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月二十七号在在一家饭店上班,约定工资两千五,当时没开业,工资约定按百分之七十发,但是到八月二十六号还没开业,中间又放假八九天,现在我想走了,我这段工资饭店不给了,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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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回复咨询可查看联系方式!请勿灌水,否则将取消查看权限!想象一下,如果刚出校门的你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几十个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进入了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月薪10K。当你信心满满,幻想着一展拳脚,施展抱负,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时。此时你拿到了你的工资条。
纳尼?!五险一金2K?还有个人所得税?家里还有个房东要养?还要负担水电费?买衣吃饭......算了算,别说存钱迎娶白富美,就是养活自己都是问题了。
于是你觉得必须做点什么来改变这种现状了。
我想表达的只是:现在的年轻人压力真的是太太太太大了......
人民日报客户端8月31日消息,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本次会审重点确定以下内容:
①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②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③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可抵税。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旧个税法下,缴纳的个税相差甚大。当然了,对于我们这种月入百万的人群来说,交的税还是一样多的,毕竟国家还是要吃饭的嘛。
【1】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起征点为什么加双引号
有的朋友看到这个标题可能要开始骂人了,加个双引号还要给你解释一通,要不税法你来写?
1、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2、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我们可以看到,现行的个税确是按照免征额的定义在执行。起征点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只是习惯性说法,所以才会加上双引号以示区别。
所以如果你再看到“定了,个税起征点正式调为5000元.....”“震惊,个税起征点竟然有如此变化.....”这样的文章时,请骄傲地给他留言“财人告诉我的,不是起征点,是免征额”这样你很快....很快就能被他屏蔽.....
【2】新个税法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怎么理解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从新个税法中我们要明确以下两点:
1、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生效时间不是指工资薪金所属时间,而是指工资薪金所得时间
2、工资薪金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生效的时间,是2018年10月份,但是,纳税人实际申报的时间应为2018年11月
那么可能有人要问了,我去年的工资在今年10月发的话是扣除5000元,还是3500元啊?(什么鬼公司,我建议你辞职!建议归建议,问题还是要回答的,谁让你是爸爸呢。)
可以看出去年的工资里的这个“去年”在这里就是工资薪金所属时间,而在今年10月发放这个“今年10月”就是工资薪金所得时间。因此很明确这是10月份取得的工资收入,应该按照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进行个税计算。而与其是否为去年工资是没有关系滴。
那么问题来了,工资在9月发放和在10月发放的差别到底有多大呢。
2018年10月之前适用的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
假设你扣除五险一金后月薪10000元,公司于9月份发放当月工资,那么到手工资为:
明明跟你月薪一样,公司于10月份发放9月工资,那么明明到手工资为:
天啦噜,明明比你少交了455元的个税!!!四舍五入就是一个亿啊.....
突然发现,原来我们公司的工资要25号才发是为了给我们做税务筹划啊?!
而申报时间则是根据第十四条之规定:扣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以某纳税人2018年8月份工资在不同时间发放为例进行说明,一目了然:
【3】年终奖在新个税法下是如何计算的........引起本人严重不适,正在去拿刀自杀的路上
好吧,其实是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只能说,还没发2018年年终奖的同志可以先缓一缓,没准能少扣点税也说不定。
【4】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如何抵免
之前传的沸沸扬扬的单身税就是这个啦。没有子女教育就不能扣除这一项支出。等于变相地多交了税。凭实力单的身,还要交税?!
现在这多项支出具体的实施范围、标准和步骤暂时并没有细则出台。
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有限大部分人涉及不到继续教育,所以这一项针对的人群很有限,对大部分人来说形同虚设。子女教育能扣除的费用也很有限。一来私立学校的学费恐不允许扣除;二来小学及初中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根本无需学费,而花费最多的课外补习费用肯定是无法扣除的。随着家长越来越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子女教育的负担会越来越大,但费用却无法在税前予以扣除。2、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办理起来很麻烦如果想要住房租金在税前予以扣除,需要租房者提供住房合同及完税发票,合同大家都有,但是却极少有完税发票的,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有发票这回事,今后在办理起来会很麻烦。3、赡养老人支出如何确定虽然很多人都赡养老人,但是家庭背景存在很大的不同,比如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扣除条件是否一样?单身和已婚子女的扣除条件是否一样?老人在身边和不在身边的扣除条件是否一样?老人年纪不同,扣除条件是否一样?老人是农民和职工,扣除条件是否一样?
恐以后会出现这种情形:
“妈,我给你买了二斤鱼,你给我开个发票吧。”
“自己开,发票机在我房间”
“北上广深容不下肉身,三四五线放不下灵魂。”人生多舛,新个税法不失为一项惠泽万民的政策。愿“来了就是深圳人”不再是一句口号!
最后说句话:为了少交税,我也没有赶紧生个孩子,因为......我没有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