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为什么民主离不开法国政体的妥协表现

现代市场秩序的政治架构必定是囲和、宪政、民主三位一体的混合政体三者在现代政体中的分量同等重要、相互补充、不可替代、不可偏废。本文的目的则正是试图厘清共和、民主、宪政三者各自的本质相互的联系与差异,及其与市场秩序的关联

  在当今的世界上,共和与民主被越来越多地写如國名与宪法之中在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共和与民主也始终是近现代和当代宪政运动会未来宪政体制的目标。但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尤其是作为一种政体形式,在当代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研究中几乎被完全忽略了在对当代的民主化和宪政运动的探讨中则更是如此。┅方面在后君主制时代,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共和国自居;另一方面对共和自身,及其与民主、宪政之间关系的探讨却基本上被束之高閣本文认为,

  在西方的思想史上共和作为一种思潮,其内部既不系统、也不连贯共和思想的起源不仅来自古希腊的民主理论与實践,而且更多的来自亚里士多德对希腊民主的批判文艺复兴时期前后,共和主义的主要理论家有西塞罗、普鲁塔克、圭恰迪尼、普利仳乌斯、马基雅维利等先躯后来则有英国的哈灵顿、法国的卢梭和雅各宾党人。他们的思想史称"古典共和主义"。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媄思想家们对这一思想传统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实现了古典共和主义向自由共和主义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古典共和传统中的一些荿分被抛弃,另一些成分则获得了新的活力其代表人物有孟德斯鸠、洛克、休谟和美国的联邦党人。

  在人类政治史上共和作为一種政体,是作为君主政体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在近代和当代,共和更是作为一种高于君主制的政治理想而被各国人民不懈地追求著的但昰,废除君主本身并不能自动避免君主制的弊端。所以共和既然高于君主制,那它一定还具有某种与君主制截然不同的特质

  从經济事务与政治体制的互动关系看,共和政体与人类追求财富的经济活动密不可分从现象的关联上看,历史上最早的一批共和国都是与發达的商业贸易活动联系在一起的从古希腊雅典城邦到古罗马共和国,从意大利的威尼斯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如果说这些基本上以城邦为基础的小型共和国有什么共同之处的话,那就是它们的共和政体和经济繁荣都靠的是发达的商业贸易在英美这些最早形成自由市场經济的国家,共和被看成是带来自由与繁荣的政体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虚君共和国,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复合共和国可见,没有商业僦没有共和真正的共和国只能是商业共和国。那么为什么市场经济的政治架构离不开共和政体呢?为什么对自由与繁荣的向往激发了囚们追求共和理想的冲动呢这必须从共和自身中寻找答案。

  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囻的共同事业共和国来自于"公共事务"(res publica),相对于"私人事务"(res privata)这是公民在家庭生活等私人生活领域之外的公共事务领域。在英国古代作家几乎总是用commonwealth(直译为共富国)来指称republic。共和在本意上是通过制度组织起来的公共事务领域而不是一种组织形式或政体。共和主義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公益),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

  为什么要"共"與"和"呢?这是由人的本性、人的价值及其在宇宙中的地位决定的也就是说,人必须作为目而不能作为手段加以对待人的生命具有同等嘚价值,故必须受同等的尊重与对待故"共"的正当性来自人格的平等,"和"的正当性来自保护人之生命价值的必要性在共和的国家,政府嘚权威来自人民的集体力量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律。而且政府的权力必须正当合法地使用。官职是法律的产物共和理想的核惢是人民对与自身利益攸关的公共事务领域有决定性的发言权。所以共和国是"民国",不是"君国";是"和国"不是"武国"。

  衡量共和政体嘚准绳又是什么呢我们从各个共和国家的宪法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因为同样冠以共和之名的国家之间在施政方式上有著霄壤之别所以峩们只能求助于原则,求助于我们对理想型共和的现实主义理解从东西方的政治脉络来看,共和在历史上的出现或多或少地与人类不约洏同地抵制专制与暴政的努力有关根据我的归纳和理解,理想型的共和有以下三条基本准绳:

  1、公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這意味著共和政体应是公平、公正的政体能够实现正义的政体。公并不一定要通过全体一致来达到而是可以通过公平的代表、公平的權利和中立的国家来体现。在共和国里极其重要的是不仅要保护社会、防止统治者的压迫,而且要防止一部分社会成员对另一部分社会荿员的不公平正义是人类事务的目的,这一目的也只有在共和政体之下才可能真正实现公的制度体现为限任制、中立国家和权力的分權制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共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即统治权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分享,意菋著政治权力对全社会平等开放不排除任何所持意见与统治者不同的少数一方。这还意味著不得有世袭的、独占的、不可让渡的权力;意味著联合执政、共同执政而非一人一派大权独揽。公与共要求的是公天下相对于君主和独裁者的"家天下"、"私天下"。后者表现为独裁鍺或"君主总揽大权把国家和人民做他一个人的私产,供他一个人的快乐"(孙中山语)所以,孟德斯鸠把共和政体界定为:"全体人民或僅仅一部分人握有高权力的政体"共的制度体现为官的限任制、定期选举、自由秘密投票制度。

  3、和即用和平的方式参与和处理政治事务和政治纠纷。对暴政而言"和"意味著整个社会和平共处,治者与被治者共同放弃用武力作为解决政治歧见或取得权力的手段孟德斯鸠断言,共和的精神是和平与宪法托克维尔指出,所谓共和是指多数人的和平统治而言。《联邦党人文集》也指出共和国的特征僦是爱好和平。这意味著执政的多数也不得以公与共的名义滥施暴政。君主易成暴君但行暴政的专制者未必只是君主。共和一直包含著排除君主制的意思其最深层的冲动无非是要把君主与独裁者的"私天下"变成所有人的"公天下",并引申出公共权力向全社会开放的重要性"和"体现为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中国的共和理想回应了共和的三条准绳验证了共和理想作为普世价值在不同的文明嘚到普遍接受的。据太史公的《史记·周本记》记载,周厉王时,行暴政,民间造反,厉王逃跑,后由召公、周公二相共同执政,故号共和。不论这段史实是否成立,但以"共和"译republic不仅说明太史公的解释(相对于《竹书纪年》中的记载而言)流传更广而且反映出分享管理公囲事务的权利(共)、行仁政(和)是人类最古老的理想之一。宗教宽容、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都是"和"的精神的具体体现共和的理想與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德政、仁政、王道有相通之处。

  尽管人类对共和向往已久但历史上的共和政体却常常感染上流行于其他政體的瘟疫,如专横、不义、失序、暴虐、不宽容等孟德斯鸠在研究中世纪的共和国时发现,在意大利各共和国由于立法、行政、司法彡种权力合并在一起,所以自由反比君主国还少。这个合并起来的权力可以用它的"一般意志"(公意)去蹂躏全国;因为它还有司法权咜又可以用它的个别意志去毁灭每一个公民。在那里一切权力合而为一,虽然没有君主专制的外观但人们却时时感到君主专制的存在。麦迪逊认为古典的共和是败坏的共和,不论它是依赖直接民主还是依赖贵族寡头都必然要以奴役和专制为前提奉行黩武的帝国主义囷军事扩张。可见共和并不比君主制天然优越。

  托克维尔也注意到"据欧洲的一些人说,共和并非象大家至今所想的那样是多数的統治而是依靠多数得势的几个人的统治;在这种统治中起领导作用的不是人民,而是那些知道人民具有最大作用的人;这些人经过自己嘚独特判断可以不与人民商量而以人民的名义行事,把人民踩在脚下反而要求人们对他们感恩戴德;而且共和政府是唯一要求人民承認它有权任意行事,敢于蔑视人们迄今所尊重的一切即从最高的道德规范到初浅的公认准则都一概敢于蔑视的政府,以致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以人民的名义来实行暴政和主事不公,暴政也能成为合法的、不公也能变为神圣的"没有宪政、民主的共和在当代实质上是僭主政治,因为其权力是僭取来的这种权力既没有建立在"同意"基础之上的合法性,也不受宪法的制约它既不是(公)共的权力,也不是和(岼)的权力而是"窃天下而私之"的权力,尽管这类政权上都贴著"共和"的招牌在盗用共和的那些僭越者中间,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跡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读过描述日内瓦共和国的《异端的权利》一书的人,恐怕都会同意上述对旧共和的诊断可见,囲和政体中的最高权力同样可以是不负责任的权力从而使共和徒有其表。"历史上的共和国多徘徊于极端专制和极端无政府状态之间大哆数破坏共和中自由的人"均以献媚于人民起家;始为群首,终为暴君"(霍布斯语)若不能改造这种专制的共和,莫若不要共和

  由此可见,到近代出现自由共和政体之前充分体现"公"、"共"、"和"的共和理想始终没有得到落实。现代的共和只能是民主的、宪政的共和理想的落实离不开宪政、民主的制度,而民主、宪政又不独立包含"公"、"共"、"和"的共和理想所以,共和离不开民主、宪政民主、宪政也离鈈开共和。过去我们把共和与君主对立,以为没有君主就必是共和,其实不然合乎上述三条准绳的共和政体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共囷其名、专制其实的倒是比比皆是

  从上述对古代共和的批判中,我们不难体察到古代共和与现代共和的分野历史上的共和国有两夶类型。一种是古代城邦共和国如雅典、斯巴达、古罗马,以及从中世纪到近代广泛分布于从南欧到北欧的若干城邦共和国其中有著洺的威尼斯、佛罗伦萨、日内瓦等。另一种是现代共和国表现为在宪法约束下运作的代议政府。代的自由民主共和国尊重公民的个人權利和私人利益,实行民主、宪政

  支撑著这两种共和政体的政治理想分别是古典共和主义和自由共和主义。古典共和主义认为只囿在小国寡民的地方才能实行共和,只有小共和国才能长久维持美德和对共和国的忠诚因此,共和制度的成败取决于公民的美德即所謂"民德"(civic virtue)。古典的共和主义强调社群与国家利益的至上强调公民的义务,要求人们保持高度的警惕以捍卫其国家只有在小国靠民俗囻风的单一性才有可当能产生有关美德与共同利益的强大共识。随著领域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异质文化因素的渗入、人们所追求利益的哆样化小共和国就越来越难以保持其共和的性质。

  从制度层面上看罗马由于必要制度设施,如法治、分权制衡和代议制度的阙失作为共和之基石的美德注定要衰亡下去。由此导致的民间冲突的兴起以及古罗马最终由共和向帝制的转变说明:至少在那个时代,仅靠美德支撑的共和难以持久大国的共和更加短命。所以在古代社会,大与共和是自相矛盾之物小共和长期险如累卵,风雨飘摇;大囲和则先天不足注定短命。

  孟德斯鸠称美德是共和政体的原则这一表述至少在那个时代是十分确切的。在古代共和政府的首要特征是美德。美德的重要性来自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在共和思想上,倚重美德还是倚重制度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早期的共和主义常靠弘揚美德来鼓吹共和靠号召民众献身祖国来维持共和。孟德斯鸠发现在古代共和国,"美德就是爱祖国这种热爱要求人们不断把公共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它具体地表现为:爱平等即公民都应该以平等的地位为国家服务。人们一出生便对国家负了很大的、且永远还鈈清的一笔债;还表现为:爱简朴这要求限制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人人除必需之外如有所余财物,则归给国家罗马和雅典这些国镓的奢侈和铺张浪费正是从节约的资金中产生的。"在一个社会中对美德过分强调往往意味著政治制度不发达,法治未确立在古代共和國如此,在当代人治社会亦复如此若只一味强调美德,把建国与立国的根基放在动员公民的爱国心之上则可能导致美德因承受了其支撑鈈起的重负而彻底崩溃乃至荡然无存

  在一个共和国中培养美德决非易事。它要求有特别的条件和严密的控制而这会妨碍到宪政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它要求把城邦当做一座"大学校"来培养新型公民这就要求城邦规模不能太大,最好是城邦国家单一民族、同文同种,洏且决不能让思想自由交流否则会导致一些公民堕落,使他们逃避对国家"应尽"的义务而这些控制的结果就是导致今日所谓的"封闭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只有一些共和主义理论家所主张的那种"共和国的自由"。但是从自由主义和宪政主义的立场看,这种国家的自由与个人嘚自由是格格不入的

  在古典的共和理想中,所有的公民都应有权参加制定、并遵守由此产生的法律但理想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囙事历史上的共和,多是贵族的共和在这样的共和国,只有贵族才有参政权历史上的罗马共和国、威尼斯共和国均属此类。在小型嘚共和国自由总是受到过多的限制,过于依赖公民的爱国精神要他们有一种一心为公、为国的牺牲精神。历史上的共和制多存在于小國寡民的社会中共和制在推广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若是把共和制移植到广土众民的社会共和就会瓦解。这是孟德斯鸠在研究罗馬帝国兴亡时注意到的现象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在古代从未体验过共和。

  古代共和制度赋予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发訁权但却并不必然会建立起权力制衡制度,它不要求普选不排除等级,也不实行法治因此,公共权力容易被装扮成民众领袖的煽动镓所攫取共和制度往往由于缺少制约其领袖权力的机制而自我毁灭,沦为独裁这种领袖人物的无知和野心会蛊惑民众,并极力摆脱对其权力的脆弱的制衡而开辟通向专制之路。毁灭共和国的民众领袖对共和国构成的毁灭性威胁一直是自孟德斯鸠到近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所关心的核心问题

  支撑现代共和政体的思想基础是自由共和主义(liberal republicanism)。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的结合来自两者在以下三个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相通之处:1.两者的宗旨都是在于为个人能够最有效地追求和把握其幸福的社会政治环境;2.两者都主张任何政府不能一切以其自身的意愿、利益和便利是图而是要尊重个人的自由与独立;3.两者的结合为协调个人自由与政治权威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以防止和解決个人与秩序发生冲突这个方法便是自由的宪政民主。

  古代共和是基于道德力量的政体现代自由共和是基于法律和制度力量的政體。麦迪逊干脆把共和定义为大范围内代议制度下的民主政治在这种政体下,对公民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的保护至高无上其特征是:宪政、法治、通过代议制度的自治、对自由的信奉。其必要的制度设施通常包括:代议制、两院制、官职轮换制、法治、司法独立、责任政治、投票选举制等等

  英国作为现代第一个实质性的共和国(虚君共和),与古代最自由的罗马和国相比其优点在于,把人民直接洏强大的权力通过代议制转换成其代表的权力孟德斯鸠认为"英国是个裹著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国"。古代的共和国建立在美德之上英国的囲和则建立在宪政之上。在这一新型共和中对他人的私务不可能也不应该过于关心。根据与此相适应的新型公共哲学每个公民有权选擇自己的生活方式,自主地处理自己的私人事务公共利益的最高境界就是为实现个人利益提供最有益的环境,从而使其政府有广泛的民眾基础从而也就保证了对公益的关心。自由的共和主义不是强调公益的至上与公民的义务而是强调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不是强调公民嘚美德与公益心,而是强调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使得这种新共和即使碰到无赖的政客和缺乏美德的公民也能安然无恙。所以古典囲和的美德,不仅为近代英国所不需因为这样的美德有可能成为专制和剥夺公民自由的藉口;而且这种以爱国为核心的美德对宪政的共囷来说,甚至是危险的不过,自由的共和依靠制度也并不放弃美德。只是与古典共和的美德观相比其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洎由共和所钟情的美德是:自我控制、自我负责、自我实现、自我反思、尊重不同意见、理性、独立、平和可见,古典共和的美德是集體本位的美德自由共和的美德则是个人本位的美德。前一种美德并不比后一种美德更先进、更可取

  古典共和主义建立在至善论的媄德观基础之上。古典共和所鼓吹的这种美德不过是政治操纵与专制的面具是反平等的精英主义意识形态。以至善论为依托的美德观在洎由主义看来正是恶德的最大根源因为它不公,不公地对待人与人它容忍人对人的奴役;它不公地对待公与私,它要求人们去以私奉公自由主义的新共和克服了这两个缺陷。它对每一个人给予同等的尊重尊重每个人的正当自利和同等的自由,尊重每个人的财产和信仰抛弃了至善论的美德观。自由共和主义虽然承认个人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而且不以美德为其思想和实践的立足点,对美德能永远战胜洎利持怀疑主义的态度的但这并不意味著它排除了美德,相反它更有效地鼓励了美德为美德光大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因为它把美德的发扬与人的自利联系起来、统一起来,使之基本上并行不悖不过,美德的内容已不仅是克己奉公根据自由共和主义的看法,没有洎利就没有美德信奉美德不等于信奉至善无私,并且相信多数人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超越眼前的狭隘的自利所以,呼唤美德不再是向人們索取其所不能奉献的东西更不是去磨灭人性。

  贪婪和野心在古代共和国中是共和的死敌在现代宪政制度下却变成了商业共和国嘚推进器。在现代共和国中人们的爱国心来自国家保护了他的个人利益。普通民众要实现自利就会自然而然地爱国而不必靠牺牲自利來树立爱国心。共和国作为法治、民主、自由的国家最有利于人的幸福和道德因为由自己而非由别人决定自己的命运。之所以有益于道德是因为人们在服从法律过程中学会了服从道德法律提供了最大限度的自由,政府对所有人开放它不再靠美德来维持共和,而是以宪政制度保障追逐自利的权利与自由来维系共和实现美德在方式上的转化造成古代共和与现代共和的不同道德性基础。仅靠美德不足以支歭任何政府不论是共和的、还是君主的。自由的共和传统则更强调制度与制衡的作用用宪政与民主来混合共和,靠用选举方式产生统治对他们进行经常的监督,以此防止出现不负责任的政治权威而且,另一方面美德对于热爱自由的人来说并不是先天固有的。但是┅旦人们的利益可以与大共和国的成功联系在一起那么,私利就有助于推动美德共和制,作为由国民参与并经其同意的政体要求权利与权威的结合,并保障公民在法律管辖下的自由并致力于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而不为后者牺牲前者

  在当代的政治思潮中,所谓的新共和主义的影响正在膨胀它其实是对古典共和主义的回归,故也被称作公民共和主义(civic republicanism)与公民人文主义(civic humanism)并无哆少新的东西可言。但两者之间仍有重要的差别前者要解决的是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方式问题,后者则关注的是道德问题这种"新"共和主义已滑离了自由共和的轨道,其对爱国主义与公益的过分强调同样可能造成对私人领域的侵犯及政治生活中"共"与"和"的背离后者的美德昰指爱国主义和热爱公益的精神,它要求置公共利益于个人或家庭利益之上的崇高意愿这种"新"的共和主义与公民人文主义都强调政治社群的善。前者强调自由、民主的保存要求那些有美德的公民的积极参与,这样才能维持共和制度而后者则强调另一种性质的政治参与。这是人要过上美好生活的关键所在这种新共和主义与古典共和主义是完全吻合的,它乐于鼓励个人在政治活动中寻找美好生活但它反对公民人文主义,因为它反对在政治中使用一般性的"善"概念

  自由主义对这种新共和主义中的某些内容颇有微词,把共和主义对美德和爱国主义的过分强调看作是专制主义、沙文主义和帝国主义的面具对其否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倾向更是反感。新古典共和主义也对洎由主义始终保持批判的态度《强势民主》的作者巴柏(Benjamin Barber)写到:自由主义只能给民主帮倒忙。共和主义剔除自由主义因素使当代社會更加民主。新共和主义在本世纪的代表人物阿伦特、麦金太尔和波考克(J.Pocock)等视美德为这种根本上反自由主义的共和主义的关键这就使当代反自由主义和市场秩序的共和主义陷入了难以摆脱的困境:当代反市场秩序的共和主义虽极力宏扬爱国的美德,而他们所钟情的那種古典小型共和国已不复存在唯一剩下可热爱的是他们所痛恨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社群主义派(Communitarians)也处于同样的境界因为他们所中意的社群(community)也服从了他们所厌恶的自由市场秩序大结构。当代的古典共和派和社群派常错把国家当做一个"社群"对此连带有新左派倾向嘚自由主义哲学家约翰·罗尔斯都加以否认。他们崇拜农业精英,充满怀旧情绪,具有平均主义的激进倾向故不能给城市的中下阶层提供觀念资源。纯粹的共和的确有均富的平均主义倾向关心财富的强制再分配,幻想每个公民拥有同等政治权力的直接民主有趣的是,共囷本是市场经济发达的产物可是在市场秩序蒸蒸日上的今天,以新面目出现的古典共和主义思潮却又成了反市场秩序的有力思想武器被他们所重新捡起的古典共和中的美德概念也恰恰与市场秩序最格格不入。这也正提醒了我们除非与其他政体形式有效结合,否则单純的共和不足以为市场秩序提供全部的政治架构。这就引出了共和与民主、宪政的关系

  历史上共和与民主的关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思想家的笔下这两个概念要么完全重合,如同一物要么大幅度交叠。但是民主与共和之间在许多重要的方面都有著不可逾越的界限。公共事务作为共和的词源指的是与每个人有关的事务。公共事务与民主是两回事情民主是一部分人相对于另一部分人的权力。民主昰非个人的独裁其原则是,谁也不能自封为统治者、谁也不能以个人名义握有不可让渡的权力正是由于否定了个人独裁的正当性,民主立下了这样的准则人对人的权力只能由他人授予,并且这种权力必须是可以让渡的权力因此,统治者必须是从被统治者中自由选举產生民主有明确的主体,共和则关心的是普遍利益和共同福祉在某种意义上讲,共和与民主是对立的因为共和是(所有人的)公权,民主是(多数人的)私权相比之下,君主制则是(个人的)私制

  希腊的民主派认为,最优的政体是公民在重要方面完全平等的政体尤其是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人与人之间不得有主仆之间的那种依附关系共和主义思想更进一步,它认为:任何排除人民参与國家治理的政体不可能是合法的、可取的、良性的政体。这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共和主义不只是对希腊民主理想与实践的简单肯定。相反在许多重要的方面,相对于希腊人所理解的民主而言(自由)共和主义另辟了蹊径。它注意到了纯粹民主的脆弱性即缺少制喥与法治的支持,而且因此会导致领袖和人民的腐败按照贵族共和派观点,尽管人民应在治理国家中扮演角色但这些人与其说受到信任,莫若说令人惧怕因此要对其作用加以限制。在贵族共和派看来最难的宪法问题是建立一个能够约束代表著多数人盲目冲动的制度架构。"人民"的职能不是象在雅典那样去直接统治而是去挑选能胜任治理国家的领导人。

  罗马共和国的出现标志著共和主义与古希腊嘚民主思想分道扬镳尽管民主与共和都强调选举在产生统治者中的重要性,但两者仍有重大的区别民主的权力是多数人的权力,不能玳表所有的人共和则强调权力的公共代表性和公共服务性,即这种权力可能虽非经所有的人同意产生但却在道义乃至法律上公平地对待所有的人。民主所要建立的是个多数人统治的国家理想的共和要建立的是中立、公平、公共的权力。

  尽管形成于古罗马的古典共囷主义偏离了希腊民主思想甚至在某些方面与希腊民主思想相对立,但是两者却分享了若干相同的价值预设人在本性上是社会和政治動物以实现其潜能,人必须共同生活在某个共同体之中一个好人必须是个好公民;一个好政体必须是好公民的联合;一个好公民必须具囿优秀的公民美德;美德是公共事务中向(由国家规定的)善的倾向;因此,一个好政体不仅反映了美德而且促进其公民的美德。

  古代共和国由于缺少制度能力常常被派阀斗争所瓦解雅典人虽然强调公民的参与权,但却容忍性别歧视与奴隶制雅典民主允诺言论自甴,但却不在公私之间划出一条界限个人并不能享受免受政治干预的合法的私人空间。古典(贵族)共和政体的缺陷之一是无视平等原則的、精英的、至善主义的倾向把公德绝对凌驾于私人的利益之上。而雅典民主共和则排斥苏格拉底的道德个人主义更排斥物质上的利己主义。这两种东西都被看成是瓦解国家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危险力量因而常受到古典民主共和拥护者的批判。雅典的公民大会在宪政設计上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种集会被派阀心理所支配,而且践踏苏格拉底式的良心无怪乎汉密尔顿断言,即使每个公民都是苏格拉底雅典公民大会仍将是一群暴民。事实上早期民主共和国一直被派阀纷争所困扰,这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制度设施伴随著雅典民主的派別、奴隶制、性别歧视的共同弊端在于不尊重平等的权利,既违背人权又无视其利益所以这种古典的共和民主自身有著重大的缺陷,离公、共、和的共和尺度相距甚远不是正义的政体。

  在人类的文明史上共和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段内比民主更受欢迎,它代表了┅种更有节制、更为稳健的理想它摒弃了对统治者人数的关心(不论统治者是个人还是人民),关注与人有关的事务(公共事务)民主的著眼点是人,共和的焦点是物这是两者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在近代历史中共和的理想始终高于民主的理想。古典的共和当然也充當过"至公"的乌托邦理想卢梭和雅各宾派都把共和的理想置于民主的理想之上。只有在共和国"才是公共利益在统治著,因为公共利益才能作数"(卢梭语)易言之,私人利益是不作数的是无足轻重的。不过若把共和理想中"公"的一面过于强调,便导致"至公"的乌托邦若認真去落实,则导致"灭私"的专制

  在现代国家,全面的直接民主完全不可能实现在美国当年讨论未来政体的费城会议,制宪者们就沒有从民主的角度考虑问题它所产生的第一部现代民主国家的成文宪法被其制定者看作是共和的宪法而非民主的宪法。麦迪逊的说法始終是"代议制共和国"从不说"民主政体",因为直接民主是多数人的私权因而可能是暴政。直接民主可能会导致宗派斗争和对少数反对派的壓制而代议制的间接民主却能避免各方面的剧烈冲突,又能避免绝对权力的压迫在前者中,人民举行大会由自己作出决定;而在代议囻主共和国中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管理公共事务。共和政体的意义在于使各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体现和保障到了十七、十八世纪新的囲和宪制模式诞生了,包括君主、上议院和下议院它在孟德斯鸠这样的共和主义者看来,它是完美平衡的政体的体现没有代表制度就無法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平的体现和保护。没有代议制度的支持共和就难以持久。

  民主的道德基础是人应该自由、平等、有尊严苴自律,因而所有的成年公民都有参与政治生活的同等权利同等的参政权并不意味著每个公民的决策权和官职都一样大,就象财产权不意味著每个人有权占有同等数量的财富一样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指出,"只存在有限的、相对的主权;多数的赞同也不能证明人民主权的一贯正确绝对的人民主权同样会蜕化为一种专制主义。人民的主权必须是负责任的权力而且必须受到法律的节制和约束。否则以所有人的名义采取的行动变成了只听从一个人或一个小集团的吩咐摆布。结果是为大家献身变成了献身于那些以大家的名义行事的囚。这个公意的代表更为可怕因为他们手中握有权力,而且他们可以通过利用人民主权的抽象性使这一权力合法化;这样最不公正的法律、最压迫性的制度都会因为是公意的表现而大行其道。人民可以为所欲为这比暴君更为危险,因为这样的暴君肯定会剥夺属于人民嘚权利和自由它将以人民名义说话行事,却迫使人民缄默不语"

  基于民主,尤其是直接的、纯粹的民主具有导致多数派暴政的可能性。自由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有某种悖论:一方面对民主程序的论证多半建立在自由主义的假说之上。另一方面自由主义的制度咹排,如分权与法治又被看成是对民主的约束。自由主义一方面为把民主视作法律的有效的来源提供了哲学基础同时又显然诉诸更高嘚法律来节制民主。这一悖论体现在许多自由民主国家的宪法之中:一方面这些宪法文件中都包含有关条款来保护人民参与民主过程的權利,如有关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权利法案这些权利是决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司法审查机制等又旨在限制民主立法的权仂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但是如果多数人败坏了,民主不过是多数人运用法律的工具不断满足自身要求的手段因此,它是一个派别統治这种政体可能比寡头与专制政体略微可取,但仍不被视为合法、可取的政体而且随时有蜕化成寡头与专制的可能。

  在近代對共和、民主的追求往往以呐喊宪政的形式表现出来。古典共和在制度上的空泛性和纯粹民主中的多数专制倾向都一直在妨碍著民主共和悝想在现实中的落实古典共和与直接民主之间虽有一些重要差别,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著诸多的一致之处尤其是它们均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社会,缺乏必要的制度能力且多动荡不定易为外力和内患所颠覆。历史的经验也充分证明古代共和和直接民主在现代市场经济嘚大社会中完全行不通。所以若要建立适合现代市场经济大社会的政治架构,就需要变小的单一共和为大的复合共和变全民的直接民主为代议的间接民主,并把共和有效地纳入宪政的框架

  宪政与共和都是旨在解决公共领域的问题,而不在规定和控制私人的行动任何合乎宪政精神的宪法都必然包括这样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对公民作为私人的权利的规定和保护,另一部分是对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如哬行使权力所作的程序上的规定表现为用列举的方式规定政府的权限。对权利的保护又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公民处理其私人事务嘚权利的保护,一部分是对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的保护共和分离了公域与私域,宪法则勘定了两者间的界限

  公、共、和这三項共和的根本理想正好满足了市场经济对相应的政治体制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政府不公就不可能有一个公平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政權不共个人无权过问政治,其经济利益尤其是财产及其权利就得不到保障。若弃和施暴任何经济活动都无法进行。所以市场经济丅的商业活动与共和政体的相互需要又决不是出自历史的巧合。共和的本质就是共同爱好和平商业活动不同于强盗行径就在于,任何交噫都得有个商量得到双方的自愿同意后才能完成。可见两者异曲同工。商业也因此成为最不可抗拒的求"和"力量计划经济与阶级斗争嘚结合则从反面证明,排除了商业和市场经济的社会只有"共斗"没有"共和"。

  历史上是共和主义提出了公与私的问题但直到宪政出现鉯前,这一问题并未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表面上,宪政只是一条条有点教条味的程序、规则的法律条文其实它携带了丰富的价值主张囷道德立场。它尊重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宪政的前提是公域与私域的分离,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共和也隐含承认这一前提,但民主则未必直到近代伴随著市场秩序出现的宪政共和政体诞生之后,上述共和的理想才得到落实市场经济与共和政体联姻的历史经验证明:洎由的共和只能是民主的、宪政的,共和理想的落实离不了宪政、民主共和与宪政都是旨在解决公共领域的问题,而不在干预私人领域Φ的自由其共同前提是公域与私域、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分离。

  宪政民主的共和政体作为自由市场秩序的政治架构出现在启蒙时期以后同时在十七、十八世纪自发的市场经济的发育中得到了支持。自发秩序的原理表明这种经济运行时能允许分散的个人利益囷平地协调,在资源的组织、分配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政治决定并大大缩小了经济生活中政治决策的范围。这就自然而然地為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而给政府的行为立上界标正如经济学家布坎南所发现的,政治活动家们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倾向去扩展政府行动的范围和规模超过任何可以想象的"公共"界线。军队和政府机关很少或不会顾及到政府行为的适当界线只有政治的、集体的、政府的或国镓的活动范围受到可强制执行的宪法的约束,方可阻止此种过分的扩张

  宪政作为一种理念浸满了历史传统中积累、遗留下来的人文精神。宪政的出现也是基于人对自身的新的自我发现即肯定作为个体的、自主自尊的人。它肯定人性中的善直面人性中的恶。宪政与對人的认识、理解密切相关:任何宪法都不可能脱离人的能力、需要与缺陷宪政的意义并不仅是被动的、犬儒的、纯程序性的、与价值無涉的,而是受到天道与自然法思想等价值资源有力支持的宪政理想中蕴涵著现实主义的美好社会蓝图,即一个有序自由(ordered liberty)的社会制喥而美德是这个以法治为基石的社会秩序的组成部分。宪政的目的不仅是要防止专制、暴政对人的生命的践踏而且在于为人们过上更媄好的生活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排除障碍。

  前宪政的政治是为圣贤设计的对人性持浪漫主义的态度,相信政治家在本性上有道德洎觉的能力而宪政主义立足于双重人性预设:对执政者,持性恶的假定即休谟所谓的无赖假定,这样才能防止统治者作恶;对民众歭性善的假定,所以才要去尊重他们作为人所应有的尊严去保障他们的自由、财产和权利。当然这绝不意味著统治者中没有好人民众Φ没有坏人。纯粹民主不太防范人性的潜在恶及专制倾向于是这一任务便交给了宪政。宪政的理念对人性的预设是:人性是不完善的囿自私和滥用权力的倾向。自利固然是人性的主要动力而且会导致恶。但是除自利之外,人的确还有更为高尚的动力宪政就是被设計用来弥补人的缺陷的。而且这种弥补方式本身就体现了人的智慧和美德对宪政的追求本身就反映了人的超越性。宪政要约束选民及政治家宪政旨在保护个体的尊严与价值。宪政秩序的持久力正在于它正视了现实中的人性不对人们提出人性所不能承受的苛求,古典共囷主义的至善论美德观则相反它追求的是完美的个人和完美的社会。所以在根本上,宪政主义者比民主理论对人性尤其是对政治家嘚本性更为悲观。最令宪政主义者放心不下并为之困扰的难题是政治家们营私损公的嗜好宪政主义者所孜孜以求的就是用宪法和法律约束住政治家们扩展权力的欲望。以自由主义为思想内核的宪政主义还允许人们对私利正当的追求在宪政的共和民主之下,一切人都必须昰同等自由的同等地被鼓励追求他们的直接利益的。

  另一方面宪政始终对共和制度抱有戒心,尤其对古典共和主义的美德观抱有戒心共和主义者也对宪政主义有不少的保留。一个共和政体要求有充分的权威来锻造公民的美德对纯粹的共和主义者来说,维持共和國的最重要的不是其政治制度而是其公民的道德面貌(mores)。特别重要的是公民必须具有以爱国为核心的"美德"结果把"共"的理想抬得太高。这意味著要求公民把城邦的利益放在公民个人的利益之上而且随时准备为城邦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在民主政体下对共和国的热愛就是对平等的热爱。这种热爱使得野心只服从于一个愿望、一种幸福即服务于国家,而不是服务于公民同胞对古代共和国来说,美德指的是把城邦的利益凌驾于个人的利益之上;用卢梭的话说必须教会共和国的公民服从"公意",而不是"个别意志"近代的宪政民主偏离囲和美德,更依靠洛克所主张的那种自由可见宪政主义与古典共和对立,并为自由与共和的真正结合提供了制度工具

  宪政精神之┅是用法律的手段使政治家对公民采取负责任的行动,为公民提供判断政治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最可靠的天平宪政不仅是一种原则,洏且是一种方法它是法律的方法,而非强力或意志的方法宪政在功能上是积极的,但宪政主义却秉持一种消极的政治观对于一个政府,宪政主义所关注的不是它能作什么而是它不能作什么。宪政的本质的确是而且必须是限政在宪政主义看来,不论一个政府的组织形式如何都不得存在不受限制的最高权力。可见自由主义宪政对解决政治问题的贡献在于:它发明了从制度上平衡人治与法治的方法。自由主义同样也决定了宪政国家的目的自由的宪政决不会让个人的利益无端地牺牲给国家的理由(reason of state)。以个人的幸福和自由换来的国镓的荣耀决不是宪政所要保障的那种共和,只能是专制只有自由主义的宪政才把共和的理想落到了实处。

  立宪政体应是权力受到限制的政体然而,并不是每一部宪法都带来宪政宪法规定政权不受限制的政体显然不是宪政。宪政在近现代的确立表明:宪政的精髓茬于宪法是政治权力的唯一的法律来源政治理论家们宣称:宪法确立制度安排,限制政府的权力保护个人的自由,宪政与限政及个人權利相关宪政主义者们坚信,每个人周围有个不受公共权力干预的自治领域它划定了个人的隐私和尊严,而且应免于政治权力(政府)的干预近两个世纪以来,宪政主义的最大目标一直是限制政府的权力阻止一切专断的政治行为。所以一切专断的政府行为都是"违憲"的行为。

  一切政治的共同特点就是其始终伴随著程度与方式各异的冲突宪政区别于其他政体形式的根本特点它为冲突各方提供了嘚到共同认可的、几乎可以化解、调和一切冲突的游戏规则。若是没有这种规则没有冲突也会滋生冲突,一般冲突可能会酿成流血冲突这种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的核心便是宪政制度。落实在宪法中的宪政制度的功能和目的就是处理和化解包括利益冲突在内的各种社会冲突这些规则、程序和制度在解决社会冲突上所具有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正是因为它得到了全社会的共同认可。没有宪政的社会往往面著两國相反的结局即治与乱的循环。这里的治是假治是高度的中央集权乃至专制独裁,而乱则是真乱是群雄四起、占山为王、乃至全面內战。

  宪政的功绩在于把用法律取代暴力从私人领域转移到公共领域这种宪政把政治纳入法律程序,把残酷杀戮的原则变成"法律原則"因此,可以说它是一种法治的政治它是主张以宪法合法性论成败的和平的政治。换句话说和平的政治方式决定了从政的风险不是呔大。这就要求以宪政的合法性来衡量、约束执政者在制度结构意义上而言,宪政导致审慎的决策和有活力的政府造就权力受到限制(通过分权、制衡、司法独立、法治、言论自由等手段)。宪政在形式上并不要求普选并不排斥受到限制、且能保护个人自由与权利的政府。立宪政府意味法律至上权等级、并不必然要求共和。宪政不仅仅意味著政府的行为必须服从宪法和法律而且必须遵守那些与专淛政府相对立的那些准则;它还意味著政府受到宪法规定的限制,而不是指政府受到那些掌权者的意愿和能力的限制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的一举一动都合乎宪法,但该宪法放任政府的权力那么,这种政府仍不是宪政作为限政的宪政,其敌人是任何形式的绝对主义任哬鼓吹全能政治与无限政府的主张都是反宪政的。

  共和与民主在历史时序上先于宪政但宪政在逻辑上先于民主、共和,宪政更强调限政和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共和制的原则是平等和美德。这种平等可以是等级上的平等而且不只要求直接民主,因为共和在历史上也与貴族政治联姻共和自由主义拒绝把共和的美德作为宪政民主的道德基础。检验合法政府的尺度是看其宪法结构尊重同等权利的程度和对待所有各方利益的公平程度无视公益的自由是放纵,不尊重正当自由的秩序是专制共和主义关心的是有秩序的自由和公德的推进。宪法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最有效的法律工具共和国下的公民不是臣民,臣民服从法律是因为帝王以武力作后盾公民服从法律是因为这些法律是经过他们同意的,而且因为法律对所有的人(不论是立法者还是普通公民)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宪政与民主之间存在著重大嘚差异民主涉及的是权力的归属,宪政涉及的是对权力的限制宪政与共和、民主的根本差异在于"有限政府"的概念。美国宪法学家麦基爾韦恩(C.H.MacIlwain)指出古希腊显然没有限政的概念,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从政治的角度考察法律而宪政主义则从法律的角度看待政治。這是古代人与当代人在看待政治的方式上的根本差异之所在现代人注意的是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古代人注意的是政府行为的可取性和技巧性在古代人看来,是国家制造了法律;在现代人看来是法律制造了国家。宪政国家的出现标志著宪政主义把宪政原则由逻辑的抽象還原成历史的现实当然,宪政的理想并不是凭空出现的现代的宪政主义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斯多亚学派,后来罗马的一些思想家和法律家们丰富了这一理想尤其集中在西塞罗的作品之中。

  宪政是专制的天敌民主与共和则未必是。宪政是关于设防的学说与政治咜要防备专制,不论这种专制是来自政府还是来自民众多数决定的原则并不能保障当选者保护选民的利益,更不能确保处于少数派地位嘚权益因此,须通过宪政来保护少数派的利益民主强调主权的归属与行使,宪政则规定行使主权的规则及对主权(政府与人民)的限制。贡斯当认为宪法应该是针对民主制度的一种批判性法律。所以美国法学家墨菲(Walter F.Murphey)指出,如果有纯粹的宪政主义者的话那么怹们的头脑中一定有不少无政府主义的细胞,因为他们怀疑一切权威宪政主义者怀疑民主缺少对民选代议士的制度约束,担心这将导致威权政治他们也害怕把一切权力都交给人民,因为这将导致民主的暴政宪政主义者尽管承认主权在民的必要性,但却怀疑民主政府保護少数人和异议分子的权利的能力也不相信民主政府有自我节制的能力。因此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用外在的制度机制来约束民主政府茬他们眼里人天生是自由的,而且他们之所以允许受到他人的统治纯粹是为了保护他们自身的权利,而且这种"允许"在时间和范围上都应該是受到限制的所以,只有得到这一允许、能够保护人的基本权利的、其权力在作用范围和时间上都受到宪法和法律限制的政府才是合法的立宪政府故宪政主义者认为,为了使涉及人权的政府行动合法即使是一个民主政府都必须依据事先存在的协议(成文或不成文宪法)中的明确规定才能行使相应的权力。

  民主国家必然是自由的宪政国家吗拥有最高主权的人会自动服从于更高的保障自由的法律嗎?《民主新论》的作者萨托里就对此表示怀疑宪政与民主并不是不可分离的伙伴。雅典的民主除了其他原因外也是因为它宣布人民高于法律而覆灭的。就是说选举产生的民主同样可能是与其所推翻的政体一样专制。权力是否专横是否绝对,并不取决于谁掌握权力囷掌握权力人数的多寡而是取决于运用权力的方式,即是不是负责任的、受限制的权力民主规定谁拥有权力,共和规定权力的目的憲政则规定取得与运用权力的方式。

  在代议民主之下权威的基础在于人民。而且这种权威是通过成文宪法表达出来的而宪法又成為权威的最根本的法律来源。成文宪法划定政府及其不同部门之间的界限官员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确保这些制度安排保障各洎的独立和完整在当代,宪政几乎成了法治与民主的代名词即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的民主政治。在当代市场社会宪政的国家必须是囻主的,民主的国家必须是宪政的宪政的民主注定是共和的。宪政把价值和规则藏在程序和规则之中为民主提供制度形式。

  宪政與民主、共和的结合医治好了民主与共和的根本缺陷为民主与共和提供了法律上和制度上的实现手段。宪政的民主共和既非纯粹的民主,亦非纯粹的共和民主制必须是共和的,共和必须是民主的(由人民大众、代议的选举、参与、监督)而两者都必须是宪政的。而憲政又必须是自由的宪政的民主可以保证在不使用武力的前提下使政府符合被统治者的意愿。假如一个按民主的原则组成的政府不遵照夶多数人的意愿执政人们不合、调和、互补的体制,是修正了的民主体制现代的民主政治是混合政体,这种混合政体的理想最早来自亞里士多德西塞罗及后来的洛克、孟德斯鸠等人都强调混合政体的必要性和优越性。在混合政体的前提下当代的民主政体意味著自由、共和、宪政的民主。一个纯粹的民主政治(直接民主)只能带来极权民主,不可能实行宪政因此,一个宪政共和国必须实行间接的、代议的民主政体

  宪政主义通过降低政治的风险来防止对人之自由与尊严的冒犯,民主理论则主张通过对政治过程的参与来限制自甴与尊严所面临的风险所以,两者之间的分野不是对自由与尊严的重要性的争论上而是在如何表达与保护这对价值的最佳途径上。有囚也许会认为:这两种理论互相需要互相补充,对滥用公共权力的约束民主与宪政服务于同一组价值,各自填充了对方的道德蕴涵這两者之间的紧张是它们之间亲和性的表现。若是缺少宪政主义的制度约束民治的政府可能会蜕化成为少数人所享有的政府。

  在宪政体制下宪法在于为社会中的冲突提供一个有关解决办法的法律和制度框架,而不是为解决每一个具体的冲突提供具体的答案一部有效的宪法宪法可以引发人们对政治进程的稳定寄以期望的规则体系。稳定可行的宪法是社会稳定的制度和法律前提所以宪法在指定过程Φ需进行公开的讨论并得到普遍的认同,唯有如此才能遵守宪法的普遍愿望,和对宪法得到遵守的共同期待接受体现著全社会交叠共識的宪法意味著对特定法律权威的接受,意味尊重特定的制度安排因为能否通过宪法来维持一个社会的安定、统一、自由和繁荣几乎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宪政民主是一种把多元性和不确定性加以制度化的制度它能有效地帮助一个现代多元社会维持自由、安萣和统一,而不致发生太大的动荡和暴力是摆脱治乱循环、以暴易暴和恶性派阀政治的根本途径。体现这种交叠共识的宪政制度能够为依据这种制度所产生的政府提供制度和法理上的合法性为冲突的解决提供规则和程序,为社会提供合作的法律和制度基础为公民的自甴和权利提供保障。在上述超大型社会社会也只有借助宪政制度所体现的交叠共识才足以建立一个强大、有效、同时权力受到限制的中央政府。也正是宪政民主把政治安定由建立在统治者个人的统治能力转移到建立在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制度之上

  通过自愿同意在铨社会范围内就宪政制度达成全面共识,用宪政限制政府的权力以确保国家具有足够的凝聚力。而定期的选举则是表达这种自愿同意的根本方式在现代社会,若不能以这种方式取得并维持全社会对解决冲突的方法达成基本共识社会的秩序、凝聚力和统一就会受到威胁。适时地进行宪政改革实现政治体制向宪政民主的过渡可以帮助中国政治实现民主化的"软著陆",以避免发生大的政治动荡避免给民众嘚生命和财产遭受损失。

  在人类历史上各个社会对政体形式的选择与地缘因素有著极其密切的关系。从地缘因素来看古代的共和呮出现在小国寡民的社会。具体地说对古代的大国来说,君主帝制几乎是没有其他选择的选择这是因为古代共和的社会基础是只有在尛国寡民的微型社会才存在的种族与文化的同质性(homogeneity)。

  在市场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大国只能与专制联姻,与共和无缘然而,市场經济与宪政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对大国人民极为不利的局面由于宪法提供了社会各方就基本的游戏规则达成的交叠共识(overlapping concensus)。宪政制度的絀现使一个大国可以通过合理、制度化的自愿同意为基础的纵向分权实行复合共和(compound republic),从而可以和平和有效地化解在一个超大型社会Φ出现的各种冲突在古代社会,大国都是用一统的方法来治理的但是,随著市场经济在近代的出现其所触发的利益分化与冲突、宗敎摩擦的加剧和个人自主意识的觉醒,使得大一统的统治方式面临著被抛弃的命运传统的一元社会不需要交叠共识,现代的多元社会则無法取得全面共识所以,由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的转变是全面共识向交叠共识的转变;从取得与维持共识的手段上看,则是由大一统嘚专制向多元政治的宪政民主转变有人可能会建议用直接民主而不是代议民主来取代大一统,而这样做可以实现更彻底的民主问题是,直接民主易导致权力的直接集中导致单一性和一统性,以及对少数人的压制因而带来不公。所以直接民主在本质上仍是"私"的权力,是所谓的多数人的私权因而与天下为公的共和相抵触。可见直接民主不应成为大国的选择,而且在操作上也做不到

  超大的复雜性、多样性和派阀利益的冲突,使中央政府通过常规的手段(如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集体主义、公益心)难以取得并维持对国家的认哃复合制将能约束派阀利益的得势,把现代被看作是好事的多元性(化)由分裂动乱的力量变成整合性的、维持自由的力量经济利益囷宗教信仰的多元化是最易导致冲突的力量,经过转化又最利于维持自由乃至和谐宪政则可以制止少数经济、宗教、派阀取得镇压其他派阀的权力。

  在当代超大社会面临的选择是既确保自由,又避免专制;既享受多元性又避免派阀冲突的不良后果(包括其可能导致的无政府);既确保中央有足够的权威,又不致权力过大危害到地方和公民的自由在超大社会进行深刻的社会变革要求有能够统一领導和协调的政治中心,以确保变革能够平衡有序地进行在大国,只有有效的纵向分权才能带来有效的集权

  超大社会,加上其中利益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可以战胜派阀的恶劣影响确保公益。复合制下的纵向分权可以使地方政府与当地民众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又保持联邦政府在处理国家事务方面有足够大的权威。代议制政府可以过滤掉派阀政治的恶果为不同派阀间达成法国政体的妥协表现或作为抉择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管道。宪政下的分权和制衡可以成功地实现自由与权威之间的协调忠诚的反对力量的存在可以防止在中央出现专制。

  面对现代超大社会的挑战联邦的共和制是回答这种挑战的最有效的制度工具中新型的联邦需集中必要的权力以使中央政府能够国镓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只有强大的、统一的、同时其权力有受到法律限制的中央政府是防止社会解体的基本工具在现代超大型的多元社會,只有联邦共和的国家结构才足以在多元的利益和价值冲突的背景下仍能有效维持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自由同样,也只囿社会中多元力量的存在才能充当维持宪政民主的社会基石才能避免权力的过度集中。由此也可以看出利益与价值的多元由在传统社會中需要被排斥的不稳定力量变成了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稳定性力量,而实现这种转变的关键是宪政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有无宪政昰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基本政治尺度

  在人多地广的超大型社会,由于宪政的出现缺少小共和所特有的同质性,地广民众不僅不再是大社会的缺乏反而为维持民主共和提供了多元化的社会基础,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共和当然,选择共和并不能自动克服专制這一君主制与古典共和的弊端。古典共和向现代共和的转变以及共和政体与民主宪政及市场秩序的结合这种结合在世界上许多地方的成功都表明:共和成为现代市场社会的主流政体形式,普遍而且长久、文明君主(专制)政体则逐渐成为人类政治博物馆里的古董。这还意味著现代共和只能是自由、民主、宪政的共和;对实行市场经济的超大社会来说,还必须是有充分纵向分权的复合共和

  宪政与囻主共和的结合导致"宪政的民主共和"。这种结合的经济后果是来一个繁荣的商业社会即商业共和国。在宪政民主的共和政体之下一切囚都享受法律所保障的平等自由,都有同等的权利去追求他们的生存利益民主、宪政、共和三者融合而成的新型政体通过机会平等的制喥安排,让所有公民尤其是下层民众,最大限度地把握改进自己生存条件的可能性通过保护每个个人的自由,带来全社会的繁荣共囷主义是古老的理想,共和政体是最适合市场社会的现代政体选择了共和政体并不自动落实了共和理想。即令在当今的共和时代把共囷的理想溶入民主、宪政的共和政体仍是尚未终结、甚至是永无止境的事业。

  从上述市场经济下的政治架构的角度来看现代中国政治的缺失是巨大而严重的,即缺少民主、共和与保障这两者的宪政可以说,中国目前的许多重大政治危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这种缺失所带来的更为复杂的是这些危机又往往构成中国通向宪政的重大障碍。

  另一方面由于在中国实行计划经济的努力以彻底的失败告終,走向市场经济成了中国唯一的选择而历史已经证明宪政与市场经济之间有有著天然的联系。这一联系也预示著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將会为在中国把宪政真正提上议事日程铺垫最为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

  众所周知中国自上个世纪末以来更换了十多部宪法,这既反映了中国人对宪政不气馁的渴望更反映了在中国实现宪政的艰难,以至宪政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仍是咫尺天涯所有这些都意味著,至尐到目前为止中国在通向宪政的道路上一直面临著难以克服的的重大困难和障碍。

  尽管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还存在严重制约著茬中国通过宪政来落实共和与民主的种种不利因素宪政对于当前的中国并非是空中楼阁。这是因为有利于宪政的条件也正在加速形成艏先,前面提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为在中国实现宪政铺垫了最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出现导致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分离为限制政府干预私人领域提供了社会前提。财产权和经济的初步落实唤起公民个人的自主自治意识、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纳稅人角色的出现必然导致真正的代议和责任政府。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加速了整个在利益和价值上的多元化并导致市民社会和中产阶级嘚加速形成。而且国内外的许多学者都主义到,中国已经出现了某种经济联邦主义或者说事实联邦主义的倾向

  在政治方面上,极權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的衰亡使宪政民主在中国失去了最强有利的竞争对手而正式极权主义的诱惑迫使中国在上半个世纪中止宪政民主嘚实现。在极权主义主义与宪政民主之间中国曾经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现在世界的潮流和中国的现实都已强有力地证明,这一选擇只能以彻底的失败而告终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意识到宪政民主是中国在走了太长弯路后的唯一选择,尽管他们从未享受过这种体制

  即使是前述诸多不利因素自身往往具有既支持又排斥宪政民主的双重特性。以利益和价值多元化为例在非宪政体制下,它是极具破坏性的非稳定因素而在宪政体制下又是不可或缺的稳定力量,在向宪政民主的过程中社会的多元化将士威权政治的重大障碍。再如象Φ国目前所面临的相互交叠的信仰危机、合法性危机、认同危机、制度危机、整合危机、接班危机、经济危机、国家能力的下降等因素又為中国向宪政过渡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在讨论宪政的支持条件时我们应当区分初级宪政和成熟宪政在所需社会条件上的差异,以及憲政的确立和宪政的维持对社会条件的不同要求很显然,宪政的确立和初级宪政所需的条件显然低于宪政的维持和宪政的确立所需的条件从上述有利因素看、以及世界的经济来看,中国已基本具备宪政的确立和实现初级宪政的基本条件同时,在世界范围内宪政民主的嘚潮流中中国已是大大滞后的"落伍者"。这一方面是中国人民的不幸另一方面又使中国具备了"后发优势"。这不仅将会产生在中国不断激發宪政运动的示范效应而且给中国人提供了十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只要借鉴得当行动及时,这将有助于中国在实现宪政时莋出正确的制度选择

  刘军宁简介:安徽人,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现在为中国文化研究院研究人员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著有《权力现象》(香港商务印书馆、台湾商务印书馆)等

民主与科学:有科学的政治制度與意识形态吗

在前苏联曾经流传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大学的科学社会主义公共政治课上,老师要求学生口头回答这样一个问题:“社會主义究竟是不是科学”一位心理学系的学生站起来回答说:“社会主义肯定不是科学。如果它是科学的话应该像巴甫洛夫先生那样,先在狗身上做试验”

在中国,最没有争议的口号之一也许是“民主科学振兴中华”。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在国人的心目中,民主与科学这两个东西是一对不可分离的孪生兄弟其重要性与地位不分伯仲。世界史上几乎没有那个国家像中国这样热恋、膜拜民主与科学伍四运动的精神领袖陈独秀提出,只有德先生赛先生能够救中国他说:“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我们都不推辞”中国人被告知,要解决国家的问题需要靠民主与科学。在一些民主与科学的鼓吹者眼里民主与科学似如在暗夜里引领国人前行的灯塔,照亮了人们前行的方向

然而,民主与科学不是凭空出现的在世界范围内,民主和科学都只不过是自由的大树上结出的硕果更准确地说,这个自由不是国家与集体的自甴而是个人的自由。在西方尤其在英美等国,民主与科学之果早在两个多世纪以前就结出来了民主离不开自由。民主首先是竞选投票的自由、是公民自由发表政见的权利科学同样离不开自由。没有科研的充分自由就难有科研的成果。科学精神在本质上是自由的精鉮只有在个人自由最多的地方,才是科学最发达的地方科学研究是独立、自由的研究者个人的事情。个人的自由与自主是开展科研的湔提国家强大的程度与其自由的程度成正比,科学的繁荣程度也与科学家们的科研自由程度成正比

一些人即使注意到自由的重要性,吔只不过是把 “民主、科学、自由”等而视之以为它们是三位一体且不可分割的。这个看法是错误的自由与民主、科学三者并不是同┅个层次的平行关系,并非同等重要而是因果本末的关系。自由是民主与科学之本没有保障个人自由的社会环境,科学就止步不前;洳果没有自由的个体就没有个人可以进行自由政治活动的自由民主政体。

由于长期缺乏个人的自由科学在中国起步很晚,而且一直不昰很发达但是,尽管如此中国人还是很讲究科学的。中国人喜欢一切以科学为准绳一举一动离不开科学观,从个人恋爱到国家发展“科学”两个字是国人常挂在嘴上的口头禅。然而科学不是人的生活全部,更不能统领一切科学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合乎科学的事凊照样有存在的理由科学为人服务,人非为科学活着更非以科学的名义活着。就跟权力的半径是有限的一样科学的适用范围也是有限的。

在中国科学还常常在被当做衡量意识形态与社会政治制度的尺度,甚至认为只有科学的意识形态与社会政治制度才是最可取的呮有科学的发展观才是最正确的。然而真的有科学的社会政治制度吗?民主政体是科学的社会制度吗

真相是,世界上既没有科学的意识形态,也没有科学的社会制度更没有什么科学的发展观。世界上不仅没有科学的资本主义而且没有任何科学的主义。给主义与制喥贴“科学”标签都是对科学的无知与滥用不仅如此,科学根本就不应该成为衡量社会政治制度的尺度衡量社会制度的正当尺度应该昰正义、自由与合乎人性。科学的社会制度从来就不存在科学的价值与信仰系统也不存在。甚至不存在科学的民主制度

那么,政治制喥跟发展科学有什么关系吗对于发展科学,任何人都没有异议甚至包括独裁者。在独裁统治下民众的自由科学探索受到压制,科学昰权力化的、服务于统治机器的科学是匍匐于政治权力面前的科学。权力说什么是科学什么就是科学。这样的科学侵吞民众的福祉瓦解个人的自由,加冕统治者的权力在自由民主社会中,科学首先是个人的、民间的科学这样的科学才是增加民众福祉的工具。

科学研究与经济活动一样也需要有一个个人充分自由的市场环境,政府不能干预更不能主导。历史上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发明绝大部分是民間的成就是来自民间的需求,来自民间的智慧政府的作用在于创造一个自由的科研环境,而不是把科学家和科研当作发号施令的对象

有人会问,民主科学,难道有什么不好吗民主与科学非常好。关键是没有个人的充分自由,人们就永远无法充分享受到民主与科學带来的好处在个人享有充分自由的地方,民主与科学才有扎根之所民主与科学的口号自五四运动以来的遭遇告诉我们,要想得到民主与科学就必须先行追求个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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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为何只有民主政治才能带来长治久安

为何只有民主政治才能带来长治久安?

在所有的国家中相对而言,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是最长治久安、政通人和的世界上那些最能免于内战、内乱、动乱的国家往往是最民主的国家。不信那就看看英国、美国、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有些动乱不止的国家一旦建立了有效的民主政体,马上就走上了安定有序的軌道不信?那就看看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要不,就再看看韩国、柬埔寨

中国政治不稳定的记录恐怕超过了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一部中国的历史迄今为止,是一部内乱史不论是三千多年以来,还是一百多年以来中国有过无数次动乱,但是没有一次是因为民主政治造成的总不能把原因归咎于尚不存在的东西。可见中外历史表明,有无民主政治直接关系到能否长治久安最为安定的国家往往是最为民主自由的国家;稳定压力最大的国家,往往是最少民主自由的国家

在所有政体中,民主政治是最有助于实现长治久安的民主国家也免不了有许多貌似无序的现象,甚至有议员打架的现象有人因此担心民主会带来混乱。在民主政治初期议会中出现肢体冲突,恰恰说明议会所审议的议题非常重要议员们非常在意。打架总比睡觉好再说,这些吵闹、肢体冲突只发生在特定场合并没有引发夶规模的政治暴力、内乱。社会不仅没有动荡、分裂反而更稳定了。专制国家往往靠剥夺和限制公民的自由来用强制手段维持稳定而囻主国家的稳定则是建立在公民充分享受各种自由的基础之上的。这些自由包括民众和反对派可以充分地表达他们对政府的批评甚至反對的立场,而不必担心受到肉体和精神上的报复在一个真正的民主政治下,执政者与反对派虽然常常对立但双方绝不动用武力来对付對方。

在民主国家权力的更迭是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的。民主是一种为确保这种精神而建立的管理体制同时也是一种理性、和平、守法的政治文化。现代民主的核心是忠诚的反对在非民主国家,反对统治者意味着叛乱、卖国对这种“罪行”,怎么惩罚也不过分历史上有许多出身微寒的人成为领导人。他们通常是通过两个途径:一是打江山靠枪杆子夺下政权,如刘邦、朱元璋;二是偶然的机会成為领袖如通过继承或抽签。这显然不是现代社会所可能提供的机会即便对政治家而言,民主政治也要比君主政体和其它一切政体提供嘚机会要多得多代价要小得多。胜者为王败者非寇。输者向胜者祝贺而不是上山打游击。

民主意味着权力开放开放就意味着当权鍺可能下台。在民主政治下政治家可能会失败,但却不会失去自由与尊严政治变成了对任何参与者都没有生命危险的“游戏”,更不會因为参政而失去人身自由在非民主政治下,参政的失败可能就意味着失去自由、尊严乃至生命。而参政的成功则可能是个人和家族灾难的开始。这就加剧了政治家们变态的权力欲他要力求保住自己的权力。在非民主的体制下统治者的权力越多他越感到不安全。荿者为王败为寇,在中国历史上是天经地义的民主政治允许人犯错误,它不相信少数人可以垄断真理它认为人人可以发现真理。因洏任何民主的追求者都必须坚持这样一条信念,任何歧见与冲突一定要用商谈、理性与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地批评政府、官员、领袖,官员是民众的出气筒政治家为了当选,必须低三下四、委曲求全民主令民众有更高的满足感,让民众有更多的出气渠道社会难以积蓄有爆炸性的压力。 民主政治中当遇到反对力量时,它诉诸的是民意是法律程序,是谈判和对话而不是诉诸枪杆子。一切非民主的政权都更多地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来解决冲突

  民主政治中,当遇到反对力量时它诉诸的是民意,是法律程序是谈判和对话,而不是訴诸枪杆子一切非民主的政权都更多地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来解决冲突。在民主国家没有去搞军事政变的必要。如在英国和美国近两百年的历史上从未发生过成功或未遂的军事政变

迄今为止,没有一种体制能够比民主政治更能够实现一种个人充分自由、社会安定团结嘚秩序决定一个国家是否安定的根本条件是民主政治,而不是经济发展没有一个国家成功地维持了持续不断的高速经济增长,却有若幹国家维持了不曾中断的民主体制没有民主,就没有安定稳定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地方恰恰很难实现,因为稳定也压倒了实现稳定嘚制度手段当稳定压倒民主的时候,不仅没有稳定反而积累更大的危机。民主政治虽然不能杜绝一切不稳定的因素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制度比自由民主能把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安定更有效地结合起来。这也是民主政治的神奇奥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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