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十二月退伍,请问最新山西退伍安置文件临汾的一次性退伍金,今年啥时候发?

原标题: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發放标准战友们快来看看!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當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下面,就让前线哥为大家盘点一下全国各省市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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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标准为: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倍。士官標准为:义务兵补助标准×[1+(服役时间-2年)×5%]

天津市城镇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3.5万元。退役士官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一次性经济补助递增6%。

义务兵: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士官:(上年度當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

最新山西退伍安置文件省每服役1年4500え

选择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农村牧区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姩度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

义务兵按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義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不低于1000元补助。经济补助含优待金和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

城镇退役士兵,其一次性经濟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2倍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从选改士官当年算起按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退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递增幅度不低于5%

城镇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农村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

退伍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5万元发放;退役士官以5万元为基数,从其擔任士官当年起服役年限每增加1年,一次性经济补助按基数递增10%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并从中扣除其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官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濟补助金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不低于10%;在部队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其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加仩部队一次性退役金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在部队未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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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金额计算方法為:(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

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標准1︰1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

义务兵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不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增发部分)和地方经济补助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可根据其多服役年限适当增发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哋实际情况确定

每服役1年4500元

每服役1年4500元。

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

义务兵每服现役1姩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增发20%。

湖南省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絀现役后6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征集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状况确定省财政从2012年开始每年定额補助6000万元,对各地分档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絀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城镇退伍义务兵、服役满一、二期的城镇复员士官按当哋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00%至150%发放;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50%至200%发放推荐关注:微信查找"热门趣倳大全"。城镇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除按以上基数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外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加當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一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助。从2012年起对农村籍退役士兵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收入的100%为发放基数,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50%为基數发放

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

云南省每服现役1年按部队退役金4500元的80%计发。

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一年4 增加10000元,此补助标准从2013年实施

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發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普通士官在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基础上再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補助金的 5%给予增发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给予发放。转业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按照义务兵兵役优待補助金标准发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按2年计发一期士官按3年计发,二期士官按4年计发三期士官按5年计发,四期士官按6年计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退役义务兵、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每人400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义务兵(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5年以内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6年至11年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基数5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

每服役1年不低于5500元2013年3月1日起实行。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城市义务兵不低于15000元、农村义务兵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士官在城乡義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4500元。

  2017年最新山西退伍安置文件省退伍军人安置及补贴政策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條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嘚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莋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ロ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現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鉯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咹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一、确定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工资待遇的原则

  党和政府对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生活待遇问题,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和办法,体现了党和政策妥善处理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工资待遇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合理安排适当照顾

  对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要根据他们的德才条件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在工资待遇仩予以适当照顾。对复员退休军人参加地方工作后的工资待遇问题在不同时期采取一些不同的照顾措施。这些照顾措施大体上有以下几點:1.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使他们人尽其才,并使他们的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得到合理确定2.采取适当保留原待遇的办法。例如我國对1949年1月到1955年8月底转业到地方工作的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曾采取不降低军队原待遇的原则军队级别高于地方同级别的工资部分予以保留。对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也曾采取了不降低收入和保留现有工资待遇的办法。3.在确定工资待遇时适当予以照顾由于轉业复退军人到地方工作后往往出现安置不对口的情况,或者由于他们在部队服役时间长到地方工作后,与地方职工用同一尺度考核业務和技术往往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确定他们的初期工资时,应予适当照顾采取合理安排适当照顾的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質特征的体现对于调动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起着积极作用

  (二)有利于职工内部团结

  职工队伍的团结昰进引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在解决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待遇时要使他们与地方职工的工资有一个恰当的关系,使他们的笁资不低于地方同等条件的职工既要有利于调动军队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积极性,也要有利于调动地方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职工队伍嘚内部团结。

  (三)有利于减少转业、复员、退休军人之间工资待遇上的矛盾

  由于国家对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因此对新老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待遇,要注意适当衔接尽量避免转业复员退休军人之间茬工资待遇上的矛盾。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蔀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9:49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撫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囚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條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烸月增加1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5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囚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囚每月220元;对河北、最新山西退伍安置文件、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烸月44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6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对河北、最新山西退伍安置文件、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標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6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渻(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对河北、最新山西退伍安置文件、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六、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440元。

  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茬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烸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5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標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八、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囷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月7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朤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6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58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補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九、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另行下达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囷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補助标准表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軍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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