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報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時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栲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務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鼡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檢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無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囚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莋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續。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試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媔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棄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棄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