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原房主户口孩子要上学,户口想在原户口放几年有问题吗

买房后原房主不迁户口有什么风险?比房子贬值更严重的是这个!买房后原房主不迁户口有什么风险?比房子贬值更严重的是这个!融360房贷百家号  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交完首付过完户,卖房人就欢欢喜喜付了尾款拿了钥匙,搬进新房后却发现了问题:原房主的户口还没迁出去,自己落不了户,该怎么办?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房屋买卖纠纷中,涉及户口迁出问题的比重呈现增长趋势,很多人会觉得不迁户口也没什么影响,实际上却隐藏着很多风险。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  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看到这里,估计该有朋友说了,既然对方不迁户口有这么多问题,买房的时候提前跟其约定好,在合同里明确一下迁出时间以及违约金比例,可是别忘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房东无赖你也拿他没辙。  怎么会拿他没办法呢,去法院告他或者让派出所的人把他户口迁出来不就行了?问题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根据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也就是说,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无权受理以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迁户口的违约金,但是不能强制要求对方迁户口,就算是公安机关也无权让人家迁户口,最后顶多能要回点违约金,也没解决根本问题。  所以融360房贷君认为一切还是要防患于未然,买房之前就要做好准备,除了在合同里写清楚户口迁出时间,最好亲自到辖区所在的派出所核实一下户口情况,或者委托中介机构核实房屋信息,并出具加盖中介公章的书面核实报告,以免个别中介从中期满购房人,出现问题还可以追究中介的连带责任。  还有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不要急着付尾款,在确认对方已经迁出户口、没有其他问题后再给对方尾款,尾款最好数额不要太少,几万块可能对人家没有威胁力,买卖二手房坑太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融360房贷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任何房产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来问我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买房九年才知原户主没迁户口 孩子要上学却落不下户-烟台-齐鲁晚报网
买房九年才知原户主没迁户口 孩子要上学却落不下户
本报7月9日讯(本报记者 苑菲菲)2005年,朱先生通过中介买了芝罘区福安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合同约定,交了全款后一个月,原房主就把户口迁走。可9年过去了,原房主的户口还没迁走。这可给现房主朱先生带来了大麻烦。
今年,朱先生家7岁的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在给孩子办理落户时发现,原房主的户口一直没迁走,孩子户口迁不进来,户口迁不过来,就上不了划片小学。
如今,原房主联系不上,中介也无能为力。到底该咋办?朱先生犯了愁。
&2005年6月份买的房子,付了首付后一个月,就把全款交齐了,可没想到,现在孩子户口落不下。&7月9日,记者在芝罘区福安小区见到朱先生夫妻俩的时候,对方拿出当时和中介签订的买房合同复印件和房产证给记者看。
中介合同是2005年6月份签的,房产证上也是朱先生的名字。可朱先生说,这套房子里落的户口,一直是原房主和原房主儿子的。
朱先生指着合同上一则手写的条款说,他和中介在合同中约定,全款交齐后一个月,原房主就得把户口迁走。&交完了钱后,我就问给我办手续的那个工作人员,他说已经催了对方好几次,马上就迁走。&朱先生说,他和妻子的户口都在农村老家,因为老家有户口可以有口粮地,就一直没把户口迁过来。孩子出生后,因为年龄小,也没有考虑迁户口的事。
直到今年,孩子要上小学了,夫妻俩才开始考虑迁户口。&孩子7岁了,我们这边的孩子划片都划到了祥发小学。&朱先生说,4月份他和妻子就商量着,把孩子户口从老家迁过来。
可等他们去派出所办理迁户口相关业务时,户籍科民警告诉他们,房子里的原户主父子俩没有迁走,其他户口没法再迁进来。
户口迁不进来,孩子就上不了划片小学。朱先生着急了。打合同中原房主以前的电话,发现对方早换号了。好不容易派出所民警答应帮忙查找房主的联系方式,找到了房主儿子的电话,&起初还接电话,也答应得好好的,说立刻迁走,可再打过去就不接了,换号打也不接,我怀疑他的手机设定了陌生号码免打扰的模式。&朱先生说,他找学校商量交借读费让孩子上学,但被拒绝。
如今离开学还有一个多月,朱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民警:无权强制迁户口,但可另立户口本
9日,记者联系到福安派出所户籍科。户籍科民警在查阅档案后说,朱先生的住址处的确挂着原房主和原房主儿子的户口。原房主不迁走,派出所无权强制迁户口。原则上来说,这个住址的户头必须是空的,朱先生一家才能迁进来。但考虑到朱先生孩子上学的问题,只要他去派出所写一份协议,民警可以为他们单独立一个新的户口本,也就是说,新旧两个户口本可以暂时共存,这样有户口本有房产证,孩子上学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律师:可起诉原房主和中介,要求对方迁户口
虽然新旧两个户口本可以暂时解决朱先生目前的困境,但是从长远看,还存在不少隐患。根据现有规定,户口和商品房所有者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假如朱先生的房子名下有两个户口本同时存在,如果旧户主想往自己的户口上迁人,仍然是可以办到的,而如果朱先生想再次转让房屋,户口可能又成了个麻烦事。
对此,山东信力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宇程认为,朱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原房主和中介,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去。虽然朱先生联系不上原房主,但只要能调出原房主的身份信息,朱先生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中介:房主将合同原件交回,确认交易已完成
朱先生当年是在位于幸福的正大房产中介海港分店办理的买房业务,如今这家分店已经不存在了。对此,正大房产中介总店交易部工作人员解释,在中介买卖房屋都是有特定流程的,像朱先生这样和他们约定让原房主迁户口的情况,原房主需要押20000元在中介作押金。直到交易完成,双方签字确认,现房主将合同原件交回,他们才会将押金退还给原房主。而交回合同原件并确认签字,就代表现房主认可合同中的条款都履行完了。
工作人员说,当年为朱先生办理业务的员工已经离职,因为交易发生时间较早,当时没有电脑存档,都是手工存档。但这个交易又是被确认已经完成的交易,中介已经没有存档了,也找不到原房主的相关联系方式了,只能通过派出所来查找,督促原房主赶紧迁走户口。
责任编辑:闫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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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户口迁不出,新房主户口迁不进
齐鲁网12月23日讯(记者 赵雪)从河南来到济南打工的胡女士一家,花百万积蓄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想变成真正的济南人,能够享受到教育、医疗等各项配套服务。却没想到钱花了、房买了、房产证也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却因为原房主的户口"赖着"不迁,让这一切都变成了泡影。而且,类似的情况在济南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
百万元买二手房无法落户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焦点》报道,胡女士和丈夫来自河南,在济南打拼近十年,2014年12月在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购买了一套97平米的二手房。按照济南市的落户政策,今年12月9号拿到房产证满两年的胡女士带着落户资料来到历城区公安局山大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而派出所却告诉她虽然具备落户条件,但购房落户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户口,由于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走,他们的户口暂时迁不进来。胡女士说,自己买房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落下户口,让女儿可以在公立学校上学,所以当时特意买了90平米以上的房子。
胡女士说,“12月9号正好是两年整,我们是外地的现在可以落户了。我们去派出所查的时候,原房主他的户口依然没有搬走,我们就没法在这落户。为什么房产证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就是落不下户口?就是为了孩子上学,落户口,孩子现在一直在私立的学校上学,一年花好几万。”
济南未设立社区集体户或代管户
在第一次落户请求遭到拒绝后,胡女士联系到原房主希望他能够尽快将户口迁出去,而原房却说自己名下已无房产,在济南也没有能够投靠落户的亲属或单位,户口根本无法迁出。胡女士说,“他就说我没有地方落,我房子卖给你了,现在不关我的事儿。”
山大路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
得到原房主的回复后,胡女士寄希望于派出所能够为原房主暂放户口或者强制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采访当天,记者和胡女士一起再次来到了山大路派出所,试图可以找到一个解决方案,但结果并不如人意。派出所工作人员说,“还在这呢户口,让他迁走,他不迁走你迁不进来。”当记者问到有没有办法强制清户时,工作人员说户口都是自愿迁。
随后,记者咨询了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后再次确定,济南的确没有设立社区集体户或代管户。
诉诸法律,索赔易迁户执行难
既然派出所无法托管,也无法强制将原户主户口迁出,那么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呢?胡女士说,当时的合同中的确有关于户口的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于户口迁移的约定
在胡女士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记者看到双方就户口迁移事项做了如下约定:原房主应在360天内将户口迁出,若因原房主原因导致户口未按时迁出,每逾期一天需向现房主缴纳合同总房价的千分之三或一次性缴纳合同总房价的30%作为违约金。胡女士说,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是她最后的办法了。
法律这条路能否能走得通呢?山东德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美中告诉记者,既然合同中有相关约定,那么胡女士向法院提出要求原房主立即迁出户口并赔付违约金两个诉求应该都会获得支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并不容易。
王美中说,“这个违约金好办,法院能强制执行的。但是迁移户口呢属于行政行为,法院可以给相应的公安部门发个协助执行通知,根据本人的申请,派出所、公安局看符合不符合要求。”
王美中还告诉记者,类似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如果原房主有地方可以落户,只是拒绝迁走的"户口老赖",法院判决后施加压力,加上各部门相互配合,将户口迁走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原房主没有办法落户,就算法院判决了,执行的可能性也很小。也就是说,原房主没有其他落户的途径,成了胡女士一家无法将户口迁入的死结。
他山之石:上海等地可以用“公共户”解决
这个死结在其他地方是否有办法解开呢?记者咨询了上海、深圳、南京等地公安局户政部门后发现,在这些地方,这个问题似乎都能解决。
上海市公安局黄埔分局豫园派出所““你这个情况的话,你可以到实际居住地去申请公共户。”
深圳市公安局:“单位那边出具一个无集体户的声明,近三个月的社保单,无房产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申请一个代管户。”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你要申请,无房无直系亲属这些证明。可以先放在社区。”
江苏出台新规定允许“强迁”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1月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还明确规定,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这一《规定》的实施,让那些拒不迁出户口的"老赖"们不再有恃无恐。
律师提醒:自己多长个心眼儿
既然集体户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济南为何不设立集体户?记者查阅了今年9月份印发的《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后发现,实际上山东有关于设立社区集体户的相关规定。《规范》第十三条指出,公安派出所根据户口管理需要,可以在辖区设立社区集体户,登记既不符合家庭户又不符合集体户落户条件的人员户口。但各地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自行把握。
王美中说,在目前济南既未设立社区集体户而公安机关又不能强迁"户口老赖"的情况下,自己多长个心眼儿,尽量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才最有效。例如,在购房时多询问原房主的户口迁移去向或者在付款方式上做一些额外约定都是不错的办法。“可以通过合同履行来互相约制对方,比方说,我先给你三分之一的房款,等到你把户口迁移了,我再给你余额。”
编后评:房子卖了,但户口迟迟不迁出,这真的可以说是"户口簿上的钉子户"了。据了解,类似情况中原户主不迁走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客观因素导致,当然也有投机取巧故意拖延的。不论如何,房子已经转手但户口迟迟不签的现象之所以在全国大范围地存在,跟法律和政策空白有很大关系。
我国目前施行的户口登记条例是1958年由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其中并没有涉及户口强制迁出的规定,这使得现实中的很多落户纠纷只能以协调为主。而对于这类的诉讼请求,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法院也一般会以户口迁移属于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管辖范围等理由驳回起诉。
但是,针对频繁发生的"户口簿钉子户"现象,国内已经有很多省市开始尝试出台各种政策对症下药。比如报道中提到的上海市就设置了"公共户"制度,以此解决因户口无处迁移,"赖"在别人房子里的问题。政策出台后,上海市法院完全可以判决旧房主迁出户口,而不用再担心实际可执行性的问题,这也彻底解决了户口纠纷中司法审判与行政管理的衔接问题。
除此之外,南京市也早已出台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户籍关系办理的指导意见",对于迟迟不迁出户口的"户口老赖"实施强制迁出。
凡此种种都在说明一个问题:"户口老赖"的确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也的确存在政策空白,但绝不是无法破解。关键问题,还是要看一方政府的当家人是否真的为民着想,是否真的想为民办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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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5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853件、判处刑罚1362人,与2012年审结1918件、判处刑罚2801人相比下降50%以上;月,全国法院审结618件,判处刑罚1107人。
12-23 09-12人民日报
厦门好民警陈清洲的故事,传遍了大江南北,感动了千万群众。新华社连续发文报道陈清洲事迹  12月20日、21日,新华社播发通讯《“亮灯警察”的为民情怀》,讲述厦门集美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的事迹。
12-23 12-12央广网
这位网友晒出了男孩母亲从监控中拍摄的视频截图,较为清晰地显示了男子在电梯里的一举一动。该微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四川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四川公安迅速转发,呼吁网友“谁有线索,请及时报警”。下午,青羊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并表示文家派出所已介...
12-23 08-12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2月21日晚,新浪微博“西部模特”发出一张在大雁塔旁的女子裸体写真,微博中写道:“逆天啦,网传女孩凌晨在大雁塔附近拍人体写真。日,新浪微博“西安直播”等用户发布信息,内容为大雁塔景区地下宫平台处有一女子于凌晨时段进行行为艺术拍摄。
12-23 08-12西部网
欧盟委员会21日说,希望与土耳其探讨升级关税同盟,现有同盟只涉及货物,升级后将增加农业、服务业和政府采购领域。欧盟委员会预计,土耳其的关税同盟升级后,欧盟每年对土耳其的出口额将增加270亿欧元(约合1956.5亿元人民币),从土耳其的进口额将增加50亿欧元(约合...
12-23 11-12东方网
陈妍希的经纪人表示,自己才刚从北京回来,不清楚情况,对于陈妍希被爆料已顺利产下宝宝,她并没有否认,仅回答“你们就听爆料的”,并说明要和本人求证。原标题:陈妍希生子晒小手照 网友:跪求宝宝真容
12-23 11-12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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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原房主没将户口迁走 新房主孩子入学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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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洛阳晚报
  ●本期关注
  最近,市民杨女士因为家人的户口问题一直发愁。7年前,杨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居住至今。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她没有留意户口问题。今年5月,杨女士在迁户口时发现,原房主始终未将户口迁走,导致她和家人迟迟无法迁入户口。
  ●听您倾诉
  杨女士介绍,2009年,她购买了这套位于春都路春都新村小区的二手房,付款之后,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
  &签了购房合同,办了房产证,我想所有手续都办完了,就不用再操心了,直到今年5月,我才发现户口出了问题。&杨女士说。
  今年5月,杨女士到邙山派出所户籍室询问迁户口的事儿,民警告诉她,她家的房子登记的仍是原房主的户口,只有原房主户口迁出后,她才能迁入户口。
  &房子过户后,我就再也没和原房主联系过,现在突然要找人家,简直是大海捞针。&杨女士说,在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的帮助下,她找到了原房主的联系电话,但她反复拨打,始终无法接通。
  杨女士说,如果户口无法及时迁入,她的孩子连入学都成难题。杨女士的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的时间是8月8日,眼看离这个日期越来越近,原房主却仍联系不上,她不知这件事儿该如何解决。
  ●所跑单位
  邙山派出所户籍室
  ●跑腿经历
  现房主想迁入户口,必须让原房主先迁出户口
  邙山派出所户籍室的民警说,户口迁出须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我市目前的户口登记政策实行&一户一主&,在原房主未迁出户口的情况下,无法为现房主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因购买二手房而引发的户口迁移问题并非个例。不少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往往会忽视户口问题,导致在迁户口时出现诸多问题。&该民警说,遇到原房主户口未迁出的情况,现房主需要与原房主进行协商,在通常情况下,经过双方协商,迁户口的手续均能顺利办理。
  该民警说,希望杨女士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他们将尽量帮助她寻找解决办法。
  原房主有义务在完成房屋交易后尽快迁走户口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方面的相关规定,户口登记遵循&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的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原房主有义务在完成房屋交易后尽快迁走户口。&该民警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后,原房主如果不及时迁走户口,会造成&人户分离&,这会给公安机关的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希望市民在卖房时,能及时主动迁走户口。
  ●律师建议
  洛阳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显说,买房者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最好要求卖房人把户口迁走,并且把这一项当成卖房人的义务在合同里体现,并明确迁户口的时间、违约责任等,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杨女士始终无法找到原房主,张耀显建议杨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办事结果
  杨女士说,她将前往邙山派出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希望能尽快与原房主取得联系。
  ●诉求人评价
  虽然问题尚未解决,但仍要感谢晚报记者关注这一问题。(洛阳晚报记者 范瑞 通讯员 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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