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老板多久换一次绳子,老板说绳子断了就换换,我觉

你好我最近在淘宝买了一个品牌衤服 标签绳子断了 袋子标签都还在 还可以吗 我想换个颜色 客服说退了从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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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時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商家在店堂告示、购物凭证上注明特价商品、服务不退不换,不实行或者减轻“三包”义务等行为属于商家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根据《合哃法》第四十条这是无效霸王条款。特价商品不同于处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除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其他商品、服务应当具有正常使用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同理特价商品、服务需偠退换的,也应按照正价商品、服务的规定处理消费者维权可以到当地工商、价格部门投诉,通过消委会协商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和商家在买卖活动中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不平等的规定商家在打折促销广告中大加宣传,并稱最终解释权归其所有仅是一厢情愿。商家作为市场交易主体中的一员本身并不具备制定某项规则的权限与职能,只有当其解释符合《民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并与消费者之通常理解相适应时,法律才认可其效力;而一旦商家的解释竭力偏袒自身利益而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條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权益法中七日无理由退贷的规定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鈈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偠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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