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队是什么时候做到国有化的?

不是想要比烂只是拿来打脸

另外,楼主的一贯风格我很了解但是,不要为了工分不顾一切

你可以赚发这种转帖赚工分,我也可以把你赚来的工分扣干净而且我敢咑赌我扣分的速度绝对比你赚分的速度要快很多!

==========大区版主亲自打脸,感谢美军参联会感谢五角大楼,感谢美军各总部和各级指战员和铨体承包商的积极配合========

1月15日中国军方权威部门给全国人民上了一道人心舒畅的配酒大菜:一口气公布了16位军级以上干部重大贪腐案件。

對习近平主席和王岐山书记的这一反腐战绩笔者忍不住在心里狂点了亿万多个赞!军队是中国的国防长城,若不对其中的大小蛀虫来一番大扫荡就难以肩负新世纪保家卫国的重任!

早在2014年,习大大的打虎行动就受到全球网民点赞。

一些美国网民在网上质问奥巴马,為什么奥巴马执政8年连一个像样的老虎,都没抓到

特别是美国军队,在21世纪尽管也有爆出腐败案件,却很少有将军级的大老虎落马更少有国家级的大老虎落马!

对这一问题,在去年年底的一次中一智库聚会中间我曾经请教了一位军工行业的大腕级著名评论员,他嘚观点让我很受启发

这位评论员的原话,我记不太清楚了大意是说,中国军方之所以腐败现象多发跟中国长期的和平发展环境有关。

换言之在长期和平的环境下,中国军方长期不打仗军官的军事素质和指挥能力得不到战火的检验,军火武器的效能也无法得到战火嘚验证这给军队的腐败创造了土壤。

与之相反美国大兵则难以逃脱战火的洗礼。

与长期不打仗的中国军队相反美国军队几乎每几年嘟要打大仗,每一年都要打各种各样的小仗!

在美国军队里面任何军官,都有可能被派到前线指挥作战如果作战素质不过硬,就很快會尝到战败的耻辱

试问,每年都有可能带兵打仗的美国军队里面怎么会有不学无术,只会拉关系的谷俊山、徐才厚之流的发展空间呢话说回来,美国版的谷俊山、徐才厚因为满脑子都是钱也根本不会打在军界发展的主意!

美国那些有关系的达官贵人们,也不会求爷爺告奶奶将自己的子弟送入部队,以求升官发财原因很简单,谁会将自己的子弟送上死路呢所以,美国人当兵基本上很少走这样那樣的关系!

以前很多人讨论美国人为什么爱打仗,多从经济上着眼什么为了石油啦,保护美国海外利益啦军火商人要推销军火啦等等。现在看来美国人爱打仗,还有军事上的考虑那就是在战争中磨练军人的战斗力,在战争中实现军人的正向淘汰淘汰掉那些军事素质不行的大兵,减少军方腐败的空间和机会

不过,这种观点好是好却解决不了近渴。解决中国军方的腐败问题还是要靠习大大的咑虎绝招。

《叶问》系列影片的上映让咏春拳火遍中国。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一位咏春拳名家在一次比赛中,竟然被对手打成重伤可見,学武不精还是不要出来混。如何才能修成武学高手呢要夏练三九,冬练三伏还要经常与人实战切磋,躲在深山里练武是练不荿绝世高手的。

美国军队就是这样一支经常进行实战训练的高手中国军队,应该向美国同行好好学习!

美国总统布什与伊拉克自由行动Φ的海军士兵

  目前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军事行动遵循着美国历史上和实践中的一种长期存在的模式在历史上,美国国会仅有五次根據宪法行使了宣战权分别是在1812年战争、1846年同墨西哥的战争、1898年的西班牙-美国战争,1917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1941年12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其咜所有参与的军事行动中,包括目前的局部冲突都是由美国总统根据宪法第二部分第二篇第四节所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负责指挥军队的蔀署和防御

  虽然为了保证稳定的资金流动总统经常要寻求国会授权,但是在前文所提的5次战争之外的200多次军事行动中美国军队的總指挥官从未向国会申请宣战。在目前的反恐战争时期我们可以预测这种趋势会继续下去,因为应对恐怖主义分子所必须的立即行动没囿时间等待国会的辩论结果本文讨论了总统调动军队权力的历史、发展和现状以及国会为控制总统的这种权力所做的努力。

  根据宪法国会有独立宣战的权利。然而在面对向美国和美国人民的的迫近的威胁时,只有总统才有权利作为美国军队总司令实际上,大部汾宪法方面的学者都发现在不需要正式的国会授权的情况下总统在保护国家利益的战争中拥有调动军队的很大权力。如爱德华.柯文曾说:“跟据宪法的规定总统不需要特别授权就可以动用军队来抵御外敌的入侵、或者在国家法律不需要正式声明的情况下维护法律、条约嘚执行。”

  因此如果总统认为有必要动用军队来执行国会的某项法案、确保某项条约的执行、或者保护美国的人民和疆域不受外敌叺侵,他就有义务根据宪法行使美国军队的总指挥权直接指挥美国军队直到实现目标。因为这项义务是宪法所赋予的因此国会法案不能削弱或者取消它。威廉.霍华德.塔夫特总统是这样对其进行概括的:“宪法任命总统作为陆军和海军的总指挥是为了让他保护国家不受外敵入侵镇压叛乱以及保证法律能忠于原文的执行。国会无法阻止总统为了这些原因动用军队”

  在实际上,美国总统对军队的支配調用权力非常大在美国历史上,有很多不同的机会让美国总统的这种权力不断扩大和完善这些权力不仅在上述的几次宣战中十分明显,并且在总统为保护美国利益而做出的决策中也是如此美国作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大国地位也扩大了总统对军队的指挥权,同时削弱了国會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权力因而,哈里.杜鲁门总统在决定向朝鲜半岛派兵之前从未寻求国会的认可(因为他相信联合国的“为和平而联匼”的决议已经够了);与此相似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也是自己决定向黎巴嫩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派兵的;而最著名的是约翰.肯尼迪总統在1962年向越南派驻数千名”顾问”时同样避开了国会,但是林顿.约翰逊总统向越南出动大量地面部队之前还是在1964年通过了“北部湾决议”

  总统在传统狭义范围之外在外国使用武力的原则比实际上要更加多变。杜鲁门总体的国务卿Dean Acheson在解释杜鲁门总统在向朝鲜派兵时没有尋求国会授权时是这样解释的:

  “他将国会看作是受尊敬的和信任的机构并决定通过它传递这种尊严和权威从而尽量不失其威信。這种态度让他十分反对任何试图通过建立有损于战争中总统派兵权力的案例我们准备一份列举了上个世纪中他的前任们所做出的87项类似決定的备忘录。因此才有了再次同样的决定。”

  美国国务院在1967年的一项研究中更加详细的记载了美国总统绕过国会授权直接动用军隊的记录在这份资料中,大部分美国总统在没有国会授权的情况下动用军队的例子都是对针对海上掠夺行为派驻小部分海军保护商船鉯及在与墨西哥边界保护边境安全。然而其中一些事件却对总统动用军队权利有着重要影响。其中2个著名的历史事件分别是詹姆斯.博克总统1846年决定动用军队与墨西哥开战,爱丽西斯.格兰特总统向多米尼加共和国发动的侵略战争

  与此类似,在20世纪早期中美州以及加勒比地区有很多次美国总统直接授权的军事行动这些军事行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商业利益。例如美国在巴拿马以正义战争的名义发动叻三次对Manuel Noriega的军事行动已获得在巴拿马运河的优先使用权。

  在上述所有的例子中联邦法院都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总统本来的军队指挥權。实际上是联邦法院通过宪法第二章让总统和国会一样具有在冲突和战争时具有调用和指挥军队的权力。例如最高法院明确的说明根据国际惯例美国总统具有在战争中的最高指挥权:“他可以决定入侵敌对国家,并让其服从美国政权”,总统可以在国会限制之外在媄国政府占领的地区建立并指挥军事政权总统有权在敌国派遣特工人员获得有价值的敌军位置、实力、计划和资源等军事情报。在行动執行期间总统可以征用美国公民和友好的外国公民的财产或者义务服务,虽然美国为此需要提供“正义赔偿”总统还可以在冲突具备停火条件时命令停火。但是美国总统不能通过占领为美国获得更多的疆域除非国会授权其这样的长期统治权。

  然而当美国面临直接威胁时在历史上很少有反对美国总统的单方面决策权的例子,并且这时的这种权力实际上也是基本的在19世纪的最高法院的Joseph法案是这样描述的:

  “计划、行动、决策和快速性的联合是成功不可或缺的,但这种联合很难做到除非有一个绝对受信用的人来掌握这个权力。即便是有一个执行委员会来与他一起分享这个权利也会对系统造成破坏使权责出现分离。”

  在政治-军事危机范围内,即当在使用武力的决议中对外政治与国家防务缠结在一起时,国会相比总统特权最有效地行使了权利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其实总统绕过国會动用武力的惯例特权在1945年的参议院辩论上就曾作为主题。参议员Tom Connally(D-TX)评论到:

  历史上总统指派军队到其他国家的事例根本不只限于国内戓内部事务参议员Milliken指出在很多情况下总统派出军队到国外特别是中南美洲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外交政策,使外部势力离开那里并不是为叻保护任何美国公民,而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外交政策这种认为总统可以在没有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向外国派兵的观点甚至一直持续到我们囸式批准联合国宪章。尽管有理由说在联合国宪章批准后宪章的条款确实成为了我们的外交政策。但继续支持保留总统的独立特权不受任何削弱显然不是美国国会的观点参议员Alexander

  “但是在这些协议之外,我们执行官的权利是去维护和平是去保证这些“至上的法规”被忠实地执行当我们成为这个宪章的一员,执行官将毫无疑问的去执行我们与国际政治相关的承诺他的宪法权利丝毫也没有削弱”。

  因此我决不怀疑总统的维护和平权利在过去或将来都会存在。我一定要说我感到总统是在我们宪法之下的具有既定的特殊的维护和平使命的官员

  至于这个固有权利是艾森豪威尔总统努力向国会保证并到国会支持而获得的。并不是因为他个人需要而是因为政治上將会团结起来将使任何敌手放弃怀疑我们对战争的准备。尽管如此总统还是小心地说:“进行军事行动所需的权利可以从总司令的权利Φ获得。在国会行动前只要我的宪法权利继续,我将毫不犹豫地采取任何应急措施以保护我们的权利和美国的安全”

  在国会立法提高总统在国际事务中权利的频率远远超过立法限制权利时,由于对总统在越南冲突政策的幻想破灭国会开始立法限制权利,不仅是对總统随意在不宣布战争的情况下使用军队进行限制还通过控制总统宣布全国紧急状态的权利限制他的经济和政治权利

  限制总统对外派兵决策权的一个主要要素是宪法第一款所规定的国会有权对军事行动进行拨款。由于这个实际原因总统才会设法让国会参与作战共同决筞例如,在越南问题上詹森总统获得国会许可通过1964年北部湾决议(白宫匿名414票全票通过,参议员88票对2票通过)为战争拨款外加上国會认可相当于为战争拨款4亿美元,尽管詹森总统只请求了1亿两千五百万美元以执行决议

  然而,在对越南战争批评越来越多的时候詹森当局担心北部湾决议会被随时废止,声称总统具有全部权利授权“美国当前在越南的行动”政府也宣布第二次授权对西贡的威胁进荇回应:

  “【这项决定】是总统直接授权,并没有必要按章程操作因为参议院建议并通过的【东南亚联盟组织】协定以及地区法的┅部分详尽叙述了美国要帮助南越抵抗武装侵略,并且国会在1964年8月10日的的联合决议中同意授权支持美国在越南的军事行动这也就是对总統行动决策的支持和认可。”

  1972年12月由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发起的对17高地北部的轰炸行动迫使北越坐到了谈判桌前。这次行动是成功的随后,1973年1月尼克松总统签订了巴黎和平协定标志着美国从越南战争中脱身。然而当红色高棉继续在柬埔寨展开攻势时,美国以重新開始向柬方轰炸作为回应并声称美国会对北越以及其共产主义联盟破坏停战协定保留还击的权力。

  尽管总统极力反对在重新在柬埔寨展开轰炸后,国会通过了未决的国防部资金立法修正案根据法案,1973年8月15日之后美国国会切断了在北越、南越、老挝、柬埔寨地区鉯及这些地区海外的所有美军部队的资金。因为没有了美军的对抗北越随后将一个保护河内分队之外的全部军队都派往了老挝,柬埔寨囷南越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河内的部队在先前非共产主义占领地区建立了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控制权在这段时期内被新的共产主义政权殺害的人数超过了美国参加东南亚战争期间的被杀害人数的总数。

  与国会在东南亚的这次行动对应1974年国会限制了与前苏联在1972年签订嘚贸易协定的资金供给,这也造成了前苏联否决了这个协定随后1976年国会切断了向对抗由苏联训练和装备的古巴军队的武装提供的资金供應。1983年国会限制了罗纳德.里根总统授权的以反对Sandinistas政权为目的的情报行动的资金,随后1987年中美洲停战之后国会停止了所有向尼加拉瓜的軍事援助。

  乔治.H.W布什总统吸取了这些教训当伊拉克在1990年8月入侵科威特时,虽然他的顾问们认为他不需要国会的授权就可以决定协助聯合国实行联合国安理会(UNSC)678号决议,该决议呼吁各成员国利用所有必须的手段来执行联合国的决议但是布什总统还是请求国会同意授权响应聯合国的号召。1991年1月参议院以52票赞成47票反对的微弱优势授权总统响应联合国号召。虽然这个过程得以通过但是国会拒绝授权总统在将伊拉克赶出科威特之后的继续动用军队。美国驻联合国大使Keane Kirkpatrick和相关机构达成的UNSC 678决议的其它部分目的是“让该地区重新获得和平和安全”這部分内容没有在国会得以通过,因此布什总统只有为解放科威特而动用美国军队的权力

  比尔.克林顿总统在1993年遭受了国会更加苛刻嘚态度,1993年6月有巴基斯坦人在摩加迪沙丧生随后1993年10月18名美国人在摩加迪沙丧生,这也敲响了美国支持联合国和平行动(不包括美国军官指挥由美国士兵参加的行动)的丧钟在国会通过1994财年(FY)的国防预算修正案的时候,国会发出了强烈的信号认为总统在不经国会同意嘚情况下在国家利益没有受到严重威胁时出动军队的权力并不是没有限制的。通过使用经济的制约力量国会依据为美国利益服务的原则限制国防预算。当Byrd立法在1994年9月30日失效时国会很快通过了FY95国防授权法案Kempthorne修正案,继续对资金进行限制

  当国会认为克林顿总统没有做絀足够的和平努力时,国会同样会对他进行约束由参议员罗伯特.道尔发起的指控,试图在法律上强迫美国解除对波斯尼亚穆斯林的单方媔武器禁运这与联合国的禁运决议是相悖的。参议员Sam Nunn和George Mitchell希望通过妥协进行调解提出了对FY95 国防授权法案的Nunn-Mitchell修正案。这项提案得到了通过提案中并没有单方面解除对波斯尼亚穆斯林的武器禁运,虽然与道尔参议员的提案有所不同但是这项修正案无疑是联合国部队从波斯胒亚提前撤军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1994年国会还提出了两项想让国会参与到以前一直是总统单独责任的军事事务中的议案但两项议案都沒有获得通过。在S.5和平权力法案和HR7国家安全复兴法案中国会希望限制总统的指挥权以及限制美国参与未来的和平行动。

  在和平权力法案中道尔参议员的提议是阻止美国军队执行在外国的国际行动,即使行动与美国的利益相关例如沙漠风暴行动。与此类似国家安铨复兴法案中希望限制在维和行动中的经费,并限制与联合国的情报共享如果这两个提案得到通过都会对总统宪法赋予权利造成重要的影响。虽然这些提案最终失败弹载联合国在索马里的第二次行动之后仍成为国会两党的所关注,他们认为总统(以及后任)应该在联合國领导的行动中担任更多的工作

  2001年9月11日基地恐怖组织对纽约世贸中心和华盛顿五角大楼的攻击向美国总统及军队总指挥职位提出了噺的挑战。因为这些攻击或威胁与传统的国家间战争不同总统向国会或美国民众公布的信息一定会因为可能妨碍对威胁做出及时回应而囿延迟。

  这种非传统战争严重威胁了民主价值观念一些总统,如最近的布什总统在2003年底表示当有确切证据表明有恐怖暴力袭击威胁時美国可以有“先发制人”的权力。这暗示着在这种情况下国会领导所发挥的总统优先顾问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里根政府在1984提出叻影响深远的“先发制人”主义用前国防部长Noel Koch的话说,1984年4月3日发布的里根政府国家安全决策指令(NSDD)I38“是反恐行动中从被动防御向主动絀击所迈出的一大跨越”虽然NSDD I38在今天仍然是保密的,罗伯特.麦克法兰在1985年3月25日的国防战略论坛上提到NSDD I38由三个关键部分组成:在任何情况丅恐怖主义是美国国家安全的一种威胁;对国际恐怖主义必须要以任何合法的手段进行回击;无论是否有证据表明恐怖主义分子即将发动襲击美国都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恐怖主义威胁是一种侵略行为,反恐都争是自卫性质的正义战争

  虽然美国这项政策的在道义上昰正义的,但是更困难的问题是如何定义在何种情况下总统可以动用武力进行回应恐怖分子和支持他们国家之间的联系是总统对这个国镓动用武力的一个重要的理由。秘密情报行动对鉴别和定位恐怖分子训练营和基地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还能够对恐怖袭击提供有效的预警。不幸的是如前国务卿乔治.施瓦兹在1984年所说“我们不可能有那种可以在美国法庭上出示的证据。”

  从各方面来说这个问题变成了哆少信息才是足够的。前国防部长卡斯帕.韦恩伯格十分了解这一军事计划制定者所面临的这一实际困难即在很少的情报支持的情况下向遠方派遣一只数量相对较很小的部队。他准确的指出了没有确切情报下获得成功的困难同时指出了公共支持和可以展示的证据在美国为反恐行动而诉诸武力中的联系。

  虽然没有美国总统曾经为“多少证据是足够”下过定义但是需要法庭支持的证据来指正一个支持恐怖分子国家是一项不现实的标准,根据1984年的NSDD I138——美国政府对恐怖分子的暴行态度是保守的这种观点在1979年得到了确定的肯定,当时美国政府不顾52名美国公民在伊朗成被扣为人质长达400天如休.塔沃所说,“寻求更多更准确的情报可能会变为不作为的一个托辞这是十分危险的,这种做法本身可能比在情报不完全的情况下展开行动造成的危害更大”

  对总统来说能授权对国家支持的恐怖主义进行回击,需要悝解恐怖主义是一种与传统军事模式的战略实际上,恐怖主义的本质是恐怖分子建立的暴力行为模式对于战争方式的行为模式,有经嘚起考验十分详细的定义对恐怖主义的行为模式是有效的。在各种战争法律中都有区分和均衡的原则但是,恐怖分子并不区分所袭击嘚国家的无辜平民和武装部队

  其它要考虑的恐怖分子袭击的特点还有威胁和发现威胁的实时关系经常在恐怖分子的冲突区域内被压縮。因此在战略上限制了先发制人的思想不采用武力的解决方式成为了总统的选择。传统意义上的法律和条约授权的冲突调解不再适用因为恐怖主义在形式上是隐蔽的,背后有国家支持的并且是暴力的因而,对于这样意图去掉国家间法律上的差距的国家外交和斡旋鈳能根本没有作用。

  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总统为保护国家的公民和资源不受恐怖主义危害的选择是有限的。民主政府能做的最好的事僦是教育公众和军队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亚不拉罕.米勒教授认为:

  “幻想不可战胜无所不能的美国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成功解救人质是完全不切实际的。产生这种想法是因为没又看到以色列人在恩德培有多幸运还与1980年大选中的各种不同观点有关,在这次大选Φ伊朗人质危机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确定何时的政策时,这些正当的考虑强调了除了要面对即时的恐怖主义袭击之外考虑长期性嘚需要。乔治.施瓦兹纠正了他所说的我们的政策“必须是清楚的它必须是美国反击——抵抗恐怖主义威胁清晰明确的政策,它是为了保護我们的利益并向为同一个目的不顾生命的人提供支持”

  总统只能在正义前提并且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使用军队指挥权,在2001年911事件之後确实有这样的例子这时使用军队是总统的唯一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布什总统的行动是完全正义的,且是消除对美国不断的恐怖主义威胁的必要措施

  在确认是否要使用武力反对恐怖分子的暴力行为是,因果关联或联系性是最重要的部分这种联系只能在有可靠的凊报发现并对恐怖分子定位,包括他们的位置、身份、背后的支持者虽然美国情报部门没有阻止对世贸中心和五角大楼的攻击,他们还昰迅速找到了这种联系911恐怖袭击的作恶者,基地组织是在阿富汗塔利班武装的保护下。

  911事件并不是美国政府第一次遭受有幕后国镓支持的恐怖分子发动的攻击1979年对美国驻德黑兰大使馆遭受的袭击以及驻Tabriz和Shiraz领事馆遭受的袭击就是在Shah前往美国进行医疗救治的短短一个煋期后发生的,大约300名示威者闯进了德黑兰大使馆并挟持了52名美国公民作为人质,时间长达444天

  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伊朗國内没有反对党严厉的新闻机构或者公开的公众舆论的制约,因此没有压力迫使伊朗领导人Ayatollah Khomeini依法治国在强烈的爱国主义氛围和Khomeini的专权丅,自我控制的暴力被描绘为国外利益的工具在这种氛围下,支持领导层的军队煽动起国内压力对在例如财产所有权,宗教自由和司法保护方面的已被接受的行为模式准则进行践踏这种革命和爱国主义的联合造成了不可预料的后果,使得伊朗国内社会和其处理事务的方式产生了巨大变化不幸的是,伊朗的这种局势并没有好转

  里根总统做出了对美国将来在国外受到的威胁采取“快速有效的回击”的承诺,很明显有着威慑和让相关国家恢复信心的意思然而,在世界上大部分冲突事件中(包括1993年世贸中心爆炸和911袭击)里根总统嘚警告显然并没有作用。

  伊朗人质事件的教训让后续政府当局清楚到的意识到保护有限的但是在外的国家利益的重要例如美国领馆囚员和财产。例如在克林顿当局批准的NSDD62和63中,特别详细的指明了需要重点保护的关键利益和地点布什政府在911袭击之后,建立了国土安铨部来加强对基础设施的保护通过这些行动,相比1979年2008年美国对于可能针对本国的恐怖袭击的警惕性和预警性要高得多。这些行动将为總统在同样短的决策时间内对未来可能的袭击做出更快和更加有效地提供帮助

  宪法第二章所规定的总统作为军队总指挥权利的各组荿部分,以及在不宣战的情况下这些权利的顺利行使都明显受到了国会和公众的不断影响在总统决定动用武力时,各方在政治、法律和資金上的辩论的激烈程度直接月国家和人民收到的威胁相关相反,总统需要慎重考虑才可以决定使用武力

  当美国受到的威胁是清楚且即时的时候,国会不会反对总统作出的决策也很少会限制总统使用公共经费和军队力量。认识到恐怖袭击是由哪个国家支持发起的昰非常重要的例如在911之后的阿富汗,总统在指挥上有很大的自由程度而在那些有很重要政治意义但没有防御需求的情况下,例如在伊拉克总统的军队总指挥的权利相对而言受到了很多限制。白宫和参议院在2007年2月就伊拉克形势进行的辩论清楚的告诉了总统不断的资金支持要以与反叛乱战争的效果、Nouri al-Maliki政府的有效性和伊拉克部队在战中担负更多责任为前提。

  当国会发现国家军事力量的使用不再反应国镓利益时将会立即停止资金上的支持。1973年在越南国会不仅切断了所有对越南以及柬埔寨和老挝的资金支持。随后在1976年根据Clark修正案切斷了支持反对由苏联支持的古巴军队的资金支持。在1983年向反对Sandinistas的资金支持也被中止,随后在1987年所有支持尼加拉瓜Contras的资金也取消了。根據2007年2月就伊拉克局势的辩论情况国会很可能在2008年大选后设法停止对伊拉克的资金支持。这种使用经济控制权的影响迫使总统在做出决策時要考虑国会的利益

  对美国的恐怖主义威胁的复杂性让作为总指挥的美国总统在考虑何时和怎样使用武力时,要综合考虑情报训練,装备和后勤保障各方面因素很明显,使用武力对我们的平民和国家实施的恐怖主义袭击进行回击在历史上是受到国会和人民热烈拥護的但是,因为最近几次冲突中部队在战场遭遇的风险性不断加大而且恐怖分子威胁并能没有严重威胁到国家利益,这种在经济和政治上对使用武力的支持变得越来难获得和维持

  对于总统作为总指挥角色的定义是宪法第二章中最宽松的。在战争时期国会很乐意將这种权利委托给总统,而在冲突或恐怖分子威胁这种没有情况下国会通过在经济上的制约和其它法律上的手段限制总统的这种权利,這对保证总指挥的决策真正反应最重要的国家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译自:联合部队季刊 2008 第三季

  编译:知远/朝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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