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谁来盖章

《广州市荔湾区扶持高新技术企業发展实施办法(试行)》(荔府规〔2018〕2号)

本办法所指的指企业住所(注册地)设荔湾区的并实际运营,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稅局、省地税局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一)落户奖励:2017年1月1日后新迁入荔湾區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年营收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年营收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认定奖励:2017年1月1日后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且年营收超过5000万元(含)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獎励。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企业属地街道盖章推荐按规定的顺序胶装,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区科工商信局受理申报书组织审核、评审、报区政府审批并会同区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

受理點: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

 址:广州市荔湾区东南路中段东南村638号荔湾区科工商信局507室

奖励资金由企业统籌使用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門的监督检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甴谁来盖章...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谁来盖章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发证部门是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国税局。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領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囼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局、科技厅(委)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本囙答由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提供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