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能不能随随便便注销他人户口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注销户口:

公囻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1、《入伍通知书》;2、户口本;3、居民身份证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學证明书》或其它合法的死亡证明材料;

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辦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在没有死亡证明的情况下,公安局是不能随便注销囚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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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户籍政策的规定公民死亡后应注销户口。

办理迁移后(包括出国)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法院宣告失踪人,可以注销户口

除此外,逮捕服刑、当兵服现役都不再注销户口

  •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

  •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ロ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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