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带头拦的,老子明天不上班现场版用来上班了,都说了女的不用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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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板很严肃的跟我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我到底相不相信啊!
明天肯定不用上班啊!放假嘛!你去了就上当了!
這点判断力都没有???你还是跟八戒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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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糗事百科app就“女教师拦高铁”,忍不住想说……
16:11:48作者:锄禾午打印
[导读]善恶有时候也就是一念间的事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而不是一点小事就道德绑架,舆论滔滔。
2018年1月5日,由于高铁晚点,一名女子在列车开车之前用身体阻挡车门,等待稍后一步的老公上车,因此与乘警发生冲突。此视频在网上引起轰动,尤其是女子的教师身份被曝光后,网络上的毒舌们更是唾沫横飞,火星四溅,有的甚至开始上升到对教师职业的攻击。因此事,这名女教师已被停职,且被处罚2000元&&
事件初起时,我就知道,老师们又要倒霉了!近几年我胆子越来越小了,最怕听到哪个老师犯错,然后就有人对所有老师进行道德绑架,果然这风又来了,吹得人背部生风,齿寒心冷。
面对诸多网言网语,在事件完全清楚之前,我尽量保持沉默,但当我一直关注且钦佩的偶象也有生猛文章时,我也说了我该说的话,比如在美女作家,开滦一中校长,特级教师张丽钧校长的文章《罗氏女肉身拦高铁记》和王开东先生的文章《中国好媳妇,拦下高铁等老公》的文章后面,都有我的留言:我觉得生活中的一时糊涂,与她的职业和工作业绩无关。人们为什么在爆一个人的料时,总要把它先放在教师的身上大抖呢?以我所在的地区来说,教师们大多没有出门的机会,出门了,方知孤陋寡闻之极,&出乖卖丑&的机会也许就多一点,所以大可不必人肉搜索她,更不能把这错误放在所有教师的身上,一棍子打死或让全部人吃药。学校也没必要配合舆论,雷厉风行的给予处分。有时候保持静默,也是对人的一种尊重和保护。从视频看该女子并不哮吠,只是连声解释,让铁路方呼叫其夫下楼只需十秒钟,十秒钟就可解决的事儿,铁路方却要引起四分钟的喧嚣。难道帮人呼叫一下就那么难吗?事要两面看,不能听强权的一面之词。铁路方有时候也很霸道呢!希望铁路方不要借这次事件&强行碾压&一个人。和谐也应该有你举手之劳的付出。铁老大的威风似乎还很足!
大师们风范果然不同,虽然我表达的观点有些忤逆他们的文章主旨,但他们不遮不掩,不到一分钟就让我的留言入选为精选留言。我感谢偶象们的大度能容,期待事件赶快过去,让教师们透口气,过个舒心年。
谁料,网络和媒体传播的力量太大了,教师及师德完全被舆论绑架,大家一边倒地批判女教师,尤其是有些人的言辞,实在让人出离愤怒,我,忍不住想要说几句&&
教师也是普通人,也要食人间烟火,没有被供上神坛那样完美高尚,但是整体素质绝对不低于一般人的水平。所以请不要动辄开口闭口教师就应该怎样怎样,这只是你心目中给教师定的标准,你自律严修照标准去做即可,没必要框人按你的要求去做。再说了,每一种职业中都有个别&出类拔萃&者,万不可因一人之为将所有教师一棍子打死或让全部人背黑锅,这是不公平的。女教师在乘坐高铁时,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乘客。难道就因为她是老师,是副主任,就应该被加倍指责?假如当事人不是老师,而是其他公职人员,社会舆论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吗?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是事件的当事人,也许表现得更丑陋。因为冲突的过程中,女人用语一直是文明的,理智的,没有骂人,没有粗话脏话,倒是那几个壮汉乘警,动作粗鲁,不忍目睹。反复看视频,我就不明白了:
高铁作为服务方,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哪里?为什么没有人质疑乘警的粗鲁行为,却一味地指责女教师?我不否认女教师的行为有过错,但媒体舆论放大女教师过错,全都指责她,却闭口不谈乘警处理问题的简单粗暴,这公平?女子一家三口是在开车前十五分钟检票进站,当时检票口是敞开的,女教师和她的女儿正常进入,她的老公因为带着行李而落后一点,就意外地被检票员拦下不能进入了。请问,同行三人,丈夫因为负重而落后,能落多后呢?放两人过检,拦一人在外,让他们车上车下咫尺相望,这是铁路运输部门的初衷吗?假如你是事件中的女教师,你的老公十秒钟就可以上车却被检票方拦住不允许进入而导致你和他要分车而行,你会如何选择?你会自觉下车和他一起等下一趟是明天的车呢?还是你和女儿先走,让他坐下一班车?谁家三口人外出,相隔几十秒的時间,就要人为地给分开?记住,这一切,离开车时间还有足够的十五分钟时间。女教师在冲突中和乘警一直在沟通,说明身份证和行李都在老公身上。现在出门购票住宿都离不开身份证,意思很明显就要一起乘车。其实,乘警只要用对讲机和检票员沟通一下或者帮助她老公搬一下行李,就不会有这种矛盾和冲突升级。铁老大还是太任性了点。不作为,乱作为,小事闹成大事,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能闹腾出来的!虽然经过了折腾,但是最后也是正常发车,没有出现网上所说的因为女教师的原因导致晚发车四分钟的结果。谣言却因此盛行,可以看出许多人宁愿去炒作去推波助澜,也不愿意尊重事实。
更让人不明白的是,女教师在学校没有影响师德师风的劣迹,也没有重大教学事故,相反还是优秀教师,为什么要被教育局停职?自己职工的权利不维护也就罢了,凭网上一些不问青红皂白的谩骂就停职,合适吗?列车作为运营方,提供服务,女教师是乘客,是接受服务,两者是民事合同关系,这只是民事纠纷行为。作为行政机构,凭什么介入啊?还是用网友&衎悃很生气&的话来表达许多教师的心情吧:真没想到,教育局也当了一回道德婊!教师的老大是谁?出了事,你不罩着我,默默地看着也就罢了,还特玛的和那些穷凶极恶的人一样,不但不救,反而落井下石!即便再不济,我这条狗,也是你家的!即使外界,对我斥责如潮,你应该是我最温馨的港湾!你竟然&&
生活在一个是非不明喧嚣尘上的社会中,人人都可能被误解、被攻击、被冤枉,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幸灾乐祸充当麻木的看客,要知道,&没有谁能像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踞,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连接成整个陆地,如果有一块泥土被海水冲击,这如同一座山岬,也如同你的朋友和你自己。无论谁死了,都是自己的一部分在死去,因为我包含在人类这个概念里,因此,我从不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我,也为你。&约翰&多恩的这首诗太能成为警醒我们麻木看客的警句了!
最后,还是让我借用一位网友的话结束本文吧&愿一切都是偶然,一切都是巧合,也许这位老师没有这么恶,也许铁路工作人员也没有那么善,给处分的也不见得多么正。善恶有时候也就是一念间的事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而不是一点小事就道德绑架,舆论滔滔,因为事实也许本不是我们断章取义看到的那一部分视频&&
&有本事,公布全部视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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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律师,我跟我女朋友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在一家织带工厂上班,进厂时是我们跟中介公司老板口头协商一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当时中介公司老板是口头协商给我们说,做一个月以上都是按10元一小时计算,但在我上班才满24天的时候,工厂厂长未给我任何通知,莫名给我开除,叫公司文员把给考试打出来说,我没有做满一个月只能按6元一小时计算,然后我说我是被你们公司主动解除的,性质不一样,不应该按6元计算,然后我就打给中介公司的老板问,给我开多少钱一个小时,他们中介公司是两个老板一起合伙开的,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一个推一个人,连续问了他们两个老板四次,就是不告诉我们给我们按多少钱一个小时计算工资,只是跟我们说,我们没做满一个月,他们向工厂也结不到十元一个小时,然后我就对工厂给我们打工时的那个文员说,我说你们这样做,我会向人名法院起诉你们,然后那个文员听了又说厂长打电话回来给他说叫我们做满一个月在走,我们现在又继续在这里做,今天做完就到期了,明天就要打工时走人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他们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们去投诉的话,是不是能够要求经济赔偿?因为我们是两个人,我跟我女朋友被中介公司送的很远上班,人生地不熟的,开除我一个人,我们两个人肯定会一起走。前一个月我们两个人也是在他们中介公司介绍在一个包装工厂上班,也的同样的事情,我们总共有十个人左右也是被包装工厂开除掉的,只做了十四天我跟我女朋友,有的人做了一个多月,然后结账,中介公司就说我们没有做满一个月只能拿8元一个小时的工资,到结算下来我们一人只有750块钱,按8元计算我们都都还被扣了几百块钱,中介公司老板跟我们说,我们没有做到合同期限,被解除了他们也结不到那么多钱,我请问律师,他们这样忽悠我们,恶意克扣工资,是不是带有诈骗嫌疑?我们明天准备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请问一下我们可以投诉,可以要回我们被恶意克扣的工资并且得到经济赔偿吗?
请问一下律师,我跟我女朋友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在一家织带工厂上班,进厂时是我们跟中介公司老板口头协商一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当时中介公司老板是口头协商给我们说,做一个月以上都是按10元一小时计算,但在我上班才满24天的时候,工厂厂长未给我任何通知,莫名给我开除,叫公司文员把给考试打出来说,我没有做满一个月只能按6元一小时计算,...
请问一下律师,我跟我女朋友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在一家织带工厂上班,进厂时是我们跟中介公司老板口头协商一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当时中介公司老板是口头协商给我们说,做一个月以上都是按10元一小时计算,但在我上班才满24天的时候,工厂厂长未给我任何通知,莫名给我开除,叫公司文员把给考试打出来说,我没有做满一个月只能按6元一小时计算,然后我说我是被你们公司主动解除的,性质不一样,不应该按6元计算,然后我就打给中介公司的老板问,给我开多少钱一个小时,他们中介公司是两个老板一起合伙开的,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一个推一个人,连续问了他们两个老板四次,就是不告诉我们给我们按多少钱一个小时计算工资,只是跟我们说,我们没做满一个月,他们向工厂也结不到十元一个小时,然后我就对工厂给我们打工时的那个文员说,我说你们这样做,我会向人名法院起诉你们,然后那个文员听了又说厂长打电话回来给他说叫我们做满一个月在走,我们现在又继续在这里做,今天做完就到期了,明天就要打工时走人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他们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们去投诉的话,是不是能够要求经济赔偿?因为我们是两个人,我跟我女朋友被中介公司送的很远上班,人生地不熟的,开除我一个人,我们两个人肯定会一起走。前一个月我们两个人也是在他们中介公司介绍在一个包装工厂上班,也的同样的事情,我们总共有十个人左右也是被包装工厂开除掉的,只做了十四天我跟我女朋友,有的人做了一个多月,然后结账,中介公司就说我们没有做满一个月只能拿8元一个小时的工资,到结算下来我们一人只有750块钱,按8元计算我们都都还被扣了几百块钱,中介公司老板跟我们说,我们没有做到合同期限,被解除了他们也结不到那么多钱,我请问律师,他们这样忽悠我们,恶意克扣工资,是不是带有诈骗嫌疑?我们明天准备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请问一下我们可以投诉,可以要回我们被恶意克扣的工资并且得到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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