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2017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个人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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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内容公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免费向辖区老百姓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组织实施。现将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公示如下: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首次建立个人档案的居民免费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腰围及臀围进行心肺等体格检查。
二、健康教育服务
为辖区居民免费提供以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包括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工作日播放健康类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两个月更新一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乡镇级每年不少于9次;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乡镇级每月1期,村级每两个月1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预防接种服务
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免费为适龄儿童提供12种一类疫苗接种服务,具体免费疫苗接种程序见下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接种年(月)龄
脊灰灭活疫苗
脊灰减毒活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腮风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A 群流脑多糖疫苗
A 群C 群流脑多糖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免费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提供如下服务: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上门进行产后随访;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预防接种点进行随访;
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各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免费为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提供5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以及孕期注意事项和健康指导。
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随访中发现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产后访视: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了解产妇恢复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产后42天健康检查:正常产妇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含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含空腹血糖、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血脂四项、心电图、腹部肝胆胰脾黑白B超)和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筛查:每年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免费测量一次血压。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预约复查,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均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并纳入管理。
随访评估: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
分类干预:对血压控制满意的预约下一次随访;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的2周内随访;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的建议转诊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健康体检: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筛查: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对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建议每年至少测1次空腹血糖。
随访评估: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
包括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提供紧急转诊,对转诊者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检查足背动脉搏动;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分类干预: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预约下一次随访;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的,结合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2周内随访。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的,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健康体检: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患者信息管理:对辖区内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补充个人信息。
随访评估: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分类干预,病情不稳定患者,危险性为3-5级患者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病情基本稳定患者,危险性为1-2级患者,2周时随访;病情稳定患者,危险性为0级患者,3个月时随访。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健康体检: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辅助检查(含空腹血糖、转氨酶、心电图、血常规检查)。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和相关信息报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时发现、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时间报告。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协助开展密切接触者和暴露者的追踪、查找,对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协助专业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进行体质辨识并告知结果。
在中医体质辨识的基础上对不同体质老年人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对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龄儿童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并在儿童6月龄、12月龄时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月龄、24月龄时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月龄、36月龄时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到县疾控中心检查,并在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督促是否前去就诊情况。
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到县疾控中心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一是确定督导人员。二是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三是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四是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一是督导服药,在医务人员或者家庭成员面视下服药。二是随访管理,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 天随访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 个月随访1 次。三是分类干预,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 周内随访;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县疾控中心进行复诊。
结案评估: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县疾控中心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十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服务内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廵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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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公示
上载时间: 9:47:53     点击次数:4991   信息编辑:沐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字体:【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20115& &&目& 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22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26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31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42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5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55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6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6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7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75&& &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包括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在各项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规范》中针对个体服务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考核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规范》所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并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鉴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变化和财政承受能力提高等因素不断调整,卫生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二、服务内容(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医疗保健卡。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三、服务流程(一)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四、服务要求(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动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四)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六)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八)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五、考核指标(一)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二)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三)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四)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注: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项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六、附件1.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2.居民健康档案封面3.个人基本信息表4.健康体检表5.接诊记录表6.会诊记录表7.双向转诊单8.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9.填表基本要求& 附件1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1.居民健康档案封面2.个人基本信息表3.健康体检表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卡)(见各专项服务规范相关表单)4.1& 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4.1.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4.1.2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1.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1.4 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2& 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4.2.1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4.2.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4.2.3 产后访视记录表4.2.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4.3& 预防接种卡4.4&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5&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6&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记录表4.6.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4.6.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5.1& 接诊记录表5.2& 会诊记录表&& 6.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附件2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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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个人基本信息表姓名:&&&& &&&&&&&&&&&&&&&&&&&&&&&&&&&&&&&编号□□□-□□□□□
0未知的性别&& 1男&& 2女& 9未说明的性别&& □
□□□□ □□ □□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1户籍&& 2非户籍&&&&&&&&&&&& □
1汉族 2少数民族&&&&&&& &&&□
1 A型&& 2 B型&& 3 O型&& 4 AB型& 5不详 / RH阴性:1否&
2是& 3不详&& □/□
1文盲及半文盲& 2小学& 3初中& 4高中/技校/中专& 5大学专科及以上& 6不详&&& □
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2专业技术人员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商业、服务业人员& 5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7军人& 8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
1未婚& 2 已婚& 3丧偶& 4离婚& 5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
药物过敏史
1无&& 有:2青霉素& 3磺胺&& 4链霉素&& 5其他&&&&&&&&&&&&&& &
□/□/□/□
1无&& 有:2化学品&&& 3毒物&&& 4射线&&&&&&&&&&&&&&&&&&&&&&&&&&&
1无&& 2高血压&& 3糖尿病&& 4冠心病&& 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恶性肿瘤&&&&&&&&&&&&
7脑卒中& 8重性精神疾病 9结核病& 10肝炎& 11其他法定传染病 12职业病&&&&&&
13其他 &&&&&&&&&&&&&&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1无&& 2有:名称1 &&&&&&&&&&&时间 &&&&&&&&&&/ 名称2 &&&&&&&&&&&时间&&&&&&&&&
□&&&&&&&&&&&&&&&&&&&&&&&&&&&&&&&&&&&&&&& &&&&&&&&&&&&&&&&&&&&&
1无&& 2有:名称1 &&&&&&&&&&&时间 &&&&&&&&&&/ 名称2 &&&&&&&&&&&时间&&&&&&&&&
1无&& 2有:原因1 &&&&&&&&&&&时间 &&&&&&&&&&/ 原因2 &&&&&&&&&&&时间&&&&&&&&&
□/□/□/□/□/□&&&&&
□/□/□/□/□/□&&&&
□/□/□/□/□/□&&&&&
□/□/□/□/□/□&&&&
1无& 2高血压& 3糖尿病& 4冠心病& 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恶性肿瘤& 7脑卒中
8重性精神疾病& 9结核病& 10肝炎& 11先天畸形& 12其他
1无 2有:疾病名称
&&&&&&&&&&&&&&&&&&&&&&&&&&&&&&&&&&&&&&&&&&&&&&&&&&&&&&&□
1无残疾 2 视力残疾 3听力残疾 4言语残疾 5 肢体残疾
6智力残疾 7精神残疾& 8其他残疾&&&&&&&&&&&&&&&& &&
□/□/□/□/□/□
厨房排风设施
1无&&&&&& 2油烟机&& 3换气扇&& 4烟囱
1液化气&& 2煤&&& &&&3天然气
&&4沼气 &&5柴火& 6其他
1自来水&& 2经净化过滤的水&& 3井水 &4河湖水& 5塘水 6其他
1卫生厕所 2一格或二格粪池式 3马桶 &4露天粪坑& 5简易棚厕
1单设&&&& 2室内& &&&3室外
1.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如果居民的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2.性别:按照国标分为未知的性别、男、女及未说明的性别。3.出生日期: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4.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体注明。5.联系人姓名:填写与建档对象关系紧密的亲友姓名。6.民族:少数民族应填写全称,如彝族、回族等。7.血型:在前一个“□”内填写与ABO血型对应编号的数字;在后一个“□”内填写是否为“RH阴性”对应编号的数字。8.文化程度:指截至建档时间,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水平所相当的学历。9.药物过敏史:表中药物过敏主要列出青霉素、磺胺或者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过敏,请在其他栏中写明名称,可以多选。10.既往史:包括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和输血史。(1)疾病& 填写现在和过去曾经患过的某种疾病,包括建档时还未治愈的慢性病或某些反复发作的疾病,并写明确诊时间,如有恶性肿瘤,请写明具体的部位或疾病名称,如有职业病,请填写具体名称。对于经医疗单位明确诊断的疾病都应以一级及以上医院的正式诊断为依据,有病史卡的以卡上的疾病名称为准,没有病史卡的应有证据证明是经过医院明确诊断的。可以多选。(2)手术& 填写曾经接受过的手术治疗。如有,应填写具体手术名称和手术时间。(3)外伤& 填写曾经发生的后果比较严重的外伤经历。如有,应填写具体外伤名称和发生时间。(4)输血& 填写曾经接受过的输血情况。如有,应填写具体输血原因和发生时间。11.家族史:指直系亲属(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子女)中是否患过所列出的具有遗传性或遗传倾向的疾病或症状。有则选择具体疾病名称对应编号的数字,没有列出的请在“&&&&&& ”上写明??可以多选。12.生活环境:农村地区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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