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应该是廉价的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危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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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派学生实习敛财——大学生就是廉价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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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评校花校草,体验校园广场热议:实习大学生是否会变成廉价劳动力(图)_新浪教育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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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实习大学生是否会变成廉价劳动力(图)
大学生实习会不会变成廉价劳动力
  从晚上7时到次日清晨7时,每天工作12小时,活多时,甚至还要加班至上午8时多―――这是普通人都难以承受的工作,但是,广州铁路某职业学校电器工程系二年级学生薛珍珍(化名),最近两个星期就是这样度过的。因为胃炎,珍珍无法忍受夜间长时间加班,但是她又不敢轻易离开工厂,因为担心实习成绩不过关,影响毕业。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作为学生来到工厂实习,就变成了无休止的加班和两班倒?
  和珍珍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一起到这个工厂实习的另外20个学生。在这个大型电子工厂里,来联系实习的学校也绝不止一个。
  实习学生每天做工十二小时
  珍珍今年20岁,电器工程系大二学生,下午4时见到羊城晚报记者时,她刚刚起床,满脸疲惫。今年暑假,学校安排她们班的同学到惠州一家电子工厂顶岗实习。从6月15日入厂到8月20日,实习期满后她将获得一张实习证明,这张证明是她正常毕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不过,在这家电子工厂里的实习和珍珍想象中的学技术完全不一样:“一天必须工作12个小时,分早班晚班,两个星期轮换一次。每隔两个小时左右,会有10分钟或20多分钟的休息时间。每天凌晨2时50分至4时40分是晚班中最累的一段时间,之后可以休息25分钟左右,然后再从5时05分工作到清晨7时,不过忙起来时,有时8点多才能结束工作。”
  珍珍每天的工作就是检测激光头,然后焊接一下。她说,另外3个女同学在相邻的生产线上,工作就是贴集成电路片或者折一下激光头软片,干来干去都是一个简单的动作,最多的时候她的一位同学一天要拆2万多个激光头软片。“我们每天就重复做这样简单的动作,不知道实习可以学到什么”?
  换夜班后的第一天,珍珍因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被体罚了:她在上班时间打了一下瞌睡,结果被生产线长罚站了40分钟。
  “工作任务太重了,我昨天休息时间都没怎么停下来,才做了640个,没达到要求。”珍珍懊恼对记者说,她的任务是720个。她从6月15日进厂后,任务逐日增加,“后来就怎么都完成不了。”她每天工作12个小时只能做600个左右,算是中等水平。进厂以来,她只有两三天完成任务。
  最令珍珍感觉奇怪的是,整个生产线包括工厂中下层管理人员,没有人知道她是来实习的学生。当她对生产线的线长、助理及其他女工说,自己是在校大专生时,没有人相信她。因为工厂给她办理的是W字头的工作证,而不是学生的实习证。“工作牌是以W开头的,而学生牌是以X开头的。”当然,珍珍也能领到“工资”,每小时收入4.2元,加班费每小时6元。
  愤怒母亲发现法律难保女儿
  轮换到上夜班后,珍珍开始经常胃疼,实在难以忍受的她给家里打回了电话,妈妈徐女士听说了女儿的遭遇后非常气愤。
  徐女士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普通人都难以承受连续半个月12个小时的夜班,更何况是在校的学生?”实习前,珍珍的老师在课堂上宣布每天是8小时的计时工作,现在却变成了12小时的计件工作。7月6日,珍珍去了医院检查,她的病历上写着,“十二指肠球炎,慢性浅表性胃炎,伴糜烂”。
  徐女士说,她6月29日就向学校反映情况;7月1日,她让珍珍向厂方提出辞工,“但是厂方说不可以,要辞必须到月底”,而且珍珍必须去医院检查,证明自己身体不适合这项工作,经过厂方、学校批准后才能离开。珍珍担心的是,她一旦离开,没有完成实习课程,会影响到毕业。
  徐女士还说,当她向珍珍的班主任、实习负责老师、系主任多次反映孩子的情况时,“校方认为自己完全没错,反而对我和孩子进行了长时间的教育,说不能让孩子吃不了苦”。她认为,校方首先应该调查学生严重超时工作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就应该马上同厂方交涉;如果厂方不同意8小时工作制,那就应该中止实习合同。
  不过徐女士的这个想法没能实现,她又打算尝试法律途径。不过在查阅资料后,她发现相关法律一片空白,大学生实习不受《劳动法》的保护,而且她根本找不到诉讼主体。
  于是,徐女士昨天又来到广州市教育局信访处。信访处负责接待的丁光生表示,这还是近年来接到的第一起学生家长因学生实习而投诉的案例,他们将迅速核实事情,尽快给出答复。
  学校说法:不希望学生将来竞争不过农民工
  昨天,广州铁路某职业学校电器工程系总支蔡副书记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学校设计的顶岗实习,条件虽然艰苦,但完全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他们就是要求工厂把学校当成普通员工来对待。
  蔡说:“我们不仅要学生在课堂上学专业知识,还要认识到社会的现实。如果说12小时两班倒违法,那么这个电子厂1万多工人早就有人提出抗议了。”让参加实习的学生每天工作12小时,也是要适应将来的环境,这是社会现实之一。蔡还强调,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学校培养的是与社会对接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只读书不会动手,竞争不过农民工的书呆子。“那个电子工厂有1万多人,招聘大厅常年招聘,我不希望我的学生将来刚进去两天就吃不了苦,马上走人”。
  “大专生找个实习基地太难了!”蔡向记者倒起了苦水,他说大专生地位很尴尬,既不如中专生动手能力强,又不如本科生理论知识扎实,“很多工厂宁愿要中专生,因为动手能力比大专生强,还听话。”薛珍珍在惠州实习的单位是国内一家著名的电子厂,“我们是求爷爷告奶奶才争取来的,条件已经比学校的其他实习基地好多了。”
  工厂说法:仍然会比照普通工人管理实习生
  记者昨天联系了薛珍珍的直接领导黄小姐,作为生产线上的助理,黄小姐承认工厂一直都是两班倒,半个月一轮换。现在厂里订单多,周末都要加班。她说她现在已经知道珍珍是实习生了,但是仍然要按照普通工人的要求去管理她,因为她的工牌不是实习牌而是工人牌。学生和工人的区别是,两个月后,学生与工厂结算离职回校,而工人可以决定是否留下来继续工作。至于为什么要给这批学生发工人牌而不是实习生证,黄小姐说只有总部领导知道。不过到截稿时为止,记者尚未能联系上该电子厂的总部领导。
  这样的事情违不违法呢?实习中该不该以这样的方式让学生们提前适应社会现实呢?
  不过,昨晚10时,广州铁路某职业学校的领导在与徐女士沟通之后,决定向实习单位提出要求,要求厂方让这21名学生恢复8小时工作制。如果厂方不答应,就将学生带回学校,另找实习地点。
  专家结合《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征求意见稿)》大声疾呼――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步林认为,长期的机械性简单重复劳动,与让学生将过去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的实习目的是不相符的。简单劳动不是不可以实习,问题是不应该长期“实习”,大中专生毕竟是文化层次较高的群体,如果整个实习过程就是做几个简单重复的动作,那么又如何能达到教学所要求的目标呢?
  对于将长时间加班称作磨练学生,中山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专家黄巧燕认为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实习时了解一线工作的艰苦是应该的,但不能放在用工单位违法的背景下长期“磨练”,因为这是学校组织的实习活动,不是学生自己的自愿选择。
  实习管理法规出台刻不容缓
  学生在实习中,即使认为遭遇到种种明显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也难以找到维权的依据和部门―――薛珍珍的经历,从一个侧面真实反映了目前学生实习遭遇法律“真空”的现状。恰好,具有填补这一“真空”意义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昨天,广东一些知名的劳动法专家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大声疾呼:广东相关条例出台刻不容缓!
  学生权益被侵学校应当交涉
  一天工作12小时,严重超时加班,企业早已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标准。中山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专家黄巧燕客观地指出,如果单位安排实习生这样做,按照目前的法律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原因是劳动者可以以企业严重违法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补偿,但实习生没有毕业,不算“劳动者”。
  黄巧燕认为,广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周实习时间超过40小时、日实习时间超过8小时、周连续休息时间少于两日,同时也应更加明确,学生遇到这种情况应向学校投诉,由学校与实习单位交涉,并对学生的实习单位作出相应调整。学校不作为,应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
  法规应该明确学校不得获利
  名为实习,实际上长年累月干的是重复性的简单操作,也不合理。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步林认为,社会上有不少企业就是钻这样的空子,与一些学校联手将学生变成廉价劳动力,既不用付太多工资,又减少了社保等支出。
  王步林说,目前广东《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顶岗实习要有合理报酬,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当期人数不得超过在职职工人数的30%。不过《条例》还应进一步明确,实习内容必须与学习相关,不能是长期的机械性重复简单劳动。对学生的实习时间长短也应明确,不能允许学生在校期间“实习”的时间反而占了主体。特别是要明确学校不能在组织实习中从企业获利,以此来斩断将实习生变廉价劳动力的经济动因。
  企业如果违法学生有权离开
  实习生因各种原因不愿在学校联系的单位实习,然而学校与单位订有协议又不允许学生离开,由此学生担心自行离开拿不到毕业证―――对于这种现象,黄巧燕建议,如果学生发现企业存在违法、没有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属于不适合实习的岗位等情况,广东的《条例》应该赋予学生可拒绝继续实习并离开岗位的权利,而学校也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学生毕业、就业等。当然,如果学生随意离开,学校可以按教学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教育部门管理不能含糊
  学生如果觉得在实习中遭遇不公,该向谁去投诉?黄巧燕说,实习主要涉及到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应该重点明确教育部门及劳动部门的管理责任,不能含含糊糊。王步林也认为,目前就是由于法律没有授权劳动部门查处实习中的违法劳动标准行为,造成劳动部门难以介入,广东出台的《条例》,对此应进一步明确规定。
  出现意外伤害单位学校兜底
  在实习中,如果学生出现意外伤害,该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
  黄巧燕认为,广东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只规定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还很不够。可以考虑规定,如果学生顶岗实习中受到意外伤害,应参照工伤赔偿的标准,如果购买的原意外伤害保险不足以赔偿,则应由实习单位补足。王步林则认为,为了促使学校切实承担起责任,建议不足部分应由学校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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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Flash学生假期实习却变相成为工厂廉价劳动力&谁之责?
又到快放寒假的时候了,在校学生面临着是回家还是找单位实习的选择。那么,学校老师安排的实习工厂可靠吗?近日,西安华中科技技师学院因被一位母亲质疑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工厂当廉价劳动力而受到人们的强烈关注。其实,关于学校组织学生去工厂当廉价劳动力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每天工作近12个小时,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备受摧残,却拿着少得可怜的工资,想走,学校却以实习学分不够,不发毕业证等借口为由扣住学生,这难道就是学校给学生准备的社会实践?怀揣着梦想的学生,却被一些黑心企业和学校联合欺骗,伤的不仅是学生和家长的心,更是间接耽误了学生们的未来。可是,我们的教育和劳动部门哪去了?怎会容许有这样的学校和工厂存在?
技校组织学生寒假“勤工俭学” 过年都不回家
12月14日,李女士称,自己16岁的孩子在西安华中科技技师学院就读,专业是轨道运营管理。她说:“娃上周回来说要去东莞实习,而且一去就是三个月,过年也不能回来,一个月也就给2000多元工资,这不是把我娃当成廉价劳动力了嘛?而且这大冷天的,学校还让娃坐大巴去,太不安全了。”而老师却称是社会见习课最少要去一次。
有家长质疑,学校组织这么多学生去工厂,就相当于给工厂提供短期工,学校与工厂是否有利益关系?李副校长解释说:“工厂多少会给学校一些钱,但这个钱不会从学生的工资中出,因为工厂对外招工也得支付费用。”
组织学生去工厂实习 老师一个假期赚10万
据了解,有苏州某中介公司员工向爆料,很多地方的高职院校老师,把学生介绍到苏州一些制造型工厂实习,并收取每个学生近1000元的“人头费”。不考虑学生实习环境,将学生无情的‘卖’给用人单位,而老师赚钱的速度可谓是日进斗金,一个暑期就能赚上10万块,这在业内算是‘规矩’。
而且很多老师为了规避风险,不少是学生干部出面组织,老师则在幕后操作,这些老师要求用人单位和学生签订最少3个月的合同,干满15天后,第16天用人单位或劳务公司就会付清“人头费”。一位苏州的人力资源中介直称,为人师表竟会如此,真令人汗颜,学生知道被老师无情‘卖’给用人单位后,心里该做怎样的感想?
面对这样的实习“机会” 学生有不去的权利吗?
对于一些学校组织去外地工厂实习,其实很多学生是不愿意去的。因为,学校不管学生所学专业,所提供的实习内容,全都是被分配到企业的流水线上工作。而工作内容不但跟自己所学专业完全不相关,在他们看来根本就是"简单的重复劳动"。很多学生称,老师要求他们到指定的工厂实习,不来实习就没有毕业证。而且,对于工作环境,工资待遇什么的,当时说的天花乱缀,来了之后就是人间地狱。可是,作为学生,他们能怎么办?为了毕业证,他们只能忍着。
学校为何让学生去外地工厂实习?
学校之所以逼着学生去外地工厂“实习”,社会实践及劳动能力培养根本就是借口,真相是他们把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工贩卖。而这种无耻的交易,也不是第一次出现了。全国各地都有职业院校学生在学校或老师压力下“被实习”的情况。收了学费非但不用上课,反而能通过充当“劳务中介”,从工厂取得学生的“卖身钱”,真是一笔好买卖。而有了学校做后盾,企业压榨起学生来才会毫无顾忌。每天工作8小时、有必要的劳动保护、不加班,有可能吗?每天至少站着工作10小时、强制性加班才是常态。难怪现在技工人才短缺、就业前景看好、国家也在大力扶持职业教育,可还是有很多家长不放心子女去读职业院校,就是因为像清远市技师学院这种打着职业院校旗号的变相劳务中介太多,严重败坏了职业教育的声誉与职业院校在学生、家长心目中的形象。
为何打着教育幌子的“劳务中介学校”这样多
一名资深劳务业内人士称,不少工人春节要回家过年,南方不少工厂在此期间会面临用工问题,而这些学生工无形中就缓解了工厂的困境。依照业内规矩,委托代招一名工人,工厂要付给代招方近千元,不少技校就将学生以这种方式送到工厂。
职业院校学生成了廉价劳工,该受谴责的显然不只是学校和企业,监管不力的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同样难辞其咎。正是由于他们的监管不力,职业院校才会把学生当成商品贩卖。主管部门不能对以实习为名的非法用工行为装聋作哑,应及时进行查处,保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避免实习生成为劳动法保护的盲区。对以安排学生实习为名行非法劳务中介之实的学校及与之串通侵害学生利益的企业也应依法严厉惩处,以维护职业教育的声誉与公信力。
学校强制学生实习是否合法
学校忽悠学生去打工不合法
学校强制学生到非专业对口的岗位上实习,其做法合乎相关规定吗?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
从教学方式上来看,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到这些企业去实习,并尽量符合学生所学专业,即使不符合相关专业,但至少必须要保证学生从事的工作不能损害学生的健康。而从事实上来看,学生到企业实习,不仅环境恶劣,而且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这已经是违法行为。
浪费学生毕业前宝贵的实习机会
对职业院校学生来说,毕业前的这次实习机会是非常宝贵的,既能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又能积累工作经验,为将来求职增加资历。可在流水线上当最普通的操作工,能学到什么,又有何工作资历可言?
而学生们最为信赖的学校,则既剥削了学生的劳动力,又浪费了其宝贵的实习机会,实在让人愤慨。连实习都会变成交易,这样的学校会认真对待学生的学业吗?恐怕平时的教学也是一塌糊涂,明智的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敢录用它们的学生。
黑心学校害人不浅
相关部门须引起重视
从一些变相成为劳务中介的职业学校毕业后,不管是什么专业的学生,除了会当流水线上最普通的操作工,还会干什么?学校和老师赚得盆满钵满,学生可就倒了大霉。上这样的学校,非但学不到真本事,反而成了替老师赚钱的廉价劳工,无端被人剥削自己的血汗钱不说,在没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的情况下,万一遭遇工伤等人身伤害,也毫无保障可言。这些默许甚至纵容老师收取人头费的职业院校,根本就是黑中介,哪有一点学校的样子?简直误人子弟。因此,相关部门须负起自己的责任,完善相关法规,以避免黑心学校非法组织学生到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的事情出现。
如何避免黑心学校联合黑心工厂残害学生?
教育劳动部门负起责任来
首先,教育部门要加强审查,取缔一些虚有其名的“劳务中介学校”,以防更多学生上当受骗。另外,劳动部门也要完善相关制度,禁止一些工厂非法使用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应制订关于学生工劳动报酬之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避免企业利用学生作廉价劳动力,为企业增加利润的行为。
学校应端正姿态
不应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工
我们常常感叹人性的落寞,社会的不信任。现如今连神圣的学校都做着“集体人口贩卖”的工作。因此,学校要重新审视自己,要以教书育有为己任,不要为了非法获取利益,耽误了学生们的一生。
企业健全管理制度
不要使用非法学生工
企业立即停止滥用学生劳动力,除非制定与学生专业对口之实习岗位,并能提供适当的专业指导予学生,企业不可使用学生劳动力为其生产。
学生和家长觉得不合理
应及时举报
学生和家长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学校一些不合理的实习安排,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媒体获得社会关注,以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每年向工厂提供大量的学生做廉价劳动力,学校从中收取大量的回扣。多年之后,这些学校早已赚得盆满钵满,不知他们心中可曾有过愧疚?我们希望,学校应该端正自己教书育人的态度,不要再利用学生来赚昧心钱,不要让学生多年后回忆中的母校,成为一个榨取他们劳力的“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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