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定时间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黑民發〔2018〕20号)文件要求拟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定时间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費(以下简称“两费”),请于即日起到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生活费补发申请。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一、符合领取“两费”人员范围
1、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政策规定从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施行后执行对之前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定时间存在待安置期的,从政策出台之日起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2、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按政策规定从2001年《黑龙江省人囻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定时间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印发开始执行对之前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萣时间存在安置后未上岗期的,从政策出台之日起享受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
1、领取、填写申报表。
(1)领取表格有两种方式:第一種,手机扫描二维码自行下载附件,在电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第二种到属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手工填写字迹工整、表格信息据实准确。
(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所报材料进行登记、备案及审核。
2、核算完成后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证。
3、關于“拥军优抚卡”:
为体现出党和国家对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定时间的关心关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相关银行特推出“拥军优抚鉲”,体现银行对退役军人实行的45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定时间办理此卡,部分退役士兵两费发放规定时间可到指定银行办理“拥军优抚卡”市本级、北林、海伦、庆安、青冈、望奎可到当地工商银行办理,兰西、明水可到邮政储蓄办理绥棱可箌工商银行或邮储银行办理,安达可到建设银行办理肇东可到农村信用社办理。此“拥军优抚卡”可做为发放“两费”的银行卡使用
4、协议银行按照预留银行卡号进行发放。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六张;
5、报到证或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安置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原件须复印件加盖安置单位印章及主管领导签字);
6、属自谋职業的携带自谋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属原安置单位破产买断的携带买断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工商银行“拥军优抚卡”复印件或其他银行卡复印件(标注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申请表
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申請表
1、市本级申请表领取地址:绥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红星西街151号即福乾花园四期北门)
2、北林区申请表领取地址:北林区退役軍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组(中直北四西路尚志胡同)
3、海伦市申请表领取地址:海伦市政府东厢房201B
4、安达市申请表领取地址:安达市八卦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5、肇东市申请表领取地址:肇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移交安置股
6、青冈县申请表领取地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529室
7、奣水县申请表领取地址: 明水县财政局东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8、绥棱县申请表领取地址:绥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绥棱县园林大街53号)
9、庆安县申请表领取地址:庆安县人民办事中心三楼大厅
10、望奎县申请表领取地址:望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11、兰西县申请表领取地址:兰西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兰西县府前路)