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的富士康产假工资怎么算算

产假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怎么算,如何发放?1、如果你没有参加,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的,女职工的的期间的待遇为:1、;2、生育的医疗费用;3、的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已经参加的女职工,期间可享受,即视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产假天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由公司先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公司。如:广东省的刘小姐现年28岁,月薪7000,所在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00,最近刚刚生完宝宝。则她的生育津贴==38400元。由于小刘的生育津贴高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因此所在公司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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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家解答
你好!国家规定,产假期间需发基本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生育保险及生育津贴具体情况根据当地规定以及公司规定执行,其中生育津贴生育是以女职工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天,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恩,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此,原则上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不过如果你单位在你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况下,还愿意为你支付产假工资,也是可以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而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生育津贴是按照分娩当月的生育保险基数来计算的,而保险基数是按照上年平均月收入核定,所以,与现在每月的固定工资肯定是不一样的。而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不能重复发放。所以,应该有个比较。
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根据相关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此,生育津贴是拨付给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兼得。
如果职工已经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如果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该补足差额,如果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以本案为例,该女职工每月4000元,但只领取了12000元,因此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部分4000元,如果该女职工领取了生育津贴2万元,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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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即将生宝宝的时候出了希望宝宝健康安全出生之外当然也会关心自己的产假问题,产假天数和产假工资算法就成了有孕妈妈十分关心的事了。那么产假天数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产假天数、工资算法、孕妇怀孕期间权利等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开迷惑。
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假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当然会有一定的法律标准。产假天数也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产假天数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国家对于产假天数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假天数: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一、国家产假规定几天、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1.单胎顺产,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
二、法定产假天数?
1.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的产假;
3.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三、晚婚晚育产假天数?
1.男女双方按法定结婚年龄各推迟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2.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晚育产假为120天。
四、男人产假规定天数?
1.男的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
2.对于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产假工资怎么算?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全国各地的男职工都享有陪产假吗?
劳动法规中并无关于男职工陪产假的明确规定,仅在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于一些接近的男性陪产假的规定。
这些地方目前仅有上海、深圳、河北、重庆。
其他地方的男职工想在妻子生产时休假,只能请年假、事假,除非所在的企业自己有人性化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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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期间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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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不论是女职工产假,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这90天又分为,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经本人申请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 难产、多胞胎的因素。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单胎顺产90天。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用人单位承担,还是男方看护假: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根据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 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需要保胎休息的,应当予以认可。  至于产假期间男方能否休假照顾。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在广东省,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保胎假期间,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劳动法律师团  1,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如工作许可。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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