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阳 就业面临就业问题

您好我是小三阳可以出国就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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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2 条
不可以!由于篇幅所限,具体年龄要求,工资待遇,收费等,一切都以我公司网站简章为准!请从我公司网站http://qdqfxx.查看详细简章,项目更多更全,实时更新! 回答者:看去什么国家 新加坡做建筑工三大阳都没问题 小三阳都是可以的 回答者: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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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阳的就业之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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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从国外完成学业回国,就看到了新闻调查关于对表面抗 原阳性的人的严峻就业形势.我是小三阳,想在广东就业.刚刚有朋友帮我找好了工作.可是我不敢与单位谈.因为我不知我将面对的是什么.请问宝洁这样的公司对 我们这样的不幸的人是否也是封杀的呢?
我不知我的路在何方?早知如 此真的后悔回来了.想想当初回国时的热血现在都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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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实一点,还是到国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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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好象也拒的吧,你还是直接问他们的HR好.
我也一样, 打算以后就在小公司混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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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哥们,那么辛苦出去了,你丫还回来干吗来着?外面的世界不是很好?你丫还有爱国心回来报效共产党啊?兄弟我现在告诉你,你伟大的母亲不要你.哈哈,..,...牛吧,还是老外来的实在.我们是削尖了脑袋都想出去啊,你丫还跑出来.没话说了
我生时一贫如洗,死时绝不能再贫困潦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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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不要考虑宝洁了,但是天无绝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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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回国自然有很多原因。国外要体面得呆下去也不容易。你既然从国外回来,是高级人才,估计体检不至于派个人监督,找人代替吧,我们都是这样干的。
所谓中国人的诚信,本来就不能孤立去看。一个社会都有他的理性,中国也有中国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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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了就不要回来了
你居然跑回来!唉。。。
想考GRE、TOEFL出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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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天下,飞越梦想!
美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限制!
中国的立法者们有两个目的,
他们要老百姓服从统治,
又要老百姓勤劳刻苦.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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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乙肝患者,确实不太应该跑回来,呵呵。
正式成为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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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情目前来说是容不下已肝病毒携带者的,以后会怎么样还很难说!!!!!!
我走过山的时候山不说话,我路过海的时候海不说话,&&我坐着的毛驴一步一步滴滴答答,它带着我倚天喑哑,&&大家说我因为爱着黄蓉女侠,找不到她所以在桃花岛安家,其实我只是喜欢桃花岛的桃花,像十六岁那年你羞涩的脸颊。
Powered by以下是我这两个月来所经历的事情,我只能用惊讶来形容。对于这家500强外企“V”公司的表现,我从惊讶到愤怒。    
7月中旬,我收到了德国百年历史V公司的Offer,担任该公司的市场部主管的职务,工作地点上海分公司。虽然原单位也有不错的平台,但始终觉得欧洲企业,特别是德国企业的管理各方面都是是非常规范化和人性化的,对于女孩子会比较稳妥。考虑再三,我决定辞去原公司的职务去V公司。  
接下来是入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学历证明和入职体检等。我按照公司的规定,到东方医院去体检,体检报告显示一切正常。  
公司总部在北京,所以人力资源部也设在北京。北京的人事专员FF通知我说,必须看到体检报告后,才安排我在北京进行10天的培训。我周末特意叫了顺风快递把体检报告原件快递给她,公司未做什么表态,隔天我就到了北京总部参加培训。  
到了北京,人事专员说我乙肝只查了2项,应该要查5项。劳动合同等你查了乙肝5项后再签。她让我在北京的10天抽空再去查,然后给了我医院电话自己去联系。我当时不明白什么是乙肝5项,去查了。  
培训期间,公司临时派我去重庆出差。我的体检报告就让人事专员待我去拿了。  
事情的发展从现在开始。  
隔了1周多,接到人事电话,说人事总监TY会来上海,找我开个会。我预感到情况不妙,为了不必要的口舌争辩,我当时用手机录了音。  
人事总监TY寒暄问了我几句后,说:我们要抱歉的通知你,你的体检不合格。我当时一惊,难道我有什么检查出来有重大疾病?我紧张追问,是什么不合格呢?  
“你是小三阳,我们问过医生了,得这种病的,会口沫传染,更不能累着。而且,如果你继续留在公司的话,我们不能对员工隐瞒,我们会将你的病情向员工公开,这样,对于你的心理也是会有很大的影响。”TY阐述。  
“现在不是劳动法规定不允许歧视小三阳吗?况且如果公司决定要公开,我没有问题。”我说。  
“但是员工会投诉的。”TY解释。  
“可是我真的很重视也很喜欢这份工作,我前一份工作也不错,所以我对这次跳槽非常慎重的,我也是将这份工作纳入我的职业规划,我希望公司能再综合考虑一下。”我几乎是颤抖着说着这些话。老实说我也快奔三了,作为女孩子,找工作方面会有很多限制。  
“我们也很喜欢你,北京的同事都对你印象很好,我也看过你在培训期为公司写的新闻稿,很不错的。所以发现你有这个毛病,我和总经理DW也觉得很棘手。”TY说。  
“那现在公司是已经决定了还是尚在商议中?”我问。  
“公司很抱歉不能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会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给你。”  
“那我工作到什么时候呢?”我梗咽,整个人都虚脱了。  
“工作方面,你今晚打个电话问一下总经理DW。”TY说。  
“好吧。”我从来没有这么无助、这么伤心的走出领导办公室。  
到了办公桌上,我浑身还一直在颤抖。全世界一片空白。最后躲进洗手间痛哭一场。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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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同情是没用的。    小三阳就是有病,谁都知道和健康人的区别;小三阳随时有可能变成大三阳,这个也是常识。换位思考下,如果lz是小三阳的同事,知道身边有这么个定时炸弹,是什么感觉?!公司又如何能够发挥员工的工作效率?!    单位不要lz是合情合理的,大不了赔钱,几千而已。全球500强还怕赔这点钱?!但是lz在业内肯定就臭到底了。
  国内还处于蛮荒时代,野蛮人素来喜欢相互歧视,这是现实,没办法。    另外,可怜2楼的学了那么多年的法律。
  马上去起诉,几千块根本不能解决。  东莞一个和你情况基本一样的案例赔偿了5万左右。  你可以到网上找到类似的案例看下,不用担心曝光,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马上请律师解决吧。最好用风险代理。  你要向公司严正申明,如不保密后果后果会很严重。  保留好证据,以后每次打电话都要录音,律师在场录音更好。
  非常感谢大家诚恳的建议。  另外,2楼同志,你虽然是学法律的,但你不是学医。拜托!  对了,你学法律的,你怎么不知道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这个社会就是有你这样的人,中国人才变得可悲。
  我看2楼同志,不但是医盲,更是法盲。  你就这句话说对了——坚决和法盲作斗争!!
  请问195755,风险代理是指什么呢?
  我不认为这是歧视,一个大公司、一个负责的公司,不仅仅是对你一个人的工作及收入负责,还要对公司全体员工负责。如果让一个患有传染病的人继续工作,影响的是人数众多的人。你一个人的就业权,与众多同事的健康权来说,前者的价值是藐小的。  也有“砖家”说,乙肝不传染云云,但大家想想,全国公开的数字就有1亿多,实际数字可能更高,这些人不都是传染来的吗?
  我建议你吃中药把身体养好是关键。中药叫平地木和红枣,每天10克平地木和10个红枣煎1热水瓶茶喝完,坚持喝半年然后去医院检查,会好的。
  你把身体养好是关键。把中药平地木10克红枣10个煎1热水瓶茶,坚持喝半年会好的,你平时感到累吗?喝了以后脸色也会好的。这药医好好多人,如果半年检查还没好就再坚持吃一定会好的。
  劳动法关于这块啥规定也没有,知道不?!法盲。    中国人多,岗位少,要开你有的是理由。大不了就是赔钱,有赔两千的,也有赔两万的,没关系,这点钱500强总是不在乎的,总比背个包袱好。lz倒是可以以此为生么。    lz在这里发帖无非博点同情而已,对事情的解决毫无帮助。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4:28:54 
    我不认为这是歧视,一个大公司、一个负责的公司,不仅仅是对你一个人的工作及收入负责,还要对公司全体员工负责。如果让一个患有传染病的人继续工作,影响的是人数众多的人。你一个人的就业权,与众多同事的健康权来说,前者的价值是藐小的。    也有“砖家”说,乙肝不传染云云,但大家想想,全国公开的数字就有1亿多,实际数字可能更高,这些人不都是传染来的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三阳可能是传染性很低,但是毕竟是有病,而且小三阳可以转变成大三阳,大三阳可是具有极强传染性的。至于什么时候转、有什么症状没人知道,这和定时炸弹没区别。
  作者:坚决和法盲斗争 回复日期: 15:12:02   ==========  活宝。
  作者:坚决和法盲斗争 回复日期: 15:01:06 
    劳动法关于这块啥规定也没有,知道不?!法盲。        中国人多,岗位少,要开你有的是理由。大不了就是赔钱,有赔两千的,也有赔两万的,没关系,这点钱500强总是不在乎的,总比背个包袱好。lz倒是可以以此为生么。        lz在这里发帖无非博点同情而已,对事情的解决毫无帮助。  ----------------------------------------------------------  
这段的发言颇为恶毒,实在过分。我也已经工作7年之久,之前从未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故此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很诧异,很想寻求帮助。你不提建设性意见也就罢了,何必对我冷嘲热讽?!!!  试想,你如果因歧视性原因而被迫辞职、失业,你会何等感想???  
上海的各大医院现在已经在体检窗口明确贴了不检查小三阳、大三阳。北京、东莞也都有这样的案例法断。劳动法里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但这些案例的法断又说明了什么?  
如果你还有些良知,麻烦不要再冷嘲热讽。  
另外,你不是医生,不要拿无知当有趣。(本人的大姐就是医生,而且是博士,在上海胸外科医院任职。同样也是小三阳)国家允许小三阳人群正常工作一定是有医学上的根据。  
很感谢,那些提建设性意见的朋友。谢谢你们的关注。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4:28:54        也有“砖家”说,乙肝不传染云云,但大家想想,全国公开的数字就有1亿多,实际数字可能更高,这些人不都是传染来的吗?  ------------------------------------------------------------  
小三阳是不传染人的。全国小三阳、大三阳携带者确实有近1亿。但很多是遗传得来的。而不是传染。        作者:坚决和法盲斗争 回复日期: 15:12:02   小三阳可能是传染性很低,但是毕竟是有病,而且小三阳可以转变成大三阳,大三阳可是具有极强传染性的。至于什么时候转、有什么症状没人知道,这和定时炸弹没区别。  ------------------------------------------------------------  看到这段文字,知道了什么是歧视的根源。一词“可能”已经明显说明二楼朋友对小三阳知识的匮乏。那你又有何理由在这里言辞凿凿地信口雌黄。可笑之极!!!    
  作者:gelingling1952 回复日期: 14:45:46 
    你把身体养好是关键。把中药平地木10克红枣10个煎1热水瓶茶,坚持喝半年会好的,你平时感到累吗?喝了以后脸色也会好的。这药医好好多人,如果半年检查还没好就再坚持吃一定会好的。  -----------------------------------------------------------  谢谢这位朋友的关心。我的小三阳是遗传的。虽然我是小三阳,但从来没有因此而有不适。平时,我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很健康。另“我按照公司的规定,到上海东方医院去体检,体检报告显示一切正常。”
  第一,这个五百强在国外肯定不敢这么干  第二,我们国家公务员招考也是这么干的(现在据说放松了一点),我记得因为这个事情,浙江好象还枪毙了一个青年,是因为这个原因杀了人事局的官员。    中国就是这样,在我们有生之年,也不会变好,楼主还是换个地方,相信还是会有单位要你的
我建议二楼的朋友,去看看《费城往事》,汤姆克鲁斯与丹泽尔华盛顿把什么是歧视、什么是人性关怀演绎到了极致。
  作者:BBMN 回复日期: 19:58:04 
    第一,这个五百强在国外肯定不敢这么干    第二,我们国家公务员招考也是这么干的(现在据说放松了一点),我记得因为这个事情,浙江好象还枪毙了一个青年,是因为这个原因杀了人事局的官员。        中国就是这样,在我们有生之年,也不会变好,楼主还是换个地方,相信还是会有单位要你的  ------------------------------------------------------------  谢谢关注。我工作了7年之久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如果早知道这家企业是这样,我不会辞去之前的工作。我有朋友在杜邦、安联,他们也都有小三阳、甚至大三阳的员工。而这家德国公司竟然这样!!!
   作者:天行无疆 回复日期: 13:15:38 
    请问195755,风险代理是指什么呢?     ======================    
所谓风险代理通俗的讲就是先期只用给一小部分或不给律师费,  等官司打赢了得到赔偿再付(一般是按比例分成)。如果输了也就不用给钱了。
  遗传的也能吃好,吃了平地木和红枣对身体是有益的。
  你现在年轻,到40就会有感觉的。
  上海博爱医院给各用人单位的email    Subject: 博爱医院关于员工体检乙肝血清学检查的告知    From: 宁 邹 [mailto:shzn***@.cn]  Sent: 日 17:13  To: BOC; BOC邱; LG王*; SOS冯; 艾维思; 艾维思徐; 爱普生黄; 爱普生陆; 爱使周; 爱谊达; 安佛施; 昂达博思; 奥乐中; 巴斯夫张*; 百代理; 百高镜店; 百沪太HR; 百华东1; 百金桥店; 百梅陇; 百闵行; 百闵行人力资源助理& 1005; 百浦东; 百普陀HR助理; 百普陀; 百莘庄; 百徐汇; 百徐汇郑??; 百徐泾; 百杨浦; 百闸北; 百装潢陈小姐; 百装潢李先生; 百装潢林小姐; 百装潢; 百总部; 保力马李医生; 保力马; 北京商融; 博洛尼吴小姐; 博洛尼; 博洛尼; 长丰; 大昌公司Wu& ; 大昌; 地铁匡& ; 地铁; 帝人化成& 第九城市客户部; 第九城市; 第九城市; 东芝泰格; 恩沛; 芬欧; 高露洁    Subject: 博爱医院关于员工体检乙肝血清学检查的告知    各单位:     
关于员工体检乙肝血清学检查的问题,现转发上海市卫生局文件,阅后请在以后的体检通知单中先告知员工,如果同意,请签字后,我们再进行相关项目检查,主要检查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乙肝两对半。    
有问题随时保持联系!     上海博爱医院  
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切实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有关精神,现对本市各医疗机构提出如下相关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原则上不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健康体检的常规体检指标,并按此原则对劳动者健康体检的格式化表格(常规体检项目)进行修订。     二、遇以下两种情况,各医疗机构可以在劳动者健康体检中对被检者增加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的检测:     (一)被检者主动提出要求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且检测结果仅反馈给被检者本人;     (二)用人单位能够书面证明被检者将在本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同时提供相关规定的书面材料。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文转发至本辖区内开展劳动者健康体检业务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二○○八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
      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认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按照1992年全国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 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三、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和健康权益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防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发生就业歧视问题,依法调处因劳动者感染乙肝病毒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卫生部门的配合下,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定期对劳动者开展体格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平就业的和谐环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实现公平就业的舆论宣传工作,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乙肝疾病和传播途径。要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我也能理解不是所有人都能正确理解小三阳大三阳,就像你不能要求每个人考试都能考60分以上一样,总是有参差不齐的,这是客观现象。    
既然2楼这么的抵触大小三阳,我建议你找女朋友、或者离婚后再找女友的话,让她先去体个检,然后向你汇报。你自己也可以去打疫苗针,以防你万一冲动了发生个一夜情什么的,千万不能大意,也千万不要付费买病。    
虽然事实证明,母婴的传染率低于5%,小三阳可以母乳喂养。我身边的男性亲人也没有小三阳,但是你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我看出来2楼同志肝火旺盛,易怒,冲动,中医上讲属于巽卦体质,加上有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所以你以后也要非常注意保养肝脏。   1. 鸡属巽卦,大补虚劳   2. 过春风十里,尽荞麦青青——您不知道荞麦也能补肝吧   3. 每天一杯三七花,保肝救命情无价   4. 太冲,护肝的最好大穴  上面的中医学知识互勉共享。    
  作者:天行无疆 回复日期: 19:47:11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4:28:54          也有“砖家”说,乙肝不传染云云,但大家想想,全国公开的数字就有1亿多,实际数字可能更高,这些人不都是传染来的吗?    ------------------------------------------------------------     小三阳是不传染人的。全国小三阳、大三阳携带者确实有近1亿。但很多是遗传得来的。而不是传染。  ================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1亿多都是出娘胎带的???  乙肝实际上是传染性极高的,之所以叫兽和砖家跳出来宣传,说不传染,那只能是骗大家的。因为人太多了,如果说真话,会造成社会混乱,后果更严重,所以只好骗。但骗的结果就是越传染越多,再过几十年,说不定上5亿,甚至10亿了。  得了乙肝,虽然不是你的错,但从保护大众的利益考虑,楼主应该自觉点。  你有你的就业权,你身边众多的同事有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利。你有你的隐私权,你同事有自己的知情权。有权利之间相互冲突时,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
  不准歧视!!!!!!!!你们歧视就是小人。  我哥哥从小8岁至今30多岁了,也是乙肝患者,我们一家人从来不分筷子,一起吃饭,一起玩。都没有传染上。  好好学习医学知识吧  乙肝传染的来源:唾液、体液、血液,这些是要亲密接触才会被容易传染的,而且传染的人群只是小孩(12岁以下)和抵抗力很差的人。  有抗体你怕啥?  鄙视你们这些歧视乙肝的人!!!!!!!!!!!!!
  所以我非常能理解这类人群  在用人时,有些部门领导看到这些就说头痛,我坚决会维护他们,帮他们说理,并且录取他们,当然前提是他们是人才!
  传播  乙型肝炎主要通过与被感染的人的血和其它体液的接触传染。通过血液、精液和阴道液可以传染乙型肝炎。一般病毒通过皮肤上的小伤口或者粘膜进入体内。危险因素包括:不安全的性交、静脉注射毒品(与其他人公用针头)、在卫生机关工作、获得没有检验乙型肝炎病毒的血制品、牙医和其它医学手术、美容手术(刺青、穿孔)。幼儿可能通过抓挠和咬被感染。日常生活中容易造成伤口的物件比如刮胡刀、指甲刀等等也可能传染乙型肝炎。不过最常见的感染途径是性交和母亲在生育时感染给孩子。    在发达国家献血后的血液都要检查肝炎病毒,因此在这些地区通过受血感染肝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通过与乙型肝炎患者公用针头的感染率为30%。    
  通常讲,“大三阳”表示乙肝病毒在大量复制,传染性强,可出现在慢性肝炎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表示身体的免疫系统正在杀死病毒。但由于有的病毒会造成“假小三阳”,故有人说有的“小三阳”比“大三阳”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肝功能、B超、HBV(乙肝病毒)DNA检测是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药物治疗的必要手段。[1]在很多时候,肝脏是否受损、多大程度上受损比能否将“大三阳”转成“小三阳”更重要。    根据美国权威组织American Gastroenterological Association (AGA)的报告指出, 检验乙肝病毒基因量是最有效的临床检验方法。2006年的报告指出, 如果乙肝病毒基因在每毫升的血液含量超过4E10, 病人就应该展开治疗。    目前已有多种针对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的药物,比如拉米夫定(Lamivudine)、阿德福韦酯(Adefovir)和干扰病毒繁殖的干扰素(PEG Interferon)等。它们不是可以直接杀死病毒以根治, 而是帮助患者自己的免疫系统抵抗和清除病毒。这些药物在病人身上的效果因人而异,有的能有效控制病情。以往为人诟病的抗药性副作用, 在一些新药已可减至10%或以下。而号称可以保证“大三阳”转阴的药物广告则是不可信的。    
  乙型肝炎带原者   急性或慢性肝炎康复后,有部分人会获得终生免疫能力。凡是肝脏功能正常但是体内还存在乙肝病毒者,为乙肝带原者,乙型肝炎病毒会长时间停留在带原者身上,继续传染与他有血液或性接触的人士。在香港,带原者的人数约占全体华人十分之一。九成患上肝癌及三分之二患肝硬化的人士都是与乙型肝炎带原者有关。目前没有有效的治疗乙肝带原者的方法。   
  所谓小三阳绝对安全,肯定不传染的说法是任何一个医生都不敢说的。    但是乙肝携带者却敢信誓旦旦的说自己没有危险,为什么呢?!    你们觉得自己很委屈,受歧视,千方百计隐瞒自己的病情还参加社会活动,你敢说自己从来没有传染过任何一个人么?!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那么那些被你传染的人委不委屈,痛不痛苦?!    
  看到贴里的SB,就知道这事在中国解决不了
  作者:cocoyesee 回复日期: 19:21:43 
    不准歧视!!!!!!!!你们歧视就是小人。    我哥哥从小8岁至今30多岁了,也是乙肝患者,我们一家人从来不分筷子,一起吃饭,一起玩。都没有传染上。    好好学习医学知识吧    乙肝传染的来源:唾液、体液、血液,这些是要亲密接触才会被容易传染的,而且传染的人群只是小孩(12岁以下)和抵抗力很差的人。    有抗体你怕啥?    鄙视你们这些歧视乙肝的人!!!!!!!!!!!!!    作者:坚决和法盲斗争 回复日期: 19:50:07 
    通常讲,“大三阳”表示乙肝病毒在大量复制,传染性强,可出现在慢性肝炎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表示身体的免疫系统正在杀死病毒。但由于有的病毒会造成“假小三阳”,故有人说有的“小三阳”比“大三阳”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肝功能、B超、HBV(乙肝病毒)DNA检测是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药物治疗的必要手段。[1]在很多时候,肝脏是否受损、多大程度上受损比能否将“大三阳”转成“小三阳”更重要。  ==========  我不想跟楼上两位讨论具体的医学问题,我不是这个专业的,我想这两位也不是。一个最直观的角度,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开的数字是1亿多。如果真象你们两位听砖家说的,只有母婴、性、血液这三种传播方式,那么乙肝跟艾滋的传播方式就完全一样了。但目前中国HIV携带者不到100万,比乙肝差了100倍。所以砖家和叫兽的说法,是不攻自破的。学法律,如果不懂得思维、不懂得逻辑推理,轻信别人说的,肯定没办法做法律人。  
  楼上的逻辑推理能力确实要加强    HIV是新玩意    HBV是老古董    1亿多这个数字,在10多年前就有,是否更早,不得知    如果HBV传染性强,早就不是这个数字了    大学时寝室有一哥们就这毛病
还住了两个月医院    没人把那东西当回事
还一样的抢他饭碗里的荤菜    也没见谁被传染了
  回lz,我也是小三阳,不过幸好我们单位接受了我提供的卫生部、社会保障部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病毒性肝炎知识问答 》,最终我留在了公司。不要受个别人言语的影响,我们的一定要坚定、坚持,就一定能胜利。不管他是法盲还是医盲,拿出权威的东西,相信科学肯定是不会错的。实在不行,就唯有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尊严,永远支持你!
  总之,我是强烈鄙视得了乙肝还赖在公司害人的。首先,我同情得了疾病的,但如果这些人为了工资、为了钱,却不顾别人的感受、不顾多数人的健康,我觉得连狗都不如。得了病不是你的错,但你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继续去害人就是你的错了。
  无论是职业素养,还是人品修养,法版的平均指数都成功的下降了一大段。    人家是来求助的,看看这些东西的回答吧。
  顶起来讨论,让大家看清乙肝携带者丑恶的心嘴脸。
  想不到大陸對小三陽這麼介意,臺灣就業沒有這方面的問題。大家對小三陽認識都挺理性的。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2:24:06 
    顶起来讨论,让大家看清乙肝携带者丑恶的心嘴脸。  ------------------------------------------------------------  大家只会越来越看清楚你的丑恶的心和嘴脸!      作者:最后的影子 回复日期: 18:11:07 
    无论是职业素养,还是人品修养,法版的平均指数都成功的下降了一大段。  ------------------------------------------------------------  林子大了,什么小鸟都有。严重同意这位仁兄的观点,这里脑子被枪打过的小鸟很多。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7:24:16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1亿多都是出娘胎带的???    乙肝实际上是传染性极高的,之所以叫兽和砖家跳出来宣传,说不传染,那只能是骗大家的。因为人太多了,如果说真话,会造成社会混乱,后果更严重,所以只好骗。但骗的结果就是越传染越多,再过几十年,说不定上5亿,甚至10亿了。  -----------------------------------------------------------  
乙肝和小三阳是有差距的,也并不完全一样。你有时间找个医生去咨询下,别在这里偷换概念。
  劉德華也是小三陽,他是小三陽的代言人。按照反對方的說法,應該禁止劉德華參加奧運會表演,以及各種的對外工作。反對方介意的話可以呼籲一下。    對了,大陸主持人汪涵也是嘛!他不是還在主持超女嗎?      
  作者:llgx2001 回复日期: 1:56:35 
    回lz,我也是小三阳,不过幸好我们单位接受了我提供的卫生部、社会保障部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病毒性肝炎知识问答 》,最终我留在了公司。不要受个别人言语的影响,我们的一定要坚定、坚持,就一定能胜利。不管他是法盲还是医盲,拿出权威的东西,相信科学肯定是不会错的。实在不行,就唯有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尊严,永远支持你!  ------------------------------------------------------------  谢谢你!!!!!我正在聘请律师准备打这场官司。如果可以,能留给我你的联系方式么?还有点事情请教。谢谢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4:11:33 
    总之,我是强烈鄙视得了乙肝还赖在公司害人的。首先,我同情得了疾病的,但如果这些人为了工资、为了钱,却不顾别人的感受、不顾多数人的健康,我觉得连狗都不如。得了病不是你的错,但你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继续去害人就是你的错了。  ------------------------------------------------------------  
这就是号称“法律人”说出的话。需要好好再重温下“法”的起源和“法”的精神。讲法不应缺失基本的人文关怀。一些企业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带有明显地歧视性雇工行为,从而导致员工的经济损失。此种情况下,说员工为了钱,为了工资害人,看来你首先得好好上上道德课,其次,扫扫医盲,再来这里发言。但我觉得,你还是早点把自己脑子里的子弹取出来的好,一了百了。
      作者:坚决和法盲斗争 回复日期: 19:50:07     你们觉得自己很委屈,受歧视,千方百计隐瞒自己的病情还参加社会活动,你敢说自己从来没有传染过任何一个人么?!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那么那些被你传染的人委不委屈,痛不痛苦?!    ----------------------------------------------------  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敢说的。  我敢说我没传染给我身边任何一个人。    
    作者:坚决和法盲斗争 回复日期: 16:45:38 
    博同情是没用的。        小三阳就是有病,谁都知道和健康人的区别;小三阳随时有可能变成大三阳,这个也是常识。换位思考下,如果lz是小三阳的同事,知道身边有这么个定时炸弹,是什么感觉?!公司又如何能够发挥员工的工作效率?!        单位不要lz是合情合理的,大不了赔钱,几千而已。全球500强还怕赔这点钱?!但是lz在业内肯定就臭到底了。    ========================================================  赫然发现,某某法盲同志又在摧残人了,自己没学好,还要来毒害人,真是让人无语啊.  不知道今年司法考试法盲同志能过不!  诶,天涯太小,冤家老碰上,面对法盲同志这样的人,我想LZ还是表搭理他不,人家属于给脸不要的类型的
  只要不是传染期就没问题吧  看下公司条例,其实非饮食和特殊行业还是不应该歧视乙肝携带者的,甚至患者也不应该
  医学砖家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是俗成的大三阳、小三阳这些)不传染,结果全国公开的数字就有1亿多。  砖家还鉴定,三鹿奶粉很好,可以免检。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  这年头,我只相信自己的判断,我不会把自己的生命健康交给砖家。  反正不管怎么说,我同情大三阳、小三阳的人,但我鄙视这些人还赖在公司继续害人。
  这些医生都说大三阳、小三阳正常交往不会传染,那么我想请这些医生在看病时把他的口罩摘掉。  小三阳好象传染性是不强,但也不是绝对不传染的,只是传染的概率小一点而已。更重要的是,小三阳很可以转变为大三阳,谁愿意自己身边有一颗定时炸弹呢?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9:46:37 
    医学砖家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是俗成的大三阳、小三阳这些)不传染,结果全国公开的数字就有1亿多。    砖家还鉴定,三鹿奶粉很好,可以免检。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    这年头,我只相信自己的判断,我不会把自己的生命健康交给砖家。    反正不管怎么说,我同情大三阳、小三阳的人,但我鄙视这些人还赖在公司继续害人。  ------------------------------------------------------------  
之前把小三阳等同乙肝病人,现在把奶粉事件类比就业歧视,典型思路混乱。    鉴定完毕!  
  在一个法律论坛,居然出现一些“法学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此严重的歧视,天涯法律论坛水平就这样子吗?我很震惊,做一个正在学习法律的年青人,我也非常惭愧,在此向楼主致歉。  由无知而恐惧,因恐惧而歧视,但是做为一个学法的人,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歧视。
  人家来求助的,怎么会有这么多是非讨论?狂晕!
  作者:逍遥游GG 回复日期: 22:08:44 
    由无知而恐惧,因恐惧而歧视,但是做为一个学法的人,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歧视。  ------------------------------------------------------------  
赞一个!!!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7:24:16 
    作者:天行无疆 回复日期: 19:47:11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4:28:54            也有“砖家”说,乙肝不传染云云,但大家想想,全国公开的数字就有1亿多,实际数字可能更高,这些人不都是传染来的吗?      ------------------------------------------------------------       小三阳是不传染人的。全国小三阳、大三阳携带者确实有近1亿。但很多是遗传得来的。而不是传染。    ================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1亿多都是出娘胎带的???    乙肝实际上是传染性极高的,之所以叫兽和砖家跳出来宣传,说不传染,那只能是骗大家的。因为人太多了,如果说真话,会造成社会混乱,后果更严重,所以只好骗。但骗的结果就是越传染越多,再过几十年,说不定上5亿,甚至10亿了。    得了乙肝,虽然不是你的错,但从保护大众的利益考虑,楼主应该自觉点。    你有你的就业权,你身边众多的同事有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利。你有你的隐私权,你同事有自己的知情权。有权利之间相互冲突时,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  ================  哟荷~  LZ患病一事与她的同事都构成什么法律关系?  那来的什么狗屁知情权?  跟LZ半点关系也没有!  
  什么叫小三阳随时可以转变大三阳?  小三阳就是小三阳  大三阳就是大三阳  根本就是两个状态  你丫一活体,还随时可以染上麻风咯!  自动隔离去~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23:11:16 
    作者:cocoyesee 回复日期: 19:21:43        不准歧视!!!!!!!!你们歧视就是小人。      我哥哥从小8岁至今30多岁了,也是乙肝患者,我们一家人从来不分筷子,一起吃饭,一起玩。都没有传染上。      好好学习医学知识吧      乙肝传染的来源:唾液、体液、血液,这些是要亲密接触才会被容易传染的,而且传染的人群只是小孩(12岁以下)和抵抗力很差的人。      有抗体你怕啥?      鄙视你们这些歧视乙肝的人!!!!!!!!!!!!!        作者:坚决和法盲斗争 回复日期: 19:50:07        通常讲,“大三阳”表示乙肝病毒在大量复制,传染性强,可出现在慢性肝炎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表示身体的免疫系统正在杀死病毒。但由于有的病毒会造成“假小三阳”,故有人说有的“小三阳”比“大三阳”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肝功能、B超、HBV(乙肝病毒)DNA检测是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药物治疗的必要手段。[1]在很多时候,肝脏是否受损、多大程度上受损比能否将“大三阳”转成“小三阳”更重要。    ==========    我不想跟楼上两位讨论具体的医学问题,我不是这个专业的,我想这两位也不是。一个最直观的角度,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开的数字是1亿多。如果真象你们两位听砖家说的,只有母婴、性、血液这三种传播方式,那么乙肝跟艾滋的传播方式就完全一样了。但目前中国HIV携带者不到100万,比乙肝差了100倍。所以砖家和叫兽的说法,是不攻自破的。学法律,如果不懂得思维、不懂得逻辑推理,轻信别人说的,肯定没办法做法律人。  =============  这SB还法律思维,想理论联系实际!  靠!  你丫不知道6、7、80年代早中国的医疗设施是个什么样的状况?一次性医疗用品是什么时候开始推广的。  90年代以后乙肝有大面积传播过麻?  靠!整一SB
      
我是学医的,也略懂法律,对一些人还在对此问题纠缠不休真是觉得特别无奈,有的人号称懂法,却只是号称而已!    
对于小三阳,指乙肝病毒携带者但病毒不在复制,肝功能正常者,并非乙肝患者。即使是小三阳的母亲在生孩子前只要打相关的抗病毒针,阻隔率可达到90%以上,且可以母乳喂养,更不用说平时上班接触了。从来没听说过哪一个乙肝病例是由于平时工作时接触了小三阳的人而产生的。    
无知才会恐惧!      
  我是上海一名三甲医院的内科医生,就专业角度讲,楼主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因为乙肝五项是指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其中1+4+5阳性为小三阳、1+3+5阳性为大三阳。因为乙肝有无传染性主要看第三项,即e抗原的情况,而且还要检查病毒DNA有无复制才能确定有无传染性,另外病情活动的简要检查办法是看肝功能有无异常。    国内大部分都为小三阳,仅为带毒者而已,不可怕。    另外,乙肝病毒主要依靠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所以既往国内有上亿患者,主要是因为国情关系,一个母亲所生孩子基本都难逃病毒阳性,继而表现为家族性。以农村为明显。    现阶段由于出生婴儿马上接种疫苗,所以阻断率为90%以上,也进一步证明乙肝的传播途径绝非大家一起吃个饭、上个班那么简单。    所以楼主应该是被落后的国情所害的那一代,相当于被奶粉所害的下一代一样,完全有权申诉,我们整个有医学知识的及有良知的国民支持你!    另外,楼上几位对楼主大肆打击的,看样子全家人从来不生病的、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也缺乏专业知识、作为新一代的青年也不具备同情心。。。。。    呜呼,哀哉,成天说医生不知道关心病人,怎知道作为潜在病人群体的某些人,却比医生更没同情心--有人求助,然而得到了“暴打”。    悲哀,怪不得被人称“东亚病夫”,自己都不关心自己的同胞,怎么让这些国情的受害者——乙肝携带者生存!!
  噢 忘了告诉前面那位发表“医生看病戴口罩是为怕传染肝炎”这样无知说法的朋友 :嘿嘿 我还真崇拜你 没医学知识不要紧 别用你的低级想法来给医生的工作习惯下定义好吗?    其实医生戴口罩是怕碰上像你这样嘴巴太臭的病人,这倒会传染疾病的,太毒了 怕肠子也会腐烂。
  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作者:kiss裤子的云 回复日期: 14:22:27  作者:也来说几句公道话 回复日期: 19:35:00   ========  这“两”位,如果在下没猜错的话,99.99%是LZ的马甲吧,在网上搜索然后COPY了一些,就来冒充医学专业的。简单分析即可得出结论:  1、也来说几句公道话,此马甲是今天刚注册的,发言记录就只是在本贴中的2个(严格地说:到我发贴时止)。如果真是学医的,为什么第一天注册,第一次发言,不到医学版面,而跑到自己根本不熟的法版呢?  2、kiss裤子的云,此马甲是昨天注册的,发了几次言,但没有在医学或相关版面的。  从LZ的恶劣表面,不难看出此人的品质是多么低下啊!这种人,留在公司只能是祸害。如果LZ真有胆量,建议公布一下你的公司是世界500强哪家,在什么城市。
  楼主这位  请问你能清晰地告诉大家,你是因为:  LZ有乙肝,所以你岐视他  还是因为:  你怀疑LZ人品有问题,所以你岐视他  或者也有可能是  LZ有乙肝而且人品有问题,所以你岐视他    你确定好了麻?法律思维!
  作者:咬文嚼字断章取义 回复日期: 22:02:15 
    楼主这位    请问你能清晰地告诉大家,你是因为:    LZ有乙肝,所以你岐视他    还是因为:    你怀疑LZ人品有问题,所以你岐视他    或者也有可能是    LZ有乙肝而且人品有问题,所以你岐视他        你确定好了麻?法律思维!    =============  当然是人品,但这不是歧视。对人品垃圾的人,当然要鄙视。如果同样对待人品优良的人和人品垃圾的人,那才是对前者的歧视。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9:14:14 
    当然是人品,但这不是歧视。对人品垃圾的人,当然要鄙视。如果同样对待人品优良的人和人品垃圾的人,那才是对前者的歧视。  -----------------------------------------------------------  
终于上升到人品攻击了。你也算绝品了。  
可以向关注这件事情的朋友们透露下,在律师的介入下,我与公司正在进行谈判。目前有了一些进展。这家公司是德国企业,总部在北京,我属于上海分公司。由于公司的产品限制,在北方发展的较好,南方的业务属于起步不久。  
这件事有了一个定论后,我会把结果公布给大家。感谢支持我的人,说明社会在进步,歧视、偏见正在受到转变;也感谢那些怀疑我“人品”的人,让我看到建设一个和谐社会,路还很长。  
有一点我有些奇怪,我的帖子是一个求助帖,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给我法律上的指导。却要不断受到某些人的人身攻击。搞不懂这些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支持楼主和“咬文嚼字断章取义”。这个版上某些ID的品行之低劣的确到了“绝品”的程度了。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20:40:18 
      从LZ的恶劣表面,不难看出此人的品质是多么低下啊!这种人,留在公司只能是祸害。如果LZ真有胆量,建议公布一下你的公司是世界500强哪家,在什么城市。    ----------------------------------------------------------    
目前我还在谈判中,虽然谈判会有些不愉快,但没有到谈崩的地步。公司已意识到这件事情很棘手,属于他们违法。我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懂基本法的人和理智的人,都会给双方一个空间,我在这不公布公司名称,我是在保护公司的名誉。而对我个人来说,公不公布公司名称有什么影响?况且我也乐得公布。我可以说,你绝对不是学法的人,你的所有回复也是无效没营养的。    
同理可证,医生或懂一点医的人发帖,不在乎他们是不是活跃在医学板块。    
另外,你怀疑他们是网络拷贝,那么,请你搜索。如果你在哪个网上找到一模一样的,请贴出来。如果你觉得他们站在专业角度说的不对,也请将你狭隘思维中认为“对”的,也请贴出来。现在你是孤军奋“战”,如果你有理,我建议你可以公布你的联系方式,也不用这么躲躲藏藏。    
老实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执着”,这么激烈抨击,难道是受到过伤害?难道说是因为我说的是在北京的公司,让你没面子?难道是已经知道是什么公司,你认识?还是难道你在类似的案子上栽过跟头?肯定有隐晦在里面。  
不然没道理。    
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的前途不用我来担忧。你虽然没有小三阳(猜测),但我觉得你已经心脏缺氧,心已发黑。我还是这句话,像你这么冲动、年轻气盛,出去要控制好自己,别因为一冲动就要发生一夜情什么的,要学会保护自己。    
司法考试路漫漫其修远兮,最后还是希望你,今年不行明年再来。建议你先修身养性,也可以向论坛里其他前辈多多讨教。      
  呵呵,天涯总有些人这么绝品的,我记得&尊重历史38&貌似也是个名人啊,我咋记得他和法盲是一伙的啊??
  支持楼主
  作者:天行无疆 回复日期: 12:25:00  =======  你敢说“kiss裤子的云”、“也来说几句公道话”这两个垃圾不是你,还他们他们的。这点小聪明,我见过多了。上面几个替你说话的,也同样是马甲,不过现在聪明点了,不再用刚注册的马甲,但还是看的出来。象你这种品行,哪个公司都不会要你的。  顺便说一下,不好意思,本人几年前就过司考了,可以让你失望了。
  楼主是对的    权利要靠自己争取    愚昧的人到处都是,法版也不能免俗,不必生气。
  作者:咬文嚼字断章取义 回复日期: 11:49:57 
    什么叫小三阳随时可以转变大三阳?    小三阳就是小三阳    大三阳就是大三阳    根本就是两个状态    你丫一活体,还随时可以染上麻风咯!    自动隔离去~  -----------------  这位说得有道理  按他们的逻辑  每个开车的都不能保证自己不撞人,都该老老实实呆家里。  
  有一点我可以用人格向大家保证!  尊重历史系列可不是一般的马甲~  名人啊  开玩笑~  天涯赫赫有名的MFD  国观上臭大街的响亮人物~
  呵呵,反正我记得&尊重历史&这个很有名的,貌似他和法盲同志经常站在一边,如果看到他们的话,大家还是不要回就是了,被狗咬了,难道还咬回去不成
噢?尊重历史系列,这么有名?!可惜了尊重历史这个名字了。被此种衰人使用。  
拖去出,宫了。不能宫的,满清十大酷刑上!挑最简单有效的上!  
  作者:横波燕然 回复日期: 9:06:37 
    呵呵,反正我记得&尊重历史&这个很有名的,貌似他和法盲同志经常站在一边,如果看到他们的话,大家还是不要回就是了,被狗咬了,难道还咬回去不成  ------------------------------------------------------------  
被狗狗咬了,当然要一脚踢回去,反正我也不是楼主,无需保持形象。生活不如意十有八九,打酱油不能解压,那就过来踢狗喽。我踢,踢,踢-------
  作者:天行无疆 回复日期: 12:25:00    =======    你敢说“kiss裤子的云”、“也来说几句公道话”这两个垃圾不是你,还他们他们的。这点小聪明,我见过多了。上面几个替你说话的,也同样是马甲,不过现在聪明点了,不再用刚注册的马甲,但还是看的出来。象你这种品行,哪个公司都不会要你的。    顺便说一下,不好意思,本人几年前就过司考了,可以让你失望了。  ------------------------------------------------------------  你丫过了司考怎么了?就可以在这里现眼了?实在是太丑陋了!败类!  你管马甲不马甲?我还是你的马甲呢!!  你如果不小心混进了法律队伍,劝你赶紧自行了断,省得大家清理门户,脏了我们的手!再送你两个字——闭嘴。  LZ不用理会那斯的臭屁,那简直是浪费时间。省点时间处理该处理的事情,这些个败类自有清洁车处理。听候你的好消息!
  楼上有些天真,那种绝品扯的谎大家“见过多了”。这种绝品也只能几年前在梦里过了司法考试而已。
  如果你的同事知道后,绝对会和你保持距离,所以还是走人最好,这个东西不能根治,麻烦的很.找一家包容的公司好了,只要你有能力还找不到好的工作吗
  老公大三阳,上学时被传染的。我们生活一起4年,我按时注射抗体,每年一次体检,未发现被传染。
感谢关心我的朋友们。目前,公司对于我提出的赔偿要求已经有了回应。在律师的介入下,正准备做进一步维权。  
  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有成功的案例,基本情况和 你差不多。
  作者:尊重历史38 回复日期: 14:11:33   
    总之,我是强烈鄙视得了乙肝还赖在公司害人的。首先,我同情得了疾病的,但如果这些人为了工资、为了钱,却不顾别人的感受、不顾多数人的健康,我觉得连狗都不如。得了病不是你的错,但你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继续去害人就是你的错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倒是觉得这位筒子才是连狗都不如,还活着干嘛
谢谢各位关注。经过多方介入,公司目前已经跟我快达成协议了。双方正在进一步谈判,期待ing
  谢谢关心过我的朋友,事情已经圆满解决。双方都达成了谅解。
  支持楼主,法盲同志闭嘴吧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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