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驻外考试2017年还有驻外使领馆人员借调吗

商务部关于举办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部分语种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的通知_网易新闻
商务部关于举办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部分语种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的通知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商人二函第1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对外商务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外交官队伍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09年7月底专门组织部分语种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成绩合格并经过组织考察和培训后,拟选派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工作。现将有关报名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协助核验学历证书。确定推荐人选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日前寄(送)达商务部,京外推荐单位可在寄送推荐报名表前先传真报名。
  (二)我部人事司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以传真方式通知推荐单位最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语种、科目及内容
  1.考试时间初定7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语种:法语、西语、葡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塞尔维亚语、土耳其语、波斯语、印尼语、蒙古语、越南语、老挝语、缅甸语、柬埔寨语、泰国语等语种。
  3.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4.考试内容
  (1)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综合考查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2)综合:以商务调研为主,重在考察商务知识和文字能力。
  四、借调方式
  借调干部的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考虑延期或转馆。借调干部在国外工作期间,享有驻外外交人员权利,享受任期假和带薪年休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或探亲。借调干部由我部为其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相应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其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国内工资由原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借调干部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联 系 人:侯 俊 任蓓蓓
  联系电话:010— 、
  传真:010—
  有关考试信息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下及时发布,网址:http://rss.,请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条件
  2.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商务部人事司
  二○○九年七月九日
本文来源:商务部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六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 法规库 - 110网
您的位置: &&
&& 法规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六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文号: 商办人函[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六次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六次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商办人函[号)   
 为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外交官队伍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10年12月下旬组织第十六次驻外使领馆商务
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报名人员需经组织推荐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和任前培训,由商务部借调选派驻外工作。现将有关报名考试事宜通知如
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国家级技术开发区,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负责推荐本单位人员(国务院有关部委也可推荐其直属单位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归口推荐本地区(部门)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请各归口推荐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协助核验学历证书。确定推荐人选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归口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日前寄(送)达商务部,京外推荐单位须在寄送《推荐报名表》前先行传真。    (二)商务部人事司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以传真方式通知归口推荐单位最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科目、语种及内容    1.考试时间初定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3.考试语种: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土耳其语、波斯语、柬埔寨语、泰国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阿尔巴尼亚语、印尼语、波兰语、捷克语等语种。    4.考试内容    (1)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综合考察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2)综合:以商务调研为主,重在考察商务知识和文字能力。    四、借调方式   
 由商务部借调使用,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考虑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使用。借调干部的行
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国内工资
由原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借调干部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相应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同时享有驻外外交人员权
利和义务,享受任期假和带薪年休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居)或探亲,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探亲。借调干部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预计派出时间及程序    考试合格人员将由商务部人事司赴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于2011年4月在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驻外秘书级干部任前培训,培训后暂回所在单位工作,待收到商务部人事司《借调常驻人员批准通知单》后正式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具体派出时间根据被轮换人调回时间而定,一般在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间。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联系人:石滢任蓓蓓  联系电话:010-198522  传真:010-    有关考试信息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网址:http://rss.)“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下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条件  2.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未练习过“法轮功”,从未参加过其他邪教活动,坚决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做斗争。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三、具有3年以上商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  四、所在单位应为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五、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汽车驾驶执照。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  七、服从国别安排。  八、具有外语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  注:除英语、阿拉伯语、日语以外语种干部的年龄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附件2:  第十六次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 间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取得汽车驾照时间
学历学位情况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所在单位意见
归口推荐单位
联系人、职务
(含区号)
本人联系电话
相关法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无锡推荐律师
最新已解决问题
按地域查找法规
按类别查找法规
全国专业律师列表
按地域找律师人事部网站-- 最新通告
关于推荐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及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和教职工:
  根据商办人函[号,为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外交官队伍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12年12月中下旬组织第二十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并已开始推荐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与条件
&&& 1、报名人员应为我校在职职工,政治立场坚定。从未练习过“法轮功”,从未参加过其他邪教活动,坚决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做斗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团结合作意识。
&&& 2、具有3年以上经济商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
&&& 3、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汽车驾驶执照。
&&&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英语、日语以外的其他语种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服从国别安排。
&&& 5、具有外语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
二、推荐方式及考试安排
&&& (一)请各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验学历证书。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及《推荐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请到“下载专区”栏中下载),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于日前送达校人事部人才办(红六楼2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byhy@。
&&& (二)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及流程
&&& 1.考试时间初定201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2.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 3.考试语种: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瑞典语、土耳其语、蒙古语、越南语、老挝语、波斯语、柬埔寨语、泰国语、缅甸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印尼语、波兰语、捷克语、阿尔巴尼亚语等语种。
三、借调方式
&&& 由商务部借调派出的秘书级外交人员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根据国外表现、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求原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考虑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使用。
&&& 借调人员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国内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享受其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为其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同时享有驻外外交人员权利和义务,享受任期假和带薪年休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居)或探亲,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探亲。借调人员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派出程序
&&& 考试合格人员将由商务部人事司赴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通过考察人员列入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干部后备库,并分批参加驻外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者将视国外岗位情况适时派出。
&&& 派出人员由商务部借调工作,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得原单位同意后,可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工作。派出人员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咨询方式 &&& 有关考试信息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及时发布,网址:,请随时关注。
&&& 有问题可咨询:
&&& 商务部联系人:严志刚& 庞雯雯,电话:010— 、,传真:010-。
&&& 校人事部联系人:尹海云,电话:
北京大学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Tianjin Commission of Commerce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商务动态 > 商务人才
关于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采编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二十三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商办人函[号)要求,为充实我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干部队伍,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商务部拟于2014年6月下旬组织第二十三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包括业务干部和会计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业务干部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三年以上经济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外语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掌握计算机相关应用技能。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汽车驾驶执照,驾驶技术熟练。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小语种干部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
  (六)服从国别安排。
  二、会计人员推荐条件
&&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健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 (三)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掌握计算机相关应用技能。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汽车驾驶执照,驾驶技术熟练。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驻外工作经历的干部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
  (六)服从国别安排。
  三、推荐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1、2),连同学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驾照(正本及复印件)、会计人员会计证书(正本及复印件)于日前报送至商务委人事教育处。
  (二)考试时间、科目、语种及内容
  1.考试时间初定2014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业务干部考试科目: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会计人员考试科目:财务专业笔试、英语基础水平笔试、综合科目测试、WORD、EXCEL、上机考试和面试。
  3、业务干部外语考试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综合考查听、说、读、写、译的水平;综合考试以经济商务调研为主,重在考察经济商务知识和文字能力。
  4、业务干部考试语种包括: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土耳其语、瑞典语、芬兰语、蒙古语、越南语、老挝语、波斯语、印尼语、柬埔寨语、泰国语、缅甸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波兰语、捷克语、保加利亚语等。
  5、会计人员考试内容涉及相关财经法规(参阅制度法规见附件3)、会计基础知识、行政单位会计实务(含预算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基础英语、会计应用英语、WORD、EXCEL、上机操作等。  
  四、借调方式
 & 商务部将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通过人员分批参加驻外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者将列入商务部驻外干部后备库,并视国外岗位情况适时派出。
 & 派出人员由商务部借调出国工作,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人工作表现和意愿,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工作。借调人员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借调人员的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国内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借调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相应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自调回离馆次日起,由原单位计发国内工资。派出人员驻外期间依法履行驻外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务委人教处 邹 瑞&&&&&& 联系电话:
 & 传 真:&&&&&&&&&&&&&&&&& 邮政编码:300040
 &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810 室&&&
  特此通知
  附件: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市商务委信息中心/  津ICP备号-1Copyright & 2006 - 2014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当前位置:>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七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
  为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外交官队伍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11年7月中下旬组织第十七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负责推荐本单位人员(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推荐其直属单位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归口推荐本地区(部门)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请各归口推荐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协助核验学历证书。确定推荐人选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归口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日前寄(送)达商务部,京外推荐单位须在寄送《推荐报名表》前先行传真。
  (二)商务部人事司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归口推荐单位最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科目、语种及内容
  1.考试时间初定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3.考试语种: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土耳其语、蒙古语、越南语、老挝语、波斯语、柬埔寨语、泰国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印尼语、波兰语、捷克语等。
  4.考试内容
  (1)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综合考察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2)综合:以经济商务调研为主,重在考察经济商务知识和文字能力。
  四、借调方式
  由商务部借调使用,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使用。借调干部的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国内工资由原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借调干部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相应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同时享有驻外外交人员权利和义务,享受任期假和带薪年休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居)或探亲,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探亲。借调干部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预计派出时间及程序
  考试合格人员将由商务部人事司赴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于月在北京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驻外秘书级干部任前培训,培训后暂回所在单位工作,待收到商务部人事司《借调常驻人员批准通知单》后正式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具体派出时间根据被轮换人调回时间而定,一般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间。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联系人:石滢
  联系电话:010— 、
  传真:010—
  有关考试信息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网址:http://rss.)“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下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附件:1.
     2.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商务部驻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