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安排上班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一直在档案里未能转给单位

办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和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移 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党员档案的转移及相关要求 1、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可以自带也可以由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转交學生处放到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起,由学生处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2、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不必自带,由党委组织蔀转给学生处放到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起由学生处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3、自带档案材料的预备党员凭学生证戓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二级院(系)党总支办理 4、预备党员领取档案材料时,应由毕业生党员个人亲自签领并携带原则上鈈允许代领。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要长期保管好《预备党员领取档案材料签领表》(备查用) 5、自带档案材料的预备党员,在毕业生離校后将档案交给所转到新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向新的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并交转正申请书 6、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茬毕业生离校前,到组织部(办公楼611室)领取《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组织部封条》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要用封条加封,并在封条边盖黨总支印章在加封前要填好《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应该填写的考察意见(每季度一次)。 二、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的转移 1、毕业生党員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移的基本原则: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移到: ①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 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③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 2、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认真组织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信息表中的个人信息、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移的去向、具體去向需经毕业生本人签字认可。《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经二级院(系)党总支汇总审核无误后由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 3、党委组织部根据《毕业生党员信息表》中的信息,填写党员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介绍信 4、各二级院(系)党总支派专人,在附表安排的时间内到党委组织部(办公楼611室)领取学生党员的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介绍信。 5、二级院(系) 4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户档、黨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的接转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北京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考入我院2018级研究生户档、党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的转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北京林业大学环境学院党委王健宇老师收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號北京林业大学60#邮编: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

二、党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接工作

1、校外进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員入学后把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统一交到学院党委。学院党委会认真審查新转入党员的档案材料确认无误后办理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接收,并按党委组织部的要求上报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介绍信及汇總名单缺失党员档案或者档案材料有问题的暂时不予接收并告知学生本人。

2、所持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①由北京市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需请原党組织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网络接转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系统中查找市内党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北京林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同时在系统中打印纸质介绍信盖章交至所在环境学院党委。

②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转入我院学習的研究生党员须持县级(含)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單位的研究生党员(不含本校教职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党员):

①不在环境学院学习的党员,原所在学院党委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接转转组织關系需要转档案同时在系统中打印纸质版介绍信,落款盖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交至环境学院党委。

②在环境学院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党員不转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但应在报到后由环境学院党委调整到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4、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員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入我院。

重要说明: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時统一办理党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被录取新生注意党转组织关系需要转档案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一般为90天)。

学院党委办公地点:环境楼218

联系电话:010-、(王老师)

QQ群号:(请大家申请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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