或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记者调查老师微商群 商品五花八门
在晋江某中学,老师们建立了多个微信群,名为&购物群&&快乐街&&女人街&等,成员几乎都是老师。
群内,做&微商&的老师经常发布售卖信息:&团购百香果,需要的接龙&、&鸡蛋明天晚上送到学校,想要团的尽快报上来&、&最近酸奶搞活动,比较便宜,需要的来&&&
&谁有&&花生的电话?&&还有龙眼干拼团吗?&有老师需要某商品时,也会在群内咨询,基本能得到满意答复。
拼团下单后,很快货到了,有的就放在学校保安室自取,有的在校内空地现场分发,有的商品需要冷藏的,&微商&老师会放在宿舍冰箱,请老师自己开门拿,成交后微信支付。
&在家足不出户,大江南北的美食都能满足你的口舌之欲。&该校一名老师风趣地说,学校微商老师卖的商品五花八门,从手工糕点、淮山、手撕鸡、现杀土鸡、腊肉等各地美食,到丝袜、卫生巾、纸尿裤等生活用品,再者奶粉、化妆品、保健品等海外代购,应有尽有。
推销打人情牌 同事&敬而远之&
&人情债,最难还,也最让人闹心。&当老师的小杨说,在他们学校,有一名老师特别会&做生意&,倒让人对她&敬而远之&。这名老师做微商,售卖某国产品牌纸尿裤,学校哪个老师生孩子了,她就会登门送上自己代理的纸尿裤当见面礼,离得远的有时还会联系邮寄,告诉对方这是她代理的。
&如此主动推荐,买她的产品吧,不是自己心仪的品牌,不买吧,似乎不近人情。&小杨无奈地说。
另一名老师说,学校中做微商的以女老师多一些,还有夫妻同上阵的,或者帮亲戚叫卖的。他点开晋江某学校的老师购物群,粗略计算,150多名老师中,约30人有微商经历。家长成生意对象 买不买都心累
&尽管老师说她是自己用着好才推荐的,没有暗示或者强制我们家长购买,但她是老师,你说我能不买吗?&朱女士的女儿刚上幼儿园,孩子的老师就在兼职做微商。她说,老师很年轻,应该是个&90后&,主要卖面膜,偶尔卖点小零食,尽管产品用起来也还不错,但她心里始终有点不是滋味。
&都发到群里了,不想买也得意思意思。&家长庄女士说,有时候个别家长还会帮着老师把产品宣传发到家长群,然后号召大家&支持&老师的生意。不买的时候,她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的话又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购买需求,&买不买都心累。&
多数网友赞成 教师不要做微商
&为晋江点赞!!&网友@在路上言简意赅,称赞晋江市教育局叫停教师兼职做微商的做法。
&确实不能做微商,这样没心情教学生了。&
&终于有所行动了,我天天被微商轰炸朋友圈。&
&专心爱学生是对的,做微商有损老师形象。&大多数市民和网友赞成教师不要做微商。
&做好本职工作无可厚非,请勿再讲工资低,先考虑工资再教书育人者定不是一位好的老师!既然选择这份职业,还请用心做好,请相信只要用心去做必有丰厚回报。&对于有人提出教师工资微薄的问题,网友@&80后子言&回应。
&教育局还应该从中小学寒暑假的培训班及补习班抓起,风气太严重了。&网友@无奈云沉雨散建议。
教师行为有&六条禁令&
泉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泉州市教育局未针对教师从事&微商&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但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中的&六条禁令&,&个别教师从事&微商&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之嫌。&
&六条禁令&第一条、第六条分别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个人认为,教师做&微商&会在教师和家长之间产生微妙的作用,有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之嫌。&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提醒,教育部明确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标题:晋江教育局这则通知引热议:教师禁止做微商)
本文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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