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户主不一致不是户主可以卖吗?

一农村宅有户主甲、乙两个户主十年前,户主甲与相邻宅基地户主签了一份屋弄(两宅基地上房屋之间的空隙类似于胡同)使用权无偿转让的协议,协议上只有户主甲和村委的签字户主乙一直不赞同此协议且未签字,请问该协议合法吗此屋弄的所有权是否仍为户主甲乙及其邻居共享有的?谢谢!
铨部
  •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對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村委会和甲方没有经乙方授予代理的情况下将甲、乙共有的财产无偿转让他人,其行为已经超越了代理权侵犯了户主乙的合法权益,因此此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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