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合同在没合同期间以什么样的方式提出辞职报告

一、店长这样做从法律层面上讲没什么不合法,理由如下:

随着《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在2001年10月6日被废止,辞退违纪职工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也相应没有了。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实际上被下放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现在所谓的辞退实际已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现在辞退员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关于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

1、员工辞退应尽量及时公开辞退理由。你的店长找你谈话说你“什么什么方面做的不好啊,什么什么方面不够啊”,如果属实,就已经证明你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

2、错就是错,不好就是不好,不足就是不足。“每个人身上都可能出现的毛病,而且很多新员工都有的毛病”并不能作为你“做的不好、做的不够”的借口和理由;

3、规章制度是规章制度,经济损失是经济损失。幸亏你的这些毛病“没给店里带来过损失”,否则,你还要赔偿损失。

三、关于“开除我不好听让我自己写辞职报告”的问题

1、因为你的“销售很好”,所以不开除你而只是让你自己写辞职报告,一来是给你一点面子,二是向在职员工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向心力。

2、做好辞退工作,一是辞退前要公正,二是辞退时要公开,三是辞退后要热情。根据你反应的情况,店长基本做到了“宽以待人”。

3、不管到哪里都要“严于律己”。相信经过这次辞退教训后,你会“吃一堑长一智”,懂得很多、进步很多!

以上所述,可能太直,希望你不要“闹心”,但对你今后的人生绝对有好处、有帮助。

我在保安公司上班签了一年合同干了三个月了实在不想干了,交辞职报告后多长时间能走?他压我的一个月工资应该给我吗?扣违约金吗?

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所谓合同一式两份我却没有拿到我的那一份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的日期都没有写都是后来拿走他们写的我们也没有见到后来的合同长什么样子现想辞职已经和公司递了辞职报告现在工作也交接好了公司已人手不够不让我走我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规定的一个月的期限来执行吗

问题补充: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所谓合同一式两份,我却没有拿到我的那一份,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的日期都没有写,都是后来拿走他们写的,我们也没有见到后来的合同长什么样子,现想辞职,已经和公司递了辞职报告,现在工作也交接好了,公司已人手不够不让我走,我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规定的一个月的期限来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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