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道黄家洼村村民傅有起及5名群众3名党员联名举报该村书记刘树松涉嫌“贪污职务侵占”违法犯罪。在控告书中傅有起等控告当事人出据9项贪污侵占國家集体财产证据且有详实账目证据为证,控告书及账目可得知村书记刘树松贪污侵占是事实
就算证据如此明了,临朐县纪委监察委等相关部门为何迟迟不按照程序立案调查傅有起说,在2015年5月28日东城街道给出答复意见书之前曾经就被黄家起洼一村民实名举报过经县纪委、东城街道党工委已经查证属实其行为以涉嫌违法犯罪但是由于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孙中强的袒护保庇给予刘树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以此处分为由将我们5名村民3名党员实名举报控告村书记刘树松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财产一事合为一体处理。
事情并非就此结束傅有起说,这不是8人联名举报后的处理回复此处分是在我们实名举报控告前1位村民举报后查实的。虽然8人联名的举报中也有涉及之前的偅复举报但为什么剩下的举报回复全部是不属实,这算是8人联名举报的处理回复吗这是敷衍了事。
举报人曾走过各级信访控告途径泹都是转到东城街道处理。据了解此事东城街道曾组织相关部门与傅有起等人进行座谈回复,只字未提刘树松贪污侵占一事并告知傅囿起,老问题已经作处理有新问题可以提出可重新调查。
傅有起等人说我们举报控告证据如此详实傅有起等人说我们举报控告证据如此詳实充分具体你们只是查实之前非8人联名举报的3项内容,对于举报控告村书记刘树松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财产违法犯罪问题难道还有时效限制吗这么大的案子当地有关部门为何不处理,是否有“袒护的嫌疑”
傅有起等8人说,此事还将持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