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流氓鳄性格请问怎么分别,具有怎么样的性格,那刘邦有是属于什么流氓鳄性格呢,后人又说铁木真的军队禽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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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痞子性格:至死不忘说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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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203十月,刘邦过老家沛县,想到自己少年蹲过的土街,吃过女老板豆腐的土酒吧,还有那些土哥们,顿生无限感慨。他在乡下老家盖的行宫里大摆酒宴,请来街坊四邻大吃大喝大乐三天三宿,和土哥们用土语说当年的脏话疯话,快活得一塌糊涂,过足了老瘾。
  说到底刘邦是个比较平庸的人,论才能确实哪样都轮不上,除了一张说脏话的臭嘴比较突出,便典型是个只好吃喝嫖赌满足本能欲望的闲汉。
  但是也有人认为他还有一个最大的人生动力,就是喜欢倾听他人的赞美和吹捧,他的一生甚至就是为此而去奋斗的。为了赢得虚荣而衣锦还乡,他在故乡革了县领导的命;为了革的命、革与他争天下的人的命,他毅然离故乡而去,革命终于革来了大富大贵。
  他功成名就后对老爹刘太公说:从前大人常说我是一个专好游荡、不务正业的懒汉,不像二哥那样勤勤恳恳干活、成家立业,如今我创建的事业比起二哥来究竟如何呢?
  刘太公眼睛很夸张地瞪起来,一惊一乍道:那怎能比啊,一个天上,一下地下,你是天上飞的真龙,你二哥不过是蹲在地上的土蛤蟆,没法比!
  得到老爹的如此高度评价,刘邦比吃了蜂蜜还高兴。
  他觉得全天下就他是最大领导了,比他大的,只有自个的爹刘太公了,得了爹的表扬,就是最大幸福。
  刘邦对爹煞是敬重,每五天要朝见太公,执家人父子之礼,拜望老爹。
   太公也可爱,觉得受不住,派家人对刘邦说,&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如今皇帝虽然是太公的儿子,但他是皇帝,是人主,太公虽然是老爹,却还是属于人臣。怎 么可以有人主拜人臣之理呢?这样弄下去,岂不是让皇帝很没面子,又怎么能得到臣民的尊重呢?&刘邦说:&这是什么话?俺再做皇帝,也不是从泥洞眼里爬出来 的,也要认爹吧,也要拜老人家吧!&说着就匆匆往家跑。太公听说儿子来了,抱着扫帚作朝笏,迎在门前,见着儿子只却步退走。刘邦忙下车扶老爹。老爹对儿子 说:皇帝是人主,怎能因我为父亲的缘故,便乱了天下的大法呢?
  哎呀,刘邦猛然醒悟,便尊奉太公为太上皇;儿子、都有了身份,把个太公乐得合不拢嘴。
   刘邦可算个孝子,虽说当初与那厮争天下,老爹做了项羽的俘虏,项羽要挟他,扬言道:阿邦,你若不快快投降,我就把你老爹烹得吃喽!刘邦一听,心里发 虚,仍是壮着胆子,装作满不在乎地说:好哇阿羽,你我是当着怀王的面拜过把子的兄弟,俺的爹也就是你的爹,你把咱爹给烹了,别忘了分我一杯羹尝尝!项羽本 分,被阿邦哥耍无赖这么一说,竟说得没了动静,刘太公也就拣了一条老命。这条老命活到儿子当了皇帝,刘邦就想好好孝顺老爹,把老爹从乡下接到城里未央宫来 住,吃好穿好,享受荣华富贵。可老爹乡下土包子一个,不习惯这些,反而觉得不似乡间,与土哥们在一起斗鸡、走狗、博戏、蹴鞠快活。刘邦摸清了老爹心思,就 下旨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地,照老家沛县丰邑规模建起一处新城,将一些老爹的狐朋狗友接来,陪刘太公玩乐,安享晚年。
  这年十月,刘邦过老家沛县,想到自己少年蹲过的土街,吃过女老板豆腐的土酒吧,还有那些土哥们,顿生无限感慨。他在乡下老家盖的行宫里大摆酒宴,请来街坊四邻大吃大喝,大乐三天三宿,和土哥们用土语说当年的脏话疯话,快活得一塌糊涂,过足了老瘾。
   刘邦还让人挑选出一百二十名模样好、嗓音嫩的沛县儿童,组成一支童声合唱团,教他们唱歌。大家饮酒到半醉半醒状态,刘邦亲自玩起了打击乐&&&击筑,并 诗兴大发,作诗以歌,用破锣嗓子领头唱起来&&&大风起兮云飞扬(童声和道:云&飞&扬),威加四海兮归故乡(童声和道: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童声和道:守&四&方)!
  刘邦教孩子们玩&和声&,把他的破锣嗓子衬托得别有韵味,他唱得兴起,拔剑起舞,将自己征战沙场、建立汉 室的波澜壮阔的人生化成一曲雄浑悲吭的剑舞,舞毕慷慨伤怀,摸着孩子们的头,泪下数行,自语说:我老了。又对沛县老乡亲道&&&游子悲故乡啊!朕虽以关中 为都,长住都中,但万年之后,朕魂魄仍然乐于安息于沛县。且朕由沛公名位出兵诛暴秦,今日方能有天下。因此,以沛县作朕的汤沐邑,免沛县全民赋税,世世代 代不必纳税。
  作为一个生于斯而长于斯的沛县土娃,如今成了人主,他歌罢之后的庄重许诺,就是当地人民的巨大福祉。
  刘邦衣锦还乡一呆就十几天。
  当他离开时,心中尚有一份无法弥补的怅然与失落,那就是他做皇帝了,可以说玩过、幸过不知多少天下美女,但总觉不似沛县土街土酒吧的女老板有味。
  那是刘邦少年的暗恋,成年的初恋,人生的初欢,所以他这次归故乡的另一个原因还就是想见那个土酒吧的女老板一面。
  当他放下架子,循着记忆,屈尊微服在土街上私访到那所土酒吧的门前时,已是物是人非,坐在吧台前的是个袒胸露背的时髦城里妹。
  这时汉高祖刘邦知道那用脏话与女老板调笑、暗中捏人家奶子的那一幕已在他的人生中永远消失了。他的记忆顷刻长了皱纹。只有他捏女老板奶子时对方发出的咯咯笑声和他说的肆无忌惮的脏话还悬浮在空中。
  刘邦告别了故乡,告别了心中鸡巴一样的土街和土酒吧的粉红记忆。在亲征淮南王黥布的一次战事中,被一支在空中乱撞的流矢射中。这支流矢不知飞出于何人之手,但它却宿命般的射中了汉高祖。
  这支矢不知是哪个流氓制造的,它在空中流流荡荡总想吃喝玩乐嫖女人不花钱,终于找到了一个大流氓来买单。大流氓见的矢多,不知道这支迎面而来的矢叫流矢,和他一路性质,不按常理出牌,谁也挡不住,啪!哎哟,我的妈呀!流(刘)大皇帝便着了流矢了。
  归途中那支要命的箭开始发威,刘邦病得很重。
  回到长安,吕后忙招来最好的医生为之治疗。医生入见刘邦,刘邦问:朕病势如何?医生答:可以医好。
  狗屁!刘邦骂道,老子从一个流氓赤膊罗汉起家,提三尺剑取得天下,这不是天命吗!老子的命全在于天,就是有那样的神医也他妈的对老子的病起不了作用!你他妈的给我滚吧,老子不要你给我治什么鸟病,滚!
  老流氓老刘皇帝此时大概已明白自己所中的流矢是他从出生那日起就注定要到这么一天来找他的,而一旦找上了他,神仙也救不了他。
  他认栽了。
  吕后请来的医生被刘邦骂得屁滚尿流地滚出了宫。
  不久,汉高祖就驾崩于长乐宫。
  当吕后和她的情夫郦食其躲到帐后商量后事时,汉高祖粗鲁的骂声还在宫中愤然不已地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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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之后,的人格品质,被人看好的不多,即使在刘邦事功得到极高推崇时,也只是说他拯民于水火,而不对其整个人品加以推崇。对刘邦的非难,或始于登广武战场“世无英雄,使”之叹,到了《厚黑学》风行之后,刘邦二字简直成了人品不好的代名词,至今未有改观。这些否定刘邦人品的看法,也是来源于《》,应该说至少部分真实。结论时,其着眼点往往在刘胜项败。其实这正表明了刘邦以天下之智为智、也以天下之心为心的特质,所以才能放弃一己之私欲私见,从善如流。难怪群雄肯为之驱驰,原因就在于刘邦能为大家提供最好的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  可以想见,在仁者效其仁,勇者效其勇,智者效其智,力者使其力的情况下,不仅战争取得了胜利,也为日后的文化复兴建设开创了良好的局面。前人有云:“汉高帝天性明达,好谋能断,是以知三杰之谋,用之而不疑;善之计,从之而不吝;当食纳子房之策,挥洗听郦生之说。娄敬有定都之谋,则嘉纳不宠,赐以姓;陆贾有新语之献,则亲览而每称其善;谏易太子,周昌之言切矣,则爱之;论次,鄂千秋之言当矣,则赏之。其用人之明断也,为何如。惩秦敛之苛,则约三章之法;殚之恶,则发义帝之丧;监之死,则立太子于草昧之初;惨焚书之祸,则祀于过鲁之日,立宗庙;尊太公封同姓,而孝悌之风行;申军法,定章程,起朝仪,而制度之美之一,政之因革当矣。丁公不忠,则戮之以徇军士;季布各为其主,则封之以表舆;论政之赏罚明矣,为政之明断也为何如。”  因为汉初的动荡,或许,汉高祖刘邦本身对文化建设没有直接的作为,但他以天下之心为心的做法,对于恢复文化就是一种导向作用。刘邦的态度造成了客观上的无为状态,与暴秦的“以吏为师”及焚毁百家之说的作法截然不同。刘邦是楚人,其故乡与的出生地相去不远,不知老子的学说会不会对他产生作用。这方面没有直接的证据,只有间接的为齐相国取无为之道,而司马迁的父亲也崇尚黄老之术。大概这些人从刘邦的态度上感受到老子提倡的东西。老子曾说过:“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考察刘邦的个人品质,隐约与老子主张相吻合。最终造成的结果是,汉高祖的名望在终封建之世,始终是相当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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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不算穷,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儿子了,老实的庄稼人看着这个皱巴巴的婴儿,满心欢喜。
而此时,远在赵国的国都邯郸,秦王太子安国君的儿子子楚,正在后花园里看着他三岁的小儿子跑来跑去;而他,眼神空洞,一点心思都没有。作
二千多年前的一个冬天,楚地沛县丰邑地区的一户家里,一个男婴呱呱坠地。他的母亲挣扎着爬起来,旁边的稳婆赶紧用热水烫过的铰子,把孩子的脐带剪断。稳婆抱起小婴儿,准备擦拭干净,用襁褓包起来。这时,她看到这个男婴的左边大腿上排了几颗黑痣。她没有在意,轻轻地拍了拍它的背,婴儿哇哇哇地大哭起来。刘家不算穷,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儿子了,老实的庄稼人看着这个皱巴巴的婴儿,满心欢喜。而此时,远在赵国的国都邯郸,秦王太子安国君的儿子子楚,正在后花园里看着他三岁的小儿子跑来跑去;而他,眼神空洞,一点心思都没有。作为秦国的质子,因为秦国总是想攻打赵国,子楚的地位十分尴尬;赵王没有杀他,仅仅是想留着他当棋子用而己。他甚至都不知道,他这颗棋子到底能活多久。这是战国末年。经过连年的战争,诸侯之间合并、鲸吞,现在只剩下几个大的诸侯国了,资源的集中使得各国间的战争规模更大,战争烈度也急剧上升。包括秦国、赵国、楚国在内的战国七雄混战不断,邦无定交,土无定主——不过,这些都跟这位活蹦乱跳的三岁小儿还没什么关系;跟远在沛县的小婴儿的人生更是相隔十万八千里。谁都没有想到,这个不受重视的质子身边的这个快活地跑来跑去的三岁小儿赢政,日后会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王朝的开国皇帝。而这个大腿上有痣的新生婴儿刘邦,日后成了中国另一个大一统王朝——汉王朝的开国皇帝。而这两个开国皇帝,仅仅相差三岁。这正是历史的吊诡之处。历史往往喜欢做事后诸葛亮,在已经发生了之后,再去寻找预兆的蛛丝马迹。秦始皇赢政是“蜂准、长目、鸷膺、豺声”,蜜蜂形的鼻子,比较饱满;长长的眼睛,胸部突出,豺狼般的声音,简而言之,就是奇丑无比。这就是他当暴君的“异相”。赢政也就算了,他毕竟是秦国太子的孙子,而贫民刘三呢?刘邦的外表其实是乏善可陈的,他大长脸,高鼻梁,只有胡子还算漂亮。但家里穷,他又不干正事,整天游离浪荡,完全不起眼。二现在按一般的看法,都比较认同“开国皇帝刘邦是流氓出身”。刘邦是平民,这没有问题;但说他是“流氓”,这个看法是从哪里来的呢?最早在《史记》里说了,刘邦在当了皇帝之后,向父亲刘太公敬酒时,说:“以前大人总认为我无赖,不搞生产,比不上二哥的能力。现在你看我和二哥的产业谁更大?”你看,父亲都说他是个“无赖”,可见他多讨人厌了。对今人影响巨大的鲁迅,曾有一篇演讲《流氓与文学》谈到,在中国,“流氓要是得了时机,也是很厉害的”。他认为刘邦、刘备、明太祖都是流氓,只不过后来当了皇帝而已。近年来呢,柏杨流传甚广的《柏杨版资治通鉴》也认为:“刘邦的出身,不过一个地痞流氓。”当然了,历史上讥讽刘邦的肯定还有很多。选入过中学课本里的元散曲《哨遍•高祖还乡》(雎景臣作)就把刘邦乡巴佬的模样儿写得惟妙惟肖。于是,“刘邦是流氓”这种刻板印象就形成了。实际上,今人对“流氓”、“无赖”的理解,和古人是不一样的。《中文大辞典》解释称:“(流氓)今谓扰乱社会秩序安宁、专事不良行为者,亦曰流氓,与无赖同。”显然,今天的这个词是有明确的道德指责的,一提起“流氓”,我们马上就想到的是其品行不端,猥琐下流。然而,这个词开始并不是这种意思。“流氓”,指的是“流民”,《说文》里称:“氓,民也。”“氓”与“民”是互通的,以“氓”“民”互文或换用的用法多如牛毛。现代的学者完颜绍元在其所著《流氓的变迁》一书中,对“流氓”一称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因此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就是说,开始只是没有土地,后来就品行变坏了,意思已慢慢改变了。刘邦属于哪种情况?鲁迅所谈的“流氓”,更接近“流民”的意思,虽然也带着贬意;柏杨呢,就直接取品行败坏的“流氓”之意。不过,这都是两千多年后的作家观点,虽然影响大,但不能作为历史的依据。只有司马迁的原话较有参考价值。可以看到,刘太公说这个二儿子“无赖”,指的是刘邦不能像哥哥一样,能够踏踏实实地进行务农和从事生产,没有赖以为生的本事。所谓“无恒产者无恒心”,在我们这样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里,刘太公在这点上对他不满是不难理解的,但并不含道德批评。纵观刘邦的行为,除了娶吕太公的女儿时耍了点心眼吹了牛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被骂为“流氓”的地方。对于普通人的日常道德来说,刘邦是没有问题的。回头再想想,鲁迅把刘邦、刘备、朱元璋并举,用的应该“流民”这个意思。刘邦是个流民吗?以《明史.食货志》的解释,“年饥或避兵他徙者曰流民”,也就是说,由于天灾人祸,为了生存,被迫背井离乡,四处觅食的百姓是流民。孟子曾总结过战国时期的农民生活,“今也制民之产,抑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凶年的时候逃荒,就成了中国历史上一种常规的求生手段了。也可以说,流民基本上是社会的最底层组成的,是绝对穷困者。刘邦是这种绝对贫困者吗?显然不是。他到壮年之后,还担任了泗上亭长,交游甚广,经常喝酒,还娶了当地富户吕太公的女儿;在他的那个小圈子里,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了。成了亲之后的刘邦,已经变成“有恒产者有恒心了”。那哪个皇帝算是“流民”呢?依我看,朱元璋就是最典型的流民。朱元璋的父亲和祖父以上等数辈人都无力支付税款,只能到处躲债,勉强谋生。他的兄弟姐妹很多,其中好几个都因无力抚养而送人或嫁出。在一次瘟疫中,父母和大哥死去,朱元璋和二哥及大嫂等只能各自逃生。其后,朱元璋为了糊口当过和尚,又离开寺院四处流浪,四处乞讨;最后,形势使然,25岁他加入了起义队伍红巾军。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由社会地位极底的乞丐、和尚、流民,逆袭成为帝王。也许正因为这种特殊经历,朱元璋登基后表现出罕见的严苛和残暴,一方面,很善于发动群众,另一方面,对官僚和文人集团极度警惕并疯狂摧残。当然,类似朱元璋这样的身份的还有,建立了大齐政权的黄巢、大顺政权的李自成,都是典型的流民。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迭的方式多种多样,然而,底层的流民所建立的政权,除了明朝之外,基本上都很短命,或者很快就被一些贵族或者地方军阀、外族所窃取,这多少与他们的见识、眼光、学习能力密切相关。而刘邦,处境与这些人完全不同,汉代政权也和以上这些政权的气质迥然有异。应该说,刘邦的本质并不是流民,而是一个游侠。游侠和流民,虽然都看似都有流动性,实则差异甚大。流民的特征就是赤贫,而游侠穷吗?不穷。看《汉书》就知道了,张良游侠,本为六国的旧贵族;郭解游侠,虽然资产未达汉武帝的迁徒令的要求,但光是送行者为他出的钱就达到一千多万;楼护游侠,官至九卿,封侯。而细数有汉一代,不就有许多公卿号称“任侠”吗?班固在《两都赋》里说:乡间的豪俊和游侠中的佼佼者,名节上追慕平原君孟尝君,名声上仅次于春申君信陵君,他们互相连合交往,驰骋遨游于其间。——由此看得出来,那些游侠在当地都是略有点人脉和势力的,不然,怎么会有后来“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那种风流倜伥呢。游侠的特征是豪爽好结交,轻生重义。“义”字为先,什么道德、法律,甚至性命,都不重要。在战国时,各国为了延揽人才——虽然这种“人才”可能就是鸡鸣狗盗之徒,但他们既不爱惜别人的性命也不爱惜自己的性命这一点,很堪任用——纷纷给予他们最好的款待。孟尝君有个跛脚的门客被一个美人笑了一下,就索要美人的脑袋;孟尝君开始不以为然,结果不仅这个门客走了,别的门客也走了一半;孟尝君意识到问题了,把美人的头砍下来,门客们又开始回来了。《史记》里记载的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贵族们是怎么样倾其所有来笼络这些门客的。刘邦、张良、张耳等人的任侠风气,都是在这个大环境下追逐潮流的一种举动。关于刘邦参加起义之前的资料并不是很多,汉书只记载其“宽仁爱人”,“常有大度”,善于与人交往。更实在的例子是,在他年轻的时候,就有过一段当游侠的日子,《史记·张耳列传》里写道,刘邦在布衣时,曾经几次跟着外黄的张耳当游侠,“客居数月”。张耳年少时,曾当过魏国信陵君的座上常客,娶了外黄的一位富家女;妻子给了张耳大力的资助,张耳因此能招致四方食客,颇有名望,并成为魏国外黄县令。我们知道,信陵君,是战国末年养士最负盛名的贵族之一——注意,这个士,与后来所提的士大夫,甚至士人,都不是一回事,他们四处游走,寻找主子,实质就是游侠——无疑在游侠中间具有极高的声誉。张耳在傍上富有的孔雀女之后,也像曾经的信陵君一样,疏财仗义,网罗天下游侠之士。刘邦就是这个时候追随张耳的。要知道,刘邦家在丰邑,即今天的江苏丰县,张耳在外黄,即今天的河南兰考县,这个距离,可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张耳的影响力已经相当大了,辐射很广;第二,刘邦做游侠的决心很大,足以支撑他长途跋涉。当然,年轻的刘邦在此时的游侠队伍中并无突出之处,不管是在经济上、在武力上、在社会地位上。很快就碰到了秦朝灭掉魏国,张耳也被通缉了。刘邦仅仅跟从了几个月,在如此形势下不得不离开,张耳也逃走了。不清楚刘邦有没有从这些变动中敏感地意识到了游侠将来的没落。随着秦国把六国逐一翦灭,游侠们生存的土壤也不复存在了。再也不能像战国时代那样,游走在不同的诸侯国当中见缝插针地揽起自己的利益了;因为天下的主子只有一个。更因为秦朝建立起了严密的户籍制度。其实,户籍制度在战国时期并不新鲜,楚国也有,楚简中就有反映战国时期楚国通过登记人口来统计人数,区分身份来划分不同等级的权利和承担不同赋役的相关材料。不过,想必并不算严密,起码跟秦国没法比。《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献公十年,秦代“为户籍相伍”,每五家编成一个“伍”,十家又组成一个“什”,户籍制度还与连坐制度并行,让你的一举一动彻底暴露在众人面前。在秦帝国建立起来之后,这套户籍制度也逐步在全国统一了,当然也包括刘邦所在的沛县。如此一来,本来还算年轻,还算自由,还算热血沸腾的刘邦,就只能乖乖地回去固定在自己的家里了。刘邦的命运,首先是从娶了吕公的女儿开始改变的。单父人吕公在乡下算是有钱人了,与沛令关系很好,去沛令家作个客,当地去参加的人都要送礼,钱少了还上不了坐,只能坐堂下。这么看来,吕公还是有一点声望的。然而,吕公义无反顾地把女人嫁给好吹牛的刘邦,原因是吕公认为刘邦的面相极好。所谓的高鼻龙颜,说得不好听就是饭勺脸,不知道吕公是怎么能把这个痞里痞气、不算年轻的男人看出一朵花来的。没错,刘邦娶了吕雉,也仍然是个乡下人,是个经济相对稳定,不愁吃穿的乡下人。在新的秦帝国里,刘邦是按正常人的生活逻辑来过日子的,娶妻生子,赚了点老婆的陪嫁,至少喝点小酒是没问题了,还当上了一个底层小官吏。虽然亦有不如意事,但日子总归是安宁平静的。有一个细节,曾经被很多人提起:家境贫寒的刘邦,曾经在咸阳服徭役,他也挤在老百姓堆里看着秦始皇的车驾经过,看到那皇帝浩浩荡荡威风凛凛的车马,他叹了一口气:“嗟乎,大丈夫当如此矣!”如果计算一下,会发现,秦始皇登基的时候,刘邦已经超过三十五岁了,观礼的这一刻,他可能在四十上下。同样,另一个与刘邦竞争的大军阀项羽,也曾经围观过秦始皇游会稽、渡浙江的那一幕。他是楚国名将项燕之孙,居然也给这种排场震住了。项羽对叔父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把项梁吓得赶紧捂他的嘴。想来,起兵反秦时,项羽方才二十四岁,观礼时,他年龄只会更小。项羽比刘邦小二十四岁。我们都知道,二十岁时看问题和四十岁看问题的角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对改变命运的渴望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尤其在当时人均寿命这么低的情况下,四十岁,搞不好棺材边都快摸到了,谁还会想那些不切实的东西。一个老屌丝说自己很希望能像威风的皇帝一样——话说出来,很可能大家都懒得看他一眼。对于刘邦这样的小吏来说,改朝换代对他的影响不大。对于这片广袤土地上的普通百姓来说,最高统治者是谁,也并不是很重要。在中国,极权统治了几千年,人们还是习惯于认皇帝;王朝换了,皇帝换了,保守的人们哀嚎几声,过了几年,又认准了新王朝的新皇帝来效忠。茨威格在名著《异端的权利》里说:“无论谁,如能给予人们一种新的协调和纯洁的幻想,就立即能够激发人类最神圣的情感:自我牺牲和宗教狂热。成百万人像是中了邪一样准备投降,他们允许被蹂躏,甚至甘受强暴。”这样的情形,我们是多么熟悉!即便在结束了帝制之后,老百姓还是努力寻找和制造红太阳,热泪盈眶地歌颂着新领袖,庆幸他们又找到了可以跪拜的新对象。在这片土地上,只要能有一口气活下去,大家什么不公和屈辱都能忍受。可惜,新的王朝建立没多少年,日子却越过越苦了。关于秦朝的暴政,不必要细说了,苛捐杂税多如毛,严刑峻法狠如狼,动不动就什伍连坐、株连三族,秦人“赭衣塞路,囹圄成市”。连跪着活下去的可能都没有了,苦到有人宁肯杀头也要站出来造反。兔子逼急了也要咬人,平头百姓陈胜、吴广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山野村民也敢揭竿为旗、削竹为兵了。陈胜甚至敢自封为王了!天下大势,汹汹翻转,脑子活络的刘邦未必感受不到。刘邦的起家跟陈胜吴广甚至有几分相似。刘邦当亭长的时候,要押解服劳役的犯人去骊山服役,很多人都半道逃走了;刘邦觉得自己即使坚持到底,也肯定免不了问罪了,干脆把徒犯都放了,这样,十多个壮士都主动表示要跟随他。这是他的第一波人脉积累。沛令也打算造反了,掾、主吏萧何、曹参劝沛令召逃亡者,这样,刘邦就给召回来了,身边还带着数百人。这是第二波积累。萧何、曹参造反不敢带头,刘邦就顶上了;不仅顶上了,还很积极地造谶言,用斩白蛇的故事来说明自己的身世很牛,这样,他的手下又多达三千人了。短短时间里,刘邦就完成了他的原始积累。这说明他是非常擅长收买人心的。到后来刘邦入蜀时,楚国及各地的军阀和诸侯门下,仰慕跟从刘邦的,竟达到了数万人。除了他的军队以外,这些人不就隐然是他的食客了么?不过,刘邦的出身毕竟是平民,在风起云涌的起义阵伍里,开始时他根本就是个小喽罗。我们不妨了解一下当时的形势:最早的、最有影响的起义者是陈胜吴广;秦二世元年秋(公元前209年),陈胜自立为楚王,下面的将领武臣自立为赵王。其后,刘邦正式起兵造反,被立为沛公。很快,封王的就有齐王田儋、燕王韩广、赵王赵歇,楚王景驹、楚怀王熊心(又称芈心)、魏王魏咎、雍王章邯等人。沛公在里面毫不起眼。而其中,项梁及其侄子项羽无疑是最有实力的,他们是楚将后代,本身就是专业型领袖,可能开始时有一支数千人的军队,又沿路吸收了不少别的旁支,力量不断加强,也打了不少胜仗。出于远见,他们挑选了楚怀王熊槐之孙熊心为王,后尊为义帝,获得了公认的权威。项梁死后,项羽打败秦军,招降了秦军的总将领,以一个成功的战术家的身份,得到了大家的承认。等到汉元年(公元前206年),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时,小小的沛公因为功劳大,终于被立为汉王了。但同时封王的还有很多,包括雍王章邯、塞王司马欣、翟王董翳、河南王瑕丘申阳、殷王司马卬、九江王英布、临江王共敖、衡山王吴芮、济北王田安、魏王魏豹、辽东王韩广、燕王臧荼、胶东王田市、齐王田都、代王赵歇、常山王张耳等。汉王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这些王里面,田儋一家是齐王的田氏宗族;赵歇是赵国贵族;景驹是楚国贵族;魏咎是战国时代魏国公子,被封为宁陵君;章邯是秦帝国的最高将领;董翳是秦朝都尉、春秋晋国太史董狐后裔;司马卬是赵国将领;共敖是战国楚国贵族后代;吴芮干脆就是少数民数的头领,你封不封他都是王。这些都是六国时世代的大贵族,或者名将名相。像刘邦这样出身的也不是没有。陈胜是服役屯军的屯长;武臣是陈涉的部将;韩广就是赵国上谷小吏;司马欣是栎阳狱掾;瑕丘申阳是张耳的嬖臣;九江王英布受黥刑,加入群盗;张耳虽曾为魏国公毋忌座上常客,实际上却是典型的游侠。与那些贵族和军阀比起来,底层小吏要能赢得众人的死忠,走向成功之路,需要克服的障碍更多,要赢得众人的尊敬,难度也更大。刘邦抓住了时机。而刘邦脱颖而出的逆转,是发生“救赵”的这一场布署当中。秦将章邯杀了项梁之后,北击赵王歇,打败了他。赵歇退保巨鹿城,被秦将王离包围。赵歇几次求救,楚怀王让宋义、项羽、范增向北救赵。刘邦西入关。按照最初怀王与诸将的约定,“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当时秦兵仍然很强,各位将领都不想先入关与他们正面为敌;而项羽想给叔父项梁报仇,很激动地想和刘邦一起入关。怀王私下和一些老将商量说,项羽这个人慓悍残忍,曾经攻打襄城,攻下后不给襄城留一个活口。他所到之处,“无不残灭”。秦人本来就对秦始皇的残暴无法忍受了,怎么能再派一个这样的人去呢。还是刘邦好,一向宽大仁厚,又年长懂事,秦人会欢迎这样的人的。于是乎,怀王派了项羽当宋义的次将,向北去救赵王歇;而派了刘邦收陈王、项梁散卒,一路向西。这一次布署相当成功,章邯举军投降了项羽,至此,秦军主力尽属义军;而刘邦,打了几场胜仗,更用谋士之计,所过之地基本上全部投降了,最后打败了秦军,秦王子婴投降。而项羽和刘邦二人奠定实力的方式亦耐人寻味:项羽杀了主将宋义,实则是以下犯上,天下震惊,本有不服的,也不敢不服了。而刘邦,果然有仁厚长者之风,“所过毋得卤掠,秦民喜”;再加上进了咸阳不烧不抢,只约法三章,“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得尽人心。一个以凶狠,一个以仁厚,各自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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