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也是美国行政部门的最高领袖与三军统帅。
是美国总统(The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首字母缩写。根据1788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第一任总统于1789年上任。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美国总统每届任期为4年,最多可以连任一届。从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到现任第四十五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美国已经有过44位总统了。
美国国父,美国独立战争领导人 | |
《独立宣言》主要起草者 | |
之父 唯一战败弃首都而逃的总统 | |
第一对父子总统,第二任总统之子,能干的外交官 | |
第一位立国后出生的总统 | |
第一位和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总统 | |
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 | 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 |
奴隶制度不得人心的总统 | |
美国南北战争中领导北方取得胜利的总统 | |
第一位被国会弹劾的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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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 通过幕后交易上台的总统 |
数学家总统 被暗杀身亡 | |
唯一两次任期不相连的总统 | |
首屈一指的演说家 祖父是第九任总统 | |
推广扩张主义的总统 被刺杀身亡 | |
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 | 唯一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的总统 |
小约翰?卡尔文?柯立芝 | |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 |
目前为止最后一位没大学学历的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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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怀特?戴维?艾森豪威尔 | |
约翰?费茨杰拉德?肯尼迪 | 被刺杀但留下谜团的总统 |
在飞机上紧急就任的总统 | |
理查德?米尔豪斯?尼克松 | 因为水门事件被弹劾而辞职的总统 |
杰拉尔德?鲁道夫?福特 |
唯一未经过选举程序进入白宫的总统 |
自称为善良的老百姓的总统 | |
曾经是影视明星的总统 宇航事业的推动者 | |
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 | |
因为丑闻被弹劾但是没有通过的总统 | |
第一位有黑人血统的总统 | |
备注:共和党更名为1864年选举的联盟党。因此,林肯还根据联盟党的标签。对于华盛顿的第一次选举,政党并不存在。他在执政后成为联邦党的一员。
美国建国两百多年以来(截至2018年为242年),前43任总统和第45任总统特朗普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苏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3人),第44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绝大多数都是英格兰人后裔,也就是说祖先是英国人。而,防火防盗主要是防英国人。美国制宪者担心极有可能出现的场景:一位拥有巨额财富和大量随从的欧洲贵族,跨越大西洋来到新生的美国,取得公民资格后,运用他的雄厚财力,以任何一位本土美国人无法匹敌的优势,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力,成功登上总统宝座。毕竟那时候美国不是世界第一强国……
不过也有一些其他背景的人:
主荷兰裔:马丁?范布伦
西奥多?罗斯福和富兰克林?罗斯福虽然拥有荷兰姓(罗斯福:Roosevelt),但仅有四分之一荷兰血统(祖父)。西奥多的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都是英国北方人;富兰克林的三位祖父母则都是清教徒。
主德裔:赫伯特?胡佛、德怀特?艾森豪威尔,唐纳德?特朗普,其中德怀特?艾森豪威尔作为将军,二战中曾对德国作战。,然而作为移民后代,他却反移民。
主爱尔兰裔:安德鲁?杰克逊,威廉?麦金莱,肯尼迪,尼克松,里根,克林顿。
主非洲裔:到目前为止唯一具有黑人血统的总统巴拉克?奥巴马(第44任总统)的祖籍是肯尼亚。
另外,只有哈里?杜鲁门的祖籍不明,他的家庭很贫困,无足轻重,没有相应的记载。
几乎所有都是基督教新教教徒,只有约翰?F?肯尼迪例外。为此,他在竞选中经常受到攻击。因为肯尼迪是美国史上唯一信奉罗马天主教的总统。
迄今为止的总统全部是男性。,希拉里就差一点点打破了这个纪录……
1955年,美国国会通过《总统图书馆法》,根据此法,卸任后在自己家乡建造一座图书馆,存放自己的文件,交国家档案部门管理。
1999年,“有线-卫星公共事务电视网”(CSPAN)对历史学者进行调查,发现历史学家们认为乔治?华盛顿、林肯和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美国最出色的三位总统,赞许度远超其他人;而威廉?亨利?哈里森、安德鲁?约翰逊、福兰克林?皮尔斯和詹姆斯?布坎南是最失败的总统。
2000年,《华盛顿邮报》也做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认为只有华盛顿、林肯和富兰克林?罗斯福这三位才能称作“伟大”的总统,而只有安德鲁?约翰逊、皮尔斯、哈定和布坎南能称作“失败者”。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必须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至少35岁,在美国至少生活了14年。自然出生在美国公民才能任总统候选人,移民后天归化的不可以。根据这一条,,施瓦辛格是土生土长的奥地利人,后天归化入籍美国的,无竞选资格。
大多数美国总统的祖先是英国人,三名总统的根在德国,他们是赫伯特·胡佛()、杜怀特·大卫·艾森豪威尔()和唐纳德·特朗普。艾森豪威尔作为将军,二战中曾对德国作战。只有,没有相应的记载。
卡尔文·柯立芝总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生于美国独立日(7月4日)的总统。他的继承人胡佛是第一位在密西西比河西部出生的。吉米·卡特()是第一位在医院出生的。
三位总统都死于美国独立日: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门罗()。8位死于任上,其中四人是自然死亡:1841年哈里逊,1850年泰勒,1923年哈丁,1945年罗斯福。
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1861年3月4日至1865年4月15日在位)
第20任总统詹姆斯·加菲尔德(1881年3月4日至9月19日在位)
第25任总统威廉·麦金莱(1897年3月4日至1901年9月14日在位)
第35任总统约翰·肯尼迪(1961年1月20日至1963年11月22日在位)
第一任,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 领导美国人民赢得独立,制订宪法,创建国家,担任首任,公众尊称他为“国父”、“摩西第二”。
第二任美国总统亚当斯 他极力赞成13州宣布独立,并积极参与起草和领导辩论而通过独立宣言,公众尊称他为“独立擎天柱”、“革命建筑师”。
第三任杰弗逊 他参与起草独立宣言,当选总统之后,坚信个人权力和自由,把民主政治向前推进一大步,公众尊称他为“革命斗士”、“民主巨擘”,“美元之父”。
第四任麦迪逊 他对宪法制定、通过、批准尽力最多,公众尊称他为“宪法之父”。
第五任美国总统门罗 他是革命战争年代最后一位任的人,人们尊称他为“革命先贤最后一人”。
第六任美国总统亚当斯 他是一个道德和生活都很严谨的人,人们称其为“清教徒”。
第七任杰克逊 他在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在新奥尔良之役打败英军,成为举国闻名的英雄,当选总统后,具有领袖魅力,深受人民爱戴,被公众尊称为“老英雄”和“人民的总统”。
第八任美国总统范布伦 他从当纽约州长到协助杰克逊当选总统并出任国务卿,进而当、总统,人称“小大人物”(身高1.67米左右)、“老练政客”。
第九任哈里逊 1811年,他在印第安纳州打败肖尼印第安人,人称“提帕卡农英雄”。
第十一任波尔克 他是美国政治历史上第一匹“黑马”总统候选人,任职期间孜孜不倦,人称“黑马波尔克”、“辛苦工作的波尔克”。
第十二任泰勒 他军旅生涯40年,屡建奇功,人称他当总统“老粗而管用”。
第十四任皮尔斯 他因容貌英俊,被人称为“美男子富兰克林”。
第十五任布坎南 他终生未娶,人称“老光棍”。
第十六任林肯 他不矫揉造作,说话、办事老实。1863年发布奴隶解放令,公众尊称他为“诚实的老亚伯”和“伟大的解放者”。
第十八任美国总统格兰特 他每战必胜,公众称他为“无敌尤利西斯”,又因他接受李将军投降,结束4年内战,被称为“阿波麦托克斯英雄”。
第十九任美国总统海斯 内战期间,他表现勇敢,数次受伤,人称“勇敢的拉塞福德”。
第二十任美国总统加菲尔德 他遵母命奋发读书当了总统,人称“运河少年郎总统”。
第二十一任阿瑟 他任内款待宾客有术,被华府社交界称为“好客巨子”。
第二十二任克利夫兰 他公、私均极诚实,人称“好人格罗夫”,又因在第一任4年行使414次否决权,超过从华盛顿到阿瑟21位前总统行使总和的两倍有余,人们戏称他为“否决总统”。
第二十三任本杰明?哈里逊 他因维护退伍军人权益而获“军人之友”的美称。
第二十五任美国总统麦金莱 他在总统任期间,使经济复苏,国家繁荣,工人收入增加,人称他为“繁荣的先驱”和“工人的最佳友人”。
第二十六任西奥多?罗斯福 他因美西战争战功卓著,而获称“圣胡安山英雄”。
第二十七任美国总统塔夫脱 他是个笑口常开,跟谁都要好的人,人们称他为“微笑的比尔”。
第二十八任威尔逊 他是美国惟一一位学者从政、竞选总统的人,他提出的“新自由”经济计划,恢复竞争,赢得人们欢心,后称他为“学者从政”和“人民总统”。
第二十九任美国总统哈定 他作风平易近人,被称为“逢人便攀谈的人”。
第三十任美国总统柯立芝 他因谨言慎行而被称为“谨言慎行的卡尔”。
第三十一任胡佛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从事国际救济工作卓有成效,被称为“伟大的人道主义者”。
第三十二任小罗斯福 他因领导第二次世界大战取得胜利,被称为“赢得战争的总统”。
第三十三任杜鲁门 他发表杜鲁门主义,面对危机从不退缩,被称为“美国最伟大的平民总统”。
第三十四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 他是五星上将,二战英雄,人称“高耸云霄的艾森豪威尔”。
第三十五任肯尼迪 他当选总统后成功解决了古巴导弹危机,被称为“60年代风云人物”和“林肯之后最年轻、最机智、最具领袖魅力、死后最受怀念的总统”。
第三十六任约翰逊 他被人称为“精力充沛的得克萨斯人”。
第三十七任尼克松 他推动对苏缓和,同中国关系正常化,人称“最有争议,最善于自我宣传,最难捉摸的总统”。
第三十八任美国总统福特 他为人诚实体贴,被称为“好好先生”,又因他当和总统都不是竞选的,又称“意外和意外总统”。
第三十九任美国总统卡特 他被称为“读书最勤,品行端庄,诚实无欺的总统”。
第四十任里根 1981年他就职时70岁,“最大的总统”被后来的赶超,善于演讲被媒体誉为“伟大的沟通者”。
第四十一任布什 他获称为“最有外交经验的总统”。
他喜欢折哀,不喜欢对抗,遇事绕圈子,使对方捉摸不透,被称为“圆滑的比尔”、“惟一历经四门(白水门、奶妈门、差旅门、州警门)而屹立不动”,。
他是一位遭到大毁大誉的人物,有人赞美他是“坚定有力的反恐斗士”,有人指责他是“只会蛮干的牛仔”。
第四十四任美国总统奥巴马 他是首位非裔美国总统。在2009年11月,袁伟将军曾将《观海听涛》作为礼物送给奥巴马。网民发扬一贯的高端黑精神,称奥巴马为“奥观海”,爱称“观海”。
第四十五任美国总统特朗普 他是商人出身的总统,破产多次,靠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民粹口号上台。“美国有史以来最为鲁莽(reckless)的总统”。讲话的词汇量相当于小学二年级,,著名脱口秀节目《今日秀》的前任主持人乔?司徒华特(Jon Stewart)说,他有一个成人的外表,以及一个婴儿的脾气和手,“他是一个巨婴(baby-man)”。而且,。
约翰?亚当斯被称为“美国独立的巨人”,
约翰?昆西?亚当斯(约翰?亚当斯的长子)“最有成就的国务卿”,
安德鲁?杰克逊被称为“老山胡桃”,
马丁?范布伦有魔术师和红狐狸之称,
詹姆斯?波尔克有小山核桃之称,
扎卡里?泰勒被称之为“机灵的大老粗”、“最大的英雄”,
亚伯拉罕?林肯被称为“新时代国家统治者的楷模”,
富兰克林? 德拉诺?罗斯福是美国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之一,同华盛顿和林肯齐名,
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也不例外。美国的妻子被称为“”(First Lad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FLOTUS),目前的是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妻子梅拉尼娅?特朗普(Melania Trump)。共有五位在第一婚妻子去世后再娶。
再娶的的其中两人――约翰?泰勒(John Tyler, )和威尔逊(Woodrow Wilson, )在入主白宫后迎娶第二任妻子,但没有?。
然而,泰勒和原配所生的八个孩子并不同意他再娶,因此没有出席父亲和后母的婚礼。泰勒的新妻子为他生下七个孩子,他成了最“多产”的。泰勒的第15个孩子诞生时,他已是古稀之年。
除了第15任美国总统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 ),所有的婚姻状况都是已婚,其中有几人丧偶。唯一的例外是詹姆斯?布坎南一直没有结婚,其性取向在学术界尚有争议。历史学家认为,他是同性恋者。他自己说,他没有结婚,因为他的未婚妻在结婚前不久去世。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背后少了个红粉知己。这名美国史上唯一的单身总统曾在28岁时订婚,后来解除婚约,他单身至终老。布坎南任内一直由外甥女莱恩(Harriet Lane)在公开场合中充当女主人的角色。
唯一当过两任的总统的格罗弗?克利夫兰入主白宫时还是一个单身汉。1886年他与比他小28岁的弗朗西斯?福尔索姆(当时她只有21岁)在白宫结婚,婚后他们有二子三女。格罗弗?克利夫兰是唯一在白宫里结婚的总统。
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是第一个离过婚的。他和原配在1948年离婚,四年后另娶南希。里根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饶是如此,他也不愿提及自己离婚的事情,那段维持了近10年的婚姻成为他一个难言的秘密。所幸,他的前妻并没有因为里根成为而大肆爆料,这一点要比白宫的“临时工”莱温斯基强多了。相形之下,里根对后来妻子南希的爱“泛滥”于字里行间,看看吧:“有时候我想我的生活是在遇到南希之后才正式开始的”“我无法表达我是多么地爱南希,而她又是怎样地充实了我的生活”。而自传的题词更是火辣辣的爱情:“献给南希,她将永远是我的第一夫人。我想象不出没有她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这些字句足以成为经典情话了,但这就是的家庭生活写照。
看看总统的回忆录,几乎都毫不例外不吝以最美的语言来赞美自己的夫人。尼克松、里根和小布什在回忆录中的求爱方式几乎一样,“我们结婚吧”,而未来的第一夫人们几乎都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求婚,于是几十年风雨同舟的爱情故事就上演了。老布什与芭芭拉结婚73载,比任何一对总统伉俪还要长。
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职务,但却是国家的颜面与象征。在美国历史上不乏出众的,最著名的当属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妻子埃莉诺。在那个风云激荡的时代,她成为丈夫新政理念的践行者,救贫助弱,为丈夫增添了不少民心和人气。而肯尼迪的夫人杰奎琳则是丈夫竞选获胜的重要筹码,当时的美国人被这位貌美如花的女人折服了。只是最后的结局不太圆满,之后,,令不少美国人欷
[摘要]《托马斯·杰斐逊传》一书是关于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传的传记。杰斐逊曾担任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三任总统。在任期间开展西进运动,使美国领土增加近乎一倍。
《托马斯·杰斐逊传》,【美】克里斯托弗·希钦斯 著,彭娟 王臻颖 贺瑄 译,译林出版社
本文摘自《托马斯·杰斐逊传》,【美】克里斯托弗·希钦斯 著,彭娟 王臻颖 贺瑄 译,译林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1774 年时,杰斐逊和大多数同僚仍然认为:阐明北美殖民地和宗主国英国之间的差异,恳求国王维系盎格鲁-撒克逊家庭在一个帝国屋檐下的做法,是正确且考虑周详的。“美洲不仅没有被征服者威廉征服,国土也没有被他本人或者任何继任者占领。”杰斐逊在表述这番话时,无疑带着一种傲慢口吻(其结果当然是激怒了极其厚颜无耻的国王及其内阁大臣们),不过杰斐逊的表述还算是讲究分寸的:
希望所有法令不仅仅只由任何一个立法机关通过,这样会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命运赋予您这一重要职责,即维系大英帝国的平衡—如果还没有失衡的话。陛下,这是您伟大的美洲议会给您的忠告。遵守此忠告,您不仅可以收获幸福和英名,国家也可以保持和谐。对于大不列颠和美洲双方而言,仅凭和谐,就足以继续维持团结条件下的互利。脱离母国既不是我们的希望,也不是兴趣。
这几乎是杰斐逊最后一次看似真诚地表达后一种情感。在紧挨该段前面一段的警告性段落中,杰斐逊已经记录到大队英军驻扎在美洲土地上,“不是由北美民众组成,也不是由当地合法权威机构所招募” 。根据当时的情境判断,这里暗指许多驻美士兵的汉诺威或者黑森血统,即德国雇佣军。在后来回忆《独立宣言》之前的诸多辩论时,杰斐逊将会提到一个与此关系重大的地缘政治论的原因:“唯一的不幸在于,我们没有早六个月和法国结盟。因为法国除了可以为我们去年的农产品出口开放港口外,还可以进军德国,阻止那里的小邦亲王们售卖不满政府的臣民来征服我们。”他总是牢记国际力量制衡,并且乐观看待当时任意两个或者三个主要世界列强之间的对立。
年间,北美爱国民众只能凭借自己能用的武装力量进行斗争。北美本来对于与母国绝交十分犹豫,但是傲慢的国王及其保守党内阁大臣们的所作所为,迫使摇摆不定的北美民众一步步下定了决心。英方在杰斐逊笔触温和的《英属美洲权利综述》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抗议中,努力查找看似煽动暴乱的因素,同时,还按照叛乱已经发生行事:解散地方议会,派遣士兵入驻,并且宣布北美殖民地谋反。殖民地人民进行了激烈斗争,特别是在马萨诸塞。亲英分子和提倡君主主义的绅士们纷纷离开,不是去往加拿大就是去往伦敦。1776 年1 月,潘恩那篇不朽的战斗檄文《常识》一经发表,立刻风靡全北美。夏季到来之前,大陆会议已经在费城召开,在会议议案中,革命党人不仅提出了革命的现实意义,还提出了革命的精神依据。杰斐逊只在家中做了短暂逗留,出席不受喜爱的母亲的葬礼,之后便赶往费城。
杰斐逊以草拟决议议案行文雄辩有力而著称。基于这一点,他作为一个思虑周密的妥协者的名声更胜一筹。事实上,部分原因是因为,杰斐逊加入《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都是妥协的结果。诸多决议议案,如号召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宣布独立,组建“联盟和永久的联邦”,以及寻求海外认可和军事联盟,都出自理查德 亨利 李,他本人也是弗吉尼亚人。家乡需要他,可是大陆会议也需要一位弗吉尼亚代表,就像它同时需要一些新英格兰代表和中部殖民地的几位代表一样。《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还包括约翰 亚当斯、本杰明 富兰克林、康涅狄格的罗杰 舍曼以及来自纽约的罗伯特 利文斯顿。
在钦定版《圣经》的编撰过程中,抽象词语和概念经由一个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多次加工处理,然后融入诗歌般的散文中—此举史无前例。1604 年,在兰斯洛特 安德鲁斯的指挥下,宗教学者们在汉普敦宫临时集会;而由于当时的形势,亦加上共所周知的危难过渡时期,及志同道合的哲学家和活动家们的压力,1776 年,智囊们和革命者们又在费城集会。谦虚的品行在这次集会中也值得称颂—如果大家共同下定决心竭尽全力做事,便可以很好地矫正由于个人的自负带来的后果。杰斐逊的谦虚,有时似乎是假装的。我们找到相当多实例证明:他在整个政治地位上升时期一直抗议他所承载的荣誉太多,负担太重,名声太高。(就任下议院议长一职,在就职典礼时,他被礼节性地硬拖到席位,就好像迫不得已才担任领导角色一样。)然而,总得有人共同起草《独立宣言》初稿,据他一直以来的对手约翰 亚当斯所说,杰斐逊一贯的沉默寡言在当时很快就消失殆尽了。如果拿他和本杰明 富兰克林相比,人们一般会认为,杰斐逊的文才更好,文章更雄辩有力:也许你希望看到的是富兰克林版本的《独立宣言》—可能至少会读到一个笑话—可是这个愿望永远不会实现。
直到若干年之后,人们才认可杰斐逊为《独立宣言》作者,或者可以说直到宣言中那些话语本身已逐步深入人心,并且开始像今天这样在美国民众中产生共鸣。还有证据表明,杰斐逊不仅历史和修辞观念很强,自尊心也很强。他一直都很痛恨大陆会议对其初稿进行修改。这些修改内容,在其《自传》中作为平行文本被再次呈现,而且被后人当作杰斐逊在所寄宿公寓休整十七天所提出思想的才智来源,仔细检查核对。那次出行只有一个从蒙蒂塞洛来的奴隶侍奉他,这个奴隶名叫罗伯特 海明斯,是萨莉最年长的亲生兄弟。
在乔治?奥威尔小说《一九八四》中,饱受压迫的男主人公温斯顿 史密斯,在读完被压迫的在野党发布的“内部”书刊之后说,最强有力的作品就是那些讲述你已知事实的作品。(而且在小说结尾处的“新话词典”里,作者列举了某段散文,说明某些词语无法翻译为“新话”。那个段落开篇语句为,“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不言而喻……”)在当时革命年代,杰斐逊和潘恩有一个共同点,两人都擅长简洁概述已知事实,然后促使已经被动员起来的受众拥护他们不可动摇的理念。但与此同时,他们还得努力克服某种不安和优柔寡断,我们对此即使通过追溯史料,都难以理解。只能祈愿在当时那种情境下,战斗号角不要吹出飘忽不定的号音。因此,《独立宣言》以一段貌似谦恭的段落开篇,然后详细阐述问题并表示“礼节性的尊敬”,之后才是真正的宣言。在其第一句里就明确声明:某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这才是关键词)。
《独立宣言》的文风简洁辛辣,却又不失高雅,糅合了托马斯 潘恩朴素的语言和约翰 洛克高深的阐述。其中某些论点摘自洛克1690 年所著《政府论下编》。(有趣的是,洛克在谈到奴隶制时曾写道:奴隶制是“一种如此卑劣而又悲惨的人类社会等级制度…… 很难想象,一个英国人,何况还是个绅士,居然为它辩护”,竟然还在1669年起草卡罗来纳专制的蓄奴“基本法”。)杰斐逊通过将人人平等的观点建立在自然界诸多常见事实以及人类普遍境况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了洛克思想。杰斐逊起初写的是“人人生而平等”,后来改变想法,写为“造物者赋予”人类“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他可能想借此来阻止自然神论者和基督徒之间的冲突。洛克把“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称作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而杰斐逊则因其“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闻名。直到现在,人们对于其真正涵义仍然意见不一:到底指追求幸福,还是更确切地说,指幸福本身就是一种追求。但是事实上,鉴于费城大多数代表拥有优越的社会地位,很显然,上述任何一项权利都应该优先于财产权。当时的确急需鼓舞人心(当宪法逐步成文时,财产权将按照惯例复归于那些代表名下),但是“追求幸福”属于那种少有的、碑铭风格的措辞,亦曾影响过历史的发展,而且代表们看似一听到这个短语,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事实上,杰斐逊正是其名字与某种民主形式联系在一起的极少数人之一。当时民主这个词使用并不广泛,而且并不总是用作褒义词。(约翰 亚当斯在表达“不健全”或者“颠覆性”含义时,倾向于说“民主的”。)但是《独立宣言》中最重要的因素可能是— 政府产生于人民,不是上天赋予人民或强加于人民。杰斐逊后来援引伊甸园原罪神话,将政府和穿衣服进行比较,将其比作“失去无知的标记”。托马斯 潘恩在《常识》中曾写道:“社会由于人类需要而产生,政府由于人类邪恶而产生。”作为政府是必要的邪恶—或称为不得不建立的—和“反对世袭君主”申诉议案两者之间的折衷方案,《独立宣言》提出了“政府的正当权力‘经被统治者同意’而产生”的观念,由此开启了被我们称为美国式民主—有时也被称作杰斐逊式民主—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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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父之一,弗吉尼亚人,弗吉尼亚大学的创立者,《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美国第三届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晚年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用饱含着对美国的热爱、同时对美国未来深感恐惧的复杂心情,写道:
【"上帝在给予我们生命的同时,也给了我们自由。当我们漠视这个信念(即上帝给了所有人以自由)的时候,难道一个国家的自由还是有保障的吗?每当我想起上帝是公正的,他的公正是不会永远休眠的时候,我就为我的国家颤抖。"】
杰斐逊所恐惧和担忧的,是美国难以化解的种族矛盾与种族仇恨,将来会化成滔天的烈焰,将美国这座满载着光荣与梦想的"山巅之城"烧成灰烬。
杰斐逊的话,仿佛成了一句美国难以摆脱的噩梦般的谶言。种族矛盾成为美国经久不愈的伤疤,在经济向好、社会矛盾缓和的阶段,就隐藏在社会深处;而到了经济危机矛盾激化时,就会鲜血淋漓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上周五发生在弗吉尼亚的事件,则是种族矛盾激化的最新写照。
2017年8月11日,正是在杰斐逊亲手创立的弗吉尼亚大学,进行了一场名为"团结右翼"的集会,游行者与反对者发生冲突。
弗吉尼亚大学,大部分老建筑由杰斐逊本人设计并监工
清华大学礼堂,仿照弗吉尼亚大学礼堂兴建
目前,冲突已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警方预计这次集会人数多达2000到6000人,有机构称这可能是"几十年来美国最大的一次仇恨集会"。
弗吉尼亚州当局已于12日宣布,弗吉尼亚大学所在的夏洛茨维尔市进入紧急状态,以应对"另类右翼"集会引发的暴力冲突。
可能很多人会好奇,美国的种族仇恨的渊源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是在弗吉尼亚?这一矛盾是否有化解的可能?
要解开这些疑问,最好的办法就是回顾弗吉尼亚的早期史,那个美国梦开始和凋零的时代,今天我们看到的一切因果,在那时已经种下。
弗吉尼亚位于美国东部大西洋沿岸,是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块殖民地。第一个登陆弗吉尼亚的英国人,是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著名航海家沃尔特·雷利。"弗吉尼亚"(Virginia)这个名字的词根是处女"virgin",是为了献给伊丽莎白一世这个"童贞女王",意为童贞女王的领地。
雷利曾在女王面前慷慨陈词:
【"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贸易;谁控制了世界贸易,谁就控制了世界的财富,最终也就控制了世界本身。"】
他的这番陈词超越了时代,可以说是海权论的最早雏形,开启了英国的海权时代,为大英帝国的出现奠定了最初的理论基础,对于后世英国以及世界的发展轨迹,影响极为深远。
花样美男——沃尔特·雷利,弗吉尼亚的发现者
雷利的话唤起了伊丽莎白一世的"英国梦"。他被封为女王特使,并从国库中得到了一笔资金,进行舰队的建立和探险活动,因此这些船队又被称为"女王的船只",这个待遇是包括德雷克在内的其他英国航海家望尘莫及的。
在经历了几次失败后,雷利率领的探险船队于1587年(这一年也是万历十五年)在北美洲中部边缘的一个海岛登陆,即现今美国弗吉尼亚州的罗阿诺克岛。在那里,诞生了有史以来第一个在北美出生的英国人,这个女婴被命名为弗吉尼亚·戴尔。
雷利描绘的英国人殖民海外换取国家强大的"英国梦",似乎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然而很快就变成了一场噩梦。
雷利留下了包括那名女婴在内的117名英国殖民者继续开拓,约定好过一阵子再返回运送给养。然而就在这时,英国与西班牙之间爆发了英西大海战,航线暂时中断。待到1590年英国船只再返回这里时,他们的营地已经满目疮痍,一片劫掠后的景象,而那一百多名英国人,则消失得无影无踪。英国人第一次殖民美洲的尝试,就这样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如果说殖民美洲是一项游戏,那么西班牙人玩的是简单模式,法国人玩的是普通模式,而英国人玩的就是噩梦模式。
西班牙人殖民的目标是中低纬度地区,这里物产丰富,本来就不容易饿死人;西班牙人来的时机也很好,正好是印加帝国刚经历动乱,利用帝国内部的纷争,十分轻易地控制住印加国王,进而控制了整个帝国。既然是帝国,自然产出也不少,还有巨型金银矿,西班牙人从此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过上皇帝一般的生活。
法国占领的是渔业资源丰富的北美东北部,并逐渐取得富饶的内陆河湖地区(五大湖地区),通过与印第安人进行毛皮贸易,就获得大量财富。
好地方都被别人占走了,英国人去的是岩砾遍地、遍布沼泽、被群山包围的东海岸地区,当地是人烟稀少的荒原,食物稀少,还经常闹旱灾;当地的印第安人虽然不多,但是非常彪悍,根本没有西班牙人在印加遇到的抓住国王,就全体拜服那回事。
北美13块殖民地(马里兰以南算南方)
英国人殖民美洲的早期史,就是一部拿人命填的血泪史,特别是在弗吉尼亚这个最早开拓的南方殖民地,真是"鬼才知道这帮人都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殖民这么可怕,英国人还要前赴后继地前往美洲呢?因为国内的生活更可怕。
在伊丽莎白统治的44年间,英国保持基本政治稳定,国内人口数,特别是底层人口数目迅猛增长,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正处于宗教战争中的欧洲大陆。同时,伴随着圈地运动,大量英国农民失去土地,这些人变成流民聚集在伦敦,形成规模巨大的贫民窟。这些人口中,一部分被工商业吸纳成为工业化的劳动力,但还有大量剩余人口无所事事。即使是成为了工人,由于剥削加剧,往往也只能住在贫民窟中。
到了十七世纪上半叶,首都伦敦聚集了五十万人口,相当于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伦敦成为欧洲第一大城市,并以肮脏、贫穷、犯罪以及阶级矛盾尖锐而臭名远扬。如果要对比,当时的伦敦跟今天的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一样,成为了一座"上帝之城"。
伦敦的恶劣名声是如此的著名,甚至影响了200年后的弗吉尼亚富二代托马斯·杰斐逊对于城市以及工业化的印象,令其执着地反对城市建设以及工业。
十七世纪人间地狱一般的伦敦贫民窟
(图上还是美化了不少,那个时代没有下水道,
大小便和垃圾就堆在大街上,或者直接排在泰晤士河里,
同时该河还是伦敦最重要的水源……)
英国的精英阶层一直在思考,把这些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垃圾人口"输送到海外,以缓和国内矛盾。这些移民海外的"垃圾人口"以英国国教徒居多,他们自己在国内呆着也是生不如死,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发财传言也愿意出去闯闯。
十七世纪中叶,英国社会动荡越来越严重,甚至引发了空前的英国内战,更加迫使大批人口出走美洲。
其实说白了,殖民者中的绝大多数,就是躲避国内贫穷以及战乱的难民,跟如今的中东难民差不了多少……
1606年,詹姆斯一世授予一群英国商人开办的名叫弗吉尼亚股份公司以特许经营权(专利权),公司股东明确承诺,要建立与西班牙"极端残暴"的殖民政策相反的殖民制度,印第安人将体验"适合我们英国人特点的公平和充满爱的生活方式"。1607年5月6日,弗吉尼亚公司组织了105名殖民者抵达切萨皮克湾,开始了第一次建立殖民地的尝试。
这些殖民者为了躲避西班牙强盗的掠夺,沿着詹姆斯河(以国王名字命名)深入内陆约64千米,驻扎在现在称为詹姆斯敦的地方。这个名字的意思就跟"张家屯"差不多,意思是詹姆斯(国王)他家的屯。
詹姆斯敦难民营,美国的最初原型
丧尽天良的弗吉尼亚公司,用甜言蜜语忽悠不知天高地厚的作着发财梦的英国失业青年来冒险,以为将要来到人间天堂,结果来了就走不了,九成九还要把命送在这里。中国的一些丧尽天良的传销公司,其运作方式与弗吉尼亚公司这种殖民公司颇有类似之处(传销洗脑方式,参见《悄悄告诉你一个祖传的传销洗脑秘笈》)。
第一批殖民者都是听了弗吉尼亚公司的忽悠来到这里,期望着这里遍地都是黄金,随便找上几块就能发大财,到处都长着瓜果佳肴,怎么吃也吃不完;还可以与善良淳朴的印第安人和平相处,说不定还能邂逅异域风情的美女,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第一批来的殖民者都是男性)。看起来,弗吉尼亚殖民者与如今的宅男屌丝的梦想都差不多。
按照哥伦布的描述,印第安人都是这样的……
但是,理想是志玲,现实是凤姐。梦想中的美好生活并不存在,等待他们的是疾病、饥饿、纷争与死亡。
这些殖民者期望在北美获得自由,然而他们做事非常自私,而且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眼看坐吃山空,全体都要饿死。如果不是一个名叫约翰·史密斯的上尉,用强硬的手段将这些人组织起来,与当地的印第安人进行交易,并学习玉米种植技术,恐怕这批殖民者又会步20年前那批人的后尘。即使如此,也只有38个人挺过了最初的9个月。
第一批殖民者境况凄惨,后续的殖民者却并不知情,还在前赴后继地怀着发财的美梦赶赴这里。约翰·史密斯因意外受了重伤被迫返回英国。殖民者们庆幸独断专横的"暴君"终于离开,他们可以享受到自由,可是没有多久他们就高兴不起来了。
离开了史密斯的严格监管,劳动纪律变得松懈,殖民地的秩序混乱不堪,再加上1609年和1610年是干旱之年,詹姆斯敦出现了大饥荒。绝望的殖民者杀光了马、猫和狗,之后不得不捕捉老鼠充饥。一些人把皮鞋和皮带都给煮了吃了。一名男子饿得杀了自己怀孕的妻子,并将其腌起来以供整个冬天吃。
这个骇人听闻的人间悲剧泄露出来,激起公愤,最后该男子被处以绞刑,而他的肉八成也变成了别人的食物。因为在那一年,殖民者吃掉了所有能吃的东西,连已经被下葬的尸体都被刨出来吃掉了。
已经身在国内,"饱汉不知饿汉饥"的约翰·史密斯谈起这件事时,嘲讽地说:"她是烤起来更好吃,煮起来更好吃,还是蒸起来更好吃,我不知道……但我从未听说过‘碎末妻子’这道菜。"
这是一名在詹姆斯敦饥馑中被吃掉的14岁少女,被命名为"詹姆斯敦的简",左边为她的头骨遗骸,右边为复原的头像。
1611年,新任总督托马斯·盖茨接手殖民地,他制定了比约翰·史密斯更加严酷无情,甚至可以说是惨无人道的军事化管理制度,所有规定只有一个目的:让大家活下去!例如,有位劳工因为饥饿,偷了大家共同种植的燕麦被抓,他被处以长针刺穿舌头并被绑在树上活活饿死;有敢逃跑到印第安部落乞求食物的,一旦抓回统统绞死或活活烧死。
附近的印第安部落最初与殖民者保持善意和和平。在看到他们快饿死了,就派人送去了一些粮食,并教他们种玉米。如果不是印第安人的善意,第一批殖民者肯定活不过第一个冬天。
印第安酋长的女儿叫做波卡洪塔斯,她怀着如今所说的"圣母心"。在她眼中,殖民者就是一群忍饥挨饿的难民,理应给他们力所能及的人道帮助。她还经常去殖民地做客,提示哪些印第安部落最为友好,还教他们如何在购买食物时讨价还价。她曾经救了约翰·史密斯的命,此后,她还救了其他几名殖民者。
随着殖民者增多,他们逐渐蚕食印第安人的土地,建立要塞,开垦农田,殖民者不断地得寸进尺,令印第安人无法忍受。在1609年至1614年,印第安人与殖民者之间爆发战争。波卡洪塔斯的丈夫被杀,她本人被绑架并被牧师洗脑皈依了基督教,还和殖民者约翰·罗尔夫结婚。这桩婚姻给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带来了短暂的和平。
弗吉尼亚公司将这桩美洲原住民与英国人的婚姻作为美谈大肆宣传,证明印第安人可以被教化,英国人和印第安人可以和平相处,并忽悠更多在国内找不到老婆的英国屌丝去美洲碰运气。为此,弗吉尼亚公司在1616年6月安排罗尔夫夫妇去英国旅行,她以"被教化了的弗吉尼亚野蛮人"的形象,穿上紧身束胸衣在许多场合露面,甚至在英国王宫里让国王詹姆斯一世见了一面。
然而,波卡洪塔斯在两年后暴病身亡,年仅22岁。罗尔夫对外宣称她的死因是肺炎。
后人推测,她无意间听到她的丈夫罗尔夫和别人谋划除掉土著印第安人部落并强夺他们的家园。他们害怕她会泄露这一计划给她的父亲,于是毒死了她。波卡洪塔斯的故事,成为一桩现实版的"农夫与蛇"的寓言。这段彻头彻尾的血腥历史,却成为迪斯尼电影《风中奇缘》的故事原型,用来宣扬种族之间的爱与平等,真是何等的讽刺。
波卡洪塔斯死后,殖民者与印第安人之间虚假的和平再也无法延续。殖民者继续把英国人的"爱与和平"带到北美,不断发动对印第安人的劫掠,印第安人则为了保卫家园,奋起反击。1622年,印第安人发动了针对詹姆斯河沿岸的英国农场的袭击,杀死了1240名殖民者中的347人。
由于无力反击,殖民者假意提议召开和平会议,但是他们的实际行动却是:向怀着诚意前来召开和平会议的200名印第安人敬献毒酒,当场毒死了他们。
随着越来越多的殖民者来到这里,印第安人的反抗已经成了悲壮而绝望的挣扎。对于殖民者来说,与印第安人交战死了很多白人,但是因病死亡的白人更多。
从1607年到1624年,共有14000名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但到1624年,还有1132人存活,死亡率超过90%!弗吉尼亚的高死亡率此后一直持续,从1625年到1640年,每年至少有1000名殖民者来到弗吉尼亚,但是人口增长十分缓慢,这段时间的弗吉尼亚历史,被称作"与死亡一起生活"。
最初,弗吉尼亚公司用来吸引英国人前来殖民的诱饵是黄金,在他们那些忽悠死人不偿命的宣传中,美洲的黄金比英国的铜都多,说不定走两步就被金块绊倒。确实,美洲的黄金蕴藏量在全世界都是首屈一指,占世界总储量的三分之一,但那是在太平洋沿岸的落基山脉,加利福尼亚淘金热那是二百年后的事情了。西班牙人的好运气让英国羡慕嫉妒恨了一百多年,如今英国人也来淘金了,可是他们来的是北美东海岸,连黄金的影子都看不到。
由于连黄金的影子都没看到,1612年之后,投资者的热情开始降温,弗吉尼亚公司债台高筑,只能用北美的土地来吸引移民。只要能过来种地,工作满七年,每人分一百英亩。反正都是印第安人的地,公司纯属空手套白狼。这对于无地又无其他谋生之路的底层人民来说,是很大的诱惑。
但是,弗吉尼亚的死亡率实在是太高了,其中最主要的杀手是疾病。原因在于,英国穷人生活条件差,在贫民窟中长大,本来体质就很成问题,再经过条件很差的海上长途旅行,身体更加虚弱;而弗吉尼亚殖民地附近比较潮湿,病菌和寄生虫较多,而且都是英国人没有经历过的疾病,身体中也没有抗体,很容易发病;殖民地条件有限,劳动繁重,医疗卫生情况基本为零,所以就悲剧得一塌糊涂,随便什么传染病,都能一死一大片。
来到这里的殖民者,头一年得死掉一半,大多数人还没有熬到可以拥有土地的时候,已经到上帝那里报到了。能在弗吉尼亚成功存活七年,简直堪称奇迹!
如果找不到新的盈利模式,国内没有人愿意再来,殖民地生活又这么艰难,弗吉尼亚就又会变成一片死亡之地,而弗吉尼亚公司也会倒闭破产,殖民地也就不存在了。后续的殖民也就不会发生,很可能就不会有美国出现。
弗吉尼亚公司尝试了多种产业,例如葡萄、养蚕、制盐、捕鱼,但是都无法获得高额回报。最后,一样作物挽救了弗吉尼亚,这就是烟草。
第一个在弗吉尼亚种植烟草的人,就是前文提到的印第安圣母的英国丈夫约翰·罗尔夫。他是一个园艺专家,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到了烟草种子,而且进行了杂交改良,创造出后世名扬天下的"弗吉尼亚烟草"。1614年,罗尔夫用船把他培育出来的第一批烟叶运回了英国,很快创造了轰动一时的成功。
举世闻名的弗吉尼亚烟草,万宝路、骆驼等知名美国香烟,都来自这种烟草
烟草贸易利润惊人,险些破产的弗吉尼亚公司终于找到了殖民地的利润增长点,开始大肆宣传烟草贸易的成功。
弗吉尼亚公司当时采用的宣传伎俩与如今的一些不良移民中介宣传造势的方式大同小异,只是具体手段带有当时的时代特点。比如,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上街发小广告,或者在街道上张贴小广告,编写宣传歌谣,利用那些经常走街串巷的人(例如马夫、小贩和信差)宣传。甚至一些牧师收了广告费,在布道的时候,在宣讲上帝荣光的同时,也植入移民广告。
宣传内容中无非先大肆渲染罗列一番英国人口过剩、失业、犯罪和贫困等种种的社会弊端,说明活在英国实在太累,太没前途了。而弗吉尼亚就不一样了,土地要多少有多少,来了就有地,种上大烟叶,过一年就可以数钱了!
移民北美,一桩持续了数百年的古老生意
去弗吉尼亚种烟草发大财,恐怕就是"美国梦"的1.0版。
到1616年,烟草种植成为弗吉尼亚公司的利润丰厚的主营业务。1618年,弗吉尼亚的烟草出口量为5万磅,到了1626年则为33万磅。
有人在1619年写到:"目前我们所有的财富乃由烟草构成"。烟草将这家濒临倒闭的殖民公司从破产边缘拯救了回来,有人说"烟草是弗吉尼亚的救世主"。
自认为道德楷模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对于烟草一开始是拒绝的。
1602年伦敦大主教病死,因为他惯于喷云吐雾,人们认为他的死是吸烟所致。1604年,刚即位一年的詹姆斯一世用拉丁语写了《抨击烟草》一文,并组织了世界上第一次政府领导的
,诅咒吸烟是一种不良嗜好,将其称之为"毒草","畜生般的鬼把戏",并称其"呛眼睛、熏鼻子、伤大脑、害肺叶",英国政府当即采取措施制定禁烟法,对吸烟、售烟者加以刑罚,还把烟草关税增加40倍。
那个时候,只有西班牙人手里有烟草,英国人抽烟,钱都被西班牙人赚走了,因此国王批判得义正言辞,大义凛然。甚至他将那个英国海权时代先驱沃尔特·雷利送上断头台时,罪名之一就是雷利是第一个把烟草带回英国国内,使得英国人染上了吸烟的恶习。
但是,当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东为国王奉上巨额税收时,缺钱的国王马上对这种"毒草"的害处绝口不提了。很快,弗吉尼亚成为世界第一大烟草产地,英国则称为欧洲的第一大烟草消费国。
英国人从烟草业中得到甜头,后来把承载着"英国人的爱与和平"的加强版烟草——鸦片,送到中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烟草种植的财富效应,使得英国国内的富人纷纷把投资的触角伸向弗吉尼亚,成为大种植园主。这帮人肯定不会自己去劳动,因此需要大批廉价劳动力,换句话说,也就是奴隶。从此之后,弗吉尼亚与"奴隶"牵扯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
最早的奴隶并不是黑奴,而是白人契约奴。契约奴就是那些被移民发财的广告所诱惑,却无法支付渡海旅费的贫穷白人,自愿以自己若干年劳力抵偿旅费。他们只是出卖若干年的劳役而不是人身自由,这与后来的黑人奴隶有本质区别。
但是,绝大多数契约奴的处境是相当恶劣的,有研究学者甚至认为,契约奴的境遇比后来的黑人奴隶还要恶劣。因为奴隶是主人的永久财产,过度使用容易导致"财产损失",而契约奴只是在有限时间内出卖劳动,主人自然会最大限度地榨取其劳动价值。
殖民地是个"天高国王远"的地方,相对于烟草所能换来的金钱,契约奴的人命在种植园主的心中,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有学者对契约奴的处境进行统计,结果发现,每十个契约奴,其中有八个在服役期死亡,剩余1个如约获得土地成为小种植园主,另1个则在服役期结束后,受不了殖民地的苦难返回英国。基本上可以算是九死一生!
1619年是弗吉尼亚历史上标志性的一年,这一年弗吉尼亚召开了第一届议会,引进了第一批单身女性移民,她们被卖给自己选定的未来丈夫以偿还路费。以后殖民地人民的娱乐,终于不用靠手了。也正是在这一年,第一艘满载着黑奴的贩奴船,停靠在詹姆斯敦。
从此之后,白人民主和黑人奴隶,就成为弗吉尼亚的一体两面。
美国的历史大约二百三十年,而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种族矛盾,则在四百年前就已经发端。
弗吉尼亚议会成立后的第一条法律,就是要求所有种植园必须种植一定比例的大麻。当时,他们种植大麻的目的倒不是为了抽,而是因为大麻的纤维可以用来制造船帆以及船上必须用到的缆绳,它的副产品也可用来给木质船只做填絮,因此对于海洋国家英国来说,大麻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但由于大麻对土地肥力消耗太大,而且经济价值不算很大,农民的兴趣有限,甚至一度出现宁可交罚款也不愿种植的情况。从英王到殖民地政府只能采用半强制的办法勒令种植。
对于殖民者来说,烟叶都是金灿灿的金币,当然舍不得抽,只能抽一些品质不好的劣质烟叶过过瘾。对于契约奴和奴隶们来说,连劣质烟草也上不了手,看大麻叶跟烟叶不也差不多么,于是像烟叶那样加工一下来抽。
不抽不知道,世界真奇妙!从此开启了一扇通向新世界的大门……
这个新世界,就是美利坚大麻国!
很快,抽大麻成为弗吉尼亚等南部殖民地人民的爱好。在艰苦的殖民地生活,常常面临着思乡的煎熬、疾病的痛苦、印第安人威胁的恐惧,来一支大麻烟,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后来,殖民者将大麻烟卖给印第安人牟取暴利,或者给黑奴们抽,使其在迷幻的快感中丧失反抗的斗志。这恐怕也是北美黑奴起义总是不成气候的重要原因。托马斯·杰斐逊就是大麻爱好者,他还在自己家里亲自种了一片大麻,当工作累了就吸一口大麻提提神,其名作《独立宣言》八成就是在大麻吸嗨的情况下一蹴而就。《独立宣言》也是写在大麻纤维做成的纸上。
吸上一口大麻烟,快活似神仙!
烟草和大麻种植都需要大量土地。在利润的驱使下,弗吉尼亚殖民者不断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因此,不断把印第安人变成死的印第安人,也就是"好的"印第安人(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之语),就成为殖民者的头号使命。
特别是烟草这一具有高利润的大宗商品,使得弗吉尼亚同时具备了盈利模式、吸引人口增长的能力以及对外扩张的动力,从而促使其真正发展起来。
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曾评价道:弗吉尼亚是"在烟雾上建立起来的"。而弗吉尼亚总督在1629年说道:"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我们的主要农作物——烟草,就是我们的全部,除此之外,不再有其他任何作物了。"
英国穷人怀着发财的梦想来到北美洲,却发现:富人还是富人,穷人还是穷人!更残酷的是,为了最大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土地尽可能地种上了烟草,很少种粮食作物,对于种植园主来说,反正肯定衣食无忧,但是对于契约奴们来说就惨了,一旦有点自然灾害粮食减产,饥荒就又来了!
随着烟草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大量烟草投入市场,价格开始下跌。而英国国内发生内战,殖民地出产的大量烟草一下子没有了销路,烟草价格迅速暴跌,种植园主被迫种植谷物,饲养牲畜。粮食供应的丰富,终于使得弗吉尼亚的死亡率大幅下降,人口开始迅速增长。到1650年,在弗吉尼亚生活的白人达到了破天荒的15000人。
人口的压力又造成了另一个问题:土地的价格开始上涨。富有的大种植园主几乎买下了沿海的所有肥沃土地,迫使重获自由的仆役再次沦为佃户或者购买内陆较为贫瘠的土地。他们被迫向西迁移,不断驱赶印第安人,以获得新的土地。
随着弗吉尼亚发展壮大,贫富差距迅速拉大,在少部分人获得暴富的同时,大部分人却在贫困线上挣扎。弗吉尼亚的穷苦白人在一名富家子弟培根的领导下,组织起来发动起义,这就是"培根起义"。
纳撒尼尔·培根,原本是英国国内的大富豪之子,
却成为贫苦白人的利益代言人,算是特朗普的前辈
起义后来被镇压下去,弗吉尼亚的统治者和种植园主们认为,白人契约奴反抗精神比较强,实在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还是用黑人奴隶代替更为稳妥,此后契约奴越来越少,黑奴则越来越多。北美独立战争之后,弗吉尼亚已经成为少量白人奴隶主和大量黑人奴隶组成的州,成为"美国南方"的旗帜。
弗吉尼亚的奴隶主阶层,也成为早期美国政治的主流。美国的前五任总统,除了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来自新英格兰地区之外,全部都是来自弗吉尼亚的大奴隶主,史称"弗吉尼亚王朝"。
6、决定美国命运的制宪会议本来,奴隶制和种族压迫是英国人带给北美的。美国独立战争打响后,美国人已经和英国彻底划清界限,完全可以把这一切罪恶,甩锅到"万恶的"英国人身上,美国白人以"北美一切受压迫人民的解放者"的姿态出现,从而把种族仇恨化解掉。这就是以美国北部,特别是新英格兰以及纽约为根基的联邦派政治家的想法,其中代表人物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就是10美元上的那位。
然而,以弗吉尼亚奴隶主为首的一部分人的贪婪短视,把这一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断送掉了,给新生的美国埋下了一个遗祸终生的致命隐患。这些人称自己是"民主自由人权"的代表,简称为民主派(民主党的前身)。
民主派自诩高尚无私的"民主自由人权",完全没有把黑人考虑在内。如果当时的美国黑人能表达政治观点的话,在他们看来,民主派完全是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权的。可惜在当时的美国,黑人的声音是完全被忽略的(北美的真正主人印第安人已经哭晕在厕所)。
北美独立战争胜利,英国军队认栽走人后,13个殖民地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邦,并且也有一个名义上的联邦政府。然而这个联邦政府是如此软弱无力,而各个州却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拥有自己的议会、法律甚至军队。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美国人被问到属于那个国家或民族时,"大多数人不会回答说是美国人,而是要自称卡罗来纳人,弗吉尼亚人,宾夕法尼亚人……"。例如杰斐逊就始终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弗吉尼亚人。
在这种背景下,各州巨大权力以及各州之间矛盾冲突日益激化。如果熟悉中国历史的话,就会对这一幕感到非常熟悉,中央无权无钱无威望,地方诸侯拥兵自重自行其是,发展下去不是春秋就是民国。换句话说,如果再不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北美大陆版的"春秋战国时代"就要开始了。华盛顿对这一切看在眼中,他忧心忡忡地说:"十三个主权州你拉我掣地拖着联邦的头不放,将很快给全体带来毁灭。"
在汉密尔顿等联邦派(并非共和党的前身,这一派后来消亡了)的推动下,1787年5月,北美13个州的代表在费城州政府召开制宪会议。在这场决定美国未来的会议上,奴隶制的存废成为争论的焦点,联邦派力主废除奴隶制,而民主派则坚决要求保留,所有来自弗吉尼亚的代表均为民主派。
制宪会议召开地,现为美国独立纪念馆
当时,黑人奴隶的总数占到了美国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除了美国最北端已经基本消除了奴隶制的新英格兰地区外,全国任何一个地区都有奴隶的存在。所有奴隶中约90%居住在南方各州,这些州中约三分之一的家庭拥有奴隶,而在人口最多且最富饶的弗吉尼亚州,这个比例更高达约一半。
南方州当时的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就是基于奴隶来维系的种植园经济,因此其代表不会接受任何他们认为将会威胁到其经济命脉的提议。实际到会的55名代表中,有25名都是奴隶主,几个南方州的代表甚至直接以退出联邦相威胁,要求保留奴隶制,如果联邦派坚持废除奴隶制的话,联邦宪法就不可能诞生,美国也就胎死腹中。
在这种形势下,联邦派不得不放弃在新建成的联邦中,完全禁止奴隶制的观点,不过他们仍然坚持认为,宪法中应该禁止各州参与任何国际性的奴隶贸易,包括从非洲"进口"奴隶或是将本国奴隶"出口"到其他国家。联邦派的想法是让黑奴种植园限制在现有规模,等到工商业经济慢慢发展起来,种植园经济在经济总量中占的比例就会越来越小,适当的时候再要求废除奴隶制,就可以水到渠成了。
而这一点要求,仍然遭到南方州代表的坚决反对,他们心里想的是:有没有搞错,西部还有那么多土地,等把上面的印第安人杀光后,土地都是我们的,到时候老子的种植园规模不扩大了?限制黑奴贸易,那么多农活谁干?总不能我来干吧?
民主派心目中的"以农业为基础,人人平等自由的民主共和国",实际上是以压迫黑奴为基础,白人奴隶主享有人人平等自由。在这种构想下,白人不需要参加繁重的农业劳动,只要吟诗作对讨论风月就行了,要是有追求再搞搞学术(比如杰斐逊自己),真是天堂一般的日子。
经过长时间讨论后,最终达成了一个双方均可以接受的妥协方案:国会必须要在20年以后才可以拥有和行使禁止国际奴隶贸易的权力,即最早也要到1808年才可以,这个时间点正好在杰斐逊的总统任期上,有人因此将"禁止国际奴隶贸易"这一功劳算在杰斐逊头上,真是会给民主派脸上贴金。殊不知这对杰斐逊本人来说,无异于天大的讽刺。
作为对这一妥协的交换,联邦政府将来如果需要对国际奴隶贸易征税或通过相应法案,只需国会两院以多数通过即可,而不再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因此,联邦政府对国际贸易的管辖权实际上有所增强。联邦派也算是有所斩获,故接受了这一妥协方案。
会议上争论的另一个有关奴隶制的关键问题,在统计各州人口以便决定其在联邦众议院的议员代表数目时,是否要将黑奴也统计进去,还是只是将其视为是奴隶主的"财产"而不算作公民。
这样的提议也引起了民主派的强烈反对,他们坚持认为,虽然从法律意义上这些黑奴属于"财产"而没有平等的公民权,但是如果新组建的联邦政府要根据各州人口总数来分配税赋,那么在确定众议员人数时,仍然必须将奴隶数目也计算进去。
最终,詹姆斯·威尔森提议在统计各州人口来决定该州众议员人数时,每位黑奴按五分之三个美国公民计算,这就是所谓的"五分之三妥协"。
五分之三的比例,或称"联邦比例",对内战爆发前之蓄奴州选民比例相对过高的政治事务,产生重大影响。
举例来说,如果席次是按照各州自由人口数所分配,那么1793年南方蓄奴州在众议院本应分有33席的代表,而其却分得了47席。1812年,蓄奴州有76席而非59席;1833年则是98席而非73席。而其中任何一席都是白人!白人!!白人!!!他们代表的是南方白人奴隶主阶层的利益。结果,在内战爆发前的这段时间,南方人主导了总统选举、众议院议长人选和最高法院。
这一妥协的后果就是:民主派以黑奴的名义产生代表席位来行使民主权利,这些席位不仅强奸了黑奴的民意(如果有的话),还把美国引向内战的深渊。
杰斐逊本人既是民主派的旗帜和领袖,以《独立宣言》闻名于世,他同时又是一名种族主义者,甚至可以说,他是第一个归纳出系统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理论的思想家。
大字是:特别企划——托马斯·杰斐逊的激进思想;
小字是:他给了我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但美国是依靠这些理想生存的吗?PS:一个家庭却被种族(问题)所撕裂
首先,杰斐逊从肤色、毛发、体味、排汗功能甚至呼吸和肺功能等生理特征入手,把黑人描绘成一个和白人在外形、美感、社会接受性和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生存能力方面优劣立判的种族。他以白人的肤色和体格特征为美,说即使黑人男子也偏爱白人女子而非他们自己种族的女性。
其次,他在感性、知性和行为的层次上,突出了黑人的所谓动物性,强调他们的麻木、迟钝和颟顸。他举睡眠为例。一方面,黑人对睡眠的需求似乎比白人要少,例如当一天的辛苦劳作结束后,只要向他们提供一点浅薄的娱乐,他们就兴奋到深夜还没有睡意,尽管他们都知道第二天一早就要起身。另一方面,只要他们的身体处于静止状态,他们就很容易进入休眠而非思考。这些都是动物的特征。他们和白人一样勇敢,甚至更能冒险,但那可能是他们不具备预知危险的人类本能,而一遇到危险又很快放弃或屈服。他们的行为更多源于感官而非大脑或心灵。他们的两性关系完全由欲望冲动支配。
杰斐逊断言黑人缺乏理性思维、抽象分析、想象力、反省、深思和细腻微妙的情感。但他说黑人对音乐节奏的敏感优越于白人,黑人的记忆力和白人一样强,尽管他们对悲惨事件的记忆非常短暂,容易被转移和淡化。在黑人的社会性方面,他认为黑人有忠诚感和道德感。很多白人说黑人有偷窃癖,他说那完全是因为财产法是为了白人制定的,黑人连人身自由都被剥夺,所以不可能培养也没有义务去遵守相应的道德概念。
杰斐逊认为,奴隶制是不义的,但只有它才能保证黑白共处。离开了奴隶制,在黑白平等的情况下将出现三个大麻烦:黑人无法和白人竞争;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和黑人过去受奴役的怨恨会引发种族暴力,甚至会使得其中一个种族灭绝;黑人和白人之间可能的性关系,会产生白人种族被污染的危险。
对比之下,殖民地时期的南美承认各种混血后代的独立的身份地位,但同一时期北美的黑白混血都被划入黑人,就是为了防止出现南美那样的种族混合社会。说白了,就是美国白人歧视所有非白人的有色人种。
杰斐逊的故居——蒙蒂塞洛庄园
讽刺的是,杰斐逊虽然极力禁止黑白通婚,但他自己却和14岁的黑人女奴萨利·海明斯有一腿,还生了好几个孩子,这个事件在杰斐逊任职总统期间被人捅出来,比克林顿和莱温斯基那事劲爆多了,在当时险些酿成政治风暴,直到爆料人莫名其妙地死去后,才渐渐平息。
《杰斐逊之恋》,英文名直译过来其实是:《萨利海明斯——美国丑闻》
杰斐逊认为,废奴之后,黑人和白人必须分开建国,否则必出暴乱。在美国建国后第二年爆发了独立战争的加勒比岛国海地,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海地整个就相当于是美国南方,几乎全是黑奴种植园经济。海地黑人心中长期积累的仇恨,让他们在获得自由后,第一件事就是对曾经压迫他们的白人举起屠刀,对奴隶制度的愤恨迅速演化成了种族屠杀。除了罪有应得的白人奴隶主及其代理人,海地革命者杀光了他们所能找到的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每一个白人。
长期的敌视、压迫和仇恨,使得美国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宿怨难解。美国南北战争,虽然起因并不是奴隶制废立,却是由南方奴隶种植园和北方工商业之间的利益冲突所引发,因此归根结底其实还是奴隶制。拥护奴隶制的南方邦联,就成为维护白人利益的象征。
率领南方邦联军队作战的李将军(Robert Edward Lee),正是弗吉尼亚人,他也成为捍卫美国白人利益的象征,成为白人至上主义者的精神图腾。这次弗吉尼亚骚乱的起因,正是因为当局要拆除李将军的雕像。
举着火把捍卫李将军雕像的右翼白人
林肯颁布了《废奴宣言》,导致他被信奉"白人至上"的枪手枪杀。南北战争之后一百年,针对黑人的歧视、压迫、种族隔离、私刑谋杀仍然在延续。
189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判决,确立对黑人采行"隔离但平等"措施的合法性时,无异对南方黑人人权造成严重的打击,最高法院判决中有关"隔离"的部分被执行得十分彻底,但有关"平等"的部分则不然,导致南方出现更多种族隔离制度法令,甚至连在工厂、医院及军队都采取种族隔离制度。
马丁·路德·金博士发表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成为黑人民权运动的高峰,然而他在1968年也被枪杀,在此之后,美国黑人才逐渐拥有了和白人一样的公民权利。
奴隶制虽然废除了,法律层面的黑白平权也实现了,但是从1619年开始的数百年奴隶制和黑白矛盾留下的巨大历史阴影,却无法从人们心中消除。马丁路德金所描述的那个梦,还远远未能成为现实。
由于种族压迫和种族歧视的历史包袱过于沉重,为了建立和谐的美国社会,在美国不能在明面上说任何种族歧视的话,尤其不能歧视黑人。而且这种要求逐渐强化,已经到了任何可以被理解有歧视含义的话都不能说,一旦说了,就被打上"政治不正确"的标签。没这方面意识的中国人初到美国,常常有不敢说话的感觉,经常感到怎么说都错。对种族歧视矫枉过正,已经异化为"少数种族优待"、"非法移民优待"以及"对白人的歧视"。过分地强调"政治正确"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病态,正是说明了歧视思想已经深入骨髓血脉,融入每一个美国人的内心深处。
美国的建国过程就是种族屠杀和种族压迫的过程,前后绵延了几百年,白人高人一等的心理状态根深蒂固,非裔等少数族裔长期受歧视形成的心理保护意识也由来已久,不是政治上喊两句口号就能解决的。要想根除这种歧视思想,除非能像科幻小说《三体》中的"思想钢印"那样,给全体美国人洗脑。
美国种族歧视的思想根源,恰恰是其立国之本《独立宣言》。《独立宣言》中所谓"天赋人权"中的"人",并不是指的所有人类,而是有特定含义的,后来这个含义被归纳为"WASP",即信仰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WASP价值观是美国上流社会主流价值观,也是美国的立国基础。美国依靠延续三百年的种族灭绝立国,依靠奴役广大黑人奴隶建立白人民主,在立国之初特别强调血统及信仰的纯洁性,这就为日后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冲突埋下了种子。
美国的右翼"白人至上"主义者,他们的根基正是美国早期建立过程,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正是早期民主派的理论和实践。如果美国现在的民主左派将右翼作为种族主义者和纳粹彻底打倒,他们看上去符合大义凛然,站在道德制高点,但实际上就必须否定杰斐逊,否定华盛顿,否定《独立宣言》,否定早期的民主派,否定美国的前七十年,甚至否定1970年之前的美国,这就把美国国家精神的根基挖掉了。
实际上,哪个国家政权的建立都不可能在道德上毫无瑕疵,但是美国的民主左派已经陷入了"道德洁癖",而美国自己的屁股又太不干净,美国的自由民主制度又会催化极端思想产生,这才是真正的骑虎难下。
东晋开国皇帝司马睿曾经问王导,晋王朝是如何兴起并最终统一的,王导就把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父子三人挟持魏天子,杀死魏帝曹髦,并最终逼魏帝禅让的故事,原原本本讲给司马睿听。司马睿听了以后大为惭愧,用被子捂着脸说:靠这种手段得来的国家政权,怎么会长久呢。美国白人的困境,实际上与东晋王朝所面对的道义困境一模一样。
由于美国的立国过程缺乏道义,完全建立在血腥和罪恶之上,当民主左派要把美国捧上道德制高点,用道义来压人时,就会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悖论,而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他们的,正是美利坚民族的传统主体——白人。如果按照民主左派的意思,弗吉尼亚骚乱被定性为一小部分道德高尚的白人领着受压迫歧视的有色人种,反对邪恶的白人种族主义者的话,就是否定主体民族,进而否定美国自身,那就会引发更大规模的抗议和不满。
更让美国的民主左派无法自圆其说的是,在乌克兰革命中,美国的民主派媒体对于乌克兰的新纳粹分子赞赏不已,称之为"一朵新的民主之花"。难道说,是不是民主,主要看是不是领了他们的资金、武器和人员培训?这双标玩得666啊!
乌克兰新纳粹党领袖Oleh Tyahnybok与众多西方重量级政治人物会面的照片。包括美国参议院麦凯恩、国务卿克里、国务院发言人维多利亚·纽兰、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欧盟贸易委员凯瑟琳·阿什顿等(闪电背景的照片系此人在连任新纳粹党党首时行纳粹礼)
在国外就是普世价值,在国内就是极端分子?
乌克兰的这帮"民主人士"一看就是有专业团队策划、运作
美国是这个世界上最强调"爱国主义"的国家,其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渗透到方方面面。然而将美国的爱国主义这颗"洋葱"外面的皮一层层拨开,最终剩下的,就只有"白人至上"和"拜金主义"。正是这两大法宝在手,弗吉尼亚才从一个小小的村子詹姆斯敦,成长为一个州,最终成为美国。
手举火炬高喊"一个种族,一个国家,停止移民"的排外口号的极右翼分子
今天的美国纳粹,其实正是早年的北美开拓者。因此只要美国存在一天,"美国纳粹"就永远不会消失,只要一有合适的土壤,就会迅速滋长,这个土壤就是经济衰退以及社会动荡。
从弗吉尼亚历史可以看到,美国诞生和成长的真正核心驱动力是资本主义,是不断增长的利润和金钱。美式正义的核心其实只有一条:金钱就是最大的政治正确。缺乏道义基础的美国,之所以屹立两百多年,还成长为民主自由的灯塔其实背后是多轮经济扩张在支撑:土地扩张、工业化经济扩张、经济殖民扩张和金融殖民扩张。
美国历史上每一次陷入经济危机,社会矛盾加深,都伴随着种族冲突加剧,甚至出现种族暴乱,然而总能化险为夷,继续保持和谐稳定,并不是自由民主制度具有超强纠错能力,而是新一轮经济扩张又掩盖了社会矛盾。经济蛋糕的不断增大,吸引越来越多的人移民美国,来实现他们各自的"美国梦"。然而这样的发展逻辑,2008年画上了一个句号。
2008年以来的经济危机,在美国国内也越来越多以种族冲突、种族仇恨表现出来。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实现大麻合法化,也是因为矛盾加剧,需要用大麻来麻痹底层人民,这正是当年南方白人奴隶主对付黑人的伎俩。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在失去经济增长动力之后,美国正在一步步退化。
自美国独立战争建国以来,白人在美国总人口中一直占有优势,但是最近比例急剧下滑。2010年,在19岁以下的人口中,白人占55.8%;5岁以下的人口中,白人占51.7%。
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白人将在二三十年内失去美国优势种族的地位。白人比例虽然在下滑,美国社会前1%的富裕家庭中,仍然有超过96%是白人家庭(剩下4%基本是犹太人)。而总人口比例中占比越来越高的拉丁裔、非裔,基本处于社会底层,因此美国的种族对立还混合了阶级对立。特别是美国民间还拥有几亿只枪,任何有极端思想的人都可以很方便地发动恐怖袭击,近些年来日益频繁、规模日益增大的枪击案就是明证。
随着人口比例的下滑,美国白人心中的恐惧在日益加深,自身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白人,特别是上层白人们的一块心病。在生存问题面前,用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所谓"政治正确",越来越成为一块可以随时丢弃的抹布。
美国政局已经呈现出怎么做都是错的困境:如果按照民主左派的意思,继续坚持政治正确,就是逆向歧视主体民族,否定美国建国历程,瓦解美国的爱国主义,最终美国说不定就会分崩离析;如果按照右翼的意思,捡起白人至上的大旗,排斥少数民族,禁止移民,美国就会就成为一个保守排外,充斥着纳粹臭气的邪恶国家。
杰斐逊在总统任期结束后,深刻认识到美国的种族问题已经很难化解,让我们再回顾一下开头引用他的话:
杰斐逊的余生,几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办中,他希望后人能用超越前人的政治智慧,来解决这一难题。然而他留下的这个难题实在棘手,后人看来也是无能为力。在前述弗吉尼亚骚乱中,弗吉尼亚大学的许多学生,也是冲突中的一员。
美国需要出现一个具有超凡智慧和铁腕手段的政治家,带领美国走出政治和经济困境。最起码也得像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调解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矛盾那样,缓和美国的种族矛盾,保持国家稳定。时间拖得越久,麻烦越大,因为美国的言论自由和持枪自由,会不断激化矛盾,加深仇恨,最后唯有走向内战或分裂。
备受英国人爱戴的伊丽莎白一世
但如果真像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英国那样,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没打起来,但是贫富差距引发的阶级矛盾却无法避免,这也是英国人大量向北美移民的原因。美国又到哪里找下一个"北美殖民地"呢?如果不行,那就只能再发生一次类似"法国大革命"的美国大革命了,美国这个多民族国家还是难逃解体命运。看起来,历史真是走入了轮回。
与美国建国同一年发生的法国大革命,
大革命引发民族主义狂潮席卷欧洲,多民族国家纷纷解体
延续了数个世纪的美国梦,从噩梦开始,但愿不要以噩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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