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由谁负责双方以三七开负责,但医疗单据只有一份,两方都想要,请

日车祸颅骨缺损,交通责任认定是我次要责任三七开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日车祸颅骨缺损,交通责任认定是我次要责任三七开,2014年2月伤残鉴定6级伤残同时结案,2015年元月起因头皮感染再次花了十几万
15年9月1号发生车祸,交通责任认定对方70%,我占30%!同时我又认定为工伤,我现在已经出院,现在该走哪一面报销!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交通认定机动车付主要责任,非机动车付次要责任,这个怎么赔
律师好:想咨询个问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无证驾驶摩托车,且摩托车为套牌,骑行未戴安全帽,并且在乡村道路左侧行驶,超速行驶并骑行时眼睛未正视前方行驶,导致撞到对象行驶的货车左边后轮。交警判罚货车司机次要责任。目前对方医疗费用5万,请问我们是次要责任,如果是30%的责任需要赔偿多少钱。假如总赔偿费用是10万,强制险承担1万的医疗费,其余的9万我们承担30%吗?目前事故20天交警不给放车,请问合理吗?非常感谢。
律师好:想咨询个问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无证驾驶摩托车,且摩托车为套牌,骑行未戴安全帽,并且在乡村道路左侧行驶,超速行驶并骑行时眼睛未正视前方行驶,导致撞到对象行驶的货车左边后轮。交警判罚货车司机次要责任。目前对方医疗费用5万,请问我们是次要责任,如果是30%的责任需要赔偿多少钱。假如总赔偿费用是10万,我们30%需要承担3万吗?强制险承担1万的医疗费,其余的9万我们承担30%吗?事故20天不给放车。非常感谢。
次要交通责任认定依据是不是确定指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交警认定一方有虽然没违章,但有过错也是认定部分责任的依据?电瓶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因害怕旁边车道右转弯的机动车而自行摔倒在机动车的左后方,双方未发生接触,请问机动车有责任吗?机动车在标有右转弯的第二车道进入主干道的第二车道行驶,行驶为最中间的车道,请问这是否叫借道变道行驶?请问无责任赔付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我方主要责任(骑摩托车轻伤),对方次要责任(救治20天死亡)赔偿比例怎么分?7/3吗
车祸受伤手术,当时公安调解的是车主赔偿医药误工陪护交通等费用,现在手术后车主说我负次要责任,医药我也要负责一部分,误工费车险公司只给70%。我现在还想去疤,大概要2万,车主跟保险公司都不承担,如果走法律程序,我有胜算吗?
你好,我父亲今年3月24号遭遇车祸,一直在重症监护,5月28日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交通责任认定是对等责任,入的是赔付30万的第三者保险,对方是全险,请问我现在需要做什么,怎么处理才能使我损失最小化,谢谢!
可以交通保险和工伤同时申请么?跟保险打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追尾车祸,追尾方一人死亡,责任书认定主要责任。我只有交强险,占次要责任,总赔偿金30万,我大概承担多少
您好!是这样的我家人是职工,去年一天,去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交警认定我亲人是次要责任,当时他单位帮申请了工伤已认定了。因为我亲人在车险那边理赔将医疗票据提交了保险公司。在我去工伤哪边理赔不了,说要原件发票,拒绝理赔。我想问从法律上支持拒绝理赔吗?谢谢!!!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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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两方都有责任,对方验车损修车,是不是需要两方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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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两方都有责任,对方验车损修车,是不是需要两方都得到场,如果一方不到场看的话,对方是否可以自行认定修车
广东 广州 越秀区发表时间: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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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指南一
【交通事故赔偿指南】第一章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教你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修改时间: 14:28:55
浏览次数:3991次
【交通事故赔偿指南】
第一章&&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教你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点击上方具体小节可跳跃到相应位置。)
第一节&交通事故发生后要
一、及时报警有保障
二、人心会变
有的司机舍近求远把伤者送到偏僻的医院,有的司机在医院里趁机溜掉,还有的司机在伤者面前赌咒发誓,一副极其诚恳的样子&&千万不要被这些假象迷惑,这些都是暂时的,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人心是会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私心慢慢暴露出来,车方的态度从事故刚发生时的愧疚,逐渐变得麻木,继而回避、拖延。车方的花言巧语会变成冷言冷语、不言不语。车方对事故&责任的看法会由最初的承认撞人,变成两方相撞,最后变成人撞车!车方会采取各种办法要回被扣的车辆,甚至隐匿证据,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
车方能及时、全部支付医疗费的情形毕竟是少数。有的车方前期积极支付医疗费,过了危险期,没有生命危险,后面就不管啦!
三、下列情形应报警
高勇律师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早报警,在现场没有报警的,到医院后要赶紧报警,伤者本人无法报警的,亲戚朋友要代其报警,千万不要一再错过机会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
6、&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第二节&&配合交警的工作
一、及时沟通。
&&&&发生事故后,要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要积极依靠交警解决碰到的难题。对于不理解或者有异议的,应求同存异,保持沟通,或者积极向律师咨询,化解矛盾和误解。
二、积极提供身份证和病历的复印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伤&者需要向交警部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病历、检查报告复印件,预留联系方式,本人不方便到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这些资料和手续便&于交警查明当事人的合法身份,了解受害人的行为能力,判断受害者受伤的严重程度,方便联系受害人家属,按照相应的程序,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认定事故责&任,安排后续的调解事宜。
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一)简易程序。
&&&&对于伤者自认为伤情轻微,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交警可以按简易程序认定事故责任。简易程序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在事故当场或者几日内做出,这样便于事故各方快速进入下一阶段,有利于事故早日得以解决。
(二)一般程序。
&&&&对于伤情较重,各方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有异议,对事故的责任存在分歧的,交警则会按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交警的处理环节包括:&
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2、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对车辆状况和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应当委托专门机构鉴定。
四、交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一)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
(三)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五)扣留机动车的时限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申请法院扣车,掌握主动权。
对于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商业险保险金额不够事故赔付的,车方赔偿能力有限,甚至可能转移财产的,伤者可考虑申请人民法院裁定
案例回放:
交通事故律师的亲身经历告诉您,当周围的亲人先后遇到交通事故,一个事故未处理完就把车放了,另一个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申请法院扣押了肇事车辆,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最终的结果也大不相同。
第三节&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什么是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
&&&&3、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5、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有要求办案单位发还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的权利。
三、当事人的主要权利
1、要求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认为办案民警、鉴定人、记录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询问时,有陈述和申辩、自行提供书面材料、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的权利。
3、&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4、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受害人有权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的鉴定及伤残等级的评定。
5、对事故解决方式的选择权。对事故的处理既可以私了,也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受害人有权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肇事车辆,以确保救治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费用赔偿到位。
6、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7、申请复核的权利。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有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权利。
第四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有关规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7、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三)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
第五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实践中,部分交警的做法是,事故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没有分歧的,可以按简易程序快速下达事故认定书。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分歧,将来赔偿可能存在争议的,按一般程序下达事故认定书,时间在20个工作日左右。(5日、10日均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休息日)
(一)立法的进步。
经过十年酝酿,于日正式实施的《
(二)法院有最终的裁判权。法&院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最终的认定。受害人可以积极委托律师及&时介入交通事故的处理,查阅、复制、摘录事故案卷的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线索,补充证据材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除非能够拿出过硬的证据,法&院更改事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三)赔偿比例由法院划分。&很多伤者面对手里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很疑惑,事故认定书只给出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结论,但是各方按怎样的比例承担责任?是三七开,还是四六开?是二八&开,还是一九开?关于主次责任的比例,因为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做具体划分,而是由审理案件的法官根据案情综合裁判。
四、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形式及签收
1、事故认定书的形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如何签收事故认定书。有&的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在交警宣布责任,送达事故认定书的时候,拒绝签字或者拒绝领取事故认定书,或者将事故认定书撕毁、丢弃,这些做法都是不明智&的。正确的做法是,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不同意&的字样,以证明不同意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或者责任,然后领取事故认定书,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五、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一)责任无法认定。对&于交通事故的事实和成因,因为证据不足、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鉴定结论相互矛盾,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明确,各方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陈述不一致,当事人身&份、车辆信息等无法查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只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能够查清的交通事故事实,但是对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二)交警对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法院可以判定。实践中,针对此类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复杂疑难案件,伤者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调取交通事故案卷,由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判定赔偿责任,从而最终解决赔偿问题,不至于因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而导致伤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当事人对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应注意两点:
1、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直接更改事故责任,而是撤销认定,责令下级部门重新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经过复核程序,交警部门改变事故责任的比率在百分之三十左右。
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更改,无论是交警部门还是法院都比较慎重。
华徽律师在代理的上千件案子中只有三件法院更改了事故责任,一件是4岁未成年人的事故责任由同等责任改为1:9,一件是国道上遗撒货物,肇事车辆无责改有责,一件是环卫工人清扫道路,环卫工人有责改无责。
&& 责任编辑:谭梦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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