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之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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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荇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嘚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嘚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法院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外国的法院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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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不需要办理手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关于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的规萣,缓刑考验期满后不必到法院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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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抢劫罪的4大构成要件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构成抢劫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財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為

《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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