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作业1、得出了经济工作转型给我带来必然带来科技进步的结论。运用认识论,指出对这一观点的认识并说明原因

域外法学方法论论著大陆传播考畧 —— 以欧陆译作与台湾地区作品为主线 作者简介:雷磊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一、引言 近十数年来法学方法论在中国夶陆学界、尤其是法理学界成为一门“显学”恐怕与诸种背景因素相关

其中主要有:( 1 )法学的研究兴趣业已由立法定向的法学转向司法定向的法学

在中国大陆近三十年来大规模的“法制建设”与“法典化运动”的开展过程中,学者们的参与热情被高度调动起来形成了┅种“环(人民)大会堂现象”(陈瑞华教授语)

但是随着中国法律体系框架的基本奠定,大规模的立法已趋减少而制度的实施与完善ㄖ渐成为关注重心,其中司法裁判行为被置于焦点之下

( 2 )法学对实践中疑难案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长期以来大陆的法学家(法理学家)长于“大词”与宏观理论建构,却短于技艺与实在法的适用

面对工作转型给我带来社会中层出不穷的疑难案件及其背后规范与事实不对應的现状需要有一套更为“专业”的方法来帮助法律人为实践提供智力支持,以确保专家的声音不被“民众的常识”所吞没

( 3 )法学急需摆脱幼稚病之讥

对“法学幼稚病”的鞭挞至今仍不绝于耳即来自法学界之外,也来自于法学界内部

学者们已经意识到要摆脱这种尴尬的境地,获得“科学”与“知识”的地位就必须完成“自治化”的过程

而这一过程必然伴随着严格的方法论“规训”与法教义学传统嘚孕育,从而从“法学外的法学”走向“法学内的法学”

但不可否认法学方法论也是来自西方的舶来品(这并不排 除在某种程度上有本汢化的可能)

至少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大陆学界对于方法论如同对于其他法律理论一样亦有个继受的过程

而目前方法论研究的盛况一定程度上正与域外方法论论著在大陆的传播有关

本文拟统计和梳理这一现象但并不会做到面面俱到

主要的限定如下:( 1 )仅限于讨论方法論著作,不涉及法教义学、尤其是部门法教义学的著作

尽管方法论与教义学关系密切有许多教义学的著述包含着方法论的内容 ,但两者畢竟有所差别

( 2 )仅限于讨论欧陆(主要是德国)与台湾地区的方法论作品

尽管英美传统中的“法律推理”( legal reasoning )理论在大陆学界也有一定傳播但从知识体系与亲缘关系来看,以德国为代表的欧陆方法论传统及深受德国影响的台湾地区方法论著作无疑影响更大

( 3 )仅限于讨論欧陆的译作与台湾学者在大陆出版的作品

尽管由于语言能力的增强与资料获得渠道的拓宽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利用和掌握一手资料,但考虑到大陆学界的整体情况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还是被翻译为中文的方法论著作和已在大陆出版的作品

( 4 )仅限于讨论一般方法论作品在大陆法理学界的传播

从时间上看,方法论研究在大陆并非由法理学学者首先开展 但却主要在法理学界形成了明确的问题意识囷理论的系统化,进而对其他部门法产生了辐射性影响

本文只讨论一般方法论作品在法理学领域的传播而不涉及部门方法论作品(如刑法解释学、宪法解释学等)

所以,本文所指涉的“法学方法论”是在非常狭义的意义上来使用的

二、总体情况 由于方法论研究的兴趣萌发與起步较晚大陆法理学学界翻译欧陆著作、学术期刊物刊发台湾地区作品是最近十数年间的事,但是发展非常快

特别是相较于整体上不紸重译作而强调阅读原著的台湾学界(当然另一方面的重要原因是台湾学者人手有限、学术市场也有限)译作出版的数量与速度更是惊囚

据笔者的粗略统计,截至 2015 年 1 月底在大陆出版的欧陆方法论译著与台湾著作共有 28 种,在大陆发表的欧陆方法论译文与台湾地区论文合计 56 篇

所以虽然这些作品似乎从绝对数量上看并不甚巨,但考虑到上文对主题所作的种种限定、时间跨度以及大陆的研究基础该规模已经囹人咂舌

从主题上看,即使这短短的十数年间已然涉及了从近代法学方法论的开创者卡尔?冯?萨维尼( Karl von Savigny )之后一百七十余年发展史中各个阶段的问题

因此可以说,中国法律移植与法治发展中的“压缩的现代化”问题 同样展现在对方法论的继受过程中

这当然带来了很多问題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在于“历史感的错位”与“理论传统的紊乱”

学者们有时凭借自己的感性认识和个人兴趣,就从浩如烟海的西方方法论作品中选择出自认为重要的篇什进行翻译与引介

但它们可能只是方法论学说不同历史节点上的一些片段,面对的历史情境、问题意识与所处的理论传统并不相同

而作品的受众则几乎是在同一个历史时刻点(以及中国现阶段的历史背景中)面对这些作品的面对汹涌洏来的“诸子百家”,难免手足无措、判断乏力因而产生了不少的误解,添加了不少的想象

尽管如此一些公认的方法论巨擘的扛鼎之莋还是无可置疑地成为了研究者优先传播的对象,并在汉语学圈中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我们大体可以相关作品为基础将欧陆与台湾地區方法论在大陆的传播与继受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传统法学方法论( traditionale Methodenlehre ),即以研究法律获取( Rechtsgewinnung )与法律发现( Rechtsfindung )的模式、偠素与方法为主题的学说;第二个方面是法律论证理论( Theorie der jutistischen

此外由于方法论学说史( wissenschaftliche Geschichte der Methodenlehre )的相对于继受国学术研究的独特地位,我们将它列為一个独立的方面举凡涉及方法论发展的通史、片段史以及致力于个别方法论学派、个别学者学术思想的论著都可归入此类

以此为分类標准,我们将在大陆出版的欧陆方法论译著及台湾地区专著列表统计如下: 而将在大陆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欧陆方法论译文及台湾地区论文統计如下: 通过对比与分析图 1 和图 2 可知:( 1 )从时间看除一部专著外,所有译著(专著)与译文(论文)都出现在 2001 年之后吻合法学方法论研究在大陆法理学界兴起的时间

( 2 )从内容看,三个方面的译著(专著)与译文(论文)大体相当而法律论证理论方面数量略多,其中译著 11 种占总数的 40% ,译文(论文)共 30 篇占总数的 53 %

内容集中在商谈理论、修辞理论和规范理论上;传统法学方法论与方法论学说史几乎平分秋色,学说史的兴趣点稍偏重“历史法学”

( 3 )从作者来源看德国学者无疑占绝对优势

德语的译著共出版 18 种,占总数的 64% ;译文共發表 32 篇占总数的 57%

其中,作品被翻译过来最多的学者是当代德国法哲学与公法学教授罗伯特?阿列克西( Robert Alexy )( 3 种译著、 10 篇译文)

其他国家囷地区中领先者当属比利时学者沙伊姆?佩雷尔曼( Cha?m Perelman )( 4 篇译文)

( 4 )从出版与发表的载体看作品的刊发非常集中

28 种专著中,中国法淛出版社共出版译著(专著) 11 种其中“西方法哲学文库”占了 7 种,“法学名篇小文丛” 2 种;法律出版社共出版译著 8 种其中“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丛占 7 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位居第三,出版了 6 种译著

三家出版社占据了 86% 的份额

译文(论文)方面《法哲学与方法论论丛》(郑永流主编)起步较早,刊文遥遥领先( 24 篇)

《法学方法论论丛》(舒国滢主编)、《法律方法》(陈金钊、谢晖主编)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葛洪义主编)这三门专业方法论刊物刊文也较多(合计 18 篇)

总体而言这些方法论作品在大陆的刊发具有“三集中”的特点,即时间集中、内容集中、刊发载体集中

当然无论如何,译文(论文)的影响力远不及译著和专著

译著和专著以其篇幅与受众面吸引了更多学者乃至一般读者的注意力

接下去本文就将来重点梳理欧陆译著与台湾地区专著在大陆的出版与传播情况

三、传统法学方法论 苐一本从域外引入的传统方法论专著当属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杨仁寿先生所撰的《法学方法论》

该书最初于 1987 年由台湾三民书局出版, 1999 年由大陸民法学者王利明教授引介在大陆出版

此时方法论研究在大陆刚刚起步甚至这门学科的名称也没有与九十年代开始在大陆流行的“法律(民法)解释学”严格地进行区分

这从王利明在为本书所作的“序言”中它称为“实用而又新型的学科”,并认为本书“是一部系统阐述法律解释学的力作”可见一斑

本书除“引论”外包括:“法学认识论”,阐释了法学的认识论基础;“法学发展论”简介自 19 世纪以来嘚方法论流派思想;“法学实践论”,依次论述了法律解释、价值补充、漏洞补充、类推适用、利益衡量、法律行为的解释等;“法学构荿论”即法律渊源论

由于杨先生一直在法院工作,所以本书通俗易懂并配合实例讲解非常适合作为方法论的入门读物

此外,由于作者嘚日语背景所以本书介述了不少日本学者的观点,当然考虑到日本法学发展深受德国学术传统影响的事实本书也基本可算作欧陆学术脈络下的产物

但亦有一些“日本特色”,典型者如将“社会学解释”在第四编中单列为一章 这在传统德国解释理论中并不常见

而这一安排也影响到了部分大陆学者 本书在 2013 年出了第二版

尽管如此,这本书对于大陆法理学界所打下的“烙印”远不及由欧陆译介的第一本专著:德国当代著名方法论学者卡尔?拉伦茨( Karl Larenz )的代表作《法学方法论》( 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 )

这本方法论领域的经典之作由台湾学者陈爱娥翻译于 2003 由北京商務印书馆引入

一经出版,立刻成为本研究领域绕不过去的高地和相关课程的必备参考书

本书虽然比杨著《法学方法论》晚了四年进入大陆但是由于该译本已由五南图书出版公司于 1996 年在台湾出版,并且台湾版本在出版之初已通过各种非正式渠道在中国法理学界、尤其是博士苼群体中流传因此本书在大陆产生影响的时间并不见得比杨著要晚

陈译版本翻译的是拉伦茨一书 1991 年出版的第六版(学生版第二版)

该版夲节略了原著论及历史、批判性部分的前四章,即从十九世纪到一次大战结束之间的方法论学说史的部分

学生版由“引论”加上七章构成(具体见下表)

译者另在篇首加上了一个较长的“代译序”作为本书的导读发挥了较好的指引入门的功能

本书的许多观点一度被大陆法悝学者奉为圭臬,例如关于法学性质、法条的类型、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漏洞的分类、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的区分(尽管首倡者是利益法学的代表人物菲利普?黑克 [Philipp Heck] )等

此外本书在大陆学界的影响还可以用两方面的事实来佐证:其一,据在中国知网上检索的结果从 2004 至 2014 姩间,直接以拉伦茨《法学方法论》或相关理论为篇名公开的发表论文和学位论文共有 26 篇年均 更多欧洲法资讯请关注

原标题:周嘉昕: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

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

周嘉昕(1982—)男,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

[摘要]有关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基础问题,在國际国内学界正在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话题上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中期,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经历了从跨学科唯物主义研究到批判理论建构和笁具理性批判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政治经济学研究之于批判理论范式建构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商品交换原则中抽象统治的批判以及大危機之后“国家资本主义”的分析然而,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理论“短路”或者说霍克海默和波洛克未能提供从抽象的价值理论到具体的“国家资本主义”批判的辩证分析。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呈现出所谓的“悲观论转向”

[关键词]霍克海默;波洛克;国家资本主义;工具理性批判;价值理论

思想家往往在自己著作的扉页上,以献词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这些献词,除了可以使我们感受到思想家的親情、爱情和友情外还常常为我们把握这些著作给出了特定提示。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经典著作《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的扉页上赫然写着“献给弗里德里希·波洛克”。正如马克斯·霍克海默和西奥多·阿多诺在该书1944年版的前言中所提到的那样,这本书是二者献给波洛克50岁寿辰的礼物一方面,这见证了霍克海默和波洛克的同袍之义另一方面,这也为我们全面把握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提供了新嘚理论线索

考虑到霍克海默是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工作转型给我带来或者说批判理论的奠基者,而波洛克是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为数不哆的专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学者笔者尝试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角出发,探寻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和逻辑构架基于学界近年来的研究荿果,本文力图证明的结论是: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新变化特别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出现,构成了批判理论形成的现实基础;在此过程中政治经济学批判,尤其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构成了批判理论建构的重要思想资源;霍克海默在商品概念的自我运动和国家資本主义的批判之间的逻辑“短路”是我们澄清批判理论的理论困境的关键一环。

一、问题的提出: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向

无需赘言,批判理论构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演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批判理论直接相关,或者说可以作为其同义词的一个概念是法兰克福學派法兰克福学派是以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为基础的。但是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学者的研究和观点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法兰克福学派或批判理论。暂且抛开20世纪60年代之后以哈贝马斯的理论转向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工作转型给我带来不谈,单就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嘚早期历史而言我们可以看到:批判理论本身是在霍克海默的主导下,于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逐渐形成的一种不同于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早期研究的新的理论范式一般来说,批判理论范式的奠定或者说形成的标志是1937年霍克海默发表的《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论》一文。上文提箌的《启蒙辩证法》以及1966年阿多诺出版的《否定辩证法》可以被看作是批判理论最具代表性的经典著作。

针对霍克海默所倡导的批判理論与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早期研究之间的区别学界主要有这样两种分析。

首先是关注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首任所长卡尔·格律恩贝格和他的继任者即霍克海默之间在理论旨趣和逻辑方法上的差异。一种常见的观点是因为关注政治经济学问题和现实社会主义运动,格律恩貝格所主导的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更多带有第二国际的理论特征而1931年霍克海默就任社会研究所第二任所长后,一方面强调跨学科的研究另一方面则远离了政治经济学和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走向了关注哲学意识形态批判的批判理论

在此过程中,亨里克·格罗斯曼与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关系的转变往往被作为一个重要的例证。作为格律恩贝格的学生和助手,格罗斯曼在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是社会研究所的重偠成员并于1929年出版了具有广泛影响的《资本主义体系的积累和崩溃规律》一书。在批判理论范式确立后格罗斯曼与霍克海默等人渐行漸远,并于1940年退出社会研究所进而与霍克海默在理论上分道扬镳

与上述讨论相关,另一种分析强调的是霍克海默所主导的批判理论范式茬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变化和无产阶级历史地位理解上与格律恩贝格时代的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以及以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柯尔施《马克思主义和哲学》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发展之间的差异以莫伊舍·普殊同为代表,甚至提出了“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向”的观点。在《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一书中,莫伊舍·普殊同指出:“阿多诺、霍克海默、洛文塔尔、马尔库塞、波洛克,再加上那些聚集在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及其《社会研究杂志》周围的作者们一起构造了批判理论的基本框架。” “在试图构建一种更为充分的批判时批判理论遭遇了严重的理论难点与困境。随着20世纪30年代末发生的理论转向这些困境变得愈发明显。当时后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开始被视為一个受到完全控制的、严整的、单向度的社会,不再为社会解放提供任何内在的可能性”

的确,通读霍克海默的《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論》我们可以发现,该文在对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传统理论展开批判的意义上受到了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尤其是其中物化批判的显著影响,但是卢卡奇将无产阶级视为历史的主客体同一的看法却被霍克海默放弃了针对这种所谓的“悲观论转向”,普殊同从波洛克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误解及其对霍克海默的影响角度进行了阐述

这样,我们就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涉及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與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早期研究的差别时上述两种分析指向了一个共同的理论问题,这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之間的关系回顾学术史,对于这一问题在西方特别是英美学界的既有研究中,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倾向

简单说来,一种常见的理论倾姠是否定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与政治经济学批判之间的思想关联认为批判理论远离了政治经济学代之以哲学批判。持这一倾向的研究囿佩里·安德森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1976)戈兰·瑟伯恩为《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性读本》撰写的《法兰克福学派》一文(1976),以忣汤姆·巴特摩尔的《法兰克福学派》(1984)等客观说来,由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是最先被翻译成中文的系统介绍西方马克思主义囷法兰克福学派的著作国内学界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认知大多受到了佩里·安德森的影响,系统关注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关联的研究并不多见。

与之相对,另一种理论倾向是关注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形成的历史语境其中涉及到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の间的思想关联。在20世纪70、80年代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阿拉托和格布哈特编辑的《法兰克福学派精粹》(1975)、贾科莫·马拉马奥的《政治经济学与批判理论》(1975)一文、杰里米·艾恩斯的博士论文《辩证美学理论》(1985)等。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这一理论倾向得到了显著增強,越来越多的西方新一代学者开始关注探讨政治经济学与批判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

依据帕特里克·穆雷的分析,在这些研究中又存在着两种相互关联但又有所区别的理论路向。一种路向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德语学界持续推进、近年来在英语学界产生初步影响的“新马克思阅讀”运动。这一运动源起于阿多诺的学生和助手他们强调政治经济学批判特别是价值形式理论之于批判理论的基础性作用,并对哈贝马斯主导的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工作转型给我带来持批判态度其中代表性的理论家有阿尔弗雷德·施密特、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海尔穆特·莱希尔特、汉斯-于尔根·卡拉尔以及维尔纳·伯纳菲尔德、克里斯蒂安·洛茨等。另一种路向则是强调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中格罗斯曼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意义在这一路向上产生影响的学者有保罗·马蒂克父子、罗曼·罗斯多尔斯基以及上文提到的普殊同和新辩证法学派的弗雷德·莫斯利等。

显然,上述两种理论路向并不仅仅局限于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之间的关系而是力图揭示政治经济学批判在法蘭克福社会研究所理论探索历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进而重塑一条不同于霍克海默、阿多诺、哈贝马斯、霍奈特的批判理论历史线索格罗斯曼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波洛克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与霍克海默批判理论的关系、阿多诺和马尔库塞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不同化用,昰其中的焦点话题

聚焦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关系问题,结合普殊同给出的“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向”评论我们嘗试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以霍克海默、波洛克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为切入点和中间环节把握批判理论的形成与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理解、政治经济学批判化用之间的理论关系。在下文中我们将首先回顾批判理论形成前后霍克海默论述政治经济学问题的相关文献,进而探讨波洛克的从计划经济到国家资本主义的研究对霍克海默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尝试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解的视角回应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困境问题并对重新发现法兰克福学派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给出一种推断和说明。

二、霍克海默论述政治经济学的攵献回顾

客观来说霍克海默对政治经济学问题的专门论述并不多见。按照一般的理解在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成员中,只有三个人接受的是经济学的学术训练这三个人是社会研究所的第一任所长格律恩贝格、格律恩贝格的学生和助手格罗斯曼、波洛克。霍克海默本人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政治经济学学术训练1919年至1922年间,霍克海默在慕尼黑、法兰克福和弗莱堡求学期间结识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1922年在漢斯·科内利乌斯指导下以《论目的论判断力的二律背反》获得博士学位。1925年霍克海默以论文《论康德〈判断力批判〉——理论哲学和实踐哲学的联系环节》获得法兰克福大学授课资格其后,霍克海默从事的是西方近代哲学史领域的教学与研究重点是对近代资产阶级的起源以及德国古典哲学的唯物主义阐释。1930年霍克海默被任命为社会哲学教授并接替身体状况欠佳的格律恩贝格担任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所长。同年他发表了《资产阶级历史哲学的起源》。简言之就成为社会研究所第二任所长之前的霍克海默来说,其理论探索中的思想資源和背景是对新康德主义的批判、现象学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或者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兴趣

结合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变迁以忣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理论传统,即便霍克海默没有接受专门的经济学训练或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但是存在这样三重因素促使他关注政治经济学批判问题:其一是在他自己的资产阶级历史哲学研究中,已经内在地涉及到政治经济学问题对于德国古典哲学来说,无论是康德还是黑格尔在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联系中都包含社会历史的分析。而这除了道德哲学和法哲学的讨论外还涉及到政治经济学问題。其二是霍克海默与波洛克的交往1911年,二人结识并结成了“思想同盟”德国十一月革命失败后,波洛克前往法兰克福学习经济学和惢理学并于1923年以《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获得博士学位。下文我们将详述《启蒙辩证法》出版之前波洛克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以说明波洛克对霍克海默的影响。其三是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理论氛围和问题导向格律恩贝格所坚持的就是政治经济学研究传统,注重资本主义經济问题的研究1929年危机爆发后,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主义现状问题更是成为社会研究所讨论的焦点问题1936年,包括霍克海默、波洛克、赫伯特·马尔库塞、艾利希·弗洛姆等在内的社会研究所成员曾专门围绕“马克思的方法及其分析当代危机的适用性”进行学术讨论。其中直接涉及到价值学说、利润率下降规律等政治经济学问题正是基于这一学术讨论,1968年施密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认识论概念》一攵中曾指出“迄今为止,它(叙述方式问题之于马克思概念范畴的重要性)并未得到正确的对待霍克海默在30年代撰写的文章是个例外”。

综合既有研究我们发现除《启蒙辩证法》外,从霍克海默担任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所长开始到《启蒙辩证法》出版这一段时间内霍克海默直接论述或涉及政治经济学批判问题的文献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六篇

一是《社会哲学的目前形势和社会研究所的任务》(1931姩),也就是霍克海默就任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所长的就职演讲在这篇文献中,霍克海默提出了社会研究所的未来研究规划有学者将其概括为“哲学与社会科学的联盟”,其中政治经济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正如霍克海默自己所说:“当前的问题是把由当代哲学问题所提出的那些研究系统地整合起来。在此过程中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以及精神分析学家们因为这些哲学问题而集合为┅个永久的合作团队,共同开展工作不像在其他领域中,这种工作可以在实验室中单独进行简单地说,这一任务就是做那些真正的研究者迄今为止都在做的工作也就是说,在最精确的科学方法基础上研究更宏大的哲学问题并在开展这种坚实研究的过程中修订、升华這些问题,同时在不忽略更大语境的条件下发展出新的研究方法”

二是《关于真理问题》(1935年),这是霍克海默发表在《社会研究杂志》第4卷上的一篇论述批判的知识社会学的文章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论》中有一处注释专门提到“。足见这篇文章對于理解霍克海默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其批判理论逻辑建构的意义和价值从辩证方法的讨论中,霍克海默引出了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輯结构问题的集中阐述文中写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对当下社会形式的把握。基于纯粹理论的建构价值概念产生于基础性的一般性的商品概念。从这一点出发马克思在一个封闭的体系中发展出了货币和资本的范畴;包括资本集中、利润率下降、失业和危机等在内嘚这一经济形式的所有历史趋势,都同这一概念相联系并被连续演绎推论出来……根据这一理论意图,暂且不论其能够实现与否经济嘚、政治的和所有其他文化领域的社会过程的知识,都经过那种初始认识的中介这一在观念的内在必然连续性的封闭形式中将理论贯彻箌底的尝试,具有一种客观化(对象化)的意义理论的必然性是对这个时代人的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发生的现实的强制性,经济力量媔对人类所获得的自主性以及所有社会群体对经济机器自我调节的依赖性的镜像反射。……因此从与作为当代社会发展线索的同一原則和必然性中推测未来社会的事件是错误的做法。……范畴的意义将随着它们所由以得出并参与描述的社会结构的改变而改变”

三是《馬克思的方法及其分析当代危机的适用性学术研讨》(1936年)。如前文所述这一讨论是在社会研究所到达美国并在纽约安顿下来以后进行嘚一系列内部学术讨论,主题直接涉及政治经济学在1936年的讨论中,主题直接涉及政治经济学根据研讨记录和编者注释,这些讨论包括鉯下主题:(1)关于价值学说(I):价值与交换价值;(2)关于价值学说(II):价值与总的社会再生产;(3)关于价值学说(III):社会必偠劳动时间马克思的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之间的差别(I):范畴的历史规定性;(4)马克思的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之间的差别(II):“規律”的理论地位;(5)马克思的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之间的差别(III):人的活动的作用;(6)事实、概念、规律和总理论之间的关系;(7)奈特对奥地利边际效用学派的批判(I):资本的概念;(8)奈特对奥地利边际效用学派的批判(II):竞争的意义、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价值的可确定性。

四是《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论》(1937年)也就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范式的奠基之作。在后文的分析中我们将集Φ围绕这篇文献展开讨论。我们注意到除了上文提到的那处有关“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结构”的注释外,霍克海默在此前有一处表述集中展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之间的思想关联当他说到“但是,存在着一种以社会本身为其对象的人类活动”时霍克海默加叻一个注释说:“在以下段落中,这种活动被称为‘批判’活动在这里,我不是在唯心主义的纯粹理性批判的意义上来使用这个术语洏是在政治经济学的辩证批判的意义上来使用这个术语。它直指辩证社会理论的根本方面”回到前文提到的那处注释,霍克海默在正文Φ意在强调:“社会批判理论同样始于抽象的规定;在研究当代时它则以对以交换为基础的经济特征的描述为出发点。……因此社会批判理论始于直接商品交换的观念,并借助于相对普遍的概念来对之加以定义随后,它利用可能得到的全部知识并从他人的研究和专門的研究中选取合适的材料,以便阐明交换经济是如何必然导致各种社会紧张关系的加剧而这些紧张关系在当今的历史时代里又必然导致战争和革命。”

五是为马尔库塞《哲学的理论和批判的理论》所写的《跋》(1937年)在这篇发表在《社会研究杂志》第6卷上的文献中,霍克海默集中阐述了批判理论与实证主义经济学之间的关系问题霍克海默这样提到:“批判理论经常被归结为的经济主义,并不在于过汾重视经济而是在于视野过于狭隘。……根据批判理论当下的经济本质上是由人们超出自己需要所生产的货物是由私人占有并进行交換,而非直接交由社会手中这一事实所决定的这一事实状态的消除指向的是一种更高级的经济组织原则,而根本不是某种哲学乌托邦……现实的社会化是否继续,一种更高级的经济生活的原则是否在现实中得到发展举例说来,并不仅仅取决于特定财产关系的变化或新嘚社会化形式中生产力的提升它取决于社会的本质与社会的发展,在其中上述特定的发展才能得以发生这才是新的生产关系的真实本質。”

六是《权威国家》(1940年)这篇1940年写成的文献后收入1942年社会研究所出版的本雅明纪念文集,它与波洛克1941年发表的《国家资本主义:鈳能性和界限》有着密切的联系霍克海默不仅提到“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当代的权威国家”,而且他为这篇文章最初拟定的标题就是“国镓资本主义”这篇文献被普遍认为是霍克海默最为激进的作品之一,它不仅呈现了工具理性批判的政治语境和指向而且蕴含着非同一性批判的维度以及后来在《启蒙辩证法》写作中放弃了的“帮会理论”的意蕴。就政治经济学批判而言该文献最大的特点是在国家资本主义的参照下,将商品概念的自我运动同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等同起来霍克海默在论述了辩证法与线性进步史观的差异后说:“就像嫼格尔从感性确定性上升到绝对知识一样,商品概念的自我运动引导出国家资本主义概念……唯物主义思想不允许将这种同一性视为现實中确定的东西。……(对于唯心主义辩证法来说)观念和现实的同一被认为是历史的前提和目标……(对于唯物主义辩证法来说)观念和现实的同一是普遍的剥削。……马克思在官方经济的解析中揭示了资产阶级经济的意识形态现实性他发现了经济本身的秘密。”

三、波洛克论计划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

基于上述文献线索我们可以看到霍克海默对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注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这位批判理论的倡导者强调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意义上来理解“批判”的含义,这一点与批判理论对传统理论即以新康德主义和实证主义为典型的传统理论的反思直接相关二是霍克海默对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及其逻辑结构的理解,首先是从价值理论或商品概念的自我运动出发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释批判理论或唯物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区别。三是在这位社会研究所所长的思考中以国家資本主义为核心的后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在《权威国家》和《启蒙辩证法》中,国家资本主义問题已经成为霍克海默理解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要切入点

与此同时,透过霍克海默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化用我们可以发现社会研究所嘚理论研究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也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塞拉·本哈比将这一转变划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跨学科的唯物主义”阶段(1932年—1937年)特点是面向哲学和社会科学联盟的合作研究;中间是“批判理论”的确立阶段(1937年—1940年),“对科学的认识论基础进行哲学的批判”;最终走向的是“工具理性批判”或者说对西方文明的文化批判(1940年—1945年)社会研究所在霍克海默的领导下,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種从“跨学科的唯物主义”经过“批判理论”,走向“工具理性批判”的转变历程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说,是由1929年大危机之后資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工作转型给我带来所决定的而在直接的意义上,这种理论工作转型给我带来同社会研究所的学者对资本主义的现实變化的研究紧密相关在此期间,最具代表性的理论家就是波洛克

在既有的法兰克福学派研究中,波洛克被提及的频次要远远低于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等人但是回顾社会研究所的创立和发展历程时,我们却发现波洛克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举个简单的例子來说,1930年10月就是波洛克作为资助人费里克斯·韦尔的全权代表任命霍克海默为社会研究所所长的。波洛克比霍克海默年长一岁,二人于1911年楿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二人同情社会主义并参加了一些活动1922年夏天,韦尔发起了第一次“马克思主义研讨周”参加者有格奥尔格·卢卡奇、卡尔·佐尔格、康斯坦丁·蔡特金、卡尔·魏特夫以及波洛克等人。在此基础上韦尔在波洛克等人的帮助下创建了社会研究所。参加“马克思主义研讨周”的很多人也成为了社会研究所的成员

1923年,波洛克在法兰克福大学以《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获得博士学位1926姩,波洛克发表了《桑巴特对马克思主义的拒斥》一文批判桑巴特,捍卫社会主义1928年,波洛克在《格律恩贝格文库》发表了《论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在对布劳克《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一书的评论中,专门强调了马克思商品概念的理论意义基于法兰克福马克思恩格斯攵献出版社同莫斯科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的合作,波洛克研究了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于1929年出版了《1917年至1927年苏联计划经济的尝试》。在该書中波洛克表达了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肯定。1929年大危机后危机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工作转型给我带来成为社会研究所关注、研究的重点问题。波洛克发表了《资本主义的当代状况与经济重建计划的前景》(1932年)和《论经济危机》(1933年)两篇文章其基本观点是:苐一,危机之后即将到来的并不是资本主义的终结,而是自由资本主义的终结也即是说,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资本主义进入到一个新的階段。对于这样一个阶段可以用计划经济来加以分析。第二针对资本主义危机发生的原因,波洛克并没有采用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和利潤率下降趋势来加以解释而是采用了“比例失调”理论来加以说明。虽然波洛克遵循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即由“自我调节的”市場进行社会中介的私人占有来解释资本主义危机但是在具体分析中,他认为危机的真正原因在于生产的无序状态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导致垄断出现,破坏市场机制干扰经济的自我调节功能。第三波洛克之所以接受“比例失调”理论,这与希法亭的影响有关希法亭从“比例失调”的角度解释资本主义危机,认为金融资本的发展可以解决这一危机但其代价是帝国主义的出现以及帝国主义之间矛盾的加劇。而在30年代初波洛克基于现实的经验,注重分析的是计划经济的可能性问题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变化以及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为波洛克从这一角度出发进一步展开分析提供了现实依据面对罗斯福新政的实施和凯恩斯主义的流行,以及纳粹即所谓民族社会主义的出现波洛克发展出了一种新的分析框架,这就是在1941年出版的《国家资本主义:可能性和界限》和《民族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秩序吗》等文章中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理论。

所谓国家资本主义是波洛克在分析新出现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理念类型”。在1932年,波洛克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而在1941年,他则把极权的与民主的国家资夲主义对立起来作为资本主义新秩序的两种首要的“理念类型”。国家资本主义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即“国家资本主义是私人资本主義的继承人;私人资本的重要功能由国家承担;利润收益仍发挥重要作用;国家资本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与私人资本主义嘚根本分野就在于国家对市场的替代或者说政治的首要性取代了经济的首要性。实现这一替代的新的规则是:“(1)总计划引导生产、消费、储蓄和投资(2)价格不再是经济过程的主导者,在所有重要部门价格都受到管制(3)个体和团体的利润收益及其他特殊收益,嘟严格地附属于总计划或者起到相同作用的东西(4)在全部国家行为领域中(在国家资本主义条件下,这就意味着是在作为整体的全部社会生活领域中)猜测和随机让位于科学管理的原则。(5)国家权力强化了计划的执行以致于不存在市场规律和其他经济规律作用的涳间。”

简单概括起来用普殊同的话说就是:在20世纪30年代早期与格哈德·迈耶和库尔特·曼德尔鲍姆有关计划经济研究的合作中,波洛克艏次提出了他的分析并在之后十年里来对其不断加以延伸。面对大萧条以及之后国家在社会经济领域中扮演的越来越活跃的角色再加仩苏联的计划经验,波洛克总结并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政治领域已经彻底取代了经济领域,成为管理经济与表现社会问题的核心场所他将这一转变描述为政治相对于经济的首要性。

据波洛克的看法国家资本主义秩序的核心特征是政治领域取代了经济领域。国家取代市场发挥平衡供需关系的功能。……国家设计了一套总计划并迫使它完成结果是,私有财产、市场规律和其他经济“规律”——比如利润率的平均化及其降低的趋势——都不再保有它们之前的核心作用在国家资本主义中不存在自治的、自动的经济领域。因此行政管悝的问题便取代了交换过程的问题。

波洛克理论的悲观论的根源在于他将后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分析为一个不自由的但不具有矛盾性的社會。

四、价值理论与国家资本主义之间的“短路”

基于霍克海默讨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文献回顾和波洛克从计划经济到国家资本主义的思想转变我们有理由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定位《启蒙辩证法》:所谓工具理性批判就是物化批判或商品拜物教批判在国家资本主义理论框架丅的进一步发展。基于资本主义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推进以及政治相对于经济获得首要性地位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絀现政治经济学批判从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出发来批判抽象经济范畴的方法,被转化为工具理性批判在这样一种分析框架中,剩余价徝的生产和无偿占有被转化为国家统治和利润收益基础上的“帮会”行为阶级分析则让位于对抽象社会统治和技术管理的批判。更进一步基于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现状,《启蒙辩证法》还将工具理性批判回溯性地归结为启蒙的神话以及个体面对超验主体通过劳动实现嘚自我异化。

尽管部分出于霍克海默、阿多诺自身理论思考的原因部分出于20世纪40年代西欧特定的政治环境,1947年出版的《启蒙辩证法》较の1944年小范围出版的《哲学断片》在术语表达上作了特定的修改,马克思主义的术语被替换为更加中性的一般的术语如,“垄断”“垄斷资本主义”被修改为“经济机构”“现代工业体系”“生产关系”被修改为“经济形式”,“阶级统治”被修改为“统治”“资本镓”被修改为“企业家”,“无产阶级”被修改为“工人”“剥削”被修改为“奴役”“苦难”,等等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在《启蒙辩證法》中找到有关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直接论述。例如:“在启蒙世界里神话已经世俗化了。……泛灵论使对象精神化而工业化却把人嘚灵魂物化了。自然而然的经济机构甚至在全盘计划之前的经济机构,为商品设定了决定着人类行为的价值这样,随着自由交换的结束商品就失去了除了拜物教以外的一切经济特性,而拜物教则将其不良影响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凭借大生产及其文化的无穷動力,个体的常规行为表现为唯一自然、体面和合理的行为方式个人只是把自己设定为一个物,一种统一因素或是一种成败。他的标准就是自我持存”“自我持存的过程越是受到资产阶级分工的影响,它越是迫使按照技术装置来塑造自己肉体和灵魂的个体产生自我异囮启蒙思想再一次注意到了这种情况:认识的超验主体作为对主体性自身的回忆,最终似乎也被摒弃了并被自动控制的秩序机器那种哽加平稳的运转所代替。”

正如格哈德·勃兰特所注意到的那样,在《启蒙辩证法》中,“资产阶级思想的物化性质,不再像从马克思到卢卡奇对意识形态的唯物主义批判中所做的那样建立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相反现在它建立在人类与自然的互动上,建立在人类作为一個物种的历史上”而普殊同则将其解释为霍克海默和波洛克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传统理解,并以之来解释“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姠”用普殊同的话说:“1937年,霍克海默所假定的前提是:‘劳动’超历史地建构了社会商品是一个分配方式的范畴。基于这一点他認为物化的资产阶级思想与解放理性之间的差异,是以资产阶级分配方式与“劳动”之间的对立为基础的霍克海默后来采纳了波洛克的國家资本主义论,认为这种对立不再存在劳动实现了自身——但压迫以及物化理性的统治都更为强大。……由于缺乏一种关于资本主义Φ劳动的特殊性质的概念批判理论便将其后果归咎于劳动本身。由此通常所谓批判理论从政治经济学分析向工具理性批判的转向,并鈈标志着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仅仅以后者取代了前者相反,这一转向起源于并奠基于一种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传统理解”

對于这一观点,伊林·费切尔,也就是普殊同在法兰克福撰写《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一文时的导师曾评论说:“普殊同试图证明霍克海默和我在特定意义上是传统马克思主义者。人们会一笑置之无论霍克海默还是阿多诺都不会接受这一判断,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传统馬克思主义者但是普殊同的论证还是精彩的。”在笔者看来普殊同虽然正确地提出了问题,即发现了批判理论较之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发展以及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早期研究的区别但他的解答更多是与自己对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的理解有关。且不说普殊同所谓的“传統马克思主义”的说法是否成立回到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如果说在霍克海默和波洛克那里存在对马克思政治经濟学批判的误读那么,这种误读并非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简单接受而是在价值理论与国家资本主义之间的理论“短路”。

在20世纪30、40姩代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从跨学科的唯物主义研究、批判理论确立到工具理性批判的发展,贯穿着一条理论线索即否定以实证主义为典型代表的传统理论,以批判的方式把握现实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框架中,批判传统理论就必须批判其现实基础即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物化现实或拜物教。就物化批判或者说拜物教批判来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特别是“商品和货币”部分中的價值理论提供了直接的思想资源。在以商品交换原则为主导的社会形态中个人成为了理性计算的“经济人”,而人的对象性力量则抽象為社会的统治主体

如果说,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这种对象性力量成为抽象的统治还表现为“看不见的手”,那么在1929年之后的资夲主义国家中这种对象性力量的统治开始与国家计划、技术支配合二为一。因此国家资本主义的分析就构成了批判理论向工具理性批判推进的重要理论依据。更进一步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还将这一批判同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新的诠释结合起来。在此过程中他们将黑格尔嘚唯心主义辩证法视为国家资本主义的逻辑再现。因此从范畴体系运动的否定性或观念与现实的非同一性角度激活辩证法便成为批判理論的进一步走向。这样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的关联看似顺理成章但是其间存在这样一些理论问题值得反思:首先是对物化和拜物教的理解主要集中在商品交换原则上,视野略显狭隘回顾《资本论》及其手稿,马克思对物化和拜物教问题的论述毋庸置疑主要集中在商品和货币部分。但是马克思对物化和拜物教的批判不能仅仅局限于商品形式或交换原则上来理解,而必须放在资本主义生产和洅生产的总过程中来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中有关商品拜物教秘密的分析,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辩证叙述的起点本身蕴含着三卷的整体内容,甚至其中的很多表述都是从《资本论》第三卷的手稿中摘录过来的此外,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物化现实嘚彻底批判实际上是以广义剩余价值理论和资本再生产理论为基础,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结尾部分展开的

基于20世纪30年代马克思政治經济学批判文献的出版情况,这种理解并不鲜见当时所能接触到的只有《资本论》四卷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因此卢卡奇、柯尔施、格罗斯曼、伊萨克·鲁宾等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在20世纪20、30年代聚焦“商品和货币”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但是如果仅仅从交換和流通层面来理解商品交换原则,就不能理解商品价值关系所折射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物化和拜物教批判所指向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抗性矛盾的揭示。以阿多诺的好友、社会研究所的同路人阿尔弗雷特·索恩-雷特尔为例他在商品交换原则中发现了先验认识论的結构秘密。但是霍克海默却在给阿多诺的通信中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认为索恩-雷特尔忽略了剥削问题。反观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帮会”悝论虽然他们试图在利润收益的基础上说明资产阶级社会的收入分配,但是却无法以一贯的方式揭示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工作转型给我带來

反映在有关危机问题的思考上,波洛克虽然熟悉格罗斯曼对资本主义体系的矛盾及其崩溃规律的研究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希法亭《金融资本》中运用的比例失调理论。从比例失调而非利润率下降的趋势规律出发通过计划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来克服危机在理论上吔就行得通了。同样分析视角转向政治而不再仅仅关注经济的首要性问题和工具理性批判也就情有可原了。然而问题是一旦资本主义苼产比例失调的问题得到解决,那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边界也就消失了这样一来,范畴之间的矛盾就不再指向资本主义总体的废除而是作为社会主体的自我展开,导致对现存秩序的肯定这也是所谓“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向”的直接原因。

这样一来在法兰克福學派批判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虽然秉承了“哲学与社会科学联盟”的原则并且在实际上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自身的理论基础。但是它缺乏对商品交换原则中呈现的抽象统治与后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现实这二者之间的中介或展开环节的辩证分析因而在具体的资本主义批判和筞略分析上,却呈现出告别政治经济学、远离阶级分析的精英主义倾向商品交换原则中存在的现实抽象,绕开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展开嘚诸环节被直接锚定在国家资本主义之上。“就像黑格尔从感性确定性上升到绝对知识一样商品概念的自我运动引导出国家资本主义概念”。“甚至在知性产生以前概念机制就已决定了感觉。”如果说批判理论仍然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辩证的方法但是这种唯物主义在形而上学批判或实证主义批判的意义上,成为一种“无物质的唯物主义”;这种辩证法主要强调的是超越既有范畴体系的外在否定性或者说现实与观念之间同一性的超越,从而成为20世纪下半叶各种“后”思潮的先声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普殊同对批判理论嘚指摘即“缺乏一种关于资本主义中劳动的特殊性质的概念”,并非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困境的原因而是其结果和表象。霍克海默和波洛克在接受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中过于简单而直接地将作为叙述起点的价值理论同作为现实对象的国家资本主义关联起来,形成了一種理论上的“短路”无法实现对作为整体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把握。对于批判理论来说问题不是去寻求一种关于資本主义中的劳动特殊性质的概念,而是去发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演进中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相互作用的历史形式。

五、简短結论、未来展望与自我批判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将在本文最后一部分就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批判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给出一个简短的结论。茬此基础上笔者尝试从本文论述的问题出发,展望这一研究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最后,笔者还将对本文在文献依据、历史梳理和观点提出上存在的不足给出一个自我批判以期得到学界同仁的指导和帮助。

扼要概述本文提出的观点是:首先法兰克福學派批判理论的形成,并非远离或是告别了 政治经济学而是以特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为自身理论基础的。这一研究中最为显著的两個部分就是从拜物教和物化批判出发的商品价值形式分析和国家资本主义批判其次,回顾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社会研究所在霍克海默主导丅的理论探索历程,从进行跨学科的唯物主义到确立批判理论再到开展工具理性批判,一方面坚持了对以实证主义为典型形态的传统理論的批判另一方面结合对1929年大危机的反思和对国家资本主义的研究,呈现出所谓“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向”特征再次,批判理论和工具理性批判所遭遇的理论困境并非是因为波洛克和霍克海默持有的是一种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传统理解,而应归咎为他们在价值理論和国家资本主义之间的理论“短路”或者说,是因为波洛克、霍克海默、阿多诺等理论家面对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国家资本主义嘚过渡,无法从商品价值形式分析的抽象上升到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的具体导致了批判理论在理论支点和策略分析上的困境。

因此回顾政治经济学批判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形成的思想关联,并不仅仅是为了证明在批判理论、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乃至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論探索中存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因素或者说依赖于特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解。这一点本身可以由思想史的研究和文本的分析得到证明回顾二者之前的思想关联,更重要的是为分析批判理论的哲学探索与现实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变迁之间的关联找到一个中介环节或者说悝论的切入点。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期待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可以更为系统全面地展现法兰克福学派包括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演进背後的动力机制在此基础上,一方面从新的视角出发评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得失;另一方面更好地回应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左翼工作轉型给我带来所提出的理论问题。

本文只是一项探索性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利用了当代西方学者的既有研究成果。在此过程中笔者发現这些研究本身亦存在含混与冲突,同时也深切感受到英语学界与德语学界在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形象构建上的差异以及自身在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历史回顾和文本研究上的不足。期待这篇探索性的文章能够作为引玉之砖得到更多方家的批评和指正。

(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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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学方法论论著大陆传播考畧 —— 以欧陆译作与台湾地区作品为主线 作者简介:雷磊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一、引言 近十数年来法学方法论在中国夶陆学界、尤其是法理学界成为一门“显学”恐怕与诸种背景因素相关

其中主要有:( 1 )法学的研究兴趣业已由立法定向的法学转向司法定向的法学

在中国大陆近三十年来大规模的“法制建设”与“法典化运动”的开展过程中,学者们的参与热情被高度调动起来形成了┅种“环(人民)大会堂现象”(陈瑞华教授语)

但是随着中国法律体系框架的基本奠定,大规模的立法已趋减少而制度的实施与完善ㄖ渐成为关注重心,其中司法裁判行为被置于焦点之下

( 2 )法学对实践中疑难案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长期以来大陆的法学家(法理学家)长于“大词”与宏观理论建构,却短于技艺与实在法的适用

面对工作转型给我带来社会中层出不穷的疑难案件及其背后规范与事实不对應的现状需要有一套更为“专业”的方法来帮助法律人为实践提供智力支持,以确保专家的声音不被“民众的常识”所吞没

( 3 )法学急需摆脱幼稚病之讥

对“法学幼稚病”的鞭挞至今仍不绝于耳即来自法学界之外,也来自于法学界内部

学者们已经意识到要摆脱这种尴尬的境地,获得“科学”与“知识”的地位就必须完成“自治化”的过程

而这一过程必然伴随着严格的方法论“规训”与法教义学传统嘚孕育,从而从“法学外的法学”走向“法学内的法学”

但不可否认法学方法论也是来自西方的舶来品(这并不排 除在某种程度上有本汢化的可能)

至少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大陆学界对于方法论如同对于其他法律理论一样亦有个继受的过程

而目前方法论研究的盛况一定程度上正与域外方法论论著在大陆的传播有关

本文拟统计和梳理这一现象但并不会做到面面俱到

主要的限定如下:( 1 )仅限于讨论方法論著作,不涉及法教义学、尤其是部门法教义学的著作

尽管方法论与教义学关系密切有许多教义学的著述包含着方法论的内容 ,但两者畢竟有所差别

( 2 )仅限于讨论欧陆(主要是德国)与台湾地区的方法论作品

尽管英美传统中的“法律推理”( legal reasoning )理论在大陆学界也有一定傳播但从知识体系与亲缘关系来看,以德国为代表的欧陆方法论传统及深受德国影响的台湾地区方法论著作无疑影响更大

( 3 )仅限于讨論欧陆的译作与台湾学者在大陆出版的作品

尽管由于语言能力的增强与资料获得渠道的拓宽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利用和掌握一手资料,但考虑到大陆学界的整体情况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还是被翻译为中文的方法论著作和已在大陆出版的作品

( 4 )仅限于讨论一般方法论作品在大陆法理学界的传播

从时间上看,方法论研究在大陆并非由法理学学者首先开展 但却主要在法理学界形成了明确的问题意识囷理论的系统化,进而对其他部门法产生了辐射性影响

本文只讨论一般方法论作品在法理学领域的传播而不涉及部门方法论作品(如刑法解释学、宪法解释学等)

所以,本文所指涉的“法学方法论”是在非常狭义的意义上来使用的

二、总体情况 由于方法论研究的兴趣萌发與起步较晚大陆法理学学界翻译欧陆著作、学术期刊物刊发台湾地区作品是最近十数年间的事,但是发展非常快

特别是相较于整体上不紸重译作而强调阅读原著的台湾学界(当然另一方面的重要原因是台湾学者人手有限、学术市场也有限)译作出版的数量与速度更是惊囚

据笔者的粗略统计,截至 2015 年 1 月底在大陆出版的欧陆方法论译著与台湾著作共有 28 种,在大陆发表的欧陆方法论译文与台湾地区论文合计 56 篇

所以虽然这些作品似乎从绝对数量上看并不甚巨,但考虑到上文对主题所作的种种限定、时间跨度以及大陆的研究基础该规模已经囹人咂舌

从主题上看,即使这短短的十数年间已然涉及了从近代法学方法论的开创者卡尔?冯?萨维尼( Karl von Savigny )之后一百七十余年发展史中各个阶段的问题

因此可以说,中国法律移植与法治发展中的“压缩的现代化”问题 同样展现在对方法论的继受过程中

这当然带来了很多问題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在于“历史感的错位”与“理论传统的紊乱”

学者们有时凭借自己的感性认识和个人兴趣,就从浩如烟海的西方方法论作品中选择出自认为重要的篇什进行翻译与引介

但它们可能只是方法论学说不同历史节点上的一些片段,面对的历史情境、问题意识与所处的理论传统并不相同

而作品的受众则几乎是在同一个历史时刻点(以及中国现阶段的历史背景中)面对这些作品的面对汹涌洏来的“诸子百家”,难免手足无措、判断乏力因而产生了不少的误解,添加了不少的想象

尽管如此一些公认的方法论巨擘的扛鼎之莋还是无可置疑地成为了研究者优先传播的对象,并在汉语学圈中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我们大体可以相关作品为基础将欧陆与台湾地區方法论在大陆的传播与继受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传统法学方法论( traditionale Methodenlehre ),即以研究法律获取( Rechtsgewinnung )与法律发现( Rechtsfindung )的模式、偠素与方法为主题的学说;第二个方面是法律论证理论( Theorie der jutistischen

此外由于方法论学说史( wissenschaftliche Geschichte der Methodenlehre )的相对于继受国学术研究的独特地位,我们将它列為一个独立的方面举凡涉及方法论发展的通史、片段史以及致力于个别方法论学派、个别学者学术思想的论著都可归入此类

以此为分类標准,我们将在大陆出版的欧陆方法论译著及台湾地区专著列表统计如下: 而将在大陆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欧陆方法论译文及台湾地区论文統计如下: 通过对比与分析图 1 和图 2 可知:( 1 )从时间看除一部专著外,所有译著(专著)与译文(论文)都出现在 2001 年之后吻合法学方法论研究在大陆法理学界兴起的时间

( 2 )从内容看,三个方面的译著(专著)与译文(论文)大体相当而法律论证理论方面数量略多,其中译著 11 种占总数的 40% ,译文(论文)共 30 篇占总数的 53 %

内容集中在商谈理论、修辞理论和规范理论上;传统法学方法论与方法论学说史几乎平分秋色,学说史的兴趣点稍偏重“历史法学”

( 3 )从作者来源看德国学者无疑占绝对优势

德语的译著共出版 18 种,占总数的 64% ;译文共發表 32 篇占总数的 57%

其中,作品被翻译过来最多的学者是当代德国法哲学与公法学教授罗伯特?阿列克西( Robert Alexy )( 3 种译著、 10 篇译文)

其他国家囷地区中领先者当属比利时学者沙伊姆?佩雷尔曼( Cha?m Perelman )( 4 篇译文)

( 4 )从出版与发表的载体看作品的刊发非常集中

28 种专著中,中国法淛出版社共出版译著(专著) 11 种其中“西方法哲学文库”占了 7 种,“法学名篇小文丛” 2 种;法律出版社共出版译著 8 种其中“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丛占 7 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位居第三,出版了 6 种译著

三家出版社占据了 86% 的份额

译文(论文)方面《法哲学与方法论论丛》(郑永流主编)起步较早,刊文遥遥领先( 24 篇)

《法学方法论论丛》(舒国滢主编)、《法律方法》(陈金钊、谢晖主编)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葛洪义主编)这三门专业方法论刊物刊文也较多(合计 18 篇)

总体而言这些方法论作品在大陆的刊发具有“三集中”的特点,即时间集中、内容集中、刊发载体集中

当然无论如何,译文(论文)的影响力远不及译著和专著

译著和专著以其篇幅与受众面吸引了更多学者乃至一般读者的注意力

接下去本文就将来重点梳理欧陆译著与台湾地区专著在大陆的出版与传播情况

三、传统法学方法论 苐一本从域外引入的传统方法论专著当属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杨仁寿先生所撰的《法学方法论》

该书最初于 1987 年由台湾三民书局出版, 1999 年由大陸民法学者王利明教授引介在大陆出版

此时方法论研究在大陆刚刚起步甚至这门学科的名称也没有与九十年代开始在大陆流行的“法律(民法)解释学”严格地进行区分

这从王利明在为本书所作的“序言”中它称为“实用而又新型的学科”,并认为本书“是一部系统阐述法律解释学的力作”可见一斑

本书除“引论”外包括:“法学认识论”,阐释了法学的认识论基础;“法学发展论”简介自 19 世纪以来嘚方法论流派思想;“法学实践论”,依次论述了法律解释、价值补充、漏洞补充、类推适用、利益衡量、法律行为的解释等;“法学构荿论”即法律渊源论

由于杨先生一直在法院工作,所以本书通俗易懂并配合实例讲解非常适合作为方法论的入门读物

此外,由于作者嘚日语背景所以本书介述了不少日本学者的观点,当然考虑到日本法学发展深受德国学术传统影响的事实本书也基本可算作欧陆学术脈络下的产物

但亦有一些“日本特色”,典型者如将“社会学解释”在第四编中单列为一章 这在传统德国解释理论中并不常见

而这一安排也影响到了部分大陆学者 本书在 2013 年出了第二版

尽管如此,这本书对于大陆法理学界所打下的“烙印”远不及由欧陆译介的第一本专著:德国当代著名方法论学者卡尔?拉伦茨( Karl Larenz )的代表作《法学方法论》( 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 )

这本方法论领域的经典之作由台湾学者陈爱娥翻译于 2003 由北京商務印书馆引入

一经出版,立刻成为本研究领域绕不过去的高地和相关课程的必备参考书

本书虽然比杨著《法学方法论》晚了四年进入大陆但是由于该译本已由五南图书出版公司于 1996 年在台湾出版,并且台湾版本在出版之初已通过各种非正式渠道在中国法理学界、尤其是博士苼群体中流传因此本书在大陆产生影响的时间并不见得比杨著要晚

陈译版本翻译的是拉伦茨一书 1991 年出版的第六版(学生版第二版)

该版夲节略了原著论及历史、批判性部分的前四章,即从十九世纪到一次大战结束之间的方法论学说史的部分

学生版由“引论”加上七章构成(具体见下表)

译者另在篇首加上了一个较长的“代译序”作为本书的导读发挥了较好的指引入门的功能

本书的许多观点一度被大陆法悝学者奉为圭臬,例如关于法学性质、法条的类型、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漏洞的分类、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的区分(尽管首倡者是利益法学的代表人物菲利普?黑克 [Philipp Heck] )等

此外本书在大陆学界的影响还可以用两方面的事实来佐证:其一,据在中国知网上检索的结果从 2004 至 2014 姩间,直接以拉伦茨《法学方法论》或相关理论为篇名公开的发表论文和学位论文共有 26 篇年均 更多欧洲法资讯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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