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宁波居住证办理要些什么证件和资料

警方发布《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具体解释
宁波市区居民到象山居住 也要办理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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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是否收费?市区居民到象山工作也要办证吗?今年10月1日以来,我省实施了新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不少市民向公安机关询问新法规。日前,市公安局通过其门户网站发布了相关问题的具体解释。
  老证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市民询问:我在宁波已经打工多年,有老的《暂住证》,不去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行不行?
  警方答复:原来的《暂住证》若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到有效期满后,就要换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了,办证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居住时间在3日以上30日以下的,只需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可以不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若打算在宁波长期居住,应该及时办理居住登记、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将在就业、社保、子女就学等方面带来极大便利。
  如果没有及时办理,经公安机关通知仍不改正,将受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市区居民在外居住要办证
  市民询问:我是象山石浦人,现在江东租房子居住,是不是要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警方答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流动人口是指在本省居住的非本市区、县(市)户籍的人员。宁波市区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区及大榭、高新区、东钱湖辖区。象山人到江东区居住,需要办理居住登记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反之,如果是市区居民,要到慈溪、余姚、宁海、奉化、象山五个县(市)居住,同样也要办证,在市区内迁徙、居住,则无需办理。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如果在杭州办理过,来宁波居住就不需要重新办新证,只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即可。
  居住证申领条件仍在研究
  市民询问:这次听说在宁波居住满3年能办理《浙江省居住证》,还可以享受到很多城市居民才有的待遇。我已经在宁波住满3年,不知该如何申领?
  警方答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除在甬连续居住满3年外(必须有3年居住的证明,如《暂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有固定住所,二是有稳定工作,三是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全省(包括我市在内)的相关申领条件还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中,目前公安机关尚无法受理此类申请。待政策最终制定实施后,警方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请到时关注。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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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啦!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我市将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通知中明确了新型居民证的申领条件及享受的服务。通知自日起施行。快来看看怎么申领吧――
  申领条件是什么?
  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1合法稳定就业
  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①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②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各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③在本市签订农业(林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办理全民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证、签订集体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承包合同,且实际承包或持证经营满1年及以上。2合法稳定住所
  指申请人在本市所居住的房屋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①本人或其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房屋;
  ②居住在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建集体宿舍或上述机构、单位向社会购买的居住房屋;
  ③居住他人出租房屋或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向社会租赁的居住房屋,所居住房屋符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3连续就读
  指申请人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1年及以上。
  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可不受以上申领条件限制。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并报市公安局备案。
  享受哪些便利和服务?
  1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地应当按规定为《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①义务教育;
  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⑤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⑥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2提供便利
  居住地或市级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为持证人提供下列便利:
  ①办理出入境证件;
  ②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③机动车登记;
  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⑤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⑦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条例》及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于日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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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型居住证来了!怎么申请、有哪些便利服务?
  注意啦!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我市将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通知中明确了新型居民证的申领条件及享受的服务。通知自日起施行。快来看看怎么申领吧――
  申领条件是什么?
  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1合法稳定就业
  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①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②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各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③在本市签订农业(林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办理全民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证、签订集体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承包合同,且实际承包或持证经营满1年及以上。2合法稳定住所
  指申请人在本市所居住的房屋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①本人或其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房屋;
  ②居住在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建集体宿舍或上述机构、单位向社会购买的居住房屋;
  ③居住他人出租房屋或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向社会租赁的居住房屋,所居住房屋符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3连续就读
  指申请人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1年及以上。
  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可不受以上申领条件限制。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并报市公安局备案。
  享受哪些便利和服务?
  1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地应当按规定为《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①义务教育;
  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⑤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⑥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2提供便利
  居住地或市级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为持证人提供下列便利:
  ①办理出入境证件;
  ②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③机动车登记;
  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⑤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⑦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条例》及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于日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编辑: 陈燕每个在宁波的人最好都看看!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行!有啥好处?如何申领?
近日,宁波将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
明确了新型居民证的申领条件及享受的服务
自日起施行
快来看看怎么申领吧↓
申领条件是什么?
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合法稳定就业
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①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②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各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③在本市签订农业(林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办理全民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证、签订集体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承包合同,且实际承包或持证经营满1年及以上。
合法稳定住所
指申请人在本市所居住的房屋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①本人或其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房屋;
②居住在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建集体宿舍或上述机构、单位向社会购买的居住房屋;
③居住他人出租房屋或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向社会租赁的居住房屋,所居住房屋符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
指申请人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1年及以上。
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可不受以上申领条件限制。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并报市公安局备案。
享受哪些便利和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地应当按规定为《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①义务教育;
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⑤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⑥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地或市级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为持证人提供下列便利:
①办理出入境证件;
②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③机动车登记;
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⑤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⑦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条例》及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于日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来源:宁波发布、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 沈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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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异地办理身份证最全攻略来啦!附20个受理点
  浙江在线7月10日讯&去年11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以后你的身份证再在异地遗失,回家补办的麻烦可以省去!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甬派记者了解到,自7月1日起,宁波共设立20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受理点,为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11个省(市)外省籍群众受理异地办证业务。  宁波市公安局针对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采用问答形式,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警方提醒,目前,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还在不断调试完善阶段,为了避免在办证过程中出现拥挤和等待时间过长现象,需办证群众可采取错时、电话预约等方式,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证件。  1、“三项制度”内容是什么?  (1)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2)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3)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2、目前我市异地办证受理点有多少?  自7月1日起,宁波异地受理单位由原有的2个增加至20个(具体名单附后),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可受理外省籍人员异地办证申请。  3、目前有哪些省(市)籍人员可以申请异地办证  自7月1日起,我市异地办证受理省份由原先的江西1个省扩大到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11个省(市),将惠及在宁波市外省籍流动人口250余万人。同时,宁波籍人员也可以在上述11个省(市)申请异地办证。异地办证仅限于办理居民身份证,不包括临时居民身份证。  4、异地办证需符合哪些相应条件?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一)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二)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三)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四)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5、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证申请?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四)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五)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六)户籍地址和最新身份证地址信息中行政区划不一致的,目前暂时无法受理;  (七)因技术条件制约,暂不受理双语居民身份证(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吉林省延边州、长白县、前郭县等少数民族)办理申请。  6、申请人办理异地办证业务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校验户口薄等合法证明。  (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3)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凭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权属证明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证件;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除上述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外,还需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4)学生可凭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办理换领或补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7、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时间可以拿到身份证?  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领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到异地办证受理点核验证件信息,但不能办理快证业务。  8、工本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费用。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证。  9、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如何申报挂失?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可持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件(无合法有效证件的,由公安派出所核实全国人口信息库等),就近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办理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大厅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10、捡到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后怎么办?  公民应注意保管好本人居民身份证,避免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被盗而被冒用的安全隐患问题发生。居民群众捡拾到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应及时就近交到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记者 沈之蓥 通讯员 王岑
身份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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