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兵给不给办办了兵役证必须当兵吗

9月份,北京市户籍的大一新生,只要是年龄在18至24岁的男性,报到时都需要提交一份《兵役登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此举旨在进一步摸清全市兵役登记情况,为今后改变兵源结构做好准备。

北京卫戍区副政委郭志刚昨天(8月24日)透露,目前兵源结构并不尽如人意。高中以下学历的征兵适龄青年(18至24岁),只占总数的40%以下,却完成了征兵任务的67%。占适龄青年总数60%多的高中、大学学历者,仅仅完成了全市33%的征兵任务。

为改善兵源结构,征兵部门今年加强了兵役信息管理,并依据《征兵工作条例》初步拟定了《北京市执行征兵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从9月份开始,全市将进行兵役登记情况执法检查。征兵部门还将协调市教委正式下发通知,督促各高校在今年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北京市籍适龄男性的《兵役登记证》,没有该证件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目前,各区县征兵办已为大一新生开辟“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办理。需补办者还可到各街道武装部申请办理,且家长可代办。

据悉,办理兵役证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近年来北京市征兵工作出现了兵源紧张的局面。以去年为例,全市男兵上站体检人数为8865人,是任务数的2.6倍;合格人数3653人,是任务数的1.1倍这意味着体检合格的人只要减少400人,征兵任务将无法完成。与上一年相比,上站人数、合格人数分别锐减20%和18%。全市只有大兴、昌平和平谷三个区的兵源较为充足,上站体检数达到任务数的4倍,其余各区县都出现了兵源紧张现象。

有关统计显示,2008年,北京市适龄入伍青年有50余万人,今年已下降到30余万。到2013年至2014年,北京市的适龄入伍青年可能只有2008年的39%,跌至30万人以下。

今年,全市将以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为征兵的主体,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高学历青年入伍。据介绍,首都高校共92所,在校生达到72.8万人,潜力很大,有望成为今后全市征兵的主力队伍。

郭志刚表示,为了提高各高校青年的入伍率,将打破高校属地局限进行征兵。“从高校较多的区县抽出部分高校,将其兵源分给高校少的区县,以保证全市征兵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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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一应届新生,我的兵役证上面写的是应服兵役,这就是说我马上就要当兵吗?我的同学都是缓服兵役。我还能读大学吗?... 我是大一应届新生,我的兵役证上面写的是应服兵役,这就是说我马上就要当兵吗?我的同学都是缓服兵役。我还能读大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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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兵役是自愿的。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不用担心,这一栏的意思是“服役能力”,法定有三类情况: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

免服兵役:指公民因身体条件(残疾)不适合服兵役,国家免除他们服现役和预备役的义务。

不得服兵役:是指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他们不仅没有服现役资格,也没有当民兵或登记服预备役的资格。

应服兵役:是指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之外的人。

你和你们同学都属于“应服兵役”,包括“及时服”和“暂缓服”,可能是给你填证的人或信息出了点小误差,填成“及时服”的意思了,但在校生界定上是属于“暂缓”的,绝不会因为证件上的误差就违背政策。 一般你是不必担心的,可以不做任何动作,因为你有太多事实证明你是在校生的,若是有哪个人武部的昏头了电话甚至发函通知你去入役体检,你直接问他你是在校生需要什么证明缓服。他要什么证明,你就给他什么证明。比如学生证、学籍证明、学校证明材料。这些都很好办,拿着他的函去校办或系办开就是了。

给人武部的时候顺便把兵役证上的改了,免得下年又再来一遍。

恭喜你,体检是优等。你能读完大学。除非你志愿去当兵

我之前也是这样。到学校里打一个在读证明,如果有人催你去服兵役就把在读证明交过去就行了,如果没有催你就别管了。

不用担心,这一栏的意思是“服役能力”,法定有三类情况: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

免服兵役:指公民因身体条件(残疾)不适合服兵役,国家免除他们服现役和预备役的义务。

不得服兵役:是指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他们不仅没有服现役资格,也没有当民兵或登记服预备役的资格。

应服兵役:是指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之外的人。

你和你们同学都属于“应服兵役”,包括“及时服”和“暂缓服”,可能是给你填证的人或信息出了点小误差,填成“及时服”的意思了,但在校生界定上是属于“暂缓”的,绝不会因为证件上的误差就违背政策。 一般你是不必担心的,可以不做任何动作,因为你有太多事实证明你是在校生的,若是有哪个人武部的昏头了电话甚至发函通知你去入役体检,你直接问他你是在校生需要什么证明缓服。他要什么证明,你就给他什么证明。比如学生证、学籍证明、学校证明材料。这些都很好办,拿着他的函去校办或系办开就是了。

给人武部的时候顺便把兵役证上的改了,免得下年又再来一遍。

回答基本正确,要指出的是,在校生并不属于“暂缓”,《兵役法》已经取消了在校大学生的缓征规定,如需要也可以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

引用午夜纯牛奶的回答:

不是的,兵役是自愿的。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按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加兵役登记,接受祖国的挑选。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服兵役并不是依照自愿与否的,而是经过兵役机关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后,经过层层筛选后,择优征集的。这是公民的义务。另外,你提到的所谓自愿参军,面向的实际上是指当年年满十七周岁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并不是针对已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不要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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