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让你干了 他应该赔你的是啥

    4、消防、中暑、中毒、意外事故的紧急预案知识培训,必要时演练

    不管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是品质部还是生产部门进行,都要考虑到职业健康体系认证里面的内容进行培训,这样一方面对员工有好处,一方面对于企业的认证也会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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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第七十八条 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七十九条 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

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范文二:什么是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

第一节 什么是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尤其是人类学会劳动,在创造世界的同时,伴随着也就开始有了一种疾病______职业病。职业病的某些病种十分古老,如矽肺病,自从人类开始凿石开矿,接触石英粉尘以来,即有了矽肺病。埃及木乃伊中发现的矽肺,说明几千年前给法老修建金字塔的石工即有矽肺病。自古以来,某些由职业性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如尘肺及铅、汞、砷中毒,在我国久已存在。

理想的作业环境应该是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但作业环境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危害因素的影响,给工人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为保护工人身心健康,监察员必须具备识别、评价、控制作业环境危害因素的能力。

所谓识别就是判断作业场所有哪些有害因素(如粉尘、毒物、噪声等),这些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及造成的职业危害;

所谓评价就是确定危害因素强度及造成职业危害的因素;

所谓控制就是对危害因素通过工程治理、科学的劳动保护管理,使危害降至卫生标准以下,以保证职工健康。

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各方面。每个方面都由许多因素组成。

而这些与生产有关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因素(或生产性因素)。

职业性因素是否有利有害,主要取决于因素的性质和数量(强度)。

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的,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和性质分类如下:

第一类: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砷、酚、有机农药等)和生产性粉尘(如砂尘、煤尘、石棉尘、金属粉尘、有机性粉尘等)。

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微波、激光等)。

生物因素:主要是某些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第二类: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组织或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等;劳动强度过大或作业的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态不适应;长期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长时间单调、重复动作;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等。

第三类:与卫生技术设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

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如车间布置不合理);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通风、照明等);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等设备或设备不完善;其它的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足或有缺陷等。

(二)生产性有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

1、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形态

(1)气态(2)液态(3)酸雾(4)烟尘(5)粉尘

粉尘或毒物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

消化道也是毒物侵入的途径。

(三)职业危害评价标准

常用的标准有卫生标准及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即劳动条件分级标准)。

1、卫生标准:它是从预防医学的角度出发,以确保作业职工不得职业病为目标,而对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做出的限值。

2、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如《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有毒作业分级》(GB3869-83)、《高温作业分级》(GB4200-84)、《低温作业分级》(GB/T14440-93)、《冷水作业分级》(GB/T14439-93)等。

二、职业病及职业病诊断标准

凡职业性有害因素(即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但在立法的意义上,职业病有一定范围的,通常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60号),自2002年5月1日施行。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范文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 总论;2、项目概况及试运行情况;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7、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与评价;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10、结论;11、建议 9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来源分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按照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十大类。 职业卫生三级预防原则:病因预防、临床前期预防和临床预防。

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复习题答案;1(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时,应当确;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对高毒;4(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是缺氧或剧毒品,当浓度很高;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6(全面通风的效果取决于;7.最高容许浓度(MAC)或作用,可导致严重急性;8(

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复习题答案

1(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时,应当确定拟建项目与类比项目之间的相似性,主要考虑 工程一般特性的 相似性、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相似性、环境特征的相似性等。 2.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 每半年 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是缺氧或剧毒品,当浓度很高可危及生命时,则应选用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等防护用具。

5.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 可行性论证 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报告。 6(全面通风的效果取决于

7. 最高容许浓度(MAC)或作用,可导致严重急性损害的化学物质而制定的不应超过的最高容许接触限值。

8(概括地说,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 化学因素 、 物理因素 和 生物因素 。 9.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组织验收。 10(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 4 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 于60min 。 11. 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 30日,最长不得超过 180 日。

12.应组织有关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对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一是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 技术支撑 ;二是为用人单位提

供 技术服务 ;三是为劳动者提供 健康服务 。

14(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 最高容许浓度 三类。

15.袋式除尘器属于 过滤式 除尘器。

16.职业卫生三级预防原则的第一级预防是 病因预防(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1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工程预算 ,并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 , 同时施工 ,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18.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不同。如 粉尘 可导致尘肺病, 化学因素 可导致职业中毒, 噪声 可导致职业性耳聋。

1.什么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工业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节和形式是什么?

答;工业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节为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夹杂物或废弃物,有时也可来自热分解产物。以固态、液态、气态或气溶胶的形式存在于生产环境中。

3.简述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答: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4. 简答排风罩的评价原则。

答:1、是否根据排风罩的设计原则,合理确定排风方式。能否有效控制生产岗位的粉尘及有害气体,排风方式是关键。一般来说“密”(尽可能密封)、“近”(靠近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发生源)、“通”(要保证足够的排风量)、“顺”(排风罩与尘毒散发相适应)和“便”(方便操作)。

2、是否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地确定控制风速和控制点的位置,并以此作为设计、计算通风量的依据。随着生产工艺和过程、排风方式和排出的有害气体及粉尘的种类不同,为了有效地控制粉尘及有害气体,就需要针对各种情况,确定合理的控制风速。一般情况下,粉尘的控制点为粉尘飞溅的最远点(或最不利点),有害气体的控制点即工作面边缘点。3、经实测判断排风量是否达到了应有的设计要求。

5(防毒技术措施大体上可分为哪几类?

答: 预防措施(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有毒高度物料、改革工艺、生产过程密闭化);治理措施(全面通风、局部通风);净化措施(燃烧法、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个体防护措施。 6(简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内容,

答:1、 总论;2、项目概况及试运行情况;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7、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与评价;

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10、结论;11、建议。

7. 简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程分析的主要内容,

答:主要内容为:工程概况、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过程中的物料、产品、建筑卫生学等。

8、如何确定建设项目可能或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答: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来确定建设项目可能或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如建设项目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就可确定建设项目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反之,就可确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9.简述超限倍数的应用,如煤尘的PC-TWA为4mg/m3(总尘)和2.5mg/m3(呼尘),测得总尘和呼尘的短时间(15min)接触浓度分别为9mg/m3和5mg/m3,如何利用超限倍数评价, 答?1、超限倍数的应用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和粉尘,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化学物质的超限倍数(视PC-TWA的大小)是PC-TWA的3-5倍;粉尘的超限倍数是PC-TWA的2倍。

3(1)总尘的短时间(15min)接触浓度分别为9mg/m,超限倍数为9/4=2.5倍,大于超限 倍数2,不符合超限倍数要求。

(2)总尘的短时间(15min)接触浓度分别为5mg/m3,等于超限倍数(呼尘),符合超限倍数要求。

10.简述粉尘防治的8字方针,其中主要的粉尘的防治措施是什么,

答:粉尘防治的8字方针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其中革?即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水?即湿式作业;密?即密闭尘源; 风?即通风除尘;护?即个人防护;管?即加强维护管理,建立各种制度;教?即宣传教育;查?即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和对生产场所防尘浓度进行检测。

主要的粉尘的防治措施: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含尘气体的净化。 1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有那些执业禁止规定,

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2)伪造、变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证书;(3)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技术服务活动;(4)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5)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6)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7)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从业。

12、简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

答: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主管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2、 项目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概况;(2)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 (3)生产工艺;(4)生产设备; (5)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6)有关设计图纸;(7) 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8) 有关劳动者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3、项目试运行情况。4、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5、 职业卫生管理的各类资料。

13、通风管道的评价要点有哪些,

答:通风管道的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布置、走向等是否合理;管道设计风速、风量能否满足排风量及携带有害气体及粉尘在管道中运行的需要;对多个排风点的通风系统是否考虑

到阻的平衡及各支管应有的通风量;实测的管道风速、风量是否达到了应有的设计要求。 职业危害: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粉尘分散度:是表示粉尘颗粒大小的一个概念,分散相由越小的尘粒组成时,则分散度越高;反之则越低。它是用粉尘颗粒按直径大小分组的重量百分比表示,即取样粉尘中颗粒直径为d(按直径大小分组的类别)的粉尘重量(克)与取样粉尘总重量(克)的百分比,为该组的分散度。 尘肺病: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工程控制技术措施:指应用工程技术的措施和手段(例如密闭、通风、冷却、隔离等),控制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使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降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容许的范围之内。

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型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来源分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按照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十大类。 职业病目录:我过法定职业病共10大类115种:?尘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中毒

生物因素所致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物理因素所致疾病 ?

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卫生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业的容许接触水平。

噪声:从主观需要来讲,一切不希望存在的干扰声都可称之为噪声。从物理特性来讲,噪声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波无规律的杂乱组合。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称为生产性噪声。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 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工程分析: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卫生特征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了解项目所具有的工艺特点、工艺流程和卫生防护水平,为剖析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时空分布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提供依据。 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调查主要包括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和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的卫生学调查。

评价单元: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评价的要求,将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遵循风险评估的原则,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应在生产满负荷和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类比法:通过对与拟评价项目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以及对拟评价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资料的分析,类推拟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预测拟采取的职业病危

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预评价方案:是具体指导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技术文件,应在充分研读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后编制,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概述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总论、现有企业概况、工程分析、类比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职业病危害评价、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结论与建议。

职业卫生三级预防原则:病因预防、临床前期预防和临床预防。

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工作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每项工作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3人。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13(某车间使用稀释剂,每小时消耗量为3kg。稀释剂的主要成分:二甲苯30%,乙酸乙酯 S0 其中?L-换气量,m3/h;

M-有害物质产生量。Mg/h;

YS-卫生标准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mg/m3;

Y0-新鲜空气中该种有害物质的本底浓度,mg/m3。

因此,车间空气符合卫生标准的最小风量为7.08 m3/s。

14.某局部排风系统如下图所示,三个局部排风罩的结构完全相同。 已知系统总风量L=2m3/s,A点静压PAj,-100Pa;B点静压PBj,-150Pa;C点静压PCj,-100Pa。求各排风罩的排风量。

答:根据计算公式Q= ;

其中?Q-排风罩的排风量,m3/h;

1. 职业病指(B )。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2.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 A)。

A职业病危害 B职业危害 C职业危害因素 D职业卫生危害

3.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B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62.( B)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职业病病人

C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D接触矽尘工人

4. 从职业卫生的要求,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B )。

A按国家标准统一设置 B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 C根据生产规模设置 D与投资多少按比例设置

5.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D )。 A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D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职业病病名

7.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A )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A醒目位置 B厂长办公室 C厂区内 D车间内

8. (C )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A卫生行政部门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用人单位 D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9.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A )的职业健康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C在岗期间 D离岗时

10.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B )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D工会组织

11.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D)。

A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B并和劳动者接触合同 C并终止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的待遇

D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2. 劳动者( C)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A可以 B无权 C有权 D特殊情况下有权

13.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A ),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如实、无偿提供 B收取费用 C如实提供 D选择提供

14. 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A )。

A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B增加劳动者的津贴补

C向工人说明情况后继续生产 D逐步减少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15. 劳动者可以在(C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用人单位所在地 B本人居住地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 D国内任何地方

16.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

A医疗卫生机构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D社会保障部门

17. 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

(A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 B可以 C经领导批准可以 D必须

18.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C )。

A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D继续从事原工作,给予一定补贴

19.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 D),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D )提出赔偿要求。 A

职业病防治法;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有关民事法律;用人单位

D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

20.(C )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A工会组织 B 用人单位 C当事人 D被诊断对象

21. 当生产任务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应贯彻(A )原则。

A生产服从安全 B安全服从生产 C互不服从 D生产第一

范文五: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什么意思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什么意思

篇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什么意思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13项规范性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

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

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

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关于台账: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1.15 工种台账 5.3.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企业职业健康管理13项规范性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

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

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关于台账: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1.15 工种台账 5.3.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篇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什么意思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 康安全目标,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各部门。

3.术语\定义 3.1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

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 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 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 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3 职业禁忌症: 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 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 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 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3.4 有害作业: 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 (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4.组织机构与责任 公司安委会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 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 危害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 治工作,具体职责: 4.1 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 行。

4.2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4.3 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 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4 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 档案。

4.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 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 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6 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对查出的问 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7 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 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4.8 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 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9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5.管理职责 5.1 总经理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 安全。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 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 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 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 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

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 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 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 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 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 ?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 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 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 ?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 ?及时、如实向市安监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5.3 安全部职责(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 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 教育。

?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设施、 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对各生产厂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 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 关单位落实整改。

?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 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落实情况;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负责做好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 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5.4 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 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 并妥善安置。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 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 写明。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 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 订立的劳动合同。

?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 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5.5 技术部的职责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 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 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5.6 分厂(部)长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及 公司相关规定,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 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 治工作。

?向主管部门反映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 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 要求。

?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防范措施。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 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 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 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7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 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 实按期执行。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 先进经验。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 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 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 申报等工作。

5.8 车间主任职责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和分厂(部)制订的各项职业 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车 间主任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负责制订和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健 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负责对新职工和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 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 上岗。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 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9 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 ? 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 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 安排工作,领导本

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 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 护用品。

? 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 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 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 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 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 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 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 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 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5.10 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 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 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 报告; ? 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 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 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 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 业,并立即向分厂(部)安全科和公司安全部报告。

6.职业病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 车间、部门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

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 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7.防护措施 7.1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 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 知警示标志。

?工作现场在进行原材料运输、加工等生产工艺中,有大量粉 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保持良好的通风条 件。

?对有毒、有害介质储罐和设备管道加强监测检修,防治跑、 冒、滴、漏,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 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7.2 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 识,了解其危害,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 度,在工作中采取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工作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 正确佩戴防毒口罩,携带对应的报警器材。

?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或设置局部排 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 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 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塞, 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 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公司除进行的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综 合检查,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可以结 合进行。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和具体 计划,以达到检查效果。

?安全检查应当始终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 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 技术条件当时不能整改解决的问题,应制定出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9.考核 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制 度规定的,将考核 200-500 元。

附加说明:本制度由安全部起草并负责解释。篇三: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什么意思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13项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

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4.3.5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台账

4.3.7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3.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提问者评价谢谢!篇四: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什么意思

5.3工程部的职责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5.4动力车间的职责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5制造部职责 ?制造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制造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制造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5.6车间主任职业健康职责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负责制订和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对新职工和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充分发挥作业长、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核。

5.7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 (1)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

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6)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7)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5.8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

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我公司安环处和公司领导报告。

(7)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6.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四大类: 6.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工作现场中,材料的搬运使用,均可产生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6.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味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6.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工作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振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收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7.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8.防护措施 8.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工作现场在进行原材料运输、加工等生产工艺中,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8.2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工作中采取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

作,工作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携带对应的报警器材。

?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耳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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