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要求什么等情况及时修订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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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执法要求什么等情况及时修订并工作
根据行政执法要求什么等情况及时修订并工作
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行政执法的功能有、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从体系结构上看,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实施法律的功能、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政府的执法。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保障权利的功能: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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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李建青主任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法制办及部门法制机构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以深入学习贯彻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加快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为重点,立足实际、统筹规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13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以及省纪委驻我办纪检组对政府法制工作给予大力指导、帮助和支持。按照王晓副省长的要求,我办不断加强组织协调,与各市州政府法制办及部门法制机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认真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13年我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组织协调、积极推进。经我办认真组织筹备,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一个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王晓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六个方面的任务和三个方面的要求,为年内各级政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迅速组织学习,落实会议精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我办强化督促检查,适时对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学习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指导。同时,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政协依法行政工作调研组汇报我省十年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得到调研组的好评。海北州政府将依法行政考核分值提至10分,黄南州政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省政府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行政任务得以落实。
(二)服务工作大局,及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按照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入谋划推进我省各项改革分工方案的落实。我办在短时间内向省委提交了《青海省完善企业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关于我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等3项调研报告。承担并完成了赴海北州及部分县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任务。二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办承担了省政府8项重要制度建设中的3项任务。按期向省政府提交了《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程序规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草案)》、《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等3项制度文稿。三是根据新一届省政府的要求,及时修订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成了我省现行涉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单行条例的梳理汇总工作。四是落实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对全省法制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了《关于我省政府法制机构与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三)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水平。一是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水平。为提高文本质量,我办创新立法项目审查方式,组织有关行业专家、法律学者、实际工作者对立法项目开展集中审修;加大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力度,兼顾各方的意见建议,避免部门利益制度化;推进&开门&立法,将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和调研范围延伸至县、乡村、社区和企业,扩大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证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起草了《青海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草案),规范制定政府规章的工作环节和程序。二是突出立法重点,全面完成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任务。2013年,我办紧扣环境保护、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完成立法项目和制度建设任务12件(即年初确定的政府立法项目8件,年中省政府计划外交办的制度建设任务4件)。其中,经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规章3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报送省政府待常务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件、政府规章草案2件。西宁市政府修订了《西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了《西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了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市政府规章8件,制度供给能力不断提高。玉树州围绕促进新玉树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的《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建立了&三统一&、&有效期&和定期清理等相关制度,强化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我办坚持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半年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审核各市州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并准予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98件,西宁市报备规章7件,向国务院法制办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5件。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黄南6个市州分别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审查规范性文件279件。海西州、海北州组织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一是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的部署,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对2008年至2012年颁布的省政府规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工作建议,骆惠宁书记、郝鹏省长在督查报告上分别作出了批示。二是2013年上半年,与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省监察厅等部门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部门加强服务政府建设和实施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文明办事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增强了工作成效。海东市政府着力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较好地推进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违法案件听证会、省质监局积极推行&开门审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三是加强《青海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贯彻落实,指导29个省直部门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其中24个部门已对外公布。各市州政府也结合实际,分别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四是在调研、总结有关部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初稿)》和《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则(初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西宁市、海东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质效。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2013年共换发、新办行政执法证件602个。开发启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已完成省直部门148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和公布工作,增强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公开性、规范性,实现了网上监督管理。
(五)加强&阳光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指导省政府各部门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全年共审查办理省直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登报申请36件。西宁市依托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通过电视台、《西宁晚报》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和政府信息,受到市民欢迎。省财政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载体,认真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大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积极为新组建的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输送业务骨干,移交工作职能和工作资料,确保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有效衔接和继续推进。黄南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已建成;海北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体已封顶,全州共设立服务大厅、服务窗口71个。三是着力推动电子政务工作。青海省网上政务大厅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已如期建成,&9个省直部门的154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运行、办理,对其余35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电子标准化归口处理,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海西州已在全省率先建成统一出口、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网络平台。西宁市城东区、海西州格尔木市2个县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了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国家级试点工作任务。
(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完成了我省第七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经省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6项,下放51项,调整41项,保留并调整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修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35项,并指导省直部门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示制度,为完善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各市州政府结合全省的工作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分别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据统计,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玉树、黄南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60项。目前,各级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13年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办已将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职能及相关资料移交省编办,保证了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七)规范行政复议法律平台,完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将行政争议纳入行政复议主渠道加以解决。全省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6件,同比增长11.8%。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8件,审结192件,结案率为93.2%(其中撤销31件,变更2件,占16%)。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部门在各级人民法院应诉245件,同比上升15.6%,已审结的229件(其中全部撤销的47件,部分撤销的6件,确认违法或无效的1件,合计54件,占23.5%)。二是注重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调处在行政机关内部。省政府法制办案前调解结案14件,占收到案件总数的66%。2013年,海北全州共发生劳资、城镇拆迁建设、农牧区草场纠纷等各类行政调解案件411件,全部运用行政调解方式解决,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三是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西宁市采用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海东市采用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得到了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认可,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全力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努力解决部分地方有案无人办、行政复议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全省除玉树州所辖2县外,包括省本级和2个市、6个自治州、44个县(市、区、行委)政府均已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五是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在总结梳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基础上,首次编印了《2012年度青海省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报告》,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归纳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海东市积极施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督促有关行政机关限期纠错,达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目的。六是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机关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推动《青海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并建立了通报制度。
(八)大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加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力度。为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我办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了3期省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专题培训班,培训市州政府及各部门县级以上领导454人。二是结合实际,组织专题培训。按照2013年度依法行政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了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实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共392人参加的专题培训班。三是指导帮助有关州政府法制办及省直部门举办了6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培训人员2000余人,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西宁市突出重点,培训一线行政执法人员500余名;玉树州政府法制办采取&送法上门、现场办班、一线说法&的培训方式,利用14天时间,举办7期培训班,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000多名;海南州、黄南州也分别举办州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促使政府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行政执法能力稳步提高。
(九)加强政府法制宣传,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刊登《政府法制信息》230多期,报送信息被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60条,省政府办公厅采用25条。编印《2012年青海省法规规章汇编》和7期《政府法制参考》。强化法制宣传方式,采取举办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新颁布法规、规章的宣传,借助《青海日报》、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法制宣传,年底在《党的生活》刊物上对省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综述,扩大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面。对青海省政府法制信息网进行了调整改版,增强了信息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和互动性。西宁市政府法制办充分利用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和进展情况,编印了《西宁市法规规章汇编2012年-2013年》,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公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十)开展理论研究,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理清思路。2013年,我办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完成立法调研、专题调研报告17篇。其中,承担的《青海省依法行政现状、问题及推进策略研究》软科学课题,通过省科技项目成果验收评审会专家评审和项目验收,被认为研究成果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关于对我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问题的研究与思考》、《我省快递业现状及发展对策》等调研报告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青海省饮用水水源立法调研报告》、《青海省湿地保护立法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优秀调研报告;《关于我省物业管理立法的几点思考》在《青海工作》上公开刊发;《关于赴浙江省、重庆市、陕西省调研司法鉴定立法工作情况报告》和《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在《青海法学》上全文刊登。
(十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取得成效。一是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就&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研究&课题提交了调研报告,其措施建议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认可和重视。二是为有关部门提供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服务40起。三是按时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3件,建议代表和提案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被省政府、省政协评为办理提案较好单位。四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升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层级,充实了成员队伍,扩大了专业领域,修订了工作制度。2013年,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不仅参与了政府立法、专题调研等工作,还为政府部门提供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合同咨询等法律服务,拓宽了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的平台。
(十二)突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办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完成了&三个环节&活动任务,各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精心筹划安排。立足&五早&,即早作准备,早作方案,早作动员,早作行动,早作宣传,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抓好&五学&,即个人原原本本学,支部集中讨论交流学,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党员干部专题发言学,专题讲座辅导学,把握精神实质,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夯实了思想基础;开展&五听&,即听基层法制机构的意见,听联系点的意见,听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听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听专家学者的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开门广泛纳言,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提高奠定了基础;落实&五边&,即边学,边听,边查,边改,边建,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要求,注重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四新&目标(思想认识有了新突破,制度建设有了新成效,工作作风有了新改进,工作能力有了新提高)。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相关知识竞赛活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教育片,加深对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重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力度。三是坚持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组织人事工作。办领导及驻办纪检组组长对新调入的6名同志进行集中谈话,对新提任的4名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用人环境。另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的决策部署和办党组的安排,完成了选派人员参加万名干部下乡、定点帮扶、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社会综合治理联点、帮助非公企业组建基层党组织等多项任务。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承担任务不断增加。随着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的明显提高,各级政府法制办承担的工作量也不断加大。2013年,我办完成的立法项目和制度建设任务12件,超过原计划的50%;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比上年增加了13件,上升了163%;承办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的各类征求意见稿275件,比上年增加35%,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比上年增加31.13%。西宁市政府法制办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规规章征求意见会16次,比上年增加60%,审查规范性文件49件,比上年增加58%,接受区县政府、市直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24件,比上年增加243%。二是机关作风不断改进。今年,我办输送6名业务骨干分别到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编办工作,抽调3名干部参加万名干部下基层工作,1名干部下派基层挂职锻炼。在任务繁重、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任劳任怨,加班加点,牺牲业余时间、改进工作方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市州政府法制办的干部职工也努力克服人手缺、任务重、时间紧、工作协调难度大等困难,积极推进工作,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普遍提高。三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注重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创新工作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任务提早安排、明确责任,严格标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规范化,制定、修订了涉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财务管理、考勤、会议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拿制度衡量是非得失的工作机制,提高了机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在立法工作中尝试法规规章草案集中审修和委托立法制度改革,在监督工作中推广行政执法行为指导与引导、考核与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探索听证审理新模式,利用各种机会组织专题培训、业务学习、考察调研及挂职锻炼等方式,增长见识,锻炼能力,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相比,与实现我省战略目标任务相比,我省政府法制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省内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省政府法制办对下联系指导不够深入,不少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导致工作只停留在面上,难有实质性进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规范性文件管理还不到位;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机制亟待健全;特别是法制宣传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市州法制部门调查研究不够,调研成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制宣传信息网的宣传功能,除西宁市、海北州、玉树州外,其他市州信息更新缓慢,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4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4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围绕我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要求,以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主线,以深入实施我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要求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加强理论武装为重点,着力打牢干部队伍思想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凝聚到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力量汇集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上来,进一步增强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量。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确定的战略任务,编制并实施2014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立法工作方式,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继续扩大征求意见和论证听证范围,不断增强政府立法的地方特色。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推进法规规章集中审修制度,稳步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条例委托立法工作,积极探索制度建设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与要求,坚持立、改、废并举,认真组织开展我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三是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重点,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手建立行政执法问题反馈机制和行政执法督查员制度,出台《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和《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则》,坚持普遍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着重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以落实&三统一&制度为重点,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不断加大层级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防止&红头文件&违法问题。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及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制度,不断提高备案率、报备及时率。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高质量,控制数量。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电子管理系统建设。
五是以推进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制定青海省行政复议办案工作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注重发挥基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增强行政复议工作能力。进一步落实《青海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广行政调解工作经验,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
六是以做好法律事务服务为重点,着力增强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成效。注重发挥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注重为政府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丰富法律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政府法律服务的质量。
七是以增强法治思维与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改进培训方式方法,继续做好政府法制培训工作,确保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政府法律顾问成员的专项培训工作。
八是以提高法制宣传成效为重点,着力形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突出重点,拓宽平台,健全制度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讲、成果展示等活动,着力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发挥各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网站的点击率和影响力。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努力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活动。
九是以实行依法行政考核为重点,着力抓好依法行政的组织推进工作。制定出台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以考核为牵引,组织实施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各县区政府三个层面的依法行政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市州、县区两级政府法制办要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十是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为重点,着力带动机关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选择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依法行政考核评价、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示范活动试点。省、市州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示范经验为引领,进一步推动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各市州要积极探索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努力提高为政府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法制部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抵御&四风&侵蚀的自觉性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不断深入。推动基层法制队伍建设,着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与组织保障。强化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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