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政办发〔2005〕113号文件、陕政辦发〔2007〕151号文件规定,现就2016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地点:干部人事处(老校区办公楼1樓114室) 1.门诊特殊慢性病:2016年度个人全款现金自付费用部分的就医或购药结算发票报销联,并盖好医院或药店印章请不要自行装订、粘貼,提供后由我们统一按要求整理装订同时需本人前来确认签字《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汇总表》。 2.门诊特殊治疗:本人前来确认签字《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汇总表》 三、下列情况不予累计补助 1.门诊慢性病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計未超过1500元; 2.门诊特殊治疗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3000元,医疗照顾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 3.非定点医疗机构就醫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全款现金自付费用未提供发票报销联的; 5.未经省级医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如遇有关问题,在职敎职工请及时与我院人事处劳资科联系(退休人员请及时与工会老干处联系) |
我爸得了冠心病和心肌梗塞放叻两个支架花了四万多,合作医疗报了不到两万我想问一下国家下达的国家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怎样报销法需要什么证件,我爸的能報不能报多少,还有就是办张慢性病医保卡需要怎么办?应为常年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