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办理条件 才可以办理孤儿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兒证》的儿童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依法进行登记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嘚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收养人要对被收养人履行相应的抚养等义务同时被收养人也要履行对收养人的相关的法律义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