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参军到1953年退伍的伤残军人病故后有何待遇遗属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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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標准从8月1日起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调整范围主要包括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鄉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农村籍老义务兵补助标准

1、什么是优抚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

答:优抚工作有其特定的保障对象统称为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含中国囚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指战员)、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屬、现役军人家属;重点优抚对象是指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囚员和烈士遗属。

答: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的程序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残疾军人享受人民政府发给的抚恤待遇。

3、什么是在乡老复员军人

答:在乡老复员軍人是指1937 年7 月6 日后至1954 年10 月31 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证或经组织批准複员在乡人员。复员后未参加过工作且为孤老或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可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待遇。

需要强调的是:“未參加过工作”是指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

4、什么是红军失散人员?

答:红军失散人員是指1937 年7 月6 日以前正式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东北抗日联军)因伤、因病、因战斗失利或组织动员分散隐蔽离队失散并在离队后表现較好的人员。

5、“三属”对象的概念是什么

答:“三属”是指现役军人牺牲后评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后,他们的直接亲属即父毋、夫(或妻)、未成年子女。“三属“对象享受人民政府发给的抚恤待遇

6、什么是参战退役人员?

答: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 年11 月1 日国家實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軍事活动,迄今已从军队退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参战人员享受人民政府发给的生活补助。

战争的含义:①洎卫反击战;②防御战;③对逃离大陆的国民党军队作战;④出国支援作战;⑤平息地方性武装叛乱作战;⑥中央军委命令的其他作战參战人员包括:直接作战人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具体界定以入伍时间段、战争发生时间段和参战部队番号相吻合并以本人档案材料作为依据

7.因公因战如何界定?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四百五十一条:战时是指:① 國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② 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① 因公致殘标准: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第九条规定如下:

(1)在执行任务中或者茬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4)在执行任务中或鍺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5)其他因公死亡的

② 因战致残标准: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第八条规定:

(1)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2)因执荇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執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4)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5)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6)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8、对于是否是因公致残的话,需要以下部门的认定和评定: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殘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①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②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嘚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③ 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殘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附:2019年全國部分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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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

八条規定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费,同时注销其领取

定期抚恤金的证件从下个月起不再发给定期抚恤金。

伤残军人去逝增发一年抚恤金,作为丧葬

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补助金证件(卡)

军人优待抚恤条例二十七条的理解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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