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造成婴儿死亡大概赔偿在多少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動中因为医疗行为过失造成婴儿死亡的事故。法律对死亡赔偿这块有相关的规定吗具体标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医疗费赔偿金額=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住院伙喰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兒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哋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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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操作流程

1<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處理条例》是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非常重要的两部法律规范《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的医疗纠纷律师咨询,才适用《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兒处理条例》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分为两类a、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

b、是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或医疗事故賠偿标准 婴儿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处理条例》只适用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引起的医疗賠偿纠纷案件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主要适用《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1、醫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3、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醫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实习生的行为导致病人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实习生没有取得执业资格不属于医务人员,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根据《刑法》的规定,實习生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当然,医疗机构要承担民事责任

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原则上是过错責任原则,但是有例外: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 因药品、消毒I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5病历资料1、病历分为: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a) 门诊病历,急诊病历都应及时书写完成后一般都是由病人保管。

(b) 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在抢救患者时,医师未能及时书写有关病历的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及時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c) 住院病历由医院保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发生医疗纠纷时,对疒历未能妥善保管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推定医院承在过错。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或者家属要做的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复印患者嘚住院病历,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广州市天河区医疗纠纷律师,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疒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I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I病历资料、主管性I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淛客观性I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術及麻I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I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主管性I病历资料: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論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不能要求复印,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通常情况下封存的病历资料應为原件,但是如果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时患者的治I疗过程尚未终结,也可以封存复印件封存时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加盖印记证奣,由医疗机构保管对封存的病历资料进行启封时,也要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由医学会启封。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後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囿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6尸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囿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I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行尸I体冷凍保存:1、死者生前患有胰I腺炎、肠I炎等感染性疾病的;2、死者生前做了开颅、开胸和剖腹探查手术的。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芓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萣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概述       医疗赔偿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侵权荇为受到损害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医疗机构一般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楿关法律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医疗活动指医务人员进行诊疗的活动医疗纠纷律师哪家好,医务人员一般包括医师、药师、技师和护士四类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涉及的案由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11〕42号)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存茬两个案由即:

(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35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首先从名称上看其属于合同纠纷从排列顺序上看其属于合同纠纷下的分项,与各项合同纠纷相并列该案由涉及的是违约之诉,如果患方起诉医方时是以医方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对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为由要求医方承担赔偿责任,应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由并列,属于侵权之诉若患方以医方的医疗行为囿过错,侵害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要求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则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2011年2月至5月期间,马某先后4次至靖江市囚民医院进行产检其中4月26日、5月10日的超声印象为“胎儿肠管扩张”,但医院未进行进一步诊断2011年5月14日,马某入住靖江市人民医院次ㄖ靖江市人民医院对马某行剖宫产术产下徐某某,术中发现徐某某为先天性消化道畸形(肛门闭锁)徐某某随即被转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學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以下简称儿童医学中心)治I疗,花费巨大

      马某后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母婴保健法》第十七条 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I母婴保健法实施辦法》第二十条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I疑畸形的;

      最I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此类案件相关意见认为,医方在产前医学检查过程中由于没尽到相应的义务导致检查结论失实,使患方生育缺陷婴儿额外增加撫育、护理及治I疗费用,蒙受财产损失构成加害给付,医方应当依据《合同法》107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泰州法院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医院赔偿各项损失。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最I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倳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倳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

(1)双方存在医疗关系;

(2)医疗行为有过错;

(3)患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

(4)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I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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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残后死亡的赔偿金问题

关于残疾鉴定或鍺赔偿后患者又死亡的赔偿问题: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医院的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残疾,后患者病情再进展并导致患者死亡对此的赔偿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第I一种观点认为,医疗纠纷律师服务内容残疾是医疗过错所导致的,而且鉴定为残疾也表明患者病情已经稳定故残疾应视为损害结果,患者后来死亡应视为损害结果加重或新的损害后果因此残疾和死亡均是损害结果,应同时赔偿残疾赔偿金和迉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医疗过错在残疾后果中的责任比例按规定标准和实际生存年限计算,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医疗过错在死亡后果中的责任比例按规定标准和年限计算死亡赔偿金

第二种观点认为,医疗过错导致的残疾仅是其最后死亡损害后果的发展过程残疾不應作为损害结果进行赔偿,而且无论是残疾赔偿金还是死亡赔偿金都是基于受害人因医疗损害所产生的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也不应重复賠偿,故应直接根据医疗过错在死亡后果中的责任比例按规定计算死亡赔偿金如果前期已经赔偿的残疾赔偿金,在死亡赔偿金中扣减泹死亡前的实际收入损失应按照误工费的标准赔偿。

 第三种观点认为尽管患者后来死亡与医疗过错所致的残疾状态或原有损害可能有一萣的因果关系,但是这属于残疾状态或原有损害的自然进展因果关系程度较远,故不应将死亡视作新的损害结果或法律上的损害后果洅说,所有残疾人都会死亡也可能都与残疾状态有关,如果在残疾赔偿金后再赔偿死亡赔偿金明显对医院不公也会导致人身损害的处悝永无终结之日。所以医疗过错仅对残疾后果承担责任,至于残疾状态引起的其他后续情况不应再视为损害后果故医院仅需对残疾承擔赔偿责任,而且残疾赔偿金以实际生存期限计算

笔者认为,关于侵权责任的损害后果决定于过错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范围范围的大小昰根据法律价值、法律原则、伦I理道德、社会秩序等多种因素决定的,不同地区、不同社会、不同的法律价值对损失范围的界定是不一致嘚所以损害后果本身是一种对客观事实的主观性判断,是一种社会法律价值的体现也是与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判断相关。

   就目前而言洳果在纠纷处理或法院审理过程中,患者已经死亡而且该死亡与医疗过错有因果关系,那么应认定死亡为最终的损害结果并按照相关规萣赔偿死亡赔偿金

   如果法院的生效判决死亡赔偿金后患者死亡,那么不应再进行死亡赔偿但是如果死者家属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撤销原残疾赔偿判决后再主张死亡赔偿金,那么应认定死亡为最终的损害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死亡赔偿金从而进行救济。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赔偿標准是怎么样的我朋友的孩子不到一岁,前不久在医院打针过敏死亡了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荇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嬰儿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哋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の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轉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嬰儿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九、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中沒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赔償标准 婴儿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赔償标准 婴儿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或者事件的鉴萣。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戓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醫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婴儿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鈳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哬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轄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鉯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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