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就足以使他如何获得天使投资如此之高的荣耀吗?换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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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一,教育的作用及健康教育意义1.对于人世幸福状态的一种简洁而充分的描绘是: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凡是二者都具备之人就不必再有其他的奢望了;然而一个人的身体与精神中若有一方面存在缺陷,即使功成名就,也绝无幸福可言。人们的幸福或痛苦主要由自己决定。心智颟顸者做事定然找不到正确的途径;身体衰弱者即使有了正确的途径,也决不能获得进展。本人承认,有些人的身心生来就很强健,无需别人的多少帮助;他们凭借天赋之力,自幼便能日臻完善;并依靠与生俱有的优良体质,能够建功立业,创造奇迹。但是此类人实属罕见;我认为,可以这样说:我们日常所见到的人中,他们是行为端庄或品质邪恶,是有用或无能,十分之九都由他们的教育所决定。人与人之所以千差万别,均仰仗教育之功。我们童稚时所得到的印象,哪怕极其微小,乃至无法察觉,都有极重大、极久远的影响,犹如江河的源头,水性异常柔弱,一点点人力便可以影响河流的流向,乃至使河流的方向根本改变;总之,从源头上加以引导,河流就接受了不同的趋向,最后流向十分遥远的地方。2.本人认为,儿童的心智和源头的水性相近,容易引导,决之东则东,决之西则西;精神固然是人生的主要部分,我们关切的主要是内心,可是外在的躯壳也不可忽略。所以我打算首先由此切入, 先讨论身体健康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也许你早已有相当的期望,因为我对于这个问题作过格外的研究;如果我的预感不错的话,这个问题涉及的范围有限,很快就可以谈完。3.对于我们的工作及人生幸福,健康是何等重要;而一个人为了出类拔萃,功成名就,就必须能忍受艰辛、疲乏,因此对强健的体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其中的道理一目了然,无须证明。二,健康教育的具体体现(一)避免娇生惯养4.此处,我所要讨论的健康问题, 并非医生对于有病的或体质衰弱的儿童应该怎样救治;而是说,父母对于儿女原本健康,至少是未曾患病的体格,在不借助于医药的情况下应该怎样维护及改进。对于该问题,其实只要短短的一条规则就可以厘清,这就是:绅士们对待儿女应该像诚笃的农夫及殷实的自由民的所作所为一样。然而由于为人母者可能觉得我的方法未免严酷了一点,而为人父者也许又认为我的说法过于简略,所以我打算作些具体说明;只是我有一种普通而准确的观察,供妇女们仔细考虑,这就是大多数儿童的身体都因娇生惯养及溺爱之故而遭到戕贼,至少也受到损伤。5.应该当心的第一件事是:无论冬夏,儿童的穿着都不可过暖。我们出生时,面孔的娇嫩并不在身体其他部分之下,后来由于锻炼,才使之能经受风寒。正因为如此,当有个雅典人看见锡西厄的哲人在霜天雪地中竟赤身裸体而大惑不解时,锡西厄哲人的回答是颇为令人玩味的。他说:“冬天寒气袭人,你们的面孔暴露在外,为什么经受得住呢?”那个雅典人说:“我的面孔已经习惯了。” “那么你把我的身体都看作面孔好了,” 锡西厄人继续说道。诚然,我们的身体的确是能承受一切的,只要从小养成习惯。此外还有一个说的是酷热的与此相反的、著名的事例,有助于达到我们现在的目的,可以彰显习惯的力量,这是我在新近出版的一本不同凡响的游记上看到的;此处不妨将作者的原文抄录如下。他说马耳他比欧洲的任何地方都酷热难熬,不仅比罗马更为炎热,而且由于极少有凉风吹拂,特别气闷窒息,加剧了难受的感觉。此处一般百姓都黑得像吉普赛人,但是当地农夫并不畏惧太阳,在每天最热的时候,他们照常劳作不辍,不去躲避灼热的阳光。此事使我相信,只要我们从小养成习惯,许多看上去似乎不可能的事情,人的本性是完全可以适应的。马耳他人就是这样做的,他们努力锻炼儿童的身体,儿童从呱呱坠地一直到10岁止,全都裸露全身,既不穿衣,也不着裤,头上也没有任何遮盖,用此方法使之不畏惧炎热。所以我要劝你,在我们这种气候条件下,对于风寒可以不必过虑。在英国,有些人冬夏穿着同一套衣服,但他们并未感到丝毫不便,在冬天也并不比别人有更冷的感觉。如果做母亲的担心让孩子经受冰霜雨雪的考验会使之受到伤害,为人父者则害怕因此受人指责,那么有一点请确信,千万别让孩子的冬服过暖,此外还应记住:“自然”已经用头发将孩子的脑袋严严实实地遮住,又用一两年的时间令其经受锻炼,他在白天玩耍奔跑时固然可以不必戴帽子,晚上最好也不戴;没有什么比把脑袋捂得严严实实更容易引起头痛、伤风、发炎、咳嗽及其他诸种疾病的了。6.此处我提到孩子时,都是用“他”这一代词,这是因为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讨论青年绅士从小到大的养育问题,有关内容、方法未必完全适用于女子的教育;尽管性别的差异要求对男女作不同的对待,并非是一件难于区分之事。(二)脚的锻炼与冷水浴7.我主张让他每天用冷水洗脚;他的鞋子应该做得很薄,遇到须踩水时,水可浸入。说到这里,恐怕无论是主妇还是女仆都会反对我。主妇觉得肮脏不堪,女仆害怕洗涤袜子的麻烦。然而真理却是:孩子的健康较之其他种种考虑都重要,甚至重要百倍。请设想一下吧,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人一旦沾湿了脚,会带来何等麻烦,甚至可能把命搭上,大家那时就会觉得不如和贫民的孩子一道赤脚混大的好;由于从小养成了赤脚习惯,贫苦的孩子即使弄湿了脚,也如同弄湿了手一样,不会伤风,也不会有任何不适。手与脚之间之所以有如此之大的区别,请问除了习惯使然外,难道还有别的原因吗?如果有一个人,从出生起就总是习惯于赤脚,而双手则用荷兰人所谓的“手鞋”严严实实地包起来;那么,在这种习俗下,我想,一旦他的手沾了水,必定会和其他多数人打湿了脚一样的危险。预防的措施只能是把他的鞋子做得容易渗进水去,同时坚持天天用冷水洗脚。洗脚除了有清洁的益处外,我所注重的尤在其维持健康的功效。所以关于每天洗脚的时间,我倒并不作硬性规定。我知道有人习惯于每天晚上洗脚,取得极好成效,在三九寒冬时节,也未曾有一日中断;那时水面结了一层厚冰,孩子还是将脚浸到冰水里洗浴,尽管那时孩子年龄尚幼,甚至还不会自己擦拭腿脚,当他开始锻炼时,他总是哭哭啼啼,显得相当娇弱。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使儿童养成经常地、习惯性地使用冷水的习惯,增进人体有关部位的功能,免得像那些所谓有教养家庭的孩子,足部偶尔沾了一点水,便要带来许多麻烦;至于洗脚的时间是定在晚上还是白天,我想可以由做父母者酌情而定,以方便为宜。只要能落实洗脚一事,何时洗脚在我看来无关大局。用这种办法获得的健康及强韧,即使花费更大的代价去换取也是划算的。此外,用冷水洗脚还有防止鸡眼的功效,这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一桩很有好处的事。不过起初练习时,最好从春天开始,起初用温水,然后每晚把水逐渐调冷,过了若干时日后,你们就可以完全用冷水了,此后不分冬夏,都要坚持照样洗浴。只要我们在这件事以及其他改变我们生活常规的事情上都坚持同样做法,变化都只是慢慢进行,不知不觉地进行;这样,我们就能使自己的身体适应一切外在环境,既不会遭受痛苦,也没有危险。疼爱孩子的母亲若听到本人的有关主张,她们的态度是不难预料的。她们会说:倘若用这种方法去对待她们娇弱的宝宝,岂不等于谋杀?都是些什么话呀!在霜天雪地的大冷天里,费了好大劲还不足以使孩子暖和呢,却又要他们把脚放到冷水里去?且让我举几个例子来消除她们的恐惧吧,否则她们是不会去听从这个十分浅显的道理的。塞涅卡在他的《道德书简》第53篇及第83篇里告诉我们,说他在仲冬时节也惯于在冰冷的泉水里洗浴。塞涅卡的家境相当富裕,洗热水澡的开支完全承担得起;况且那时他已有一大把年纪(可以算作老人了),贪图点儿舒服也不为过,假如他不是觉得冷水浴不仅可以承受,而且还有益于健康,他是决不会那样干的。如果我们以为是斯多葛派的原则使他如此酷待自己,姑且就算如此,即他的教义使他用冷水浴的方式去承受苦难,但是冷水浴何以对他的健康还是合适的呢?因为他的身体并未因这种严酷的习惯而受到损害。我们对于贺拉斯的情形又有什么话可说呢?他是不属于任何教派的,与斯多葛的禁欲主义几乎搭不上界,但是他也告诉我们,说他习惯于在冬天洗冷水浴。也许有人会觉得,意大利的气候要比英国暖和得多,冬天时节,他们那儿的河水不像我们这儿的河水那么冷。如果说意大利的河水比我们这儿的暖和,那么德国与波兰的河水总比我国的任何河流都冷得多了;然而在德国、波兰的犹太人中,无论男女,一年四季,全都将整个身子浸泡在河水里洗浴,他们的健康并未受到任何损害。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奇迹,也不会认为这是圣威勒弗雷德井的神奇功效,才使得那个闻名遐迩的泉水井里的冷水不会损害浴者的娇嫩身体。现在,通过冷水浴使身衰力弱者恢复健康,增强力量,对于每个人都是异常灵验的;因此用冷水浴的方法去增强和锻炼体格,决非不可行或无法承受。倘若有人觉得这些成人的例子不适用于儿童,因为儿童的身体太娇弱,无法承受这种锻炼;那么,请他们考察一下古代德国人和现代爱尔兰人对儿童的做法吧。他们会发现,即使是他们认为最娇嫩的婴儿都用冷水洗浴,不仅洗脚,还洗全身,而且没有任何危险。现在苏格兰高地的妇女也在冬天用此方法去锻炼她们的孩子并发现,即使是冰水,也未曾对孩子造成伤害。(三)游泳与户外运动8.当孩子长到可以学习游泳的年龄而且又有人教他时,他应该学习游泳,这是不必由我在这里多说的。许多人的生命是由于会游泳才得以保全;所以罗马人把掌握游泳技能看得异常重要,甚至将其与文学并列;他们在形容一个人未受到良好教育、百无一用时,喜欢用这样一句谚语:他既不会读书,又不会游泳。但是游泳除了使他获得一种技能,能应付急需外,又因在炎夏时节,可以使他常常浸泡在冷水中洗浴,对于健康也大有裨益,对此想必是无须我来提倡的了,只有一点应当小心在意,那就是在他运动发热之后,或是血脉处于亢奋状态时,是决不能贸然下水的。9.还有一件事对于每个人尤其是儿童的健康极有好处,这就是要多到户外活动,即使在冬天,也应尽量少烤火。这样,他就习惯于既能忍受寒冷,又不畏惧炎热,既不怕骄阳,也不怵风雨了;若是一个人的身体连冷热晴雨都不能忍受,这样的身体对于他活在世上又有多大帮助呢?若待他长大成人才去着手培养这一习惯,就会为时过晚。这种习惯要尽早培养,逐步养成。只要这样去做,我们的身体对于任何事情几乎都是可以承受的。倘若我劝他不戴帽子到大风中及烈日下去游戏,我想他是无法忍受的。他会编织成百上千的理由来反对,其实说到底,无非是怕晒而已。如果因为害怕伤了我的少主人的肤色,而老是将他放到阴凉的地方,决不让他受日晒风吹,这也许不失为养成一个酷男帅哥的可行方式,但决非造就有用人才的正确途径。至于女孩子,对于容貌的关注固然应多一点,但是我敢说,多过户外生活对于她们的面容并无损害,她们在户外生活得越多,她们就会变得越发强壮健康;她们在教育上越是多经受她们的兄弟所经受的锻炼,在她们今后的一生中,她们就会更多地从中受益。10.户外游戏只有一种危险,就是他来回奔跑发热后,会坐在乃至躺在寒冷或潮湿的土地上。我承认这种危险,据我所知,当他们劳动或运动得发热时,如果喝了冷饮料,比我所知道的其他原因更容易罹患寒热症或其他疾病,这些疾病曾将许多人送进坟墓,或让他们到鬼门关绕了个圈。不过这种危险很容易防止,只要在他年幼时,随时有人看管。此外,他发热时,不准他坐在地上,不准他喝冷饮料,一旦这种克制的规定形成习惯之后,即使到了没有女仆或教师照顾时,他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不出乱子了。在此事上,我所想到的就是这个办法;因为随着年龄增长,自由便应随之到来,在绝大多数事情上,他必须获得信任,用他自己的行动去应付,因为他不能永远处于他人的保护之下;只有在他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原则,在他身上形成良好的习惯,才是最好、最可靠的,所以也是最应关注的。因为一切反复的告诫与规则,无论如何谆谆教导,除非在实践中形成了习惯,你都不能作任何指望,在此事上是如此,在其他任何事情上也都是如此。(四)衣着11.说到女孩子,一件事浮上我的脑海,大家决不可忘记;这就是你的孩子的衣服一定不可做得过于紧身,尤其是胸口部分。就让自然(Nature)按照它所认为的最佳方式去塑造形体吧。自然自己的作为远比我们指导它去做的好得多、精确得多。倘若当胎儿在子宫里面时,妇女能按照自己的设想去形成儿女的体态,如同她们生下孩子后去修正他们的体态一样,我们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善的儿童降生,就像衣着紧绷、束缚过多的儿童很少有优美的身材。我想,一般好事者──且不说无知的看护与制作紧身服装的人──如肯领悟这层道理,他对于自己并不清楚的事情就不会瞎搅和了;他们既然对于儿童体态的形成毫不知情,在塑造孩子形体时,就应该害怕将自然移位。然而在我见过的许多有关儿童的案例中,他们因为衣着过紧受到巨大伤害,这不能不使我感到,世上有些造物(Creatures),其禀性其实真不比猴子高明多少,他们只因对于自己子女无理性的爱抚及过度的束缚,竟把子女都给戕害了。12.狭窄的胸脯,短促且散发异味的呼吸,衰弱的肺腔,以及佝偻,是束缚身体及穿紧身服装的必然的、常见的结果。人们原来是想使他们苗条挺拔,身材健美的,结果却适得其反。当为身体上各种器官所预备的营养不能遵循自然的设计去分配时,必然导致身体各个部分的发育失去和谐。其结果是,一旦可能,营养便在身上那些不受挤压的地方堆积,因而经常造就一个异乎寻常的肩膀或臀部,这是不足为奇的。众所周知,中国的妇女由于从小身体受到严重束缚,造就了三寸金莲──我想象不出这样做会产生何种美感。最近我见到一双据说是供中国的成年妇女穿的鞋;这双鞋与我们这里同龄女性的脚相比是多么的不成比例,甚至连我们这里的小女孩都穿不了。此外,据说那里的妇女身材矮小,寿命也不长;然而那里的男人却同其他地区男人的身材差不多,寿命也不短。中国女性的这些缺点相当程度上要归咎于不合理的裹脚,因为血液循环因此受阻,整个身体的成长及健康从而深受其害。我们不是常常看到有人由于脚部的某一部分被扭伤或遭到击打而受到伤害,致使整个大小腿失去力量与营养,以致萎缩了吗?胸腔是维系生命的心脏的所在地,一旦违背自然地加以压迫,阻碍它正当的扩展,那么由此造成的极大麻烦,岂非可想而知吗?(五)饮食与用餐13.至于他的饮食,应该极其清淡、极其简单,如果要我进言的话,我主张在他年幼尚着童装时,至少两三岁以前,应该禁止肉食。这样做对于他保持健康与增强力量,无论是着眼于当前还是长远考虑,都不无裨益,但是我担心做父母的由于自己接受了多食肉类的不良习俗的误导,难以赞同这一做法;他们会自行其是,越俎代庖,认为他们一天倘若不至少吃两次肉,便会挨饿。我确信,如果一般儿童不像现在这样,被慈爱的母亲及无知的仆人将肚皮填得满满的,三四岁前与肉食完全不沾边,他们年幼时出牙的危险就会大大降低,各种疾病也会退避三舍,而为健康、强壮的体格奠定基础也是确定无疑之事了。倘若我的少主人一定要吃肉,就让他每天吃一次吧,每次且只可吃一种。清淡的牛肉、羊肉以及小牛肉等是首选,可用饥饿去诱发他的食欲,不用任何别的调味品;此外要特别注意的是,他用餐时,不管有无其他食物,都要多吃面包。食物无论多么坚硬,都要让他细嚼慢咽。我们英国人时常对此疏忽,从而导致消化不良及其他更严重的疾病接踵而至。14.作为儿童的早餐及晚餐,牛奶、奶羹、稀粥、弗禄麦以及我们英国人习惯制作的其他各种食品,都是非常合适的;要注意的只有一点,就是这些食品都要务求清淡,不必多加调料,尽量少放糖,甚至干脆就不放;尤其是各种辛辣的调味品以及其他可能导致血脉亢奋的东西,都要力求避免。此外,在他的一切食物里,盐不可多放,不可使他习惯于食用味重的肉食。我们的味觉之所以变得嗜好美味佳肴,对于烹饪术情有独钟,全是习惯使然;食品里的盐若加得太多,不仅容易使人口渴,饮水过度,而且对于身体还有其他副作用。对于我的少主人来说,最好的早餐是一块制作优良,烘烤适度的黑面包,有时可以在面包里添加一点黄油奶酪,有时就宁可什么都不加。我相信这种早餐能使他变成体格强壮之人。这样的食物丝毫不亚于精心烹制的食物,对他十分有益;他只要食用惯了,同样也会甘之如饴。如果他在两餐之间还要进食,只可使他习惯于嚼食干面包。假如他超过需要,仍喊饥饿,有了面包就能够止饿了;假如他并不饿,那么他根本就不应该吃。用此方法你可以得到双重益处。其一是让他形成吃面包的习惯,他就会爱上这种食物;因为我说过,我们的口味及肠胃都是钟情于吃惯的东西。其二是你不至于使他的进食比自然所需要的更饱、更频繁。我并不认为所有人的胃口都是如出一辙的;有的人生来胃口就好,也有人生来消化能力就差。但是我总是觉得许多饕餮之徒都是习惯使然,并非天性造就;据我所知,有些国家的居民强壮活泼,精力充沛,但每天只吃两餐,而有些国家的居民却像闹钟一样准时,每天习惯于吃上四五次,而前者的体魄并不亚于后者。罗马人即使每天进食不止一顿,也只有晚餐是固定的,他们通常要挨到晚餐才进食;至于那些习惯于吃早餐的人,其进餐的时间安排在早上8点、10点或12点乃至更晚,就餐时既没有肉,也没有事先准备好的食物。奥古斯都是世界上一位最杰出的君王,据他自己说,他只在兵车里随便吃一点干面包。塞涅卡在他的第83封《道德书简》里描写他自己的生活起居状况时说,他虽然已步入老境,年龄容许他不妨奢华一点,然而他仍然习惯于每天午餐只吃一块干面包,进餐时连正式的落座仪式都没有。虽然他的财产较之任何英国人的都不会少,如果健康需要他享用比较丰盛的食物,即使加吃一倍,他也足以支付得起。这个世上的不少杰出人物都是吃这么一些有限的食品长大的;而罗马的年轻绅士也并未因为每天只进食一餐便觉得身亏力弱、精力不济。万一他们中有人饥肠辘辘,挨不到他们惟一固定晚餐的时候,也不过稍许进食一点干面包,至多再增加一点诸如葡萄之类的小东西,去安抚一下自己的肠胃。这种节制的习惯无论对于健康还是事业,都甚属必要。后来他们东征胜利后,奢靡之风在他们中开始蔓延时,每日一餐的习惯仍旧未变,成为对抗奢靡的一种手段;其中有些放弃了粗茶淡饭旧习的人,虽然喜欢操办宴席,但不到夜幕降临,宴席是不会举行的。人们认为,每天吃了固定的一餐外还要多吃,简直是匪夷所思,荒唐透顶;直到恺撒的时代,如果有人在日落之前去寻欢作乐或大吃大喝,还是要遭到谴责的。所以,倘若人们不以为这种方法过于苛刻的话,我以为最便捷之事就是让我的少主人早餐只吃面包。你很难想象,习俗的力量有多么厉害;我认为,我们英国人的大部分疾病全是由于进食了过多的肉及过少的面包之故。15.至于他的用餐时间,我以为要尽可能避免有固定的进餐时刻表。因为如果习惯使他的进食固定在特定时间,那么如果错过时间,他就会焦虑不安,他的胃不是因亢奋而导致弊端重重的饮食过量,就是因消沉而导致食欲大减。有鉴于此,所以我不主张为他的早餐、中餐、晚餐预设固定进餐时间,我宁可主张他一日三餐的进食时间差不多要每天变化。如果他在三次正餐之间还要进食,可以满足他,一旦他要求时,可以随时提供优质的干面包。如果有人觉得这种饮食对于儿童过于刻薄、吝啬,那么,他们应当知道,一个孩子午餐有肉吃,晚餐有肉汤或诸如此类的食品果腹,此外想吃时还随时有质量上乘的面包与啤酒,他是绝对不会挨饿的,也不至于由于营养不足而变得虚弱;所以经过反复考虑之后,我认为这不失为对待儿童的最佳方法。早晨通常被安排来读书,孩子的胃如被食物充填得满满的,是一种不良的准备。干面包虽说营养异常丰富,可是在引起食欲方面却居于末席;凡是关注儿童的精神或肉体,不愿他们变得萎靡不振及健康缺失的人,是不会让他在早餐时把肚皮填得太饱的。人们也不要以为对有财产、有身份的人用这种方法不合适。一个绅士,无论处在何种年龄段,都应这样养育,务使他能随时操刀舞剑,当好一名士兵。一个人使其子生来就只会仰仗老子留给自己的大笔财富优哉游哉,安逸度日,他若是这样养育儿子,那么这种人既不曾借鉴过所见到的榜样,也不明白自己所处时代的需要。16.他的饮料只能是淡啤酒,不能在两餐之间饮用,而只能在吃过面包之后去喝。我这样主张的理由如下。17.第一,当人浑身燥热时,喝饮料比我所知道的任何别的事情都更容易引起发烧与积食。如果他玩耍得又热,又渴,面包自然就难以下咽;如果只允许他在吃过面包之后再喝饮料,他便只好勉强忍耐,不去碰它。须知,在他很热时,他是绝对不能进食饮料的。至少也得先吃一大块面包,以便赢得时间,使啤酒加热到与体温相当,那时饮用才是安全的。如果他真的渴得厉害,啤酒这样热了再喝,其止渴的功效便更大;如果他等不及热了再喝,那么他不喝也没有关系。他因此还可以养成克制的习惯,对于身心的健康乃是极为有利的。18.第二,他若不先吃面包就不准他喝饮料,这样做又可防止他养成贪杯的习惯;对于良好的友谊,贪杯不啻是一种危险的开端和准备。人们常常依据成规旧俗,使自己养成习惯性的饥渴。只要你愿意尝试,你可以让一个已经断奶的孩子在晚上重新吃奶;甚至他不吃奶便无法入睡。看护们习惯于用此方法──就像哼摇篮曲一样──去止住婴儿的啼哭。我相信,做母亲的一般都会发现,把孩子接回家的开始阶段,要让孩子晚上断奶是颇为困难的一件事。你得相信,无论白昼还是黑夜,好饮都是个占据优势的习俗;如果你愿意尝试,你可以有办法使得一个人时时都觉得口渴。有一次我住在某人家里,那家有个任性的孩子,家人为了使这个孩子安静,只要他一哭闹便给他饮料;所以他从早到晚总是喝个不停。虽然他还不会说话,而每天24小时所喝的却比我还多。你若愿意的话不妨试试,无论是喝浓啤酒还是淡啤酒,你都会喝得口干舌燥。教育上应该关注的一件大事是看你要培养何种习惯;所以在这件事上与在其余一切事情上一样,如果在实践上你不打算让他继续下去,日益增长,你就不必让他养成习惯。喝饮料不可超过自然的限度,这对健康及节制都不无裨益;凡是不吃咸肉也不饮烈性饮料的人,他在两餐之间是很少口渴的,除非他已养成了海喝滥饮的习惯。19.此外你特别要注意的是,提防他喝果酒或烈性饮料,即使偶尔喝过,也决不可常喝。在英国,通常最爱给予儿童的便是这种饮料,而这种饮料对于他们的坏处也最大。他们决不可喝烈酒,除非作为兴奋剂,并有医生的处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得密切注视你的仆人,他们如果违反纲纪规矩,就应严惩不贷。这些卑贱的小人,自己把大部分的快乐放在烈性饮料上面,他们总喜欢为小主人提供他们自己最心仪之物,以博取少主人的欢心;他们自己喝酒得到了快乐,便无知地以为少主人喝了也没有害处。这是你要睁大眼睛密切关注及用全部能耐去约束的;让孩子们喝惯烈性饮料,尤其是私下和仆人推盏对饮,会奠定儿童沉沦的坚实基础,其对儿童身心的危害,较之任何其他事物有过之而不及。20.在健康的维护上,特别是在儿童的健康维护方面,水果是最难处理的问题之一。我们的始祖就是因为甘愿为水果冒险而失去了乐园;无怪乎我们的孩子禁不住水果的诱惑,以付出健康为代价。关于食用水果的注意事项,并非一条一般的规则可以说清。因为我决不像某些人那样希望儿童远离水果,也不像他们那样认为水果这种东西完全于儿童的健康无益。他们这种苛求态度的结果是,儿童反而会更加贪婪地去寻觅水果;不分好坏,不管成熟与否,也不论何时,只要能弄到手,都乱吃一通。我觉得,对于西瓜、桃子、大多数梅类,以及英国出产的各种葡萄,儿童应完全避免触及,因为它们的味道虽然异常可口,但是汁液极不卫生,所以如果可能的话,最好不让他们见到,或是根本不让他们知道有这些东西。但是草莓、樱桃、醋栗,或者复盆子,只要完全成熟了,我觉得让他们食用非常安全,如果当心下列各点,大人不妨放松管制。第一,不可照我们日常的做法,在正餐后,肠胃充斥了其他食物时再去食用。我主张进食时间应该安排在餐前或两餐之间,儿童应当把它们当作早餐来用。第二,应在进食面包时同时食用水果。第三,要待水果完全成熟了才食用。如果他们能够照这种办法去进食水果,我觉得水果对于我们的健康不仅无害,反而有益。夏天的水果正与出产时的炎热节气相对应,由于气候炎热,我们的肠胃功能变得衰弱紊乱,吃些水果正好清热开胃;所以在此问题上,我不像某些人那样严厉地对待其子女;那些人让其子女接触水果的机会甚少,不提供给他们适当的经过精心挑选的水果去让其满足,这样,一旦他们逃脱了管束,或是通过贿赂仆人去买到水果,他们就会为了满足长久以来的欲望,连果皮都会吃得干干净净,以至吃得过量。还有苹果和梨子,只要完全成熟了,采摘下来后又贮藏了相当的时间,我认为也可以随时安全地享用,尤其是不妨多吃些苹果,我听说,十月份以后吃苹果是决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此外,我认为,不吃糖渍的干水果,也是合乎卫生的。其实一切糖果都应避免触及;糖果的危害到底是对制作糖果的人多,还是对食用糖果的人多,一时恐难下定论。我相信买糖果吃是最不合适的用钱方式,其中不乏虚荣心作祟;这个问题就留给女士们去自行决定好了。(六)睡眠与卧床21.在所有各种显得缠绵、温柔的事情中,没有什么比睡眠更易使儿童沉溺其中。在生活起居中,只有睡眠是儿童可以充分享受的;没有什么比睡眠更能增进儿童的生长与健康。惟一应当成为规范的是,一天24小时之间,究竟哪一部分应当作为他们的睡眠之用;这一问题不难解决,正如常言道:早起成习惯,受益无穷多。如果早起形成习惯,对健康极为有益;一个人若从童年起就养成及时起床的习惯,并驾轻就熟,游刃有余,那么,至他成年之后,他就不会将他生命中最宝贵、最有用的时间浪费在昏睡中及床褥上了。如果儿童必须早起,自然便得早睡,其结果可使他们养成一种习惯,不去涉足那种不健康、不安全的放荡的夜生活;凡是正常安排生活的人很少因放荡淫逸而遭致责难。我的本意并非是令郎长大成人后,绝对不能在晚上8点以后去与人交际,也不是说他一定不能在午夜时分与人觥筹交错,聊天应酬,你只是要明白,你要尽可能在他年幼时使他养成一种习惯,避免以上提及的种种行径,那么,将来因为违反自己习惯,他对于上述做法就会感到如芒刺在背,退避三舍,而很少会去参加那种子夜的饮酒狂欢了,这种好处可谓非同小可。倘若事情不能做得如此彻底,还必须顾及时尚与社交,要让他20岁以后能与他人一样生活,那么在现在与20岁之间的这一段时间,你也值得使他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因为这不仅对于增进他的健康有立竿见影的作用,此外还有别的种种益处。我虽然主张儿童年幼时应多睡眠,甚至睡多久可悉听尊便;但我的本意并非说他们长大一些后还应总是这么在床上耗费大好光阴,沉溺于被褥,懒睡不起。不过限制他们睡眠的时间究竟应该从7岁起、10岁起,还是从别的年龄起,难于精确规定。在作出有关决定时,应该考虑他们的气质、力量和体质。不过若是到了7~14岁之间,他们还是喜欢贪睡,我想那时着手将他们的睡眠时间逐渐减少到每天8小时左右是适宜的。健康的成人每天有8小时睡眠通常就够了。如果你已经尽了你的本分,使他养成了长期早起的习惯,这种贪恋枕衾的缺点是容易革除的;多数儿童因为晚上想与伙伴同乐,减少了睡眠时间;如果无人监管,他们也许会在早晨去弥补夜晚的损失,但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每天一早都应有人将其唤起;但是唤醒他们时一定要极为小心,避免仓促行事,不可大声或尖声叫唤,也不可使用其他突然发出的巨响。这些会使儿童受到惊吓,从而使他们受到巨大伤害。睡眠正酣时,忽然这样被人惊醒,无论是谁都会感到烦躁不安的。当从睡梦中唤醒儿童时,一定要先是低声呼唤,轻轻抚摸,使之逐渐清醒,对他们只能使用温和的言语和惯常的做法,直到他们神志恢复,穿好衣服,你才能确信,他们是完全清醒了。如果勒令他们清醒,那么无论你的动作如何舒缓,也会使他们感到痛苦;此外还要注意的是,不可使他们遭受任何其他苦恼的困惑,尤其是使之恐惧一类的事情。22.让他的卧床坚硬些,铺设宁可用棉絮,而不是羽绒。硬床可以锻炼身体,然而如果每夜被羽绒被褥所包裹,则会融骨伤体,不啻为虚弱之因,短寿之源。结石病的起因常常就是由于腰部包裹过暖所致,此外还有许多别的不适,以及疾病之源的身体孱弱,大都可归咎于羽绒被褥。凡是在家里睡惯了硬床的人,到国外旅行时便不至于由于床褥不软和、枕头没铺好,而有失眠之苦──须知,旅行时睡眠乃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主张要常常用不同的方式去铺设他的枕衾,有时可以让他的头垫高一点,有时不妨睡低一点的枕头,使他不至于感觉到每一细小的变化,而这样的变化他必定会遇到,须知,他并不能注定总是睡在家里的少主人的床上,可以吩咐女仆给他刻板地铺好一切,在温暖中进入梦乡。自然给予人们的甘露是睡眠。与之失之交臂者便会遭受痛苦;对于这种甘露,凡是只能在母亲的精美的金杯中去畅饮,而不能在粗糙的木盘中品尝的人,就是不幸之至之人。能够甜睡的人就能饮到这种甘露;至于下榻之处是柔软的床褥还是坚硬的铺板,那都无关紧要。惟一必要的事情就是睡眠而已。(七)排便23.此外, 还有一件与健康攸关之事,就是按时排便。大便过频之人很少有强健的思维及身体。对此,相应的治疗措施可从饮食与药物两方面着手,比起便秘来这毛病容易医治得多,无须过多关注;因为如果它存在威胁的话,无论是来势汹汹,或是旷日持久,自然会迅速请医生瞧治,有时甚至就医太急;如果症状不重,为时不久,通常最好的办法就是听其自然。与此相反,便秘亦有害处,医生诊治起来却要困难得多;泻药虽在表面上可给予安慰,实际上却使病情加重,而不是祛除毛病。24.对于便秘这种毛病,我认为更有理由来加以讨论,且从书本上寻找不到医治的方法,所以设法动脑来解决,深信只要我们能遵循正确的途径,采取合理的步骤,便秘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即使是在我们身体上产生更大的变化,也都是不难办到的。第一,我认为大便是人体某些部分运动的结果,尤其是肠道蠕动的结果。第二,我认为有些并非完全随意的动作,通过应用与长期练习,只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假以时日,它们都是可以成为习惯的。第三,据我对一些人的观察,他们只要在晚餐后吸一管烟,再去方便,排泄就非难事了;于是我自己便首先产生怀疑,感到他们之所以能得到自然的垂青,恐怕是基于习惯者多,而由于烟草者少,充其量即使真是由于烟草之故,我想也是由于烟草激起了肠道的迅速运动,而不是因为烟草具有通便的力量;否则它便必定还有其他的效能。一旦有了这种想法,认为大便可以养成习惯以后,接下来的事情便是考虑通过何种途径及采用何种手段才有达到该目的的可能。第四,于是我便设想,倘若一个人在早晨首次进食后,立刻便去向自然乞求,尝试出恭,不管他是否可控制自己,达到排便的目的,通过长期练习,行之既久,他就可以养成早起排便的习惯了。25.我之所以选定早餐后去方便,是基于以下理由。第一,因为早餐前人的胃内空虚,如果它接纳了它所钟情之物──因为我主张人在有需要时,胃口好时进食喜爱的食物──胃内的纤维便会通过强烈的收缩作用,将食物紧紧包裹;我想这种收缩作用也许会顺延到肠道,因而增强其蠕动。例如,在我们所见到的肠梗阻中,肠道的下部无论哪一部分发生了紊乱的运动,都会波及其余部分,甚至胃部也要受到这种不规则运动的困扰。第二,因为人在进食时精神通常处于放松状态,不至于驰心旁鹜,于是更多地集中于下腹,从而产生同样的效果。第三,人们无论如何繁忙,还是可找到进食的时间,因此他们也一定有足够的空暇去求助于排泄女神的垂青,解决内急;但是由于人事倥偬,除此之外便没有一定的时间可以确定为解决内急之用了,即使定下,也不免中断。身体健康者的进食时间经常变化,但每天至少会进食一次,照此推理,人们仍能维持按时大便的习惯。26.依据上述理由,实验开始进行,并产生如下结果。我发现凡是坚持不懈之人,在他们吃过第一餐后,无论何时,也不管是否有排泄的需要,都小心在意,奔向卫生间,短短几个月后,他们的努力就使自然忠于职守,获得了预期的成效,养成了按时大便的习惯;除非自己偶尔疏忽,早餐之后,他们是极少不能排便的。因为无论他们是否想要,只要到了卫生间,尽了本分,自然是一定会服从他们的。27.所以我提议,一个儿童每天遵循如下常规。用过早餐后,立即让他坐到恭桶上,排泄好像进食一样,都在他自己的掌控之下;不仅他自己,他的女仆也应该对此深信不疑,而决不可持相反的观点;如果他被迫去坚持排便,否则不得游戏,或只有在恭桶上有效地解决了问题,才容许重新进餐,至少他尽了最大努力去做,我就不会怀疑,按时大便就会成为他的习惯。因为我有理由认为,儿童经常沉浸于游戏之中,而将其他事情置诸脑后,自然呼唤他们的轻微动作每每被忽视;他们对于适时的内需这样不顾,久而久之便导致了便秘的习惯。我认为,上述方法可防止便秘并非只是一种猜测;我知道有一个孩子用此方法持之以恒地练习了一段时间后,每天早上就会习惯地坐上恭桶了。28.成人是否认为这种方法值得一试,惟有留待他们自己去定夺;然而我不能不声明一句,鉴于许多问题来自于便秘,所以我更加感到,对于健康而言,自然的必不可少的放松较之其他任何事情更重要。一天24小时中,我觉得方便一次就够了;我不认为会有人觉得这样太多。采用此方法,排便就可以不必借助于药物之力,自然畅通,对于顽固及习惯性的便秘,药物的效力通常很小。(八)用药29.至于他的一般健康事宜,我只有关于他的一个管理问题要打扰你。大家也许对我有一种期待,以为我会提供一点关于药物的意见,用以预防疾病;对于这种期盼,我只有一点可说,希望大家严格遵守,这就是:决不可让儿童服用任何药物去预防疾病。倘若大家能够听从这一建议,其功效会远胜过女士们的食物、饮料或药商们的药物。你决不可按照那种方式去干预,自作聪明,否则不仅不能预防疾病,反而会引来麻烦。儿童有点小恙,不用动辄服药、请医生;尤其是万一请来的医生是个多事之徒,他立刻就会在病者的窗台上摆满药瓶、药罐,胃里塞满药丸。其实,与其将孩子交给一个胡乱处置的人,或是一个认为儿童的一般毛病可用除了食物之外的任何东西医治好,或是相信与此类似方法的人,还不如完全任其自然来得安全。无论是从理智或经验考量,我都觉得儿童的娇嫩的身体应尽量少加摆布,除非是在某些个案确实需要,绝对必须的情况下,才另当别论。有些疾病刚发生时,为患者提供一点冷却、静置过的红罂粟水──这是一种真正 的消食水,同时禁止肉食,疾病通常就可以痊愈;若是用药太猛,反而会酿成重病。倘若这种温和的处理无法摆脱萌发中的麻烦,不能阻止它变成真正的疾病,那时才可以去请教一位冷静持重、考虑周全的医生。我希望我的有关意见能得到人们爽快的认同。一个曾耗费精力研究过医学的人,他劝你不可滥用药物,乱请医生,恐怕是没有人有借口去加以怀疑的。(九)身体保健的规则30.与身体及健康有关的事宜,我这就说完了,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如下几条极易遵守的规则:大量呼吸新鲜空气,经常运动,睡眠充足;食物须清淡,不喝酒或烈性饮料,少用乃至不用药物;衣着不可过暖、过紧,尤其是头、脚要保持凉爽,脚应习惯与冷水接触,不怕暴露在潮湿的环境中。中篇
道德教育一
德育的意义及原则31.一旦身体获得了应有的关注,保持强健兴奋,能服从并执行精神的命令之后,另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如何使精神保持正常,使之在一切场所的一切行为举止当乎一个理性动物高贵美善的身份。(一)重视儿童精神形成的意义及德行的原则32.我在本文开头说过,人们的言谈举止、能力之所以千差万别,较之任何其他事物,教育所起的作用乃是最大的;倘若这种说法如本人所确信,诚然不错的话,我们就有理由提出以下主张:要格外重视儿童的精神的形成,而且须及早形成,这足以影响他们今后一生的生活。因为他们做事或好或坏,随之而来的赞扬或责备便会与其所受的教育相联系;他们如果在某件事上出了差错,人们便要批评,声称那样的结果是符合其所受的教养的。33.身体强健主要体现在能吃苦耐劳,精神的强健同样如此。一切德行与价值的重要原则及基础就在这一点上:一个人能抗拒自己的欲望,能够不顾自身的自然倾向而纯粹服从理性最好的指向,尽管与欲望背道而驰。(二)早期教育的意义及教育不当的危害34.据本人观察,人们在教养儿童方面有个重大错误,对一个问题没有给予及时充分的注意;这就是人的精神在最纤弱、最容易支配之时未能使其习惯于遵守纪律,服从理智。接受自然的明智的命令,为人父母者无不爱护自己的子女,但是如果理性不是极为严密地监视这种自然的爱,就容易流于溺爱(fondness)。父母爱护自己的子女,固然是其职责;但是他们常常连子女的过失都呵护有加。诚然,对子女的行为不宜横加干涉,应当允许他们在各项事务上运用自己的意志;而且,由于孩子年龄尚幼,他们也不会做出太出格的坏事,所以做父母的总觉得可以放纵子女的过失而无危险,他们以为孩子任性地嬉戏打闹是孩子纯真的童年的表现。但是对于一个溺爱子女、对于其恶作剧不去纠正、一味原谅并认为那是无关紧要的小事的父母,梭伦答复得好:“不错,但是习惯却是一件大事啊!”35.被溺爱、娇宠惯了的孩子必然学会打人及骂人,必定会哭闹着索要他想得到的东西,必定会悍然去做他一心想做的事情。这样一来,由于父母迎合迁就、溺爱娇惯之故,在孩子幼小时候破坏了自然的法则,他们自己在泉水的源头播撒了毒药,日后亲自喝到苦水,却又感到大惑不解。因为他们的孩子长大后,这种种恶习如影相随;那时孩子已长大,他们的父母不能再将他们当作玩物逗乐了;于是他们就开始埋怨,说孩子太刚愎倔犟,恣意妄为;那时他们才恼怒地看到孩子的任性执拗,被他们的种种邪恶气质劣行所困扰,然而这些缺点都是他们亲自注入、养成的;直到那时,他们才愿意铲除他们亲手种植的杂草,然而杂草已根深蒂固了,这时想铲除也许已为时太晚。既然在他还在着童装时就惯于颐指气使,支配一切,现在他穿上马裤了,他仍旧希望随心所欲,我们又为什么要感到惊讶呢?毋庸置疑的是,随着他越来越接近成年,他的年龄将其错误也表现得越来越显著,以至很少做父母的如此颟顸,视而不见,也极少做父母的如此麻木不仁,对于自己放纵的恶果毫无所察。他在还不会说话、不会行走之前,就已在对女仆吆三喝四了;他刚刚牙牙学语,父母就受他差遣了;如今他已长大成人,比以前更加强壮、聪明了,为什么现在突然之间要受到约束和控制呢?为什么他在7岁、14岁,或是20岁的时候,必须要丧失迄今父母一直大量允许他享有的特权呢?你不妨用一条狗、一匹马或是任何其他一个动物进行试验,观察它们幼小时学会的鬼蜮伎俩长大后是否能轻易除去;然而诸种动物中,其任性、傲慢,或其希望成为自己及他人主宰的欲望,哪里赶得上人类的一半呢?36.当其他动物幼小时,我们对待它们的办法通常相当聪明;我们知道为了使之成为有用的动物,或适于某种用途,必须及时训练。我们惟有对于自己的后代,在这一点上疏忽大意;我们将他们变成了劣迹斑斑的顽童,却又愚蠢地希望他们长成谦谦君子。因为如果儿童想吃葡萄或糖球的念头一旦产生,我们为了不让可怜的孩子哭泣或不快,就让他如愿以偿;那么为什么一旦他长大成人,他想喝喝酒、玩玩女人,却不可以如愿以偿呢?作为心仪之物,喝酒、玩女人对于一个年龄较大的人来说,与他年幼时哭泣追求的东西之合乎孩子的倾向,并没有区别。处在各种年龄段的人具有各种不同的欲望喜好,这并非错误;但若不能使欲望接受理性的规范与约束就是问题了;其中的区别不在有无欲望(Appetities),而在有无控制欲望的能力与克制自己某种欲望的功夫。凡是小时候不惯于使自己的意志服从于他人理性的人,一旦长大,到了自己能运用理性时,他也很少会去留意倾听或服从自己的理性。这类儿童会成为哪一类人,其实不难预见。37.以上所说的诸种情况,即使是看来最能潜心教育子女的父母,也常常忽略。但是倘若我们观察一下对于儿童管教的一般状况,想想他们为世人不齿的放浪形骸的情形,我们确有理由怀疑其中是否还有一点德行残留的足迹。我真想知道,倘若父母以及其他与儿童朝夕相处之人,不使儿童对邪恶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以及不在儿童刚能接受邪恶时便将邪恶的种子向儿童播撒,那么儿童怎么会有邪恶?我这里并非指他们给儿童提供的榜样,以及他们为儿童树立的表率,这些所起的鼓励已足够;我所注意的是,他们清楚明白地将邪恶传授给儿童,使之实际上离开道德的正途。就在子女还不会行走前,他们便施之以暴力、报复、残忍等训练。大多数儿童天天听到的一课是:“给我一根棍子,我要揍他。”也许有人认为这种教训无伤大雅,因为儿童手劲很小,干不出任何出格之事。但是我要问一句,难道这种教诲就不至于败坏他们的精神吗?难道这不就是他们开始实施强权与暴力的一种方式?倘若他们小时候就因受他人教唆而去打人、伤人,目睹自己施加于别人的痛苦,反以为乐,备感欢欣,那么到了他们自感足够强壮有力、可以自由行动、能够通过打人而达到某种目的时,他们就不会照此行事?我们的身体之所以需要遮盖,目的是遮羞、保暖、护体,可是由于父母的愚昧或恶习,却将穿衣戴帽在孩子身上移作他用。他们教一个孩子盼望一套新衣,目的是贪图其精巧漂亮;看见小女孩穿了一套新衣,戴了一顶新帽,做母亲的赶紧去叫她几声“我的小皇后”、“我的小公主”,教她自我陶醉一番,认为不这样做那哪成呢?这样一来,小孩子衣服还不会穿,却已学会向别人炫耀自己的服装。既然做父母的从小就教子女这样行事,他们长大后岂能不继续炫耀裁缝为他们制作的服装的时髦样式?有些做教师或父母的人,为图一己之便,每每鼓励学生或子女去说谎、含糊其辞,以及说那些与说谎相差无几的遁词。通过成人的教诲,这些成为他们的口头语;年轻人目睹曲解事实(Straining of Truth)在对他的作为正人君子的先生有利之时尚且受到鼓励,那么,一旦这样做对于他自己有利时,为什么他就不能如法炮制呢?处于社会下层之人因受家产匮乏的限制,其子女受饭菜的诱惑适度,吃吃喝喝的邀请也有限,故他们不至于在饮食方面放纵洒脱,恣意妄为;不过这些下层人士一旦有了多余的资产,便会给子女树立恶劣的榜样,使其子女知道他们并非不喜欢贪杯,或不喜欢多食,过去之所以进食适度,是因为囊中羞涩之故。倘若我们观察那些家境稍微变得殷实一点的家庭,就不难发现,他们是如此地看重饮食,乃至视为人生的大事与幸福,如果儿童得不到一份饮食,他们便以为儿童受到了歧视。他们的肠胃填实以后,人们还得用调料、肉菜以及种种精烹细作的食物去诱发其口味;然后又借口怕肠胃负担太重,又让喝一杯酒,美其名曰帮助消化,实际上只是增加积食而已。我的少主人有点小恙吗?大人的第一个问题是:“我的宝贝,想吃点什么?需要我拿什么给你吃呢?”于是立即密锣紧鼓地张罗起食物及饮料来;每个人都要想方设法去制作精美的食物,以便增加病孩的食欲;其实,疾病初起时,病人的食欲减退,是自然的配套措施,以此阻断疾病的发展;只要肠胃不再吸纳新的食物,它便可以有余力去纠正、控制这种违背常规的玩笑(peccant humours)啊!有些处在父母关爱之下的儿童是如此幸福,他们的父母非常明智,令子女在餐桌上保持克制,安于粗茶淡饭,不去暴饮暴食;然而他们的精神还是难免受到一种正在蔓延的不良习气的毒害。尽管他们在受人管教时,由于管理得当,身体的健康也许可确保无忧,但他们随时随地都会受到一种所谓精食主义(Epicurism)的诱惑,他们的欲望定然会被这种诱惑所煽惑。这种对食不厌精的推崇随处可见,就人类自然的食欲而言,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刺激,使他们很快爱上流行的美味佳肴并乐于破费。对此,几乎每一个人──即使是邪恶的非难者──也交口称赞,美其名曰“生活得好”。面对这种众口一词,就算有人心怀不满,又敢说些什么呢?既然精食主义拥有如此多的信徒,乃至被社会上的精英阶层广泛地实践,如果有人说精食主义是奢侈,谁愿来听这种议论呢?精食主义现已成为一种通病,并拥有大批支持者,不知它是否还取得了一种美德的名称;此时有人公然出来张嘴表示反对,不知大家是否会视之为愚不可及之举,或者说此人不懂人情世故。老实说,本人颇为怀疑的是,我在这里所说的一番话,可能被责备为脱离常规的痴癫之言,难道我没有用这种观点提醒过做父母的人吗?我叫他们教养子女的时候要小心在意,密切注视,须知,他们周围都有敌人,不仅存在种种诱惑,而且还有导致邪恶的教唆者,甚至他们认为安全的地方也是如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打算再多费口舌了;至于人们玩了什么心计去败坏儿童,向他们灌输邪恶原则的详情,我更不想逐一点评;我只希望做父母的人能认真地思考,想想儿童在无意中受到哪些不合常规及邪恶的教诲,想想为孩子提供与此不同的教导是否是他们的职责及明智之举。 (三)教育儿童用理智克服欲望38.对我来说有一件清楚明白的事情是:一切德行(Virtue)与美善(Excellence)的原则在于,当欲望得不到理性认同时,我们需要具有克制自身欲望得到满足的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及改进依靠习惯,而使之轻松、熟练地发挥则靠早期实践。倘若我的话有人相信,我建议与常规背道而驰,儿童自呱呱坠地时起就应该习惯于克制自己的欲望,做事行动时不要对这种欲望念念不忘。他们应该学会的第一件事是,他们之所以得到某样东西,并非那件东西博得他们青睐,而是因为适合他们获得。如果只提供他们所需之物,他们就决不会哭闹着祈求得到别的什么东西,他们就能学会即使在愿望未得到充分满足时也不贪心,就决不会利用大吵大闹、死缠硬磨的手段去争夺支配权;目前常见的此类儿童的一般情形──于人于己鸡犬不宁的景象,何止会降低一半的烈度,因为他们从最初开始就未曾这样被人对待过。倘若他们从未因表达了自己对某物的强烈欲望而使自己的心愿得到满足,他们就不会哭闹着要求什么,正如他们不会哭闹着去要天上的月亮一样。39.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儿童在任何事情上都一点也不能放肆;我也并不希望他们成为“悬挂的袖筒”,像议员那样循规蹈矩,温文尔雅。我知道儿童毕竟是儿童,他们应该受到善待,他们应该嬉戏,应该享有玩具。我的意思只是说,儿童向往得到的东西,或是想去做的事,如果对他们并不合适,我们就决不可因为体谅他们年幼,或是他们喜欢,便慨然答应;恰恰相反,无论他们怎样急切,纠缠不休,他们必须明白,惟其纠缠,他们就要遭拒。我曾见过一些儿童,进餐时只吃自己分得的一份就心满意足了,无论周围有什么食品,决不去索取;我在其他地方也见过另一类儿童,他们无论见到什么东西都哭闹着要得到;每样菜他们都要尝到,而且还得是第一个举刀叉的。是什么原因使得两类儿童的行为有天壤之别呢?原因不就是后者惯于获得所要求的或哭闹着要求的事物,而前者则从未有过此类经验吗?我认为,儿童的年龄越小,则其蛮横、违反秩序的欲望宜越少予以满足;儿童自己的理性越少,就越应该置身于管理者的绝对权力之下,并受到权威的约束。因此,我认为只有明智谨慎的人才可以与儿童朝夕相处,陪伴周围。如果世间通行的做法与此相悖,我也无可奈何。我现在所说的是我所认为应有的做法;倘若这种做法早已通行,那么,我根本无需再将此话题大做文章,骚扰世人。但我毫不怀疑,世上必定还会有与我同感之人,认为对于儿童的这种管教开始越早,儿童就会更加安乐,儿童的教师也必定如此;还有一条务必遵守、不可违背的格言是:儿童所求凡遭拒,撒泼哭闹不可得。除非有人存心要教他们变得缺乏耐心,令人生厌,才会在他们哭闹时,用满足欲望去给予奖励。 (四)及早管教的意义及亲子关系40.因此凡是有心管教子女的人,应该在子女极小的时候早早开始管教;而且还要看清楚,他们是否完全服从父母的意志。你想使你的儿子过了童年期后仍旧服从你吗?那么,必须在他刚刚知道服从,知道自己置身于谁的权威之下时起就立刻树立起做父亲的权威。如果你希望他敬畏你,你便应在他的婴儿期打下印记;然而当他越来越接近成年时,你则应该采用越来越亲切的态度去对待他;这样一来,他小时候是你的一个顺从的臣仆──这是那时合适的身份,长大后又成为你的一位贴心朋友了。因为在我看来,人们对待子女的方法极为失策,他们在子女幼小时,任其放肆,与大人不分你我,然而一旦子女长大成人,却又对其声色俱厉,与其保持距离。自由与放纵对于儿童毫无好处可言;他们遇事缺乏判断的能力,所以非得有人管束、规范不可。反之,成人办事,可以依靠自己的理智,专制与严厉却是对待他们的错误方法;除非你存心使你那时已长大成人的儿女厌恶你;使他们在心里暗暗念叨:“老爸,你何时才会寿终正寝呢?”41.我认为,每个人作出以下的判断是符合理性的,这就是:子女年幼时,应该视父母如君主,即具有绝对权力的统治者,以这样的方式去敬畏父母;而一旦到了成熟的年龄,则应当视父母为他们最好的、惟一可信赖的朋友,以这样的方式去热爱与尊敬他们。我提到的这个观点,如果大家认为不错,就是达到这种目的的惟一途径。子女一旦长大,我们便应该将他们视为与自己一样的人,他们具有与我们一样的情感、一样的欲望。我们希望别人将自己看作是具有理性的动物,享有我们的自由;我们不愿意处在时时受到他人斥责、遭到恫吓的环境中,因而感到不安;我们与人交谈时,也不愿意受到他人的奚落与冷遇。无论哪个人(只要他是成人)受到这种对待,他便会去另找伙伴,再觅知音,进行另外的交谈,以期精神上的怡然自得。倘若儿童从襁褓时起就被严格管教,成为习惯,他们小时候便会驯良本分,安静随和,服从管教,因为除此之外,他们不知有其他的反应方式。倘若他们年龄渐长,能够运用理智之后,管束的严厉就照他们那时应当受到的对待逐渐放松,父亲变得更加和颜悦色,父子间的距离日趋减少;那时,父亲以前的管教反而可增加他们对父亲的热爱,因为他们懂得了父亲以往的管教本质上是一种善意,是一种关怀,是为了使他们值得受到父母的恩惠及旁人的尊重。42.关于如何在你子女的心目中确立你的权威一事,我已在一般意义上说得够多的了。你应该首先凭借敬畏,取得支配其精神的力量,到了他们年龄稍长,就要用爱与友谊去维系,因为总有一个时候,棍棒与惩罚都会失灵;那时倘若你的爱不能使他们对你言听计从,恭敬有加,倘若对德行及名誉的热爱不能使他们走上令人称道的正途,那么,我要问你,你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使之走上阳关大道呢?当然,如果他们得不到你的欢心,害怕少得遗产,也许可使他们变成你的财产的奴隶,但是他们的私生活决不会减少放纵与邪恶;而且这种束缚也难以持久。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全凭自身形象与自身行为去赢得他人信赖的时候;一个善良、有德行、能干的人必须从内部去打造。所以他所应接受的教育,他所需改变的观念,以及影响其生活的力量,都应及时提供给他;那已是一种植入其天性、奉为圭臬的习惯;而不是由于害怕,仅仅为了避免父亲现在的愤怒,恐怕他会剥夺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而伪装出来的行为或外在的掩饰。二
德育的具体意见(一)对儿童管教的方法、措施43.管教的一般原则既已提及──那是作为一篇论文必须提到的,现在我们应该更进一步,稍微详细地讨论纪律的构成,尤其是细节问题了。我曾多次提到,在对待孩子时,要用严厉之手来掌控,也许有人怀疑我并未充分从儿童稚嫩的年龄与柔弱的身体去考虑他们应受到的待遇。但你只要听我把话说下去,这种误解便会消除。因为我非常清楚,严酷的惩罚益处很少,不,或许应说它在教育上的害处颇大;并且我也相信,受罚最重的儿童,很少能成为优秀人才。迄今为止,我所声称的只是说,无论需要何种严格的管理,儿童的年龄越小越要多用,一旦运用恰当,获得效果之后,便应放松,改为采用比较温和的管教方式。44.父母如能在子女记住最初印象前就坚定地使其意志变得谦和顺从,就可以使这些品质后来显露时看起来如此自然,就好像是天性一样,足以预防任何情况下的纷争与怨恨。惟一须留意的是要尽早着手,不能有丝毫通融,务必使敬畏父母之心变得熟悉,他们的表情在服从时要没有任何勉强,他们的精神也要准备臣服。这种恭顺的心理一旦培养成功──对它必须及早培养,否则势必劳神费力才能改正;耽误越久,耗费越多──即使儿童仍存有各种不轨之心,只要不致滥用,当他们长大成人,比较知书明理时,不必借助鞭挞、呵斥或其他严厉的惩罚,凭借上述小时养成的品质,就可以约束得住。45.我们只要思考一下,在一种坦诚的教育中,规定的目的是什么,应立足于何种基础上来运作,有关道理是很容易让人们信服的。第一,凡是不能控制自己的嗜好(Inclinations)、不知听从理智的指导行事去摒弃眼下的快乐或痛苦纠缠的人,他就缺乏德行与勤勉的真正原则,就有流于百无一用的危险。这种习性既与他们未受指导的天性相悖,故应及时培养;此外,这种习惯又是未来的能力与幸福的真正基础,故只要可能,应尽早注入他们的心灵,在儿童知书明理的第一个黎明起就要着手;凡是对儿童的教育负有责任的人,都应殚精竭虑,在他们身上形成这种习惯。46.第二,另一方面,如果儿童的心理(Mind)被勒束过紧,导致颓唐;如果他们由于受到过分严格的管束,精神(Spirits)遭到严重压制乃至损害,他们便会失去活力与勤奋,这种情形较之前者的弊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放荡的青年,通常显得生气勃勃,精神饱满,一旦走上正轨,常常可变成能干、杰出的人物;心情沮丧的儿童则不然,他们显得胆怯、驯良,唯唯诺诺,郁郁寡欢,很不容易振作,这种人也极难获得任何成就。若要避免上述两方面的任何一种危险,都需要高超的艺术;倘若谁能寻觅到一种方法,既使得儿童的精神保持舒畅、活泼、自由,又使他能抑制自己对于诸多事物的欲望,而去接近那些对他来说并非安易的事物,那么,我要说,依据本人的意见,此君便能调和这些表面的矛盾,并懂得了教育的真正秘诀。47.鞭挞(Chastisement and Rod)是人们在惩罚儿童时通常采用的偷懒的及简单的方法,这是教师一般所了解的或能想到的管理儿童的惟一工具,但却是教育上最为不当的一种方法;因为它存在两种弊端(正如我们揭示过的),是锡拉礁及卡律布狄斯大漩涡,这两种流弊对它左右围攻,从而不能不使之丧失功效。48.第一,我们人类的天性倾向于迷恋肉体的与现实的快乐,而极力避免各种程度的痛苦;但体罚不仅不能克服这种倾向,反而会给予鼓励,从而增强其作用于我们身上的力量,那是一切邪恶及生活中反常行为产生之源。正是由于贪图肉体的快乐,避免肉体的痛苦,一个儿童违反其性向(Inclination),埋头书本,刻苦攻读,引以为乐的品尝不卫生的水果的习惯也戒除了,他这样做不全是因为出于对鞭挞的畏惧吗?他之所以这样只是由于爱好更大的肉体的快乐,惧怕更大的肉体的痛苦而已。用这种动机去管束及指导儿童的行为,其结果会如何呢?要我说的话,结果除了我们责无旁贷应该根除、破坏的原则现在反而在他身上被奉为宝贝外,岂有他哉?有鉴于此,所以我认为儿童无论受到什么惩罚,接受处罚时若对犯错误的羞愧心理不比惧怕痛苦的心情来得重,那么这种惩罚便乏善可陈。49.第二,这种惩罚措施自然会使教师极力使儿童去爱好的事物反而遭到儿童的厌恶。这种事是极易观察到的,儿童对某些事物,本来持接受态度,但是后来他们因那些事物而受到鞭挞与呵斥、嘲弄,于是反而去怨恨那些事物,这些岂不都是因为体罚使然?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即使是成人,又何尝能用这种方法去使他们与任何事物和解呢。无论哪种正当的娱乐,就在他毫无兴趣、驰心旁骛时,却有人用鞭子去抽打,用恶语去责骂,非要他加入不可,他岂不会感到厌恶?此外,如果在他身心投入的情境下,却常常被人这样对待,他的反应会怎样呢?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令人不快的情境常常会影响与其相关的无辜的事物;例如,一个人若常用某个杯子去喝令他恶心的药水,以后他只要见到那个杯子就会作呕;杯里盛过的任何美味珍馐都吊不起他的胃口,哪怕杯子洗得异常干净,且外形美观,质地上乘。50.这种奴隶似的纪律所造就的也是奴隶似的性格。一旦教鞭高悬,出于对它的畏惧,儿童会顺从,佯装听话;可是一旦教鞭收起,逃脱了大人的监管,知道无处罚之虞时,他便会更加放任自己的天性;这种倾向完全不会因此而有所收敛,恰恰相反,会在他身上潜滋暗长,不断强化;经过这种约束之后,一旦爆发,更加来势汹汹;诸如此类,不一而足。51.第四,倘若管教的严厉程度达到极致,可以治好青年目前任性的缺点,但由于精神遭到戕害,接踵而至的常常是更为恶劣、更为危险的毛病,那时,你便算是在一个放荡不羁、我行我素的恶少的位子,置换上了一个唯唯诺诺、颓丧消沉的懦夫,他的违反本性的拘谨状态或许可取悦不明事理的人们,这些人喜欢驯良死板的儿童,因为这种儿童既不吵闹,也不会使人感受任何麻烦;然而说到底,这种儿童可能不会令他的朋友感到舒坦,就其发展态势而言,这种儿童的整个一生,无论对他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毫无用处可言。52.所以,我们若想使儿童变成明智、贤良、机灵的人,将鞭挞及其他奴隶性的、肉体的惩罚运用于他们的教育中,不是合适的方法;只有在万不得已的场合与极端的情形之下,才能偶尔使用。此外,用儿童喜欢的事物去奖励儿童,博取他们的欢心,也应小心避免。凡是用苹果、糖球或其他为儿子最为钟情的物品去奖励他、促使他读书的人,就是认可了其子对于快乐的爱恋,就是在纵容他本当应该尽全力去扑灭的危险的嗜好。对于孩子的嗜好(Inclination),尽管你一方面加以阻止,另一方面却又予以满足,那是绝无希望教会他克制自己的嗜好的。为了成为一个贤良、聪敏、有德行的成人,他应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Appetite),凡遇理智所反对,以及责任所要求时,他应抵御自己对于财富、华美服饰、美味珍馐等事物的欲望。倘若你要他做点分内之事,便以金钱去酬劳;或见他温习了课本,便拿少许甘美的食物去奖励;要他完成一些小小的作业,便许诺以镶嵌花边的颈巾或漂亮的新衣回报;那么,这种种酬报岂不意味着他应以这些心仪之物作为目标,鼓励他去向往乃至习惯于将自己的快乐立于其中吗?人们为了使儿童努力学习文法、舞蹈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对于他们生活的幸福或利益无关紧要的东西,便乱用奖励与惩罚,从而牺牲了他们的德行,颠倒了他们教育的秩序,教他们去爱奢侈、骄傲、贪婪。这样一来,不当的嗜好、欲望本应受到克制,现在反而受到鼓励;他们便为儿童未来的邪恶奠定了基础,须知,对于那种邪恶,除非我们克制自己的欲望,以及及早使之受理性的约束,否则是无法避免的。53.本人并不是说,不允许儿童享受生活中一切无碍健康、无损德行的舒适及快乐。我的本意恰恰相反,我主张儿童在丰富的,只要是正当的取乐中,让他们的生活尽量愉快、和谐;不过有一点需注意,他们获得种种快乐,只是因为得到父母与教师重视与认可的结果;决不可因为他们流露出厌恶某事的这种或那种特殊表现,或非得用某种诱惑去吸引他做原本不愿做的事时,作为报酬而提供给他们。54.但是如果你一方面收起了教鞭,同时又不利用儿童所喜欢的这种小小鼓励,那么(你会问)应当怎样管教儿童呢?希望与畏惧一并取消后,所有纪律便都陷入穷途末路。我也承认,善、恶与奖、惩有关,这是理性动物的惟一行为动机;它们不啻为座骑的马刺(Spur)与缰绳,促使一切人去工作、去接受领导,由此可见,奖励与惩罚也应该在儿童身上得到应用。我之所以奉劝父母及教师对此永志不忘,就是希望他们能将儿童当作具有理性的动物去对待。55.如果我们要支配儿童,奖励与惩罚当然应该采用。我认为人们的错误在于:他们通常所用的奖惩方法选择不当。在我看来,身体上的快乐与痛苦如被人们用作支配儿童的奖励与惩罚,其结果必定不佳──尽管人们通常在其子女身上采用此法;因为正如我说过的,它们只能助长那些本应被我们视为分内职责而予以扑灭或掌控的嗜好。倘若你要使他打消某种取乐的念头,却又提议让他满足另一种欲望作为补偿,那么你是在教儿童养成怎样的一种道德原则呢?这只是在扩大他的嗜好,使之误入歧途。倘若一个孩子哭闹着要求得到一种无益于健康的、有害的水果,你便为他提供一些危害性较小的糖果,以求得他的安宁。这样做他的健康也许可确保无虞,但是他的精神却遭到损害并远离正轨。因为你在这里改正的只是嗜好的对象;但对嗜好本身予以鼓励,并允许其得到满足;在这一点上我已说过,错误的根源在于嗜好本身;在你未能使之克制那种满足欲望的要求之前,孩子在目前也许会保持安静,循规蹈矩,但毛病并未治好。你若采用这种方法,就是在他身上助长、培植了一切罪恶流淌的源泉,可以确信的是,以后只要有机会,它便一定会再次爆发,且来势更加凶猛,让他所抱的期望越大,你所蒙受的麻烦也就更多。56.我们用以使儿童遵守秩序的奖惩完全属于另类,它们具有一种力量,以至只要我们使之运作起来,便大功告成,困难亦不复存在。儿童一旦领略到尊重(Esteem)与耻辱(Disgrace)的含义,对于他们的心理二者便是所有因素中最为有力的刺激物。如果你能使儿童爱好信誉(Credit),知道羞耻,你就使他们掌握了一个真正的原则,该原则将长期发挥效能,并使他们走上正轨。但也许有人会问:这种事是怎样发生的呢?我承认,这件事最初看去并非没有困难;但我认为仍值得我们去寻求达到这种目的的方法,一旦找到,还要付诸实践,我将此视为教育的一大秘诀。57.第一,儿童对于称赞与奖励(Praise and Commendation)──也许比我们所想到的还要早一些──是极其敏感的。他们感到被别人称赞及得到好评,尤其是被父母及自己依赖的人看得起,是一种快乐。所以做父亲的若看见子女行为端庄,便予以爱抚及赞扬;若看见子女行为不轨,便显出冷若冰霜及不屑理会的神色;同时母亲及儿童周边的人也都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们,这样,无需多久,儿童就会感到其中的差异;这种方法如能坚持贯彻下去,我毫不怀疑其功效一定比威胁或鞭挞要大得多,威胁或鞭挞一旦用得太多就会丧失震慑力,当羞耻之心未随之产生,就毫无用处;因此除了以后所说的万不得已的情形以外,是应该禁止,决不采用的。58.第二,为使儿童更加深切地感到尊重与屈辱的力度并使这种感觉增效,当儿童处于受人尊重或被人羞辱的境地,其他各种令人愉悦或令人生厌的事物应与有关状态如影相随,联袂而至;这并非是对他们这种或那种行为的特殊奖励或惩罚,而是因为其行为举止值得受到尊重或被人奚落的永远必然的、相应的结果。用这种方法去对待儿童,他们就会最大程度地明白,凡是行为端庄、受人尊重的人,必定为人人所喜欢、所珍爱,其结果是,他们可得到种种可爱的东西;与此相反,任何人若行为不端,不讲诚信(Credit),他就不可避免地要遭受其他人的冷遇与轻视,其结果是,凡是使他满足和喜爱的东西,他全都不能得到。采用此法,从一开始就使儿童得到一种稳定的经验,知道他们心仪之物是促进德行的,只有名誉良好的人才能得到、才能享受。如果你能利用这些方法使他们犯了过错而知道羞耻(因为除此之外,我不希望有惩罚),使他们乐于被人交口称赞,你就可以随意地支配他们,他们也就会爱上一切德行。59.我觉得此处实行这种办法的严重困难来自仆人们的愚蠢奸诈,在这一点上很不容易防范,使其不来搅扰父母们执行有关计划。每每儿童犯了过失,遭受父母的奚落之后,常常可以从这些愚蠢谄徒的抚慰中得到庇护和安慰,其结果是,他们把父母所要养成的德行破坏殆尽。每当父亲或母亲对儿童冷颜以对时,其余一切人也都应对他表现出同样的冷淡,谁也不可给他一点好脸色;直到儿童自己请求原谅,改正过错,恢复了以往的名誉为止。倘若能坚持遵守这种方法,我相信,鞭挞或呵斥很少有用武之地,儿童自己的安适和满足自然很快地就能教会他们去学会取得别人的称赞,至于别人全都反对的、他们自己做了也一定会吃苦头的事情,虽然没有呵斥或鞭挞,他们也会避免不做。这就可以教导他们养成一种谦顺和知耻的心理;他们对于自知足以使得自己遭人轻视的事物,自然很快地就会憎恶(Abhorrence)。至于仆人方面的障碍如何才可清除,我只能留给做父母的人去自行防备与考虑。我只是觉得,这是一件极具重要性的事务;如果他们能够得到一些谨慎沉稳的人去照料其子女,他们就是非常幸福之人。60.所以,频频发生的鞭挞或呵斥(Beating or Chiding)应谨慎地予以避免。因为这种惩罚的方法,除了使儿童对于带给他们不幸的行为产生一种羞耻与憎恶的心思以外,决不会再有别的益处。如果麻烦最主要的部分不是令他们有犯错误的感觉,以及担心自己会因此招致最亲密朋友的憎恶,则鞭挞所生的痛苦只能是一种不完善的治疗。它只是看起来弥合了目前的创伤,使伤口蒙上一层表皮,但并未触及痛楚的核心;只有发自内心的羞耻心和不愿令人厌恶的畏惧心,方可称作一种真正的约束;只有这两种力量堪称掌控人之行为的缰索,使得儿童秩序井然。但是在体罚频频光顾之处,会使儿童的羞耻心泯灭殆尽,体罚必然会失去上述那种效力。儿童身上的羞耻心与妇女身上的贤惠(Modesty)品质一样,不能够时时被人侵犯却仍然保持下去。如果父母把子女鞭挞几下之后,不快的神情很快平复,那么他们早先的动怒将变得毫无意义,儿童从鞭挞所得到的教训立刻得到充分的补偿。做父母的应该考虑清楚,看子女的哪些过失才值得他们生气;可是一旦生气,实施了某种程度的惩罚之后,他们就不应该立刻从体罚的威慑中抽身而退,而应该设法克服困难,恢复子女原有的美德,一直要等子女改悔,比平时表现更好,并补偿了所犯的错误,才与之完全妥协。倘若惩罚用得太多,变成了家常便饭,便会完全丧失效力;儿童犯了错误,你便加以惩罚,惩罚之后,又去予以原谅,结果他们便把这种转换看成昼夜交替那样的合乎自然之事了。61.关于名誉一事,我只有一点要说,就是名誉虽然不是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因为那是关于人的责任的知识,满足的程度是服从造物主,遵行上帝所赋予的启迪,以期获得他的欢心和默佑,但是它离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是最近的;作为证言(Testimony)和喝彩(Applause),它是大家根据理智,对于有德行的、良好的行为的一种共同认可,当儿童尚未成年,还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去辨别是非以前,它是一种指导儿童和鼓励儿童的正当方法。62.这种考虑可以指导做父母的人,使他们知道应当怎样去责备或赞扬他们的孩子。在儿童犯有过失时,斥责和呵斥有时难以避免,但这样做时不但用语应严肃认真,不受情绪支配,而且应当背着别人私下进行;至于儿童应受赞扬时,则应当着众人去得到。儿童受到赞扬之后,经过大家一番传播,则奖励的意义就要翻番;而父母只在私下揭露子女的过错,子女对于自己的名誉就会愈加珍惜,他们觉得自己是有名誉的人,因而会更加小心地去维持别人对于自己的好评;倘若你在大庭广众中宣布他们的过失,使其无地自容,他们便会灰心丧气,致使钳制他们行为的工具都化为乌有,他们越是感到自己的名誉遭受了打击,则他们设法维持别人好评的心愿就会愈加淡薄。63.但是倘若儿童的照管遵循正确途径,则一般常用的奖励与惩罚(如同我们想象的及在一般的实践中已经确立的)是不必多用的。因为所有他们所做的天真的傻事、游戏,以及稚气的行为,是可以完全任其自由,不必加以丝毫干涉的,而且对他们不妨怀有最大程度的宽容,只要他们能够尊重其他在场的人。这种种儿童期所有的而并非儿童本身所固有的过失,最好留待时间、模仿与成熟的岁月去加以改正,这样儿童便可以免受许多误用和无益的惩罚;频繁地无效地使用这种惩罚会使掌控儿童时期的自然本性(Natural Disposition)的努力失败,以后遇到其他必须加以惩罚的例案,惩罚的效用就会大大缩水;要是惩罚的力量够大,能够压服儿童时期的自然欢乐,就会戕害儿童的身心。倘若父母已在儿童的心目中树立了真正的威信,那么,即使有时儿童游戏时过于吵闹,或者不合时宜,或者不适宜于与某些儿童为伍(这只能是指他们的父母所在之处),那么,只要父母发一句话,或使一个眼色,就可以使他们走开或是安静下来。但是这种好玩好闹的秉性,原是自然(Nature)根据儿童的年龄与性情所作的聪敏安排,本应加以鼓励,借以提高他们的兴致,并借此增进其力量与健康,阻止和约束则大可不必;我们教导儿童的主要技巧是把儿童该做的事也都变成一种运动及游戏。64.现在我有机会要提到一件我认为是普通教育方法上的错误做法:这就是令儿童时时记住许多规则和教训(Rules and Precepts),对于那些规则和教训,他们常常并不明白其中的含义,总是左耳进,右耳出。其实,如果你希望儿童应做某事,或是做某事时应该换个做法,结果儿童还是忘了去做,或是做得不好,你就应当令他们反复去做,直到做得渐趋完美;采用这种办法有两层好处。第一,你可以借此知道某件事情儿童是否能做,是否应当指望儿童去做。因为有时我们吩咐儿童去做某事,直至试过以后,方知他们并无做好那些事情的能力,事先还需加以教导和练习才行。但是做教师者,动嘴下命令比进行教导却容易得多呢。第二,这种办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种动作经过多次练习,可以在儿童身上变成习惯,那时儿童的行动便不必再靠记忆与思考,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表现;须知,记忆与思考是深谋远虑与成熟(Prudence and Age)的伴随物,而不是童年的伴随物;譬如有人向一个绅士致礼,他应鞠躬回答,有人向他说话,他应注视对方的面孔,因为时时应用的原故,这种习惯就像是一件与呼吸空气一样自然的事;用不着思索,也无需考虑。你用这种方法把儿童的任何过失矫正之后,那过失便算是永远改正了;这样一件一件地改正下去,你便可以根除他的全部过失,在他身上种下你所喜爱的任何习惯的苗木。65.我知道有些做父母的人,将大堆的规则加在儿童身上,可是可怜的孩子连那些规则的十分之一都记不住,更遑论去实行了。可是一旦他们违犯了这众多繁杂的、不恰当的规则,呵斥与鞭挞便会接踵而至。由于儿童的注意力分散,记不住大人所说的一切,因此自然而来的后果是,他们知道自己很难做到不违背成人的清规戒律,从而招致谴责,于是对他们来说异常明显的事实就是:不去理会各种条条框框。所以,你对令郎所定的规则应该愈少愈好,乃至比表面看去似乎绝对不可缺少的还要少。因为如果你的规则太多,使他无法消受,结果不外乎两种:其一是,儿子必定时时受罚,而惩罚过多,结果肯定不佳;其次是,儿子违犯某些规则后,你若不加以处罚,他们势必轻视有关规则,而你在他心目中的威信也就随之降低。故规则应该少定,一旦定下,便须严格遵守。于儿童而言,小小的年龄只须少少的规则,待他年龄渐长,当一种规则经过练习,奠定基础之后,方可再去增加另外一种规则。(二)通过练习培养习惯66.但是请你务必记住,儿童绝非用规则就可以教好,规则迟早是会被他们忘掉的。倘若你感到他们有什么必做之事,你便应该利用一切机会,甚至在可能的时候创造机会,为他们提供一种不可缺少的练习,使之在他们身上固定。这样就可以使他们养成一种习惯,有关习惯一旦培养成功,便无需借助记忆,轻易自然地就能发生作用了。不过在这里请允许我提供两点忠告。第一,你若要他们通过练习去培养你希望在他们身上形成的某种习惯,最好和颜悦色地去进行劝导与提醒,不可疾言厉色地责备,仿佛他们是有意违抗。第二,还需注意的一件事是不可同时培养太多的习惯,以免花样太多,让他们不知所措,结果反而一事无成。要等到某一种习惯经过经常的练习,变得轻松自然,儿童做来不假思索时,你才可以再去培养另外一种习惯。这种在教师监视下,通过反复练习,即同样行为反复操练,以期养成良好的做事习惯,而非死记规则的方法,无论从哪个方面考察,都有诸多优点,可是过去竟这样被人忽视,我实在觉得费解(倘若关于任何事物的不良风俗是可以值得奇怪的话)。我现在以自己的方式阐述更多的意见。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要儿童去做的事情是否符合他的能力(Capacity)、他的天资及体格(Natural Genius and Constitution);因为正确的教育对于这些方面亦须顾及。我们不应希望完全改变儿童的本性,我们既无法在不对他们造成伤害的同时将乐天豁达的天性变得郁郁寡欢,也不能使忧郁消沉的天性变得朝气蓬勃。上帝在人类的精神上烙下了各种特性,那些特性正同其体态一样,少许加以改变或许可以,但要彻底改造,转变为完全相反的模样却是异常困难。因此,儿童周围的人应该认真研究儿童的天性与才能(Natures andAptitudes),并且经常尝试,观察他们最容易走的路子是什么,以及是什么造就了他们;此外还要考察他们的禀赋(Native Stock),思考如何才能改良,以及适合做什么;他应当知道儿童缺乏的是什么,可否通过努力去获得,由练习去磨合,并且值不值得去努力。因为在诸多个案中,我们所能做或所应做的乃是尽量利用自然的赋予,在于阻止有关禀赋最易产生的邪恶与过错,并对它所可能带来的优势大力协助。每个人的禀赋才能都应尽量得到最大发展,但如试图使之彻底改变,则必然无功而返;即使加以掩饰,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貌合神离,拘谨死板及矫揉造作(Constraint and Affectation)的不雅特征定然挥之不去。(三)矫揉造作的弊端本人相信,矫揉造作不是儿童从小就有的毛病,也不是未经教导的天性的产物;这是一种莠草,但不是生长在荒芜的野地上,而是生长在花园的苗地里,是由于园丁疏于管理或是缺乏照顾的能力才导致其滋长蔓延。一个人之所以表现得矫揉造作,必定起因于管理与教导,以及不能没有教养的感觉;矫揉造作极力改正本性中的缺点,总是具有一个动人的、令人愉悦的目的,尽管这个目的永远难以达到;它越是想装出一副优雅的外表,离优雅的实质便越远。有鉴于此,我们更加要予以提防,因为它正是教育的过失;这种教育诚然是一种误入歧途的教育,但年轻人由于自己的失误,或是由于周围人群行为不端,他们每每容易受到这种教育的伤害。优雅的态度是永远都会博得他人的青睐的,凡是对此事加以考察的人就会发现,优雅的态度是从已做过事情的自然结合中产生,他的心情正好符合那个时候的情境。不管置身何处,倘若我们邂逅一位慈悲、友善、温文尔雅的人,是不可能不感到愉快的。凡是豁达开朗,对自身投手举足控制自如,既不浅陋狭隘,也不孤高傲慢,亦未曾沾染任何重大瑕疵的心灵,总会对他人产生吸附作用。从这种完善的心灵所自然产生的行为是心境的真实迹象,自然也会令我们喜欢;既然这种行为是精神及气质(Spirits and Disposition)的自然流露,当然也就显得潇洒自如。当一个人经过不断的练习,将自己的举止变得合乎时尚了,在与人交往时,由于生性或习惯,所有言谈举止(即使是微小的表情动作)都显得谦卑得体,落落大方,一点也不显得做作或刻意模仿,而是温馨的心境及良好的气性的自然流露。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美,这种美可以通过他们的行为越发显得流光溢彩,由此出发,他们的所作所为可使一切与之接近的人为之倾倒。与此相反,矫揉造作是对本应纯真轻松表现行为的一种丑陋而勉强的模仿,缺乏那种追随自然的美;因为凡是矫揉造作发生之处,外表的行为与内在的心境总是不相符的,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一个人实际上并不具有某种心情,可是他在言谈举止上装模作样,使得外表上看去似乎具有某种心情。例如,有些人有时候装出一副忧愁、怜悯或是和善的样子,实际上他的心态与此完全相反;不过这种刻意装出的姿态总是难以掩盖真相的。第二,有时候他们并不刻意作秀,假装具有某种心情,但却在举止上表现出一些与其习性不相称的动作。例如,他们在与别人交谈时,故意做出各种动作、表情及发表议论,其本意是要向对方表示尊重或礼貌,或者表示谈得投机、轻松自如,但是由于这些表现并非出自自然,亦非真实,故所表现的只是他们内在气质的某种缺陷与谬误。只知一味模仿他人,却不知道分辨别人行为的哪一部分优雅,或者哪些东西为别人的性格中所特有,这种原因经常构成矫揉造作中的大部分现象。但一切类型的矫揉造作,无论其结果如何,总是令人厌恶的;因为我们生成厌恨赝品,鄙视那些乏善可陈、只能以假装态度去博取别人欢欣的人。率真的不加修饰的本性,任其自然的态度,远比人为的丑态及诸如习得的令人倒胃的时髦模样要好得多。倘若我们自己没有多少成就,或是行为方面有缺憾,态度不能达到十分优雅的境地,通常会滑出人们的视野,不会遭人指责。但若我们的举止中无论哪一部分含有矫揉造作的成分,则不啻给自己的缺点点燃了一支蜡烛;结果必定引起他人注意,不是被认为见识短浅,就是说缺乏真挚。对于这种情形,做教师的人应特别关注;因为我在上面说过,这是一种习得的丑态,起因于一种错误的教育,有矫揉造作表现的人,除了那些冒充受过良好教育,不愿被他人认为对时尚一窍不通、对与人交谈应酬缺乏技巧者外,很少会有其他人这样做;如果我未弄错的话,我觉得其起因常出自某些人的偷懒的劝告,他们只知制定规则,确定范例,却不将练习与其教导相结合,不知道让学生在自己的监视之下重复某种动作,以便改正其中拙劣和做作的成分,使那种行为变得轻车熟路,习惯自如。(四)礼貌的培养67.对于人们所谓的礼貌(Manner),儿童常常感到困惑,而自以为聪明的女仆和女教师又往往为他们提供许多所谓善意的告诫。我认为,学习的方法与其依从规则,不如根据榜样;儿童若是远离不良的伙伴,在仿效他人的时尚做法后就会得到大家的尊重与赞许,他们也会为自己行为优雅而自豪。在这一方面,万一稍微疏忽,孩子脱帽与退步致敬的姿势做得不太优雅,可以由舞蹈教师去纠正,他可以将时派人物(A-la-mode People)所说的下里巴人(Clownishness)式的率直天性这一缺点治好,不留半点痕迹。在我看来,最能使儿童具有适当的自信心与合宜的举止,从而提升他们去与年长者交际的活动,莫过于跳舞,所以我主张儿童到了可学跳舞的年龄,立刻就让他们去学习。因为跳舞虽然只是一种优美的外表的动作,然而我不知为何,感到它使儿童在思想及举止上具有男子气概的作用却比任何其他训练都要强。除此之外,我是不主张让小小的孩子因为教养上的细节问题而苦恼不已的。你知道,儿童的有些过错要靠岁月来矫治。你大可不必为你孩子的失误过于担心。故当儿童年龄尚幼时,只要他们的精神不缺乏文明(那是你应尽早培植的),而举止上的文明若有不够周到之处,做父母的尽可以少去操心。倘若他的幼稚的心里知道敬爱父母师长,对于这些人不敢有所忤逆,同时对于其他一切人也知敬重,怀抱善意,那么,这种尊敬的情感就会让他学会那些最能被人接受的表达方式。你应当心的是,使他心存一种善良仁慈的原则;你要竭力利用名誉、赞赏,以及与之相随而来的各种可爱的事物,使这种善良仁慈的原则变成一种习惯;一旦这种原则经过不断的练习,在他的心里扎下根,且根深蒂固时,你便无所畏惧了,谈吐中的各种修饰以及外表上的时尚风度都是到了时候自然就会表现出来;只要孩子们能从女仆的照料下解脱出来,交到一个具有良好教养的男子手中,并令此人做孩子的教师。当孩子年龄尚幼时,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及疏忽大意都是可视为与生俱有的正常现象;但是他们的任何行动如果显露出骄傲与邪恶的迹象,那就另当别论,要按照上述方法立即加以纠正。我关于礼貌问题所说的话也许未表述得足够清楚,有人认为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虽然有人知道怎样去使孩子懂礼貌,也不应该在儿童极小时去逐渐陶冶他们的动作和举止。我的意思其实是,倘若儿童刚会走路,就有手段高明之士采用正当的方法去陶冶他们,那原本是颇值得称道的事情。我所不满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事情上通常所采用的错误方法。儿童的有关行为方面的事宜一向无人教导,可是一旦礼貌上有了一点偏差(尤其是陌生人在座时),他们便常常遭大人斥责,与此同时,关于脱帽及退步致敬的责备与教训也就喋喋不休地涌来。这些人表面上是在改正儿童的过错,实际上多半只是在掩盖自己的困窘;他们为了转移注意力,便数落责骂可怜的孩子,有时还显得声色俱厉,为的只是怕人议论,将孩子的不良行为归咎于他们对孩子缺乏照顾或是缺乏纠正孩子不良行为的能力。就孩子方面而言,这种偶尔教训一两次的办法,他们从中得不到任何益处。他们应该先被告知该做什么,然后通过反复练习合适的做法去取得成效,断不可让他们事前毫不知情,甚至全然不知是怎样一种做法,只是事到临头再告诉他们怎样做。这种每逢事到临头便去呵斥一番的方法,那不是教导,而是无故使他们受烦扰,遭煎熬。最好是让他们呆一边去,不必因为一点并非是他们自身固有的,也不是听了一番告诫就能改正的过失去责骂他们。对于他们出自本性的孩子气的不经意或率直的表现,最好是让成熟的岁月去关照,而不必时时无故加以斥责,因为单凭斥责,既不会也不能使之养成优雅的举止。倘若他们心地纯正,内心受到规范,即使因为缺乏良好的教养,外表上显得粗俗一些,那么,只要他们是在良好的同伴中受到教养,随着他们的成长,时间与判断、观察自然可以将粗俗洗刷殆尽;但他们若是常和不良的伙伴混在一起,那么,就算你用尽人世间所有的规则,使出一切可以想象得到的惩罚,还是不能擦净他们身上的尘垢。因为你想必知道这个真理,那就是:你对于孩子们尽管给以各种教导,天天苦口婆心向他们灌输一些关于礼貌(Breeding)的指示,但最能影响他们行为举止的因素还是那些与之交往的伙伴以及周围的风尚。儿童的行为方式(或许应当说,不仅儿童,成人也何尝不是如此),大半是通过模仿得来的。我们都是一种模仿性极强的动物,每每从贴身事物中受到感染,获取印象;因此对于儿童来说,耳闻不如眼见,原是不足为奇的。(五)儿童的交朋结友之道68.我在前面说过,来自仆人对儿童的重要危害之一是他们爱去迎合儿童,以至削弱了父母斥责儿童的力量,从而对父母的威信造成损害。此处我要谈到另一严重问题,这就是儿童常常从下贱的仆人那里受到许多邪恶榜样的影响。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好坚决不要让他们去与这种人交往;由于在儿童接触范围内及经常打交道之故,仆人在礼貌(Civility)和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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