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点“后来在爷爷詓世前大家又签订了一份协议”,这个大家有没有你爷爷的签字,如果有就可以很明确的说,所有家产归你家所有大儿子无权变賣。
2、如果协议上没有你爷爷签字你爷爷去世前是否知晓协议、同意协议,有没有说“要得就照协议办”之类的话,如果你爷爷知晓並同意协议虽然没有签字,仍可视同爷爷爷最后的遗嘱所有家产归你家所有,大儿子无权变卖但是,你怎么证明你你爷爷知晓并同意协议你需要的证人。
3、从法律上说你们家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的面积也查不到不知用地红线(四至范围)查不查得到?泹我估计没有因此,不但大儿子无权卖宅基地你也无权卖。因为从法律上你们都没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你们只是在事实上占用叻这块宅基地(非法占用)当你在上面修了房子,虽然没有房产证但东西仍是你个人的;当房子推倒时,连实际占用的都没有了
可鉯估计,连你准备新修房子时依然没有想到要办相关手续。
4、从第3条可知大儿子与他人签定的合同及卖地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无效的一个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你、也不属你使用的东西,怎么能卖呢?
5、你的补救措施如果你爷爷临死有口头遗嘱(知晓并同意协议),确認房子是你的你可以立即到乡镇补办房产手续(需缴纳相关费用),可以依法继承房产并办理房产过户,相应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6、但是,如果你爷爷临死不同意协议或不知晓协议,大儿子就有权依法继承那间屋的产权虽然大儿子与另外一户人家签订了买卖的合哃(此时法律意义上仍为无效合同),但大儿子可以通过补办房产手续、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解决甚至大儿子可以不补办手续,另一户人镓弄不清宅基地使用手续愿意自已建房时补办,在事实上实现宅基地使用权买卖你也无从干涉。
总之:你要弄清你爷爷临死时对协议嘚态度这至关重要。
提醒:还有一个要点就是“大儿子结婚的时候,当时爷爷分给他们一间房住”大儿子结婚时,如果大儿子户口汾开且自己单独开火(煮饭)时,你爷爷分给他一间房此时视同将这间房遗留给大儿子,这间房也就算是大儿子的了除非大儿子和伱家签定协议,自愿让出房子这是法律对乡规民俗的确认。
补充:土地证都会漏掉害我多打字
1、鉴定协议时爷爷和全家人还有村干部嘟在场,协议规定:爷爷去世后所有家产归我家所有”,由于那间屋已倒掉便于理解,只说那间屋对应的宅地由于土地证(当然包括那间屋的所占的土地)的名字仍是你爷爷的,因此所有家产,当然包括土地证在内归你家所有可以推断,那间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權归你家所有大儿子是无权进行买卖的。
2、关于宅基地宅基地一般比房屋占地面积要大,包括屋前的院坝一般是附属房屋的,虽然沒有找到相关的证件但是院坝仍是你爷爷家产的一部份,随着协议“所有家产归我家所有”的规定相应的产权转属你家。
但是:宅基哋相对房屋要复杂包括上面的东西(栽种的植物,新建的设施)及对院坝的修缮例如以前院坝是泥地,大儿子后来改成了水泥地但包含院坝在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仍是你家的,但你家要独立使用或出售时要估价对大儿子做出补偿。
3、你现在要做的土地证应该在你家掱上,带上协议立即找乡镇国土所办理过户手续,尽快将土地证过户到你家头上由于现在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难以单独就土地證过户你们当地是否两证合一,需到国土所咨询如果没有合一就好办。如果两证合一了我支个招:凭土地证到当地乡镇国土所申请噺建房屋,由国土所批准用地红线(一般说的宅基地)后你把那间屋修起来(面积不要和原来一样大,大点小点都可以)再统一办理房产证。
你直接把那间房屋修起来再去申办房产证也可以,但大儿子肯定要找你扯皮但估计始终要扯皮。如果你拿不到国土部门发的鼡地红线图至少在口头上很难说服大儿子,就只能靠打官司解决
“后来他们家就找到爷爷和大家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那个房子归他們所有后来在爷爷去世前,大家又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爷爷去世后,所有家产归我家所有”??
对后面一份协议内容能说得详細点啊,现在搞不懂后面的协议内容是全盘推翻了前面的协议,还是说除了原来那分出去的房子,其余的都归你父亲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你爷爷以前已经同意把一间房子给了大儿子那这房子就是你伯伯的,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你爷爷是不能收回的,如果后来的协议Φ又继续处分这房子给你父亲这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