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转业成都士官转业應带上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的军安办报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区军安办报到,等待安置);
(二)审核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審定
(三)办理,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即为其办理入户手续,本人持入户手续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
(一)转业成都士官轉业持省军安办签发的转业成都士官转业接收通知书和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人员供给关系、退伍证、党的组织关系
(二)投靠对象户ロ薄及有关证明材料(易地安置的需补充结婚证、配偶户口薄、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信)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承诺时限:符合条件手续齐备即予办理
承办部门:成都市民政局安置处
联系地点: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
行政救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 行政复议:成都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民政厅
(二)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成都市民政局安置处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仩午8:30-12:00,下午2:00-6:00)
联系地点: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
公交线路:乘5 14 30 64路到商业街口站下车至马道街75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国人民解放軍成都士官转业退出现役安置现行办法》
当年度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军队成都士官转业退出现役安置通知
1.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士官转業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文 号:成府函〔2019〕43号签发单位: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