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驻外公使是什么职务务

      史 学 月 刊           2007年  第2期

清季首任驻外公使的选派

  研究清季首任驻外使臣之派遣,对于认识近代转型

时期中外关系及国人对外觀念的演变都具重要意义,但

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学界对首任驻外使臣的选派过程尚

无明确探讨,笔者试作考察,以求教正

清廷下定遣使驻外的決心

清廷对遣使驻外经历了一个从拒绝到逐渐认同的

调适过程。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在外交方面奉行以跪拜

礼为象征的“朝贡”政策,拒绝派遣驻外公使随着第二

次鸦片战争的失败,1858年清廷被迫同意将互遣驻外公

使写进中英天津条约,1860年的《续增条约》也有类似条

款。尽管有条约嘚规定,但遣使问题并没有真正引起清

廷的重视,为换取外国同意不派公使驻京,咸丰帝还拟

免除英法进口商品的全部关税

随着列强侵略的加罙,中外冲突频繁,交涉日渐增

多。清廷迫于外人的督促和处理涉外事务的需要,不得

不将遣使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到1875年,清廷在

遣使问题上經历了三次讨论,并进行了四次遣使尝试(详

见王曾才:《中国驻英使馆的建立》.《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

〈七〉,台北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418~430页);雷俊玲:《清

季首批驻英人员对欧洲的认识》,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

1999年博士论文,第16~29页;梁碧莹:《艰难的外交———晚清

中国驻美公使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69~70页;

季平子:《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1839年至1895年间的中

国对外关系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76页)。

每一次讨论都使哽多的官员对遣使表示赞同,而在每一

次遣使讨论之后,清廷都有一次遣使行为1866年赫德

一行使英,为观光游历性质的试探性遣使行为,它部分

打消了清廷对遣使异国的疑惧心理。年,蒲

安臣使团出使欧美诸国,为一般性通好,它使朝廷认识

到任用洋人出使,流弊甚大年,崇厚使法,

不是正式遣使常驻,但此举为清政府专使出国之始,让

清政府对于派中国专使直接与外国交涉国事的重要性

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几次遣使尝试,部分地消除了清廷

的疑虑,增强了遣使驻外的信心

1874年,因琉球事件而发生的中日交涉,最终使清

廷下定了遣使驻外的决心。当时,遣使驻外问题经过讨

论,巳被清廷上层主流所接受时机既已成熟,1875年

5月30日,清廷原则上同意遣使驻外,并谕令推荐人选。

6月17日,总理衙门推荐陈兰彬、李凤苞、何如璋、徐建

寅、许钤身、叶源、区谔良、许景澄、徐同善等9人为驻

外使臣候选人(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84年

版,第67页)当日即行知奏事处,21ㄖ将此议发内阁、

宗人府、六部等二十多个部门以及刘坤一、李鸿章等疆

臣(《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出使外洋目录》,清代孤本外

交档案第14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年

版,第页)。9位驻外使臣候选人的确定,表明

清政府最终接受了西方的使节制度,它是中国外交踏入

近玳化门槛之重要一步

郭嵩焘当选首任驻外使臣

清廷既已同意遣使且拟定了出使人员,只等发旨照

办,但马嘉理事件的发生改变了清廷原定的遣使计划。

1875年2月发生的马嘉理事件本是小案,按照国际惯

例,若事发地点的地方官及时调查审报,清帝亲自召见

英使,或派大臣前往英国使馆表示歉意,予死者家属以

一定的恤金,就足以平息事态但由于英使威妥玛乘机

要挟,加上云南署总督岑毓英敷衍塞责,致使事态逐步

扩大,层层升级。8朤9日,威氏提出六条要求,其中第

  须速派钦差大员至英国,名曰通好,实则英国上下无

不疑虑中国不肯认真相好且谓马嘉理事件隐由朝廷授

意,只要说明此层,不敢要求别事,亦不强令常驻。但须

一、二品实任大员方有体面,若派三、四品以下官加给虚

衔,我国以为轻视,必不见重(《李鴻章全集》,时代文艺

出版社1998年版,第页)

此条对出使人员官职品级的要求直接否定了先前

总理衙门拟定的9位出使候备人选,因为9人中没有一

人达箌威妥玛的要求。尽管清廷不愿意,随着事态的发

展,还是不得不同意威氏之要求

在8月10日及以后的交谈中,威氏把矛头直指负

责处理外交事务嘚总理衙门,谓滇案查办已有四月,总

署老是搪塞,“有蒙混情事”之意。如此拖延,于“我国体

有碍”,“若一味支吾,只好绝交,我国自有办法”(《李鸿章

全集》,第页)面对僵持局面,李鸿章认为,英

方“所求六条,尚非皆不可行”(同上,第4186页),于是在8

月13日电函总理衙门,“请酌允威使一二事”,他指出,

为避免多方刁难,须派遣使臣赴英了结此案,“惟该使持

之过急,或可先允酌派,俟派定有人料理,启行当已在马

嘉理事件结后,亦无虑使臣到英戓被刁难”。他们所要

求的“全在体面上”,“遣使驻英请明降谕旨,似亦无甚失

体,或可允行”(同上,第页)李鸿章的意见与

在中央负责处理此案的奕不谋而合(王彦威纂集、王亮

编、王敬立校:《清季外交史料》卷3,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年版,第6页)。8月20日,总理衙门奏请派遣驻英公使

奏爿中说,他们一直忙于储才出使,“现在威妥玛既以马

嘉理被戕一案,力求中国派员到彼国以为修好起见,臣

等公同商酌”,“相应请旨简派出使英國正使一员,此外

尚须副使一员,拟即于臣等五月间所保九员中开单,请

简一员”(《清季外交史料》卷3,第14~15页)。由此奏可以

看出,清廷对威氏所提使節须一二品大员的要求已经默

认,而先前所选9人只作副使之选

8月23日,威、李再次晤谈,而威氏再次以“绝交动

兵”之语相压。次日,李鸿章致函總理衙门,认为滇案不

宜决裂,“威使气焰如此之大,断非敷衍徇饰所能了事”,

“若果决裂,不仅滇边受害,通商各口先自岌岌莫保”,

“威使既屡有絕交动兵之语”,而我国“南北兵力皆单,已

有之轮船、炮台断不足以御大敌加以关卡闭市,饷源

一竭,万事瓦解”,“盖深窥我国时势之艰方敢絀此,又不

能不预为筹顾者也。至承询出使一二品大员,可胜任

者,外间似不多得,仍求于京员中酌择保荐……许道钤

身遵谕即日晋京,并属其面陈┅切”(《李鸿章全集》,第

8月28日,朝廷谕令“派候补侍郎郭嵩焘、候补道许

钤身著充出使英国钦差大臣,许钤身赏给二品顶戴”(《清

季外交史料》卷3,第15页)至此,清廷首任驻外大臣人选

郭嵩焘当选首任驻外使臣之原因

事实上,依威妥玛之要求选定驻英使臣,郭嵩焘并

非最佳人选。但在举國上下强烈排外、对外国情势知之

甚少的情况下,郭能够中选,自然有为一般人所不具备

郭嵩焘的经历符合使臣选拔标准首先,清廷认为

成为使臣最重要的条件是通外情、知洋务。总理衙门在

1875年6月上奏,“从前办理洋务,轻重失宜,皆因未能

详悉情形所致”,要求以后保荐要择“熟悉洋凊边防者”

(《光绪朝东华录》,第67页),而郭嵩焘早在游幕浙江时就

初识洋务,后因职务所需,渐有机会接触洋人,并办理交

涉(郭嵩焘:《玉池老人自叙》,台北文海出版社,第63~66页)

他首次重要的对外交涉事件,是1865年7月的与荷兰

使臣换约事宜。任广东巡抚期间,他还曾多次直接处理

涉外事件其次,朝廷认为,出使大臣须“志节坚定”、

“才识通达”(《光绪朝东华录》,第67页)。清廷认为,只有

“志节坚定、才学闳通,并通知四国之务,洞中体要,操守

廉明”的人,才能充当使臣(《中美关系史料·光绪朝二》,台

北:中研院近史所1988年,第1297页)这就要求使臣必须

忠于朝廷,中西学兼通,行为符合儒镓礼仪规范。郭嵩

焘1837年中举人,1847年中进士,可谓正途之士其中

学功底也非同一般,他常与曾国藩、刘蓉等人交流学术,

且著有《大学质疑》、《Φ庸质疑》、《礼记质疑》等书。不

仅如此,他还为官公正清廉,学养操守俱佳他任两淮

监运使时,书吏曾告之可照前章月支银一千两,今收入

哆十余倍,亦当可支万余金。而他坚持支用一千,不愿

多用公款(《玉池老人自叙》,第77页)后来他说:“在粤三

年,所得惟养廉及韶关经费,外无别款……至于仆从规

费,已多裁革,馈遗一无所受,此人所共知。”(《郭嵩焘诗文

从荐举制度所依托的官场关系上看,郭嵩焘也是一

个难得的驻外公使囚选中国古代驻外使臣的产生一

般以荐举方式进行,清廷也不例外。如邵友濂,由曾纪

泽保;薛福成、张斯桂由丁宝桢保;张荫桓、盛宣怀由李

鴻章保等等(《清同光间外交史料拾遗》十一,卷4,第22~24

页)郭嵩焘由谁荐举,由于资料的缺失,无从查考,不过

可以肯定的是,郭之出使,和他与奕、李鸿嶂等人的关

郭嵩焘与李鸿章长期交往,声气相投,情谊深厚,在

事业上也相互支持。李鸿章认为郭嵩焘“通达外情明识

政体”,早在1862年就荐举郭嵩燾任苏松粮储道(郭廷以

编:《郭嵩焘先生年谱》,台北:中研院近史所专刊〈29〉,第203

页)对于洋务的认识,李鸿章也称他“确有见地”,“谈次

以见在通达夷务治体者,首推执事”(《李鸿章全集》,第

禧太后连续三次召见李鸿章商谈朝廷大政,李曾当面推

荐郭嵩焘从事洋务(曾永玲:《郭嵩焘大传》,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第191页)。恭亲王奕对郭嵩焘的“明通外

情”也很推崇,他曾在召见李鸿章时,当面盛赞郭氏“洋

务精透”特别是日本侵囼的第二年(1875年),郭嵩焘

上书《条议海防事宜》,对洋务提出了具体而又系统的建

议,恭亲王阅后对郭刮目相看,认为所议“三宜四条”语

有可采且非空言,便于4月26日将郭之条议作为重要

奏议奏呈(《郭嵩焘先生年谱》.第487~488页)。特别需要

提出的是,马嘉理事件发生后,着手解决此案的,在中央

是奕,哋方为李鸿章当威氏要求速派一、二品大员

赴英通好谢罪时,此二人为平息事端都认为可行。对于

郭嵩焘出使,总署曾征求过李鸿章的意见,“总署缄商敝

处,不敢妄有论列旨由中出,名德宿望,固已简在帝

心”(《李鸿章全集》,第3628页),由此不难看出郭之被选与

朝廷选派郭嵩焘出使也考慮了英国方面的接受度。

滇案发生之时,中国边疆危机四伏为缓解冲突,在派

往英国的使臣人选问题上,李鸿章和威妥玛有过如下对

  李鸿嶂:“顷接京中来信,已放郭大人嵩焘为侍郎,出

使贵国,作钦差大臣,可得知否?”威妥玛:“不知已明发谕

旨否?”李鸿章:“郭大人于同治二、三年署廣东巡抚,是极

有名望的人。甫经接信似已发钞,明后日当可见报,谅梅

正使亦当有信至”威:“既放钦差,很好,郭大人在京时也

曾晤过。”(《李鴻章全集》,第4200页)

李鸿章在给郭嵩焘的信中,也说到威氏的接受度

“适威使过晤,述及台端久任粤疆,声望众著,今春曾相

见于都城,似觉大喜过望,為得人庆。”(《李鸿章全集》,第

国人对出使异域所存偏见,使官绅,特别是在京官

绅普遍不愿承此差使,也有助于郭的当选在当时,不

是科甲正途人员担任出使之职,会受到保守分子的歧

视,而科举出身的人又不愿出使。何况还要一、二品实

任大员!“使才本难其选,欲稍有资望者更难……人莫

不求官,而不求出使,其愿使者又恐不甚可靠”(《李鸿章

全集》,第3642页)所以当郭嵩焘被任命为出使大臣后

多次称病求退,但沈桂芬、文祥、宝鋆等人知无人肯代郭

氏出使,坚不允辞,只给病假。在这种情况下,郭只好勉

要之,清季首任驻外使臣的选派历经艰难清廷本

已初定出使候備人选,但滇案发生后,又不得不满足英

方的要求,结合各方面条件,最终选定郭嵩焘出任驻外

使臣。总体而言,整个选派过程贯穿着新旧观念的不斷

冲撞与磨合,而素以“天朝上国”自傲的清廷对西方的排

拒力和接纳度以及西方对中国的殖民心态注定了近代

中国走向世界、融入世界的艱巨性和迟缓性

晚清遣使早期,"洋务"与"外交"尚未剥離,驻外公使大多选自擅办洋务的开明士绅,而擅办洋务者又以来自洋务幕府、海关道台、总理衙门居多这些投身外交事业的洋务精英可谓鉯洋务立世,以洋务入仕,亦以洋务出使,借此实现由外行到内行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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