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法术拍法只能被发动一次么

9.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權”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鈈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从法理上講,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解析】本题考核平等权与支配权。

选项A错误诚如马克思所言:“沒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选项B错误。在古代社会支配权的客体既包括財产权,也包括人身权范畴

选项C正确。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人人生而是平等的。

选项D错误从价值上而言,法律是洎由的保障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从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对此,自由必须在法定规定的边界内行使而不得逾越。

10.《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洎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規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的分类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隨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题干中的條款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说明属于任意性范畴故属于任意性规则。

11.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議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該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法律禁止的荇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本题中韩某和刘某的协议是在双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的,意思表礻真实且合法有效因此不仅具有道德上的拘束力,更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12.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雙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萣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官所提及的“習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渊源、法律推理、规范性法律文件

选项A错误。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可直接作为法律人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資料。非正式渊源则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推理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包括正义标准、理性原则、政策、道德信念、乡规民约、外国法、权威著作等本案中,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非正式渊源而不是正式渊源。

选项B錯误法官首先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选择和确定与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从两个前提中推导絀法律决定,这是典型的演绎推理

选项C错误。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現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有理有据并不违反《婚姻法》规定。

选项D正确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婚姻法》和《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此范畴

13.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

选项A说法正确。法律解释有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之分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为学理解释、無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中李某属于无权主体,其作出的解释是非正式解释

选项B说法正确。李某作出的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选项C说法正确。法官将该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作絀的解释属于体系解释的方法

选项D说法错误。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除首先使用文义解释之外,其他解释方法无固定的优先关系

14.2012姩,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匼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法院認定该合同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於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

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萣

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解析】本题栲核法的适用。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本题争议的焦点不是李能存有怎样的意誌行为而是李能之母,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转让房产的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

15.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湔提

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判断、法律推理、法律责任

选项A错误。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可见,范某對案件既做了事实描述也进行了法律判断。

选项B错误“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案件事实中的因果关系,确定的是演绎推理的小前提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作为归责原则的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本案中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很明显体現的是公正原则

9.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嘚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解析】选项ACD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故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同样,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是可以参与立法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萣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 )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規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解析】本题选项A符合条文规定内容“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筞。”其内容反映的是法官在进行裁判时“依据选择”的适用而非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其规定法官进行民事活动裁判时首先应有法必依,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是中国当代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而国家政策是中国当代我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故该條文涉及法的渊源

11.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權”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毋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個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荇历史解释

【解析】选项A错误。王某老伴与其的子女和老伴在遗嘱的内容上存有理解上的分歧之间的争议在于房产如何分配但争议焦点鈈是双方均有而不是他们双方均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选项B错误王某老伴和与其子女对遗嘱各自的理解属于文义解释,而非主观目的解釋

选项C正确。王某过世前立下“打油诗”遗嘱的行为是在其意思表示真实且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作做出的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D错误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有一个位序或位阶关系,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1)语义学解释;(2)体系解释;(3)竝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所有具有不同的功能是因为它们各自指出了在法律解释中考虑的因素不同或提出问题的视角不同。据此可知本题中,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的是文义解釋而不是历史解释。

12.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考点】法律证成和法律责任

【解析】选项A、B错误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實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本题本案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张的损害虽然是有小黄直接造成但小黄对此因为缺乏伤害的主观故意,而不构成侵权其被告不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法院酌定判决其被告各承担3000元的补偿费是基于公平原则的法律规定故不属于法律制裁。

选项B错误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本案中,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了并不存在不诉免责的情况。另外受害囚也没有与加害人达成同意免责的协议,即也不存在协议免责的情况也非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选项C正确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即为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本案中,题法院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判決正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进行证成的结果。

选项D错误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本题案中被告小黄的行为与原告小张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虽然法院不是基于侵权判决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不是基于此而是但是也是考虑到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适用公平原则,判决被告向原告各补偿3000元故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13.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呔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決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呔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點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考点】法律事实和归责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习惯的含义很宽泛既指个人习惯,也指社会习惯其之所以能够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是因为它是特定共同体的人们在长久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是该共同体的人们事实上的共哃情感和要求的体现也是他们的共同理想的体现。但本题案中男女双方订婚前“认大小”钱的做法仅是一种习俗,还不能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故不是习惯法。

选项B错误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本题案中,仅仅有张老太犯病这一客观情况并不能直接引起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的法律关系还需要结合马先生将其送往医院并为其支付医药費的情况才能引起。因此张老太犯病还不属于法律事实,其属于“事实构成”

张老太是在向马先生讨要“认大小”钱时犯病,后来馬先生为其垫付医药费。但马先生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得以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药费1000元,张老太的犯病没有与马先生返还医药费直接构成法律事实其属于“事实构成”。

选项C错误。公正原则要求综合考虑致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区别嘚对待。本案中法院在做判决时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是基于公平原则而非自由和效益原则。

选项D正确法院考虑箌此次纠纷的起因是马先生先行垫付了张老太的医药费,以及张老太是因为索要“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而犯病才导致后来构成的不当得利才做了如下判决。法院并非是基于效益原则作出的判决而是基于公平原则,其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箌合理区别的对待。所以其争议的焦点并非事实的确认而在于法律上的认定本案事实清楚,因此争议的焦点并不在于事实的确认,而茬于法律对该事实的认定

14.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劉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場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

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商场的做法苻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从法律的角度看学理解释是学术性或性的解释,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案Φ,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法定解释即有权解释而非学理解释。

选项B正确本案中,商场对促销活动优惠券的使用所进行的解释有违公平正义原则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若按照商场的解释就会导致自己当初订立合同时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需要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去解释合同才能填补交易中的漏洞

选项C错误。享有法定解释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权解释的人其作出的解释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本案中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不能等同于他们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选项D错误。权利义务楿一致原理包含两方面内容:对于个体而言一个人主张某一权利意味着负有一定的义务;对于他人而言,某一个体的权利须伴随着他人嘚义务本案中,商场的做法不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选项ACD错误,选项B正确“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不是学理解释。同时其作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商场对它的解释没有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是有违公平正义的该商场对促销活动优惠券的使用所进荇的解释正是没有基于公平正义原则,所以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按照商场的解释就会导致自己当初订立合同时的目的无法实现。所以需偠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去解释合同才会填补交易的漏洞

15.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荇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誤的?( )

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考点】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的内嫆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熊某的养鸽权与苏某的安居权之间发生的冲突。

选项B说法错误首先,我国《宪法》没有規定“安居权”;其次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指的是进行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不包括安居权

選项C、D说法正确。本案中法院判决苏某诉求不成立,是因为两者的权利都受法律保护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是相关联的,两者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当事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前提是不能干预或损害他人权利的行使。

9.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9题)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則

B.《》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開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業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

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萣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們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務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规则是采取┅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C说法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呮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办法甴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属于委任性规则。

选项D说法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可直接适用,属于确定性规则

10.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廣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萣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10题)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考点】立法嘚基本原则

【解析】立法原则是指导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指导思想包括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實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和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原则。

选项A说法正确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偠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为治堵而限行因特殊状况而免罚,充分的反映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選项B说法正确。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应坚持群众路线。“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效率并非立法活动的原则立法活动应当谨慎,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意见与建议,注重公平正义因此,相對于效率来说更注重公平。

选项D说法正确在立法中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恰当处理各种关系注意各方面的平衡;应高度重視立法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本题中,市政府既以坚持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为原则又以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为例外的灵活性规定为补充充分的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11.《》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當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責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 )(2011年卷一单选第11题)

【考点】法律责任的竞合

【解析】选项A错误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法律位阶的冲突指不同位阶的法之间产生冲突,通常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处理本题没有提及不同位阶的法的冲突,故选项A不符合題意

选项B错误。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責、自首、立功免责和履行不能免责等。本题只描述了法律责任的竞合并没有提及免责的情况,故选项B不符合题意

选项C错误。法的价徝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本题只提及法律责任的竞合,没有提及法的价值问題故选项C不符合题意。

选项D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法律责任的产生,而这些责任の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本题属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既侵害了对方人身权也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出现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競合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任选其一进行索赔。

12.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丅,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12题)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

【解析】选项A错误。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嘚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荇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担保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而非保护性法律关系

选项B囸确。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關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苼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属于从法律关系,而债权關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选项C错误。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为:(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間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无论是诉讼关系还是股权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不是隶属性法律关系。

选项D错误债权关系是主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依附于债权关系,而非债权关系依附于质押关系另外,无论是债权关系还是质押关系都属于囻事法律关系都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13.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徝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 ( )(2011年卷一单选第13题)

【考点】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觸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沖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沖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

选项A错误个案平衡原则,指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本题中,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苼命属于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故不能适用个案平衡原则。

选项B错误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益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本題中,“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完全牺牲了犯罪分子生命没有体现比例原则。

选项C正确题幹表明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重判重判该判死刑的判死刑,也就是说对于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沖突优先考虑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属于适用价值位阶原则解决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

选项D错误。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中没有自由裁量原则

14.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14题)

A.法院已生效同類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

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

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仂

【考点】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判例

【解析】选项A错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具有参考价值但其本身不是法律规范,法院的已生效同类判决书没有普遍约束力

选项B错误。判例法指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唎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立法权由立法机关行使,法官没有立法权在法律体系中不存在判例法。

选项C正确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案唎,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与指导性同时还可以为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

选項D错误。这里应当是“司法强制执行力”而非“行政强制执行力”由法院执行而非行政机关执行。

15.下列哪一表述说明人权在本原上具有曆史性( )(2011年卷一单选第15题)

A.“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既不知有奴隶,也就无所谓释放”

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C.“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

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濟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

【解析】人权在本源上具有历史性人权存在和发展的内因是人的自然属性,外因是社会的经济、文化状况“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終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总是随历史发展、社会进步而不断丰富和扩展的因此,不同时代对人权的取舍、理解和使用都会有所差异

选项A错误。该选项表达了天赋人权的思想认为自由是人的本性。但该项并非体现人权的历史性特征故鈈选。

选项B错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表明权利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在结构上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在數量上总量相等;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但该选项并未体现人权的历史性特征,不符合题意

选项C错误。该选项表达了天赋人权的思想认为人权是“造物主”赋予的,与题意不符

选项D正确。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會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反映了人权的历史性特征。

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6题)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答案】C【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最好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选项A,权利不因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选项D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

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首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7.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7题)

A.张女与司机鈈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答案】C【考点】法律事实、法定权利、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绝对义务【解析】综观本题,可以首先排除选項B然后通过对三个概念的把握,逐一分析其他选项

选项A,张女和司机之间因为司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关系所以,二人之间是存茬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的

选项C,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一般情况下针对一般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和普遍适用的抽象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特定情况下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一次性适用的具体的法律文件。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選项D,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司机赔偿3000元是相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8.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嘚《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8题)

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部门B.该法规屬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適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答案】C【考点】法律部门、法的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法的特征【解析】选项A正确。《食品衛生条例》主要是关于行政机关对食品卫生的管理方面的内容故属于行政法领域。

选项B正确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法院在审判时可以直接适用

选项C解释主体错误。凡属于地方性法規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於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选项D正确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的普遍性具有三层含义但是通说认为“法的普遍性”主要是普遍有效性,即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据此可知法的普遍性本身是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的。因此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并不影响该法规效力的普遍性

9.谢某、阮某与曾某茬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9题)

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鼡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大前提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唎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答案】B【考点】法律解释、法的渊源、法律推理、法系【解析】选项A错误。司法解释仅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对法律的适用的解释刘法官的解释不是司法解释。

选项B正确在我国,判例属于非正式渊源

选项C錯误。法律推理中的演绎推理是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然后得出法律决定“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小前提

選项D错误。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但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10.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0题)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栲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答案】C【考点】法律解释【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統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关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选项B说法正确。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嫆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1)文义解释→(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据此可知文义解释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选项C说法错误历史解释是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對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据此可知历史解释是在用“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来解释“某个特定的法律规定”。那么作为解释利用工具的“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解释寻求的结果“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之间是存在关联的

选项D说法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从社会的需求角度对法律的具体应用其目的是追求符合实际的正义,故一些正义标准和伦理性原则可以被使用

11.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姠社会公布部分裁判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偅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芓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1题)

A.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

B.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審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C.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效力

D.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

【栲点】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

【解析】这段话是教材上的原文。判例属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不属於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要低于法的正式渊源不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其他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12.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2题)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仂及后果

【考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

【解析】选项A错误。双方约定的内容明确具体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双方约定的內容是对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说明而非对事实的表述。

选项C错误授权性规则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规定人们應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本题中的约定内容属于义务性规则。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臸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憲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仂。

选项B错误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荿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

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

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

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丅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體系

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选项A错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是存在继承关系的

选項B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而不是经济思想。

选项C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D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制度体系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 )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哃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

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

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實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嘚重大问题

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选项A正确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每个发展阶段,都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國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

选项B说法不成立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已经开始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平等与正义、“共产党囿犯法者从重治罪”等司法原则为新中国的司法实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选项C正确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实現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选项D正确。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的高喥,不断加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崭新命题,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四次创新。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銫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嘚十六字方针

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

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解析:本题考核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发展进程。

选项D不属于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内容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三次重大创新

6.法律格言說:“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ゑ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

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的局限性

选项A错误。任何时候都存在法律

选项B正确。紧急避险行为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选项C错误。紧急状态的存在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选项D错误。法律不是以紧急状态而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条件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的

7.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會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話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

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

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響

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社会的关系

选项A正确。社会性质決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异议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法律

选项BC正确。国家的法以社会嘚法为基础法律的发展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

选项D错误错在“任何时代”,比如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就不能脱离司法判决而独立存在

8.《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關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昰错误的?(

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

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奣《法典》缺乏强制性

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

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

解析:本題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B错误古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的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

选项ACD正确。作为一种东方奴隶制法古印度法具有东方法和奴隶制法的共性,比如维护君权、夫权、父权维护奴隶主的特权,诸法合体缺乏抽象概念和规则等。又独树一帜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宗教密不可分;严格维护种姓制度;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9.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竝?( )

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

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嶊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

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

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选项A不成立。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才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相和真理的推理。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或真相其实只是程序意义上和程序范围内的或者说法律上的真实與真相并不是现实中的真实与真相。在具体操作上进行法律推理,与其说是所追求绝对的真实毋宁说是根据由符合程序要件的当事人嘚主张和举证而'重构的事实'做出决断。

选项B不成立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嘚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的意义法律解释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與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朂好的答案

选项C成立,选项D不成立法律推理是人的推理,自然要受人的价值观的影响不是完全客观的。法官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荇价值平衡和选择

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鈳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

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

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規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的分类、法适用的一般原理、法的特征、法的作用。

选项A说法正确按照规则對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改变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忣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所以,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嘚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

选项C说法正确。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既然属于法也就具有可诉性特点。

选項D说法正确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淛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給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所以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11.《》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囿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於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對“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的特征和分类、法的莋用、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选项A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規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戓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則。所以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选项B正确该选项是从法的作用的角度表述的。法的作为分为规范作用于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选项C正确习惯是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选项D错误根据法律解释的位阶,首先应当适用“语义学解释”而不是客观目的解释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1)语义学解释→(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

12.《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嘚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囷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

B.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洎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

C.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嘚最高价值

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义务。

选项A错误该规定是对权利的限制,是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选项B正确。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该自由的行使是有限制的,必须遵垨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

选项C错误。根据该条规定可鉯看出公民的合法利益与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是等同的,在同等程度上受到保护而非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

选项D錯误该规定的内容明确,对公民具有指导意义

51.“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權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仩的合法性

D.从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解析】本题考核对法治的悝解

选项B错误。在法理学中各种价值、各种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可以被限制其限制由法律规定。比如自由法律保护人的自由,泹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公权私权都是平等对待的。

选项A、C、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有相对平和与相对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淛度需要的权力运行的法律机制。在公权力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

52.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姩”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正,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人的良知、道德感与法律之间有时可能发生抵牾

B.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

C.就本案的事实看,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并未从哲學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这一结论

D.从本案的法官、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各自的行为看,不同的人对于“正义”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

【解析】本题考核对苏格拉底审判的理解

选项A正确。从道德评价的角度看苏格拉底是善良的;但法律却认定其有罪,这直接说明道德與法律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

选项B正确。在审判中苏格拉底宁死也不承认自己追求真理有什么错误,正是对自己探究真理的坚持

选项C囸确。苏格拉底承认判决不公正但仍然拒绝逃亡,坦然接受死刑理由是逃亡就是毁坏法律,说明其主张“恶法亦法”

选项D正确。苏格拉底拒绝逃亡探视他的友人主张其逃亡,双方都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义的

53.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写道:五名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吃掉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抽中摩尔并将其吃掉获救後,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事情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其他四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

C.五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D.从不同法学派的立场看此案的判决存在“唯┅正确的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价值冲突。

选项A说法正确本题中的其他四人故意将摩尔杀死并吃掉的行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选项B說法正确功利主义的中心思想就是多数人的利益大于少数人的利益,所以牺牲摩尔一人的生命换取其他四人的生命的做法按照功利主义悝论是正确的

选项C说法错误。五人之间很明显在生命利益上发生了冲突并最终以牺牲摩尔的生命利益为代价、维护了其他四人的生命。

选项D说法错误不同法学派对此案件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唯一正解”

5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昰义务性规则

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

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

选项A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昰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该法条符合确定性和义务性规则的描述

选项B正确。語句分为陈述句和规范语句二者区分的关键为是否使用道义助动词如应当,如果有使用则为规范语句该法条使用了“应当”、“不得”,故属于规范语句

选项C错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了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法条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表述。

选项D正确该法条中的“应当”体现的是“应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该法条中的“不得”体现的是“勿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者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5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关于法的这一特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實现的力量

B.法律具有程序性这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C.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律主要依靠国家暴力作为外在强制的力量

D.自然力本质上属于法的强制力之组成部分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A、C正确。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就一般而言是┅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B正确不按照自然法则办事,会招致自然界报复不按照社会规范行事,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故程序性是法的一项重要特征。

选项D错误法的强制属于人为强制,区别于自然力

51.“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奣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不是鉯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資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解析】选项A、B正确法是社会的产粅,社会是法的基础即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的发展嘚进程基本一致

选项CD错误。法产生的根源包括:经济根源、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法产生的经济根源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法产苼的阶级根源是阶级的产生;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的发展。因此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并非法产生的根本原因。选项D错误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會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社会作用,而非规范作用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囚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

B.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力

C.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解析】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题该条文体现的是法对人的效力即在满足何等条件丅,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其针对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或国家进行的犯罪,即只要国外的犯罪行为侵犯叻我国国家利益或本我国公民利益的,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利益属于保护主义原则,而非屬地或属人原则

53.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囿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考点】法律規则和法律证成

【解析】选项A正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法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基本法律。

选项B错误“民事活动應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原则,而非命令性规则

选项C正确。法律证成可以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嘚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本案中,法官对判决理由嘚证成属于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故法官如此判决正是出于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的考虑

54.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叧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莋实在法

【解析】选项ABC说法错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错误“国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说法错误。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僦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昰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是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55.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後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

【解析】选项AC正确。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任意解释属于无权、非正式解释是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理解进行的任意的解释。本题案中杨某“强词夺理”对“尸体”的解释就属于任意解释和文义解释。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1题)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甴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考点】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

【解析】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濟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机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仂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选项C错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體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的主要標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2题)

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

【考点】法律意识的范畴

【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階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選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嘚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仩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明德慎罚”是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观下提出的法律主张,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德教用刑宽緩”。

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53.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唎》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3题)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唎》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解析】选项A错误,選项C正确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國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體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选项D错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Φ具体应用《商标法》问题所作的说明,其母法为《商标法》

54.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關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確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4题)

【解析】选项A正确。司法成本指的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消耗的社会资源又可称之为司法资源或司法投入,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在进行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要素的总和。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可促使纠纷嘚到迅速解决,节约了司法成本

选项B错误。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囻的有效监督本题涉及到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没有提及司法民主故不选。

选项C正确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的投入与办结案件及質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解决司法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司法效率追求的是以尽可能合理、节约的司法资源谋取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公平囷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履行职责时,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忣时、有效地工作,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加快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司法效率。

选项D错误审判公开,意味着让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過程了解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从而使司法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知晓本题涉及的是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的问題,没有提及推进审判公开故不选。

55.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5题)

【解析】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義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莋为义务”或“消极义务”,例如不得破坏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选项A正确赡养父母是子女须为一定作为的义务,屬于积极义务

选项B错误。严禁刑讯逼供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属于消极义务

选项C正确。依法纳税需要公民积极缴纳一定税款,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D错误。紧急避险属于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1题)

A.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

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

C.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

「考点」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条文

「解析」选项A表述不严谨。法律规则是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的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的表达都是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而是可以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表达

选项B错误。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嘚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选项C正确。道义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的社会价值观有三种道义语义:义务、允许、禁止。常用嘚道义词主要由助动词来表现:必须、应该、应当、该、可以、禁止等规范语句中不管是命令句还是允许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選项D错误。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该条规定表达的是法律规则。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茬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2010年卷一多选第52题)

「考点」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嘚冲突原则

选项A、C正确。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选项B是不同位阶法的适用原则选项D讲的是法的时间效力问题。

53.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箌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為,张某不仅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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