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订票时乘机人和身份证不符怎么办,excel身份证号码格式是我的,乘机人姓名是我妈的

女子结婚证姓名与身份证不符 两次离婚被驳回
  “四年前,丈夫有了外遇,我想要挽留,但他仍向法院起诉离婚,不过,法院查询后发现,我们两个人的婚姻关系根本不成立,驳回诉讼要求;四年后,他已经和别人有了孩子,我已对这段婚姻不再抱期望,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再次遇到同样问题,因为发现两人婚姻关系不成立,法院没受理。”  梁兰是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的一名普通妇女,曾用名为梁礼祝,结婚证上的名字却被登记成了梁祝。就是这个差错,让她至今在婚姻中进退不得。梁兰叹道:“这一切都只怪当初结婚证弄错了一个字。”  登记结婚 名字被写漏一个字 “梁礼祝”变“梁祝”  1995年4月,梁兰在达州(微博)上班时认识了同事陈洋,经过朋友撮合,两人于当年7月18日来到了宣汉县庙安乡民政办登记结婚。“当年我还是大姑娘,不好意思进去,是他进去办的。”当丈夫拿着两张结婚证出来,梁兰发现了问题。自己当时的名字叫“梁礼祝”,结婚证上却被写成了“梁祝”。  成都商报记者看到,这两张结婚证的登记时间是日,由于时间已久,纸张有些泛黄残破。成都商报记者发现,除登记错了姓名外,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也有问题,陈洋那本结婚证上,梁兰的身份证编号是***,而梁兰这本结婚证上自己的身份证编号却是***,中间有5位数不一样。而梁兰当时使用的身份证,则是以513021开头,与两张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都不一样。  此外,陈洋的结婚证上字迹清晰工整,梁兰这张结婚证上却有不少于4处的涂改痕迹,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处都明显涂改过。  梁兰称当时自己本准备回去修改,但陈洋说太麻烦,新婚燕尔自己也不想扫兴,便就此作罢。没想到,这成了她麻烦的根源。  丈夫起诉离婚 法院调查发现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  梁兰这个名字,则是她在2007年从梁礼祝改名而来。她称,婚后两人感情一直还不错。但到了2008年,陈洋工作调动,从达州城区到了宣汉县,两人一个月通常只能见上一次。2011年2月,她收到了丈夫的一条短信: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没必要再一起生活。2011年9月,陈洋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调查后裁定,梁兰(曾用名梁礼祝)与结婚证登记的结婚人梁祝身份信息不符,也就是说,按照结婚证信息,陈洋和现实中的梁兰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院据此驳回了陈洋的起诉。  梁兰称,法院驳回离婚诉讼后,她一度以为自己的婚姻还会有转机,但日,丈夫和另外一名女子向娟举办了婚礼,这让梁兰心如死灰,当时还带着娘家人阻拦婚礼进行,最终不了了之。  妻子两次起诉离婚 均被驳回 起诉“丈夫重婚”又不具诉讼主体资格  之后,梁兰对陈洋彻底死了心,她前后两次提起离婚诉讼,但结果都一样:陈洋是和“梁祝”结的婚,而不是和“梁兰”结的婚,因此,法院不予受理陈洋和“梁兰”的离婚诉求。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交给梁兰的裁定书中裁定,维持法院在陈洋诉讼离婚时的判决结果;日,梁兰上诉到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梁兰决定不再通过民事诉讼解除与陈洋的夫妻关系,而是以状告陈洋犯重婚罪为由,向宣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起诉,梁兰提供了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梁兰和梁礼祝为同一人的证明,魏兴镇中心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以及从宣汉民政部门索要到的一份陈洋、向娟于日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复印件。  法院最终裁定,派出所的证明只能证明梁兰、梁礼祝身份证号码一致,证明梁兰曾用名梁礼祝。魏兴镇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是户籍登记管理机关,其出具的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无证据证明梁兰曾用名梁祝。当年在庙安乡办理的结婚证,只能证明梁祝与陈洋系夫妻关系,梁兰与结婚证登记的名字“梁祝”、出生年月及身份信息均不符,故梁兰与陈洋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因而不具有控诉陈洋、向娟犯重婚罪的诉讼主体资格。  成都商报记者 周子铭  律师支招  “离不了的婚” 该如何解决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冯骏律师介绍,此案中,首先从现有的全部材料来看,无法判断梁祝与梁兰就是同一个人,也就无法判断梁兰与陈洋之间存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我国从1994年2月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而梁兰与陈洋是1995年7月才在一起,所以也不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只能认为梁兰与陈洋之间不存在法律上所承认的婚姻关系。  要解决目前梁兰法律上不承认其已婚,户口上却登记“已婚”的困境,冯骏律师认为,应当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查明的梁兰与陈洋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的事实,向梁兰出具“未婚”的证明,梁兰凭此证明直接向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更正登记较为妥当。  丈夫说法  结婚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两人只是同居  成都商报记者多番尝试联系陈洋,均未能找到。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称,可以帮忙联系陈洋的哥哥了解情况,对方仍未出面。通过法院裁定书,记者看到,2011年9月时,陈洋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民事起诉状上记载着,陈洋称自己于1995年与梁兰恋爱并同居,而那两张结婚证是在1997年时补办,并且补办时两人都不在场。  陈洋在起诉状上称,自己和梁兰1997年曾在福建务工,没有结婚证办不了暂住证。陈洋父亲得知后,在老家托熟人关系,在陈洋和梁兰均未在场的情况下,找到庙安乡民政办的老张办理了一套所谓的“结婚证”。据此,陈洋认为,庙安乡民政办在办理该结婚证时,程序存在瑕疵,并且严重违法。  登记结婚工作人员已离世  档案不知所终  梁兰说结婚证是1995年由丈夫独自一人办理,陈洋却说结婚证是父亲托关系办理的,两人都没在场。那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应该知道真相。庙安乡政府服务中心一位负责民政工作的罗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为梁兰和陈洋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姓张,已去世多年,并且由于张某的工作失误,造成很多之前的档案已经丢失,目前通过电脑只能查到2004年~2011年的婚姻登记情况,也就是说,梁兰的婚姻登记情况已无法查询。  庙安乡党委书记李海达介绍,乡政府也无法为梁兰出具证明“梁礼祝”和结婚证上的“梁祝”为同一人的证明。“我个人建议梁兰去联系宣汉县民政局,然后民政局、乡政府和法院,几方一起协商怎么解决。”  一点疑问  为啥丈夫婚姻状况已是“离婚”  从梁兰提供的材料中,成都商报记者还发现了一份陈洋和向娟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盖有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印章。令人疑惑的是,陈洋的信息中,在婚姻状况一栏标注着“离婚”。  陈洋的离婚诉讼明明被法院驳回,且梁兰的户籍信息中仍然是已婚,陈洋怎么变成了离婚?和谁离婚?记者联系了宣汉县民政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事情复杂,建议周一到局里详细了解。  随后,记者再次拨通了该局一名副局长的电话进行咨询,但对方称已经没有负责该工作,不知情。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陕西降雨降温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大秦网官方微信,更懂城市更懂你
陕西地界最全娱乐消息全知道
打造陕西最有影响力的美食平台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wyhuitingji]
热门搜索:
target="_blank"<a
target="_blank"
target="_blank"<a
target="_blank"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当前位置:> > >
当事人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有误,是否可以更改结婚证,能否委托他人更改?
  当事人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应按照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不是因为十五位升十八位原因,当事人应当先将身份证与户口薄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一致再办理。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 【】
国务院部门网站
代管单位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地方民政网站身份证号与结婚证不符 女子遇“证明我是我”寰
来源:荆楚网
原标题:身份证号和结婚证信息不符 陈女士遇“证明我是我”寰
  近日,东西湖居民陈女士购房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房贷,原因是身份证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原来,原籍孝感的陈女士在1997年结婚时,因身份证丢失,靠当地派出所遗失证明办理的结婚证。当年投亲落户东西湖后,办理新身份证,身份证号发生更改。
  民政部门告知,陈女士需要提供公安部门证明,证明结婚证上的她,和现在身份证上的她是同一人。然而原籍派出所和现籍派出所均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奔波两周未果,无奈的她只好向晨报新闻热线求助。
  事件:身份证号不统一不能办房贷
  陈女士称,最近看中了一套商品房,正准备首付办理贷款,却发现自己不能进行房屋贷款。
  “贷款要求上写着需要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陈女士说,回家找出两证后,她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和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差别很大。身份证与结婚证上的生日一个是“5月28日”,一个是“3月13日”。
  陈女士解释,自己是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人,1997年10月与~口区居民方先生结婚。结婚前,因自己的身份证丢失,她在孝感市孝南区祝站派出所开具了身份证明,以当时丢失的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
  结婚不久,陈女士投靠住在东西湖区的亲戚,将户口迁移到了东西湖。办理落户的时候,陈女士并不在场,是委托亲戚代为办理的,“当时打电话也不是很方便,所以亲戚填写生日时没有核对”,她说,事后自己也并未注意到新身份证号有问题。
  陈女士所购楼盘相关负责人苗女士称,房屋贷款因涉及到后期的房产证办理等相关步骤,因此审核时必须是身份证与结婚证的身份证号统一。因此,陈女士需要更改结婚证上的相关信息。
  公安:不能证明“你是你”
  陈女士称,为此她走访了当时办理结婚证的~口区民政局。向工作人员介绍自己的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出具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证明结婚证与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属于同一人,才可以更改结婚证信息。但陈女士接连询问孝感市孝南区祝站派出所及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均无法出具相关证明。
  日前,记者走访了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工作人员称,经查询,派出所接收陈女士户籍时,生日信息就是新证上的信息,所以可能是户口迁移前进行了更改。同时,陈女士办理户籍迁移前,原身份证已经丢失,所以需要陈女士回孝感查询之前登记的相关信息。
  记者随后走访了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籍咨询窗口。工作人员称,需要之前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之前的身份证号确实是陈女士本人使用,同时注明户籍迁移的时间,附上陈女士的相片并盖章。
  记者致电孝感市孝南区祝站派出所,工作人员沈先生称,因陈女士身份证号更改涉及户籍迁移,现户籍地应留存了当时的迁移证等相关档案。 祝站派出所的户籍信息是1998年左右开始录入电脑,所以很难查询之前的户籍记录,没办法开具两个身份证是同一人的证明。
  民政:证号不一,离婚都不行
  得知派出所无法出具相关证明,陈女士被迫想到了离婚。
  她说,既然派出所没办法证明“我就是我”,那只能先离婚,再按照现有的身份证办理结婚。为此,她和丈夫合计后拟写了离婚协议书,但上述“小聪明”也被民政部门否决了。
  陈女士说,当时她是在丈夫的户籍所在地~口区办理的结婚,所以她特地咨询了~口区民政部门,是否可以通过离婚再结婚的方式更改结婚证信息,但得到的回复是:因为身份证号不一,无法办理离婚。
  结果:需当事人自证“我就是我”
  记者针对陈女士遇到的情况,随后咨询了东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相关负责人黄女士联系了~口区婚姻登记处,调取了相关档案。黄女士说,若陈女士想更改结婚证相关信息,还需要当事人写一个声明,内容是原来的身份证号与现在的身份证号,因为什么原因产生了号码变更,如果因为上述原因产生了相关的事宜或法律程序,由当事人自身承担。
  黄女士解释,陈女士原来的身份证号与现有的身份证号出入很大,民政部门没办法证明两个身份证属于同一人,但出于相信当事人自身承诺的诚信角度,让当事人出具个人声明。
  昨天上午,记者在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窗口咨询得知,需要陈女士与丈夫一起到该窗口,出具之前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当时派出所证明,并填写个人声明后,就可以拍摄合照办理新结婚证了。
(责任编辑:徐永刚 UN006)
&&&&&&</div
中国人哪来这么多钱?[]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身份证号码大全和姓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