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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访谈时间:日上午9:30-10:20访谈嘉宾:钟义山(中共永丰县委副书记、永丰县人民政府县长)访谈内容:问:听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于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方面的多项改革发展措施,这些新举措对于永丰意味着什么呢?钟县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出了重要部署,这对新时期的“三农”工作,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永丰的农业生产,充满挑战,更充满机遇.挑战在于,农村集体土地将与国有土地同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彻底打破城乡土地市场的二元结构,这将给新一轮流转土地更大难度,因为土地租金会更贵,流转成本会更高,规模性经营将要付出更多成本;机遇在于,赋于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后,农村的集体土地不仅可以继承和转让,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等,这必将大大提高农民发展生产的能力.也正是这一新形势,将倒逼农业经营者不能再选择简单的、粗放的农业,而是要寻求精致、高效的农业项目,只有发展现代型农业,才能实现土地流转有双方双赢,这将为永丰农业展升级带来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问:一直听说永丰是农业大县,到底“大”在哪呢?钟县长:我来永丰任职之前,也一直有听说永丰是个农业大县.上任之后,我也特别的了解了一下永丰农业的基本情况.永丰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农业基础和优势比较明显.无论是鲜活农产品,还是精加工农产品,都很丰富.在永丰县城,随便哪个特产店,都能拿出五、六十种永丰本地的精加工农产品.应该说,永丰农业目前已经有了自己的“名片”.比如说,“永丰”牌蔬菜,它是国家11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之一.永丰已经被确定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县.去年11月,又获批“全国首批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全县拥有农产品商标91件,其中江西省著名商标12件,根据农业部的评估,“永丰”牌蔬菜的品牌价值达到7.49个亿.
备受关注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由中办国办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农村土地流转 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避免走弯路.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 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意见》还提出,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鼓励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 问题,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 重要政策性文件.据农业部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的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已达到3 .4亿亩,流转比例达26%.
土地流转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
农 业部部长韩长赋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 模、比例,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 比较突出.
&&&&近年来,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增多,而其发展壮大都与土地流转密不可分.然而笔者在一些农村走访中却听到不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反映,虽然各地大力推广土地流转,还颁布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仍存在很多因素使农民不愿意流转耕地,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很难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种植规模,从而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因土地流转缓慢从而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这一问题在各地非常普遍.谈及土地流转缓慢原因,除了部分农民观念陈旧,不愿意接受新事物;对合作社信任度低,不愿意用耕地入社参股外,农村尤其是偏僻山区农民对国家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知之甚少,在很大程度上也给农村土地流转造成阻力.壶关县树掌镇农民告诉笔者:“农民整天埋头在田里干活,获取信息渠道有限,有关土地流转通过电视、广播有所了解但不太清楚,当地乡村干部也很少向村民讲解相关政策法规,所以大多村民不会盲目把耕地流转出去.”走访中笔者发现,持这样观点的农民为数不少.据调查了解,在一些偏远山区,诸如“国家对土地流转有哪些扶持政策”、“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流转后耕地补贴归谁所有”等知识,别说是农民就连村干部也没多少人清楚,所以很多农民在不了解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是不会将手中耕地随意流转出去的.因此,笔者建议:各地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保障政策及措施的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消除思想疑虑.要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参观学习等方式,真正让广大干部群众开阔眼界、解放思想,认识到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以地生财的一笔资产.同时,要大力宣传土地流转大户增收致富的典型事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广大农民切实感受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增强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只有农民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了全面了解,土地流转才能有序、快速地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完善,预计农垦体系改革将加速----对《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点评1、事件 &&&&&11月20日,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包括五个部分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1)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将提速 &&&&&我们认为《意见》出台的意义重大,表明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完善,并且将得到切实的推进.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大量土地被荒置,推进以“农民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以保障粮食安全是当前城镇化面临的两大问题.而土地改革,特别是土地流转正是解决两个问题的核心,一方面可以增加进城农民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可以集中土地,规模经营,向现代农业发展.从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到本次《意见》的正式出台,都表明中央已将引导土地流转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点.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流转比例为26%,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中央政策进一步完善下,农村土地流转将提速. 作者:古鹏 摘自于:农合论坛 & 土地经营权释放的政策红利: & 红利一:落实集体所有权 & 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保障了农民平等地拥有最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方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 红利二:稳定农户承包权 & 家庭承包制下农户获得的土地权利,是由承包权和经营权组成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只有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才拥有土地承包权,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要求.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就是确保在承包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放弃承包的土地,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 红利三:放活土地经营权 & 在家庭承包制下,土地流转的客体是土地经营权.改革以来一直强调正确处理土地承包制的稳定和土地流转的关系.稳定,就是要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流转,就是要放活土地经营权.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不变和农民家庭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来应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集中,以不变应万变,这样,有利于使土地承包者和实际经营者都能建立起稳定的预期,将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的制度活力.放活土地经营权,必须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实现形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本报讯(记者张鹏实习生袁丽华)近日,市财政局和市农粮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赣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进行奖补,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农民增收.根据《办法》,该项政策的补助对象有两类,一是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达到一定规模和年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简称“流入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另一类是村委会或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简称“村级组织”),以及乡(镇)政府或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简称“乡(镇)组织”).奖补条件方面,流入经营主体须符合的条件:当年新增流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100亩以上;流入土地必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流入土地的期限必须在3年以上(含3年);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并经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鉴证并备案.村委会或村级组织如要申报,则要求全村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流转期限3年以上),或者年新增流转土地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且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亩以上(期限3年以上)的流转项目3个以上.对于乡(镇)政府或乡(镇)组织,则要求该乡(镇)区域内年新增流转土地2000亩以上(含2000亩),且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年限3年以上)的流转项目10个以上(含10个).为全面深入了解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2014年4月&7月,河南省人大组织部分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及统计、农业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在全省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问卷调查与委托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由省统计局在全省18个省辖市40个县(市、区)的600个农户中进行,委托调查在开封、焦作、许昌、驻马店等地进行.土地流转现状特点近年来,随着河南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力推进和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土地流转速度逐步加快.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321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3%.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河南省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流转面积快速增加.600个农户中,有379个农户的家庭承包耕地进行了流转,占被调查农户的63.2%,2010年~2014年4年间土地流转面积占比增加了近60%.(二)流转期限多属中长期.从土地流转期限看,5年以下的有128户,5年~10年的是114户,10年以上的是137户,分别占33.8%、30.1%和36.1%.(三)70%的耕地流转给了经营大户.从土地流转的对象看,合计有268户占70.7%的农户土地流转给了土地经营大户,流转给一般农户的不足三成.(四)农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土地流转行为逐步规范.在此次调查的379个土地流转农户中,有238个签订有正规的流转合同,占62.8%,有42.7%的农户是委托村组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成效(一)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综合来看,规模户的小麦亩均生产收益(亩均生产收益等于亩产值减生产成本,下同)高出散户109.2元,高34.6%.(二)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实现了农民的多元化增收,包括土地流转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围绕经营主体的服务收入等.(三)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如信阳市常年外出务工人员24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60%;驻马店市2003年后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并保持稳定,201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达228万人.(四)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如商丘市农村通过&互换并地&的土地流转方式,重新整合了农村土地资源,多出近50多万亩土地.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一)流转土地&非粮&比例日益加重.由于种粮经济效益低,因此土地流入方基于经济利益诱惑,驱使他们在流转到手的耕地上从事&非粮&活动,有的甚至改变耕地的用途,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完全背离了国家鼓励土地流转政策的宗旨.从调查结果看,由于各地监管的缺乏和引导不力以及对粮食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农户流转土地的&非粮&比例已经高达40%,而土地经营大户的&非粮&比例更是从2010年的43.7%快速上升至目前的60%,更有个别地方耕地流转给大户后几乎没有一个是用来种粮的,这种情况在一些地区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如果以2013年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比例33%计算,那么目前全省有超过13%的家庭承包耕地没有用于种粮.如果任由这种现象继续发展下去,那么未来河南粮食产量必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危及到国家粮食安全,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引导.南都讯 备受关注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由中办国办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农村土地流转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避免走弯路.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意见》还提出,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鼓励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据农业部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的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已达到3 .4亿亩,流转比例达26%.土地流转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比例,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比较突出.《意见》提出,此次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此外,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4月9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荣山,副主任张秉忠、杨杰、王勇、张自华、关琪、王克善、陈军与部分人大代表,在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丽杰的陪同下,对银川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情况进行视察.近年来,银川市紧紧围绕发展&三精农业&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政策,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力地推动了银川市现代农业发展.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已累计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50多万亩.截至今年2月,全市新增流转土地面积36239.9亩,新增面积主要用于粮食生产、蔬菜种植和设施农业的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实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生产过程的集约化管理,不但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和经济效益,还有效地把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了出来,为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天,视察组先后深入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灵武市部分村镇的绿色蔬菜基地、花卉园区、水稻育秧基地,详细了解了农村土地流转确权登记等情况.视察组认为,要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同时,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生态环境;坚持规模适度,防止土地过度集中.视察组建议,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农民自愿、产权明晰、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按照银川市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统筹协调城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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