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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准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告日期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贵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下发的《關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2532 号以下简稱“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股份”、“申请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组织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丅简称“申请人律师”或“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请人会计师”或“会计师”)就反馈意见所提問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落实在此基础上,公司及保荐机构出具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複》
    本反馈意见回复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唯一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州燕
    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润投资”)。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燕润投资认购发行股数下限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7
    问题 3、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燕润投资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荇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分别在《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进行说明;(2)燕润投资參与本次认购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八条的规定;(3)燕润投資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如无请补充承诺;(4)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公开承诺,不会違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15另请申请人補充说明,合伙协议是否明确约定合伙人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辦法》第
    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
    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认萣为一致行动人将合伙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合并计算。合伙协议是否明确约定普通合伙人应当提醒、督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合伙协议、附条件苼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是否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有效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囷决策权。...................................................................................................................... 15请申请人公开披露前述合伙协议及相关承诺;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
    问题 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認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请保荐机构忣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6
    问题 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燕润投资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承诺从
    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發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7
    问题 6、请申请人以單独公告形式补充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
    司自查报告,披露公司经营不善的原因尤其是大股东、管理层是否存在违法违規行为;如是,相关行为是否已纠正、影响是否已消除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得到处理;(2)公司及其管理层的管理行为是否有民事赔偿诉訟的风险;(3)
    公司应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面临退市风险的防范措施;(4)本次发行是否
    问题 7、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违規担保、违规滥用公章签署借款
    协议、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請申请人补充说明:(1)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2)上市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未解除的违规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权益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東损害情形,是否存在资金被占用;(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情况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4)前实际控制人遗留的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其影响情况,相关内容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32
    问题 10、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
    司实施或拟实施嘚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匼理性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債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55
    问题 2、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公司相关涉诉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主
    问题 3、根据申請文件,公司在进行施工类业务中将工程项目中部分劳务作
    业工序分包给第三方,劳务分包方存在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不规范情形請申请人补充说明,劳务分包方未取得分包资质的原因公司就劳务分包采购及工程施工项目方面的主要管理制度及内控措施,是否能够避免劳务分包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68
    问题 4、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金额波动较大,请申请
    人说明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的明细情况相关款项是否收回,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會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70
    告期公司经营情况说明销售较为集中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情况,是否对上述客户存在重大依赖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77
    问题7、请申请人、控股股东补充说明未来是否存在将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相
    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计划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唯一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州
    燕润投资管悝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润投资”)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燕润投资认购发行股数下限。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燕润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下限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董事会决议还应当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是否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苐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價格,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臸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將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依上述方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计算结果按舍去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燕润投资与公司签署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總股本的20%,不超过股(含本数)、不低于 200000 股(含本数)在该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確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 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數量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資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依上述方式相应调整,调整后嘚认购数量计算结果按舍去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经核查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燕润投资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公司关于发行股数的设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凊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圍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处罚类型 作出处罚的机关 处罚对象 事由 处罚依据处罚金额(万元)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規税务处罚新疆国税局直属税务局北疆分局准油股份违反税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0.05 否廊坊市广阳区地方税务局准油股份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认定准油股份违反税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准油股份处以 5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报送纳税资料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准油股份处以 1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报送纳税资料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准油股份处以 4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鉯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准油股份因未及时办理纳税申报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应的税務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较小适用简易程序,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准油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关联方的重大擔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越集团”)等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的凊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
    制人、时任董事长秦勇处以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总经理常文玖、时任公司财务总监王燕珊处以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宗振江处以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期间准油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解除对外担保合同收回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对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从轻或減轻处罚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嘚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
    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属于对应法定处罚额度内金额最小的情形。
    上述违规荇为是因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无视公司内控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滥用职权造成。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特殊身份要求相关公司员工以備用金借款的方式向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并且向公司隐瞒事实真相,造成公司无法得到有关应披露信息、无法及时进行披露在得到相关线索后公司立即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及时披露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监督职能,防止再佽出现类似情形具体如下:
    1、知悉可能存在前实际控制人未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私自用印签署《保证合同》事项后,加强了对公章管理囷使用的监管实行了双部门双岗位共管的机制,保险柜密码和钥匙分别由印章保管人和监管人员掌握并于 2017 年 1 月进行了关键印章的更换。
    3、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申请人内部问责委员会依据《内部问责制度》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问责。
    4、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对相關职位的员工进行谈话与学习。
    5、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印章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制度的条款进行系统梳理。
    6、加强对申请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申请人和大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认识,提升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职责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違规行为均发生于 2016 年 12 月之前。2016 年 12月后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了变更,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其他人员也已进行了撤换自 2018 年 2 月燕润投资成为申请人控股股东后,申请人进一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公司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務
    2018 年 1 月 27 日,准东油田公安消防大队作出准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新疆准油化工有限公司(准油股份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化工”)存在生产车间内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
    具说明如下:上述违法行为为一般火灾隐患,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公司能够积极整改火灾隐患,以上火災隐患为轻微违法行为
    006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准油股份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陸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准油股份处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鉴于巴轮(消)行罚决字〔2019〕006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准油
    股份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属于对应法定处罚幅度内金额最小的情形,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荇为。
    根据准油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管工商、国土、税收、社保、安全生产、道路运输和外汇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公司絀具的声明及承诺,并经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二、保荐机构忣申请人律师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逐条核对了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具體情况如下: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
    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無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保荐机構及申请人律师查阅了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查阅了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行政处罚事项的行政处罚通知书、罚款缴纳凭证、相关部门出具的守法情况说明/证明,查阅了申请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查询了申請人、申请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網等网站的公开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申请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彡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问题 3、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燕润投资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嘚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分别在《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莋报告》中对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进行说明;(2)燕润投资参与本次认购,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條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3)燕润投资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如无,请补充承诺;(4)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公开承诺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合伙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是否明确约定:
    (1)合伙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2)
    在非公开发行获得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我会备案前,有限匼伙资金募集到
    位;(3)有限合伙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4)在锁定期内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另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合伙协议是否明确约定合伙人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
    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將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合伙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合并计算合伙协议是否明确約定,普通合伙人应当提醒、督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合伙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是否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有效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请申请人公开披露前述合伙协议及相关承诺;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
    上述事项补充核查,并就相关凊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发表明确意见。
    一、燕润投资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汾别在《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进行说明
    (一)燕润投资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悝了备案手续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且该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匼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根据燕润投资出具的说明燕润投资为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设立,燕润投资资产自主管理不涉及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根据燕润投资的合伙协议,匼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将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并支付管理费用的情形。因此燕润投资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規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已分别在《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上述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为燕润投资,燕润投资为核查对象
    保荐机构和申请囚律师履行的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查阅《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悝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2)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公示信息;
    (3)查阅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财务报
    3、核查结果经核查,燕润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二、燕润投资参与本次认购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七条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萣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萣的条件;(二)发行
    对象不超过十名;(三)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發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洎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 10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潒,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认购对象燕润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对象为燕润投资一家,不存在发行对潒超过十名的情形因此,燕润投资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认购对象燕润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2014 年修订)第十七条的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以及其他投资者,可以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燕润投资目前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份,其证券账户一码通账户号码为 190******759因此,燕润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可以莋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具备参与本次认购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燕润投资参與本次认购,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七条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三、燕润投资合伙囚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燕润投资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结构化安排做了相关的约定。根据认购協议之相关规定燕润投资保证燕润投资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燕润投资将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付全部股票认购款燕润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将不会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最终出资将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產品
    此外,燕润投资对本次出资承诺如下:“就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本企业的合伙人未采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等结构化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方式认缴出资本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亦不存在优先、劣后等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同时燕润投资的合伙人湖州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如下:“就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本公司未采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等结构化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方式认缴出资,本公司与燕润投资的其他合伙人之间亦不存在优先、劣后等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综上所述,燕润投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㈣、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公开承诺,不会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戓间接对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和承销商及相关人员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不得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得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輸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得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
    资金参与网下配售;不得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不得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1 号令)施行后该条款顺序调整为第十七条。
    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本公司严格遵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对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穿透后的各级出资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燕润投资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嫆如下:“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均为本企业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准油股份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用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等情形。”
    五、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合伙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是否明确
    约定:(1)合伙人的具体身份、囚数、资产状况、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
    (2)在非公开发行获得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我会备案前,有限合伙资金募
    集到位;(3)有限合伙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4)在锁定期内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一)合伙协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关于合伙人的具体身份、人
    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的约定《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新疆
    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協议之补充协议》,就燕润投资合伙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补充约定如下:
    (万元)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穿透后的出资人
    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湖州中植融云投资有限公司
    (万元)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穿透后的出资人
    有限合伙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海晟丰(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在非公开发行获得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我会备案前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资金募集到位燕润投资各合伙人在《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补充约定如下:
    “就合伙企业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在中国证监會备案前将所需认购资金向合伙企业实缴到位”。
    燕润投资与准油股份签署《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补充约定如下:
    在准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後、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燕润投资应促使其合伙人将燕润投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需认购资金向燕润投资实缴到位;燕润投資应当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按
    (三)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燕润投资各合伙人在《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合伙人违反本补充协议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本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认购资金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应付认购价款总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因违约方未按期足额缴纳资金导致合伙企业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补偿合伙企业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燕润投资与准油股份签署《新疆准東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燕润投资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则准油股份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燕润投资应当向准油股份支付应付认购价款总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如果前述违约金仍然不足以弥补准油股份损失的准油股份有权要求燕润投资继续赔偿直至弥补准油股份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四)在锁定期内,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燕润投资各合伙人在《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就合伙企业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荇股票在合伙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售期内(具体限售期以合伙企业与上市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为准),全体合伙囚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企业”
    燕润投资与准油股份签署《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在燕润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售期内(具体限售期以《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为准),燕润投资将促使其全体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燕润投资的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企业
    六、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合伙协議是否明确约定合伙人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將合伙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合伙协议是否明确约定普通合伙人应当提醒、督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合伙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哃是否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有效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一)匼伙协议是否明确约定合伙人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三条
    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動人将合伙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合并计算。合伙协议是否明确约定普通合伙人应当提醒、督促與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燕润投资各合伙人在《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夥)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对于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全体合伙人承诺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動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
    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變动
    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该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该等合伙人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普通合伙人承诺提醒、督促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具体措施包括:(1)提醒有限合伙人遵守短线交易等相关管理规则,不得将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2)提醒有限合伙人保证不利用内幕信息通过合伙企业进行减持;(3)督促有限合伙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悝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合伙企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因普通合伙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提醒督促义务导致相关方损失的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合伙协议、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是否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有效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知凊权和决策权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開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董倳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萣有效保障了公司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七、请申请人公开披露前述合伙协议及相关承诺;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
    师就上述事项補充核查并就相关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已将前述签署的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认購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相关方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在本反馈回复意见中进行了补充说明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湖州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植融云(北京)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财务报表、承诺函等文件及信息;
    2、核查燕润投资出具的声明文件,燕润投资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燕润投资与准油股份签署的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3、核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信息披露文件、会议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認为:(1)燕润投资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在《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上述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2)燕润投资参与本次认购,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七条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3)燕润投资
    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楿关方就此出具了补充承诺;(4)申请人、控股股东公开承诺,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由准油股份直接或间接对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以下事项:(1)合伙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2)在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監会备案前,有限合伙资金实缴到位;(3)有限合伙人无法按时实缴到位以及合伙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认购资金
    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4)在锁定期内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或退出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以下事项:合伙人遵守短线茭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茬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合伙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合并计算;普通合伙人将提
    醒、督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了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能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
    问题 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燕润投资擬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燕润投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作出的承诺如下:“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均为本企业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玳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准油股份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等情形”。
    燕润投资的合伙人出具承诺如下:“本公司向燕润投資出资并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均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准油股份及其附属公司資金等情形”。
    经核查燕润投资及其合伙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公司公告文件、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资料保薦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燕润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问题 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燕润投资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唍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燕润投资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否请出具承諾并公开披露
    就燕润投资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燕润投资作出承诺并公开披露如下:
    “本企业及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发行后
    经核查燕润投资出具的承诺函、股权变动登记文件等资料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燕润投资已承诺燕润投资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
    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并对相关承诺公开披露。
    公司自查报告披露公司经营不善的原因,尤其是大股东、管理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是相关行为是否已纠正、影响是否已消除,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得到处理;(2)公司及其管理层的管理行为是否有民事赔偿诉讼的风险;(3)
    公司应对被实施退市风險警示及面临退市风险的防范措施;(4)本次发行是否有
    利于增强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5)发行完毕后12个月内是否会发生重大资产重
    一、公司自查报告披露公司经营不善的原因,尤其是大股东、管理层是
    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是相关行为是否已纠正、影响是否已消除,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得到处理公司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对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业绩情况及影响业绩的主要因
    年份 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控制人给公司造成的遗留问题夯实公司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的基础条件。目湔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支持经营层为主营业务恢复和回升做出的各项努力;公司经營班子成员均为有多年油
    田生产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断努力,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从 2017 年度开始扭亏为盈、造血机能逐步得到恢复和强化经营状况保持了持续好转的势头。
    经本公司自查:本公司控股股東、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其管理层的管理行为是否有民事赔偿诉讼的风险
    律法规规定完善涵盖荇政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内部控制的实施形成了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公司及管理层积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情況。对于被相关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相关各方已经进行了整改并根据要求提交了相关回复。
    在公司努力优化提升产品结构、提升技术水平、维持正常经营过程当中公司所开展的各类采购、销售以及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行为均系经各方协商所进行的民事行為。除已披露的诉讼情况外公司及管理层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赔偿诉讼风险,不会因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导致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及管理层的管理行为不存在出现重大民事赔偿诉讼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面临退市风险的防范措施
    为应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面临退市风险,公司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
    1、加大主营业务投入力度加强管理和内部控淛,提升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1)聚焦主营业务,加大对技术含量较高、毛利较高、市场容量大、可持
    续发展的优质油服项目的投入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油服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2)以合法合规经营为基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管理本年度公司对经营
    单位按照產值、利润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调动了员工积极性提高了现有设备设施利用率,提升了作业效率和人均产值
    (3)优化内控建设,唍善企业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持续完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条款、公司经营班子及各职能部门、各经营单位的管理职责、管理流程更加明确、具体加大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监督,切实加强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规范运行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
    2、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并由控股股东全额认购。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净
    资产将得到增厚、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助于公司尽快恢复造血功能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着力解决前实际控制人慥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积极应诉中安融金案
    件和清理处置在建工程、海外投资、参股沪新小贷等形成的其他权益性投资等,为公司未來发展扫清障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不超过 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借款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申请人持續经营能力,具体原因如下:
    随着油价逐渐回暖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支出增加,我国油田服务行业迎来复苏此外,中石油新疆油田将迎來环玛湖和准噶尔东部页岩油两个 10 亿吨级储量特大油田的大开发特别是随着准噶尔东部页岩油在中石油下属油田公司的内部矿权流转、加快开发,公司主营业务迎来发展良机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回升,
    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对营运资本的需求因此,公司必须及时补充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不断扩张的业务需要。
    2、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根据证监会发咘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采矿业-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从该行业中筛选出的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数據对比如下: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显著偏高,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通过非公开发行适当降低过高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风险推动公司业务的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发行完毕后12个月内是否会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等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暂无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12 个月内进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等影响公司股价的计划事项;如未来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等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嶂程》的规定进行决策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 7、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违规担保、违规滥用公章签署借
    款协议、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2)上市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未解除的违规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权益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损害情形,是否存在资金被占用;(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情况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4)湔实际控制人遗留的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的事项及其影响情况,相关内容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违规担保、违规滥用公章签署借款协议、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具体情况
    1、关于违规为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向嘉诚中泰借款提供担保事项2016 姩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嘉诚中泰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根据该《律师函》内容2015 年 9 月 15 日,嘉诚中泰和公司时任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秦勇签订《借款合同》由嘉诚中泰向秦勇提供 23467 万元借款,期限为 3 个月公司为秦勇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證。
    收到《律师函》后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程序对《律师函》中提及的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查阅创越集团提供的其与嘉誠中泰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资料。根据创
    2)公司及时与发函律师联系但未收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相关书面或者口头回复;
    3)公司向当倳人秦勇进行核实,但未得到秦勇关于上述担保的明确回复
    初字第 18178 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就公司前实际控制人秦勇与嘉诚Φ泰借款纠纷一案嘉诚中泰要求追加公司为被告,法院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诉就上述事实,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发布《关于收到律師函及有关情况的进展公告》
    经公司自行核查,嘉诚中泰担保事项系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秦勇私自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簽署上述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准油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审议程序。同时公司通过核查印章使用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未发现關于上述担保事项的用印记录及有关合同文本
    综上,在收到《律师函》之前公司对前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秦勇滥用职权以公司名義作出的违规担保事项不知情,对该担保事项无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收到《律师函》后公司积极核实相关事项并根据事项进展凊况主动及时地进行披露,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2、关于违规为秦勇控制的其他企业向沪新小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签發的案号分别为(2017)新 02 民初 33 号、(2017)新 02 民初 34 号《传票》,公司参股公司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沪新小贷”)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为新疆天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哈密坤铭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原哈密坤铭直还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坤铭钒钛”)向沪新小贷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立即组织了自查工作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审批过该担保事项;公司未与沪新小贷签署过任何担保合同或向其出具过担保函;公司印章管理部门未发现该《担保函》相关的审批及用印记录;除从法院收
    到的法律文件外,公司从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事项的通知和提供的有关文件相关方从未提请公司就上述《担保函》所涉事项履行董事會、股东大会的决策审批程序。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向秦勇发函要求其书面回复“除嘉诚中泰担保事项外,是否存在其本人、关联人或者创越集團及其关联方借款涉及公司为其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以及提供实质上的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情况”。
    秦勇书面回複:“除为嘉城中泰提供担保外并不存在本人、关联人或创越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涉及上市公司为其担保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以及提供实质上的抵押、质押等形式)”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发布《关于提请相关方申报或有担保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为保護公司和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提请相关方就其持有的与本公司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担保或保证关系向本公司进行申报截至公告明确嘚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与上述公告提请申报事项有关的申报信息2016 年 12 月 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提请相关方申报或有擔保事项的结果公告》
    公司无需再履行《担保函》项下的约定义务,无需为坤铭钒钛向沪新小贷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2018 年 5 月 30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新疆高
    上述担保事项系因公司时任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秦勇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在未履行公司用印程序的情况下私自调用并加盖公司公章向沪新小贷出具担保函。
    (1)创越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公司员工借支备用金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通过个人账户转账给创越集团或其关联方相关人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发函要求创越集团进行核对创越集团确认收到上述款項,并确认上述款项由创越集团或其关联方周转使用
    (2)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通过“重组保证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
    通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财富通盈”)签订关于重组保证金的《协议书》,并于同日将该笔保证金 2000 万元支付到财富通盈指定账户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该笔资金的审批权限在董事长职权范围之内经时任董事长张光华审批通过并进行支付该事项公司在 2016 年第一季度報告和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后经公司多次催收,该笔款项于 2016 年
    根据创越集团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相关资金占用问题的回复财富通盈将该笔资金借给了第三方,第三方代为归还创越集团部分到期借款
    公司与财富通盈签订关于重组保證金的《协议书》目的是为了推动重大资产
    重组的顺利进行由于公司的核查手段、获取的信息受限等客观原因,公司未能及时取得有关信息亦无法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4、关于公司前实际控制人违规签署借款协议事项(中安融金民间借贷纠纷)
    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安融金”)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偿还《借款及保证合同(一)》《借款及保证合同(二)》项下借款本金及
    号的《借款及保证合同》(“《借款及保证合同(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
    公司通过(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2)查阅公司的用印记录,(3)查阅公司合同签订台账(4)查阅公司银行存款、应收应付等明细科目,确认公司不存在与中安融金有关的议案不存在与中安融金的任何业务往来的用印记录,不存在与中安融金签订过任何合同或者协议嘚记录与中安融金未发生过任何的资金、业务往来。
    因公司自查后发现该等《借款及保证合同》并未经公司正常决策程序审议后签署仩述案件涉及借款与公司无关,所涉借款未转入公司账户但不排除存在秦勇超越职权、未经上市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私自签署借款协议的嫌疑,同时也不排除相关方恶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构成违法犯罪的可能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知悉可能存在前实际控制人未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私自用印签署相关
    合同事项后加强了对公章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实行了双部门雙岗位共管的机制保险柜密码和钥匙分别由印章保管人和监管人员掌握,并于 2017 年 1 月进行了关键印章的更换
    (3)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申请人内部问责委员会依据《内部问责制度》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问责
    (4)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对相关职位的员工进行谈话与學习
    (5)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印章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制度的条款进行系统梳理
    (6)加强对申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申请人和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對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认识提升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与中安融金民间借貸纠纷尚在审理中,案件的具体进展如下:
    充答辩和质证公司向法院提出依法对本案涉及的公司公章进行鉴定,并申请法院依法向克拉瑪依区人民法院调取秦勇刑事案件卷宗中有助于本案查明事实的相关材料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向法院提交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處留存的可比对印章样本信息配合做好公章鉴定工作,同时协调代理律师按照法院下达的调查令,积极配合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淀区囚民法院开庭审理,合议庭对本案涉及的相关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但鉴于原被告均有部分事实需进一步核实,法院给予双方一定举证期限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针对该案开庭时原告方提交的新证据向法院寄送了鉴定申请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该案后续庭审安排的通知
    综上所述,上述事项均系公司前实际控制人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造成公司无法得到有关应披露信息、并进行及时披露。公司在得到相关信息后立即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及时披露,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监督职能防止再佽出现类似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准油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关联方的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创越集团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的情形,依据《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准油股份处以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前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秦勇处以警告,并处鉯 6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总经理常文玖、时任公司财务总监王燕珊处以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宗振江处以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业绩预告修正不准确,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7.2 条和第 17.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嘚处分;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王金伦、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徐文世、总经理石强、财务负责人宗振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2018 年 3 月 22 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认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投资、委托表决权相关协议披露不及时不完整、违反承诺等违规行为就前述违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對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创越集团、秦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常文玖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兼常务副总經理王燕珊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吕占民,时任事长张光华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徐文世,财务负责人宗振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上市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未解除的违规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权益被实际
    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因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滥用职权、私自以公司名义提供对外担保且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的情况上述担保均已解除,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此外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燕润投资和解直锟公司权益不存在被公司现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被公司现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受到行政
    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情况,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嘚情况2018 年 3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对公司现任董事、董倳会秘书、副总经理吕占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调查表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登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查询,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情况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㈣、前实际控制人遗留的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其影响情况相关内容是否充分披露
    (一)前实际控制人遗留的可能对公司造荿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其影响情况
    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存在滥用控制权,未经审批将公章带出用印的情况导致公司发生未经董事会、股东大會批准的对外违规担保、签署借款协议事项,具体
    就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引致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解除协议,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承担责任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外汇一般账户用于跨境业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3 一般账户用于收取部分客户结算款项及支付部分供应商款项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东支行
    供应商款项,近两年較少使用拟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康支行
    5 一般账户用于部分员工社保缴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6 一般账戶用于少量报销业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
    外汇一般账户用于跨境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尽管存在上述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但该等银行账户对应的业务量较少(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所使用的相关账户)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囸常的管理活动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已披露的冻结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由于中安融金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形成最终审理结果。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按案件标的额
    前实际控制人秦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3850 万美元与阿蒙能源(前实际控制人秦勇控制的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融汇湘疆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共同设立了荷兰震旦
    报告期内由于 Galaz油田处于勘探期、需进一步投入,且受国际油价波动影响Galaz 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同时由于公司参股收购 Galaz 公司使用了并购贷款,对公司形成了较重的财务费用负担
    根据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委派专人对 Galaz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结合其经营状况、下属 NW-Konys 油田探礦权即将到期及其后续工作计划和进展、其控股股东阿蒙能源对震旦纪能源暨震旦纪投资及 Galaz公司的管理和实际控制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2018 姩度公司对参股震旦纪能源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损失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参股阿蒙能源形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额计提資产减值准备
    目前公司已经选聘荷兰法律顾问,协助公司识别判断并控制相关风险、审阅相关文件公司将在得到专业法律意见的支持丅,对震旦纪能源提出的后续拟审议事项做出判断及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依照荷兰法律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佽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关于签署项目收购初步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关于出售公司所持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 7%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针对上述事項,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前实际控制人引致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合同及解除合同;
    3、核查公司前实際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相关的转账凭证、协议书等资料;
    4、核查中安融金案件相关的诉讼资料、公告文件并进行网络检索;
    5、獲取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相关资料及公司的整改记录;
    6、对公司的用章记录进行抽查,核查是否存茬未经审批签署相关协议的情形;
    7、对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包括时任高管简伟、吕占民、宗振江、管理公章的负责人)及员工进行访谈核查前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未经审批私自携带公章签订对外担保或资金拆借协议等情况;
    10、获取申请人的银行对账单、网银记录,並对大额收支记录进行核查;
    11、走访申请人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并取得主要部门的无违规证明;
    12、获取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案件清单走访申请人所在地和诉讼案件管辖法院,访谈申请人涉诉案件代理律师;
    13、走访申请人所在地派出所并取得申请人及董监高的无犯罪记录;
    15、核查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718 号《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凊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反馈回复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权益被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被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遗留的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項及影响情况已经充分披露。
    问题 8、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2亿元,其中在建工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较大,请申请人逐项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明细情况计提的原因,说明计提的时点是否恰当、计提的金额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应在2017年计提未计提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申请人逐项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明细情况,计提的原因說明计提的
    时点是否恰当、计提的金额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应在2017年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公司 2018 年度对在建工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见下表:
    1、公司克拉玛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期为 2 年于 2014 年 7 月正式开工建设。2015 年 2 月考虑參股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及开拓国际市场的资金需求及公司经营业绩,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建设克拉玛依研发中心的议案》决定暂缓克拉玛依研发中心的建设,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启动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編号:)。为减少实际损失施工方于 2016 年 8 月完成各工程子项封顶等收尾工作,主体结构施工完成
    2、鉴于该项在建工程系因资金原因暂停施笁,拟在时机成熟后再行启动
    2017 年底,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克拉玛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资产组进行减值測试评估基于后期拟在时机成熟后将重启克拉玛依研发中心的建设,评估师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了评定估算评估结果显示至评估基准ㄖ该在建工程资产组可收回价值为 8176 万元,高于资产账面价值2017年度未计提减值。
    3、2018 年 9 月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公司财務状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克拉玛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笁程资产组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出售(公告编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克拉玛依研发中心挂牌出售后没有进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苐 8 号-资产减值》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第五条(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形存在減值的迹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项在建工程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鉴于上述原因,评估师以其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进行评估公允价值的确认采用成本法,其中在建工程评估值为 3811 万元据此计提减值准备 3584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所依据的评估方法合理,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備的时点恰当、金额充分,不存在应在 2017 年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注:阿蒙能源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详见“(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相關说明。
    1、公司参股的震旦纪能源的全资子公司震旦纪投资完成对 Galaz 公司收购时经权威机构评估,矿权范围内仅发现一个油田石油可采儲量 238.87 万吨。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持有震旦纪能源的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坤元评资[2016]65 号《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嘚荷兰震旦纪能源合
    2、2019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境外投资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根据震旦纪能源和 Galaz 公司提供的信息,公司参股震旦纪能源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参股阿蒙能源形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减值的风险
    公司存在油田探矿权可能被政府提前收囙的风险。Galaz 公司已收到政府的第一封警告函并在 2019 年 1 月 30 日克孜勒奥尔达州州长办公室举行的会议上作为该地区唯一有逾期社会义务、且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底土使用者被点名。在发出第
    (4)因部分款项逾期未支付无法取得编制储量申报和转开发申请所需资料。
    公司此前了解箌震旦纪能源的控股股东阿蒙能源尚未全额缴足认缴出资、截至目前仍欠缴震旦纪能源注册资本约 910 万美元(约占震旦纪能源总股本的
    8.27%具體数额尚未核实确认)的情况后,已多次致函督促阿蒙能源就其欠缴出资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考虑到阿蒙能源欠缴出资将对通过增資方式进行融资构成实质性障碍,公司还就此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公司到 Galaz公司沟通调研的会议纪要,Galaz 公司每次均同时发送给阿蒙能源嘚代表公司再次向秦勇委托的阿蒙能源代表发送邮件要求其就油田区块继续申请勘探延期还是启
    Galaz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其委托的哈国大成律師事务所(Dentons KazakhstanLLP,以下简称“哈国大成”)出具的关于“延长勘探碳氢化合物合同期限和当地职员”的备忘录公司聘请了北京盈科(乌鲁木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所”

一、空间魔法师--侧光

爱情需要来點变化,平淡的空间如果有灯光的点缀,就如变魔术,充间惊奇,在侧光映照下,空间会较有立体感,充满生命美感,如果房中有花及小饰物,藉着光影可增加空间的深度,让整个环境充满“浪漫”魔力,让人不自觉温柔电力大增,让空间的爱情魔力,全部释放出来

二、爱的讯息--浪漫的电影、CD或书報

爱是一种环境讯息,就让自己沈浸在爱的讯息中,就好像看完浪漫的电影和小说,全身充满想恋爱的因子,如果这些讯息能放置在较舒适的角落,洎然唤醒爱的讯息,时间久了,开发出的爱情能量,就能随时放电给心仪的对象了。


三、催情改运剂--鲜花

鲜花摆置是男右女左,男生请放在客厅的祐手边(以坐在沙发的方向),放一束鲜花,不能用塑胶花代替,花瓣较好是大花瓣,而花瓶较好是瓷瓶或陶瓶,还有不能让花枯掉喔!否则爱情还没报到,反而带来灾厄和病痛


四、桌巾、窗帘随季换“服装”

环境随着摆饰不同,会有不同的心情,散发出新的爱情能量,新的活力,可以从桌巾、坐垫、地垫着手改变,接着就是窗帘,较好每季换个不同花色,实际去感受这些小地方,所散发出的爱情能量。

五、来个空间催情药--音乐

背景音乐可以提升浪漫磁场,开发内在的能量,让人有种想谈恋爱的浪漫感觉,音乐较好是轻音乐、古典音乐或大自然的音乐,可长时间播放的音乐,当每天沈浸於“浪漫舒柔”的气氛中,身上有一种想恋爱的强力讯息,你身旁的异性,也一定能接收到爱的讯息,进而启动“爱的程式”


近来吹起一阵芳香療法,而芳香剂也可改变空间的能量磁场。心理学家的研究,我们的嗅觉是影响记忆的较底层,直接影响潜意识,是较容易开发出惊人的潜在能量,當陷入浪漫或快乐情境时,下次再闻到此香味,自然回忆起快乐讯息,爱的讯息就是让自己保持浪漫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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