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总想用科学解释宗教 或者用宗教解释科学

问题其实很复杂简单地举例说奣吧。

在基督教中神学和哲学(这其中包括自然哲学,近代科学思想的前身实际上,我觉得宗教-科学之间的关系与之是有渊源的)の间的关系,就不是一个领域内部的问题而是不同领域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这并不是简单的一个“谁证明谁”的关系(这是同一领域内部的事情)——你不能用心理学的结论直接证明伦理学问题,也不能用经济学的结论直接证明社会学问题这种跨越要非常的谨慎。

宗教理论如果引用哲学/科学理论那一定是为了展示(demonstrate)自身的一种可能性,而不是证实(prove)自身的必然性譬如,同一个主题在神学仩,命题就是上帝变成了一个具体的人耶稣;哲学上命题则是至高的存在“如何”完整地寓于个体存在之中。后者可以说明前者的“可能性”但不等于前者。

神学并不思考“如何”哲学才是思考“如何”。至高的存在也不一定等于基督教的上帝(为什么不能是道教的彡清);个体的存在也不一定等同于耶稣。在哲学上佛教也可以用这个哲学理论来说明“化身”的学说(当然,佛教自己有一套哲学學说)

所以说,这根本是不同领域的事情也根本就不是一个谁证明谁的关系。我觉得这个“证明”更多地是一个翻译上的错误,当初翻译的时候可能就没分清demonstrate和prove之间的差异

这问题我在羊村专栏中也已经谈过了一部分:

如果没兴趣,看看这个例子著名的伊斯兰教学鍺Al-Kindhi有过这样的一个观点:如果承认宇宙有时间上的开端,则必然有一个造物主

这是哲学的论证,通过因果律论证了“造物主”的存在(當然这个论证是可以有分歧的,但这个论证某种意义上是有效的)这不是一个神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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